青岛市志9:中共青岛地方组织志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四篇 党务工作第一章 组织工作
青岛解放后,随着党组织由秘密转向公开,中共青岛市委围绕各个时期党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了一系列旨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工作。
第一节 中共青岛市委工作机构
青岛解放初期,中共青岛市委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三个部门。到1952年底先后增设办公室、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统战部)、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工业部共7个部门。1953年以后,根据形势的发展,陆续增设了与Gov行政机构相对应的文教、财贸、政法、生产合作、国营工业、地方工业、交通运输7个部及调研室。到1956年6月,中共青岛市委工作机构共有14个部门。
从1958年起,遵照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精简机构,紧缩编制,加强农业,充实基层的指示精神,将国营工业部、地方工业部、交通运输部合并为工业交通部;文教部并入宣传部。到1963年11月,中共青岛市委工作机构缩减为办公室、调研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监委、党校、财贸部、工业交通部、政法领导小组、农村工作办公室等11个部门。 “文化大革命”初期,中共青岛市委陷入瘫痪,所属工作机构被迫停止工作。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后,所设办公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取代了原中共青岛市委工作机构的部分职能。1969年8月16日,经中共山东省革委会核心领导小组报请中共中央同意,建立了中共青岛市革委会核心领导小组。1975年9月选举产生中共青岛市第四届委员会,开始恢复中共青岛市委工作机构,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4个部门。到1980年,中共青岛市委工作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调研室、纪委、党校、农委、政法领导小组等9个部门。
1983年机构改革后,为加强党的领导和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增设企业政治工作部、老干部局、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台工作办公室、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办公室等6个部门。1983年7月中共青岛市委纪委升格,不列入中共青岛市委序列。到1990年底,中共青岛市委工作机构有:办公厅(经国务院批准青岛为经济计划单列城市后,1987年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室改称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研究室、党校、农委、政法委员会、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台工作办公室、老干部局、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办公室等13个部门。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一章 组织工作
第二节 基层组织建设
基层组织的发展 青岛解放后,中共青岛市委决定对党组织实行统一领导,通过调整,组成市Gov、公安局、学校、中国纺织公司、齐鲁公司、铁路局6个党委会和市南、市北、台东、台西、四方、李村、浮山区7个分区委。在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共建立党委6个、党总支35个、党总分支7个、党支部89个、党组28个。1949年10月,中共青岛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关于公开党组织的指示,开始有计划地逐步公开党组织(到1950年2月全部公开)。
1949年11月15日,中共青岛市委根据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山东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召开组织工作会议,就公开发展党员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作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决定。会后,大部分单位把公开党组织同发展党员工作紧密结合进行,即在着手公开党组织的准备工作的同时,发展建国前后在各项运动中经过考验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入党。到1949年底,全市共有基层党委6个,党总支49个,党支部336个。
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1952年开始在机关、学校、工厂企业和郊区农村全面进行党建工作。1953年底,全市基层党委增加到24个,党总支78个,党支部843个。1954年为发挥党在初级阶段改造和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在组织建设方面,把重点放在产业工人上,使党的队伍迅速壮大。1956年底,全市基层党委达到36个、党总支176个、党支部1474个。开始全面建设初级阶段时期,为适应工农业生产及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1958年10月胶县、胶南、即墨3县划归青岛市,至此,基层党委增加到152个、党总支666个、党支部4296个。
1960~1962年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中共青岛市委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对全市各级党政机构进行精简,压缩机关行政人员,实行精兵简政,节约开支。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也作了相应调整。1961年3月,胶县、胶南、即墨3县又分别划归昌潍、烟台地区,基层党委减为111个,党总支249个,党支部2492个。
“文化大革命”初期,党的基层组织被迫停止活动。1969年8月至1970年底,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对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而瘫痪的各级党组织进行整顿,恢复活动。到1972年底,全市建立基层党委115个、党总支178个、党支部3038个。
在初级阶段现代化建设时期,为适应各项建设事业的需要,中共青岛市委紧密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加强各条战线党的组织建设,使党的基层组织有了长足的发展。1978年12月即墨县,1979年1月胶县、胶南县重新划归青岛市,同时设立黄岛区。1983年10月,平度、莱西两县也划归青岛市,1983年底和1990年底,全市基层党委分别为466个和709个,党总支546个和911个,党支部15376个和20033个。
基层组织的分布 1949年底,全市有基层党组织391个,主要分布在机关和少数工厂。经过41年来的发展壮大,党的基层组织已遍布城乡的各行各业。至1990年底,全市基层党组织已达21653个,为1949年底的55.3倍。
基层组织建设 建国后,为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共青岛市委根据每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
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 1949年8月召开的中共青岛市第一次代表会议,通过《纯洁党的思想,严肃党的政策,加强党的纪律》的决议,规定党员必须每月参加一次支部组织生活,汇报思想、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1950年开始,在基层支部逐步建立“三会一课”(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上党课)制度。到1956 年,全市1474个基层支部建立了这一制度,由基层党员负责干部兼任党课辅导员。1965年,48%的基层支部坚持较好,并拥有基层党课辅导员1500多人。“文化大革命”中,这一制度受到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拨乱反正,党的生活逐步恢复正常。1980年3月中共青岛市委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加强党员教育,健全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召开党员教育工作会议,讨论恢复和健全“三会一课”制度问题,并在青岛橡胶二厂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到1986年,全市基层党组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的占63%。培训党课教员、辅导员4100余人,上党课24900余次,使90%以上的党员受到党课教育。
培训基层组织骨干 1951年2月,中共青岛市委对基层党支部小组长以上骨干,普遍进行了一次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采取集中、业余训练和在职学习的方法,以《党员读本》为主要教材,进行党的性质、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接收党员手续、怎样做一个Our Party员的教育。1956年,市直党委及中共各区委普遍成立党训班,对所属支部委员以上基层干部分批进行轮训。1957年至“文化大革命”前,中共青岛市委通过中共山东省委第二初级党校和中共青岛市委党校举办基层组织骨干轮训班14期,轮训党员1995人。
总结表彰先进 50年代,中共青岛市委在全市工厂企业党支部中广泛地开展学习哈尔滨机车修理厂做好党支部工作的经验,党内的民主生活和支部的集体领导有所改善。
开始全面建设初级阶段时期,在工厂企业中开展党支部评比竞赛。1959年在全市4848个党支部、84664名党员中,有2134个党支部(占44%)、38933名党员(占46%)参加了评比竞赛活动。采取每月检查总结工作、召开现场会、党支部工作展览会等方法,借以推动互相学习、交流经验,达到提高党支部领导水平的目的。
在初级阶段现代化建设时期,为了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四化”(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和科学技术现代化)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Our Party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中共青岛市委要求各单位从1979年开始,开展“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Our Party员”活动。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是:(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三)党的自身建设搞得好,能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四)团结和带领群众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在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斗争中作出了突出的成绩。按照上述基本条件,全市评出1979年度先进党支部189个(占党支部总数的1.8%)、优秀Our Party员637名(占党员总数的0.3%)。在此后每年进行的评选活动中,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所占比例逐年有所提高。1987年6月,中共青岛市委召开“创先争优”表彰大会,会上表彰了市级1986年度18个先进党支部和35名优秀Our Party员,并分别授予锦旗、颁发荣誉证书,极大地推动了“创先争优”活动更加广泛深入的开展,到1990年全市参加这一活动的党支部和党员已分别占党支部、党员总数的96%和96.5%。
整顿后进党支部 在建国初期和全面建设初级阶段时期,除历次整党整风结合整顿后进党支部外,又集中进行过两次整顿。一是1952年6月,中共青岛市委发出《关于整顿建设党的基层组织》的指示,针对当时党内存在的纪律松弛以及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等问题,对106个党支部进行整顿,提高了党的战斗力;二是1963年11月对188个(占党支部总数的13.8%)后进党支部进行整顿,通过基层改选、进行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集中解决党的领导核心问题,健全了组织生活制度,改变了落后面貌。
在初级阶段现代化建设时期,为了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1982年8月,中共青岛市委召开全市整顿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座谈会,抽调1951名干部,结合机构改革,整顿党支部1456个(农村党支部381个),着重解决党支部领导班子软、散、懒和不正之风问题,使这些党支部改变了面貌,促进了经济发展。1985年7月,中共青岛市委对农村党支部进行重点整顿,采取从县、乡(镇)机关中选聘优秀中青年党员干部到后进村任职、选拔乡镇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职工回村任职、实行乡镇党员干部包村、建立联合党支部等措施,有针对性地整顿农村后进党支部249个,使后进党支部由原来的7%降为3.2%。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一章 组织工作
第三节 党员管理
1950年2月,中共青岛地方组织全部公开后,党建工作即公开进行。41年来的党建工作和伴随行政区划调整市辖区域的不断扩大,党员队伍日益发展壮大。到1990年底,全市党员394929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92%。
党员的发展
建国41年来,中共青岛市委坚持“积极慎重”的党建方针,不同时期有所侧重地发展党员,壮大党的队伍。1950~1955年间,以产业工人为重点,吸收技术工人、熟练工人、工龄较长的老工人和生产中的模范骨干分子入党,同时注意在党的力量薄弱或没有党员的空白单位发展党员的工作。1950年发展的2548名和1952年发展的7145名党员中,产业工人分别占当年发展总数的57.7%和89.7%。1954年发展的4806名党员中,除大部分为产业工人外,有私营工厂职工党员468名,从而使本来没有党员的、规模在50人以上的44个空白私营工厂,有36个建起党支部或党的联合支部。
1955年,中共青岛市委总结检查了自1950年以来党建工作的经验教训,在充分肯定成绩后,着重指出的问题是存有只看生产(工作)积极,忽视政治历史审查的倾向。
开始全面建设初级阶段时期,除继续吸收产业工人中的先进分子入党外,中共青岛市委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对知识分子问题的指示为契机,检查批判了宗派主义、关门主义的倾向,加强了在知识分子中的党建工作。1956年先后吸收186名知识分子(含高级知识分子43名)入党。根据中共中央指示,1957年停止发展党员工作,把着重点放在整顿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加强党员的管理教育上。1958年为适应工农业“大跃进”的需要,重点吸收生产第一线的干部、工人和农民中的优秀分子共2279人入党。1958年9~11月,胶县、胶南、即墨3县划归青岛市,至年底全市有党员77370人。1961年,中共青岛市委检查了“大跃进”中发展党员工作存有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决定对党员着重进行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员标准条件的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
“文化大革命”初期,中共青岛市委陷入瘫痪,所属工作机构被迫停止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完全停顿。1969~1970年,通过“开门整风”,各级党组织逐步恢复。1970~1975年,全市共发展党员14978人,他们中的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但当时因受派性的干扰,出现了“突击纳新”、“火线入党”极其反常的现象,把一些根本不够党员条件的入拉入党内,导致某种程度的组织不纯。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拨乱反正,纠正“左”的错误,党建工作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坚持党员标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1979~1983年的5年中共发展党员26346人。1978年12月即墨县,1979年1月胶县、胶南县再度划入青岛,同时建立黄岛区。1983年10月,平度、莱西两县也划归青岛市。同年底,全市党员总数为299013人。
1986年,中共青岛市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强调大力发展优秀知识分子入党,注意从优秀青年、一线工人、农民以及党员力量薄弱的地区和中、小学教师中发展党员。1986~1990年全市共发展党员33367名,其中知识分子党员11063名;35岁以下青年党员21263名;生产一线党员15626名,分别占发展总数的33.1%、63.7%和46.8%。1990年,知识分子党员在全市知识分子队伍中的比重已达到51%。党员中专业技术人员54738人,占党员总数的13.9%。从而大大加强了党在科研领域和文教卫生战线的领导作用。1990年,全市党员总数为394929人。 第四篇 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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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党员管理
党员结构
建国后,青岛市党员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等结构变化起伏较大。1990年同1950年和1965年相比:女党员1950年为14.9%,1965年上升为23.3%,1990年下降为16.4%;35岁以下的党员1950年占31.6%,1965年下降为17.8%,1990年又回升到24.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1950年为24.8%,1965年降为11.3%,1990年则上升到33.5%,其趋势是向高文化方向发展。
至1990年底,全市党员入党年限分别为:
1926年6月入党的1人;1927年8月至1937年7月6日入党的34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4580人;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入党的31266人;1949年10月至1966年4月入党的88505人;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入党的103748人;1976年11月至1990年12月入党的166795人。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组织管理
第三节 党员管理
党员分布
1990年底全市共有394929名党员,按系统划分,其分布情况为:工业94863人,农业155937人,交通邮电11923人,财贸21743人,金融保险4417人,文教卫生34217人,公用事业5858人,基建7135人,党政群机关37565人,其他21271人。 第四篇 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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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整党整风
整党
建国初期的整党 1952年2月,中共青岛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工作必须与‘三反’运动相结合”的指示,结合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进行整顿党的组织。这次整党以思想整顿为中心,在党内普遍进行一次怎样做一个Our Party员的教育,使全体党员都明白Our Party员标准的8项条件。各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党员学习党纲、党章和党员标准8项条件的基础上,对每个党员进行登记、审查和鉴定,对当时被定为混入党内的坏分子、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变质分子348人清除出党,有120名候补党员被取消候补党员资格。
通过这次整党,提高了全党的思想觉悟,纯洁了党的组织。但有少数党员受到了错误处理。
1962年的整党 1962年10月至1965年,结合城乡初级阶段教育、“四清”运动进行整党。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省委的指示,中共青岛市委贯彻执行了以阶级斗争、初级阶段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斗争为纲,放手发动群众,揭露和解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四不清”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党员登记。由于“四清”运动中的“左”倾错误,致使整党中错整了一批党员和干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四清”运动中的冤假错案全部甄别平反。
1970年的整党 1970年10月至1971年冬,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对“文化大革命”中陷入瘫痪的各级党组织进行整顿。整党以“50字建党大纲”为思想武器,批判所谓刘少奇的“黑修养”、“黑六论”,在党内实行“吐故纳新”。这次整党有470名党员受到组织处理,其中被错打成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的212名党员被开除党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他们落实了政策,恢复了党籍。“纳新”党员,则实行突击发展,一夜之间竟发出入党志愿书8000余份,突击发展党员2018名,把一些根本不够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文化大革命”后经过清理,有99人被清洗出党或未予承认。
1978年的整党 这次整党,中共青岛市委要求每个党员同江青反革命集团划清界限,进一步清查党内与江青反革命集团有牵连的人和事,解决好路线、干劲、团结、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以达搞好工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目的。在这次整党中,受到组织处理的党员327名,其中开除党籍的88人。整党中,对在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及清查工作中领导不力的基层党组织作了整顿,加强了领导班子的建设。
1984年的整党 中共青岛市委根据中共十二大的决定,于1984年12月至1987年3月在全市范围开展整党。这次整党根据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要求,整党的基本任务是: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全市整党按市级机关、县(区)级机关、乡镇和村级共分4批进行,参加整党的党员324296人。整党步骤为:学习文件、对照检查、整改、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等四个阶段。自1984年12月开始,到1987年3月全部结束。
通过整党,广大党员增强了党性,提高了政治素质,在各自的岗位上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城市,整党前不起党员作用的后进党员2779人,整党后转变较大的2471人,占88.9%。在农村,整党前有三类党支部603人,占9.9%,整党后降至81个,占1.33%;整党前不起党员作用的党员7300人,占5%,整党后降至1400人,占0.96%。
农村在整党中,全面清理联产承包以来的财务工作,清出有各种经济问题的共360人,总金额23.1万元,整党中清退归还16.4万元,占应归还数的71%,其中涉及党员180人,经济总额14.5万元,清退归还11.8万元,占应归还数的81.4%。
在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阶段,全市参加整党的324296名党员中,准予登记的322065名,占参加整党党员数的99.3%。在整党中受各种组织处理的党员共2231人,其中开除党籍78人、留党察看195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70人、撤销党内职务的6人、严重警告的203人、警告的282人、不予登记728人、缓期登记的669人。
整风
建国初期的整风运动 1950年9~12月,中共青岛市委成立了整风学习委员会。按区或系统成立13个分会,分别负责下属单位的整风工作。参加整风的干部10952人(其中党员干部5451人)。这次整风是从检查中共青岛市委贯彻城市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领导作风入手,重点整顿县级以上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采取先上后下,先党内后党外,先己后人的原则,积极开展党内思想斗争,检查党员干部队伍中骄傲自满情绪和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等不良工作作风,总结经验教训。对非党干部主要采取正面教育,提高觉悟,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作风。这次整风的收获是:(一)揭发了领导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倾向;(二)提高了干部的政策、思想水平;(三)加强了全党的团结,改善了各方面的关系;(四)进一步开展了全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1957年的整风 1957年8月在全市各级党组织中开展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主要内容的整风运动。这次整风运动开始是健康的,广大党员和群众响应党的号召,向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提出了有益的批评和建议,许多党组织认真听取并初步采取一些整改措施,改进工作,转变作风。后中共青岛市委根据中共中央部署,把运动重点由党内整风转向反右派斗争。在这场斗争中发生了严重扩大化的错误,会市有1213名党员干部(占参加整风党员总数的1.6%),被戴上“右派分子”帽子而清除出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已全部改正),受其他党纪处分的党员1518名,使整风运动受到干扰。
1959年的整风 1959年8月至1960年3月,以中共八届八中全会决议为思想武器,以“反右倾”为中心内容,开展党内整风。整风的目的是肃清所谓“彭、黄、张、周(即彭德怀、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反党集团的右倾机会主义思想毒素”。在“反右倾”斗争中,有541名党员干部受到重点批判,其中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和“严重右倾”的426名。1961年11月和1979年7月分别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通知”、“关于对确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平反改正问题的通知”精神,全部予以甄别平反。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一章 组织工作
第五节 县级领导班子建设
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年龄、文化结构情况变化 1949年底,全市20个县级(包括相当县级在内,下同)单位有县级干部379人。随着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以及市辖区域的不断扩大,到1990年底,全市共有县级单位551个,县级干部2463人。县级单位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文化结构,同1953年相比,已发生显著变化。1953年全市县级干部1078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167名,占15.5%;高小以下文化程度的296名,占27.4%。1985年底,经过调整充实后的县级单位领导干部1816人,平均年龄48.4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947人,占52%;初中以下的209人,占11.5%。1990年底全市有县级干部2463人,平均年龄48.87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305人,占52.9%;初中以下173人,占7%。
选拔领导干部的原则 中共青岛市委选拔领导干部一贯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并依不同时期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提出不同的具体要求。建国初期,强调德才资(品德、才能、资历),要求领导干部具备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基本素质。开始全面建设初级阶段时期,中共青岛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大胆地正确地”提拔各方面优秀干部的方针,要求把经过历次政治运动考验,忠于党,忠于共产主义,立场坚定,干劲大,作风好,与群众有密切联系,并且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干部,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着重提拔了一批懂业务、懂技术、会管理的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干部充实各级领导班子。1983年机构改革以来,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的方针选拔领导干部,先后对县(市)、区及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普遍进行了调整。1986年本着“相对稳定,局部调整,完善结构,提高素质”的原则,在县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强调以中青年干部为主体的老中青干部组成,坚持把革命化放在首位,实事求是地看待学历、文凭和实际工作水平的关系,年轻化与班子梯次年龄结构的关系,注意从有较高文化程度,并在“四化”建设和改革中具有真才实学的干部中选拔人才。1990年根据中共十三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稳定大局,发展经济”为中心,进行县(市)、区改选换届工作,做到: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年龄梯次结构的要求,注意保持班子年轻化的优势;坚持群体优化的原则,从整体上提高班子的素质;坚持选拔妇女干部,注意让妇女干部挑重担;坚持干部交流,注意做好退出班子及落选干部的思想工作。
提拔县级领导干部的程序 建国后提拔县级领导干部,长期以来是由县、区、市直单位提名,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考察,报中共青岛市委讨论决定。凡经中共青岛市委决定提拔的县级干部,属中共青岛市委各部、委、办和中共县委的主要负责干部,经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后方可任命,其他则由中共青岛市委直接任命。任命前,中共青岛市委常委或由中共青岛市委委托组织部负责人根据考察意见找本人谈话,指明其优缺点,提出努力方向。1983年机构改革以来,中共青岛市委对县级干部的选拔、任免进行了改革,主要是:(一)提名方式改为广泛提名推荐,做到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相结合。(二)对市Gov组成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任免,改由中共青岛市委向市Gov推荐,按照法律程序,由市Gov报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Gov部门的副职和其他单位的行政正副职由中共青岛市委向市Gov提名,由市Gov任免。(三)试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对市计委、经委、财办、司法局4个部门新增的领导干部(副职),于1986年11月至1987年1月在全市进行公开选拔,经过考试、考察、筛选,最后有4人入选。入选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两年。
培养提高县级领导干部的主要措施 建国后在培养县级领导干部方面,中共青岛市委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带职脱产培训。即选送培养对象去中共山东省委党校、中共青岛市委党校或大专院校学习(3个月至1年)。(二)经常性考察。一般每年由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考察一次,逐人整理材料,并同本人交换意见,对其中群众意见大的作必要的调整。(三)蹲点调查,密切联系群众。(四)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指导县(市)、区和市直党委、党组建立健全自身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一章 组织工作
第六节 干部管理
贯彻党的干部路线 建国后的头三年,中共青岛市委针对当时任务重、干部缺的实际情况,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从地下党员、青年工人和学生中大量选拔干部。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后至当年年底,全市共选拔配备干部4798人(包括留用旧Gov人员1200人,从工人、学生中选拔的2209人),其中党员2814人、妇女干部665人。
1951年11月,中共青岛市委通过贯彻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关于“精简机构,整编人员,减少开支,紧缩预算”的指示,对市级机关进行整编,将编余的1490人作了妥善安置。到年底,全市实有干部8111人,其中:入城干部3916人、留用录用干部1652人、新提拔干部2543人;党员3723人。1952年从“三反”、“五反”运动涌现出的积极分子中选拔干部1867名,并根据工作需要,从在职干部中提拔相当地委级干部23名,相当县级干部594名,充实了各级领导班子。在干部的分配使用上,着重抓两方面的教育。一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调服从革命事业的需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本位主义、个人主义,特别是名利地位观点;二是搞五湖四海,强调党员干部与非党干部、入城干部与新干部一视同仁,团结互助,反对宗派主义和论资排辈思想。
1953年后,随着全市工作重点由社会改革转向生产建设,许多新建机构和生产第一线迫切要求充实干部,中共青岛市委贯彻执行“大胆地正确地”提拔各方面优秀干部的方针,提拔干部2559名。同时在党内进行重视知识、重视知识分子干部的思想教育,对全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进行摸底调查,合理安排使用。先后从党政群机关抽调一批老干部和知识分子干部转入工业、交通、基本建设等战线,加强了这些方面的骨干力量。
开始建设初级阶段时期,中共青岛市委为适应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的需要,一方面继续充实各级领导力量,把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文化、懂业务,勇于开创新局面的干部,大胆提拔起来,仅1956年就提拔相当县处级干部119名、科级干部1663名。另一方面实行干部下放劳动锻炼。1957~1958年,全市共下放干部8654名,其中下放农村2468名、工厂企业4077名、基层1778名、其他331名。下放时间一般为1年左右。同时组织在职干部通过经常参加各种体力劳动等形式,增强干部的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这一时期,中共青岛市委在干部工作方面也有失误:一是1957年反右派斗争被严重扩大化,把一批干部错划为“右派分子”。二是1959年“反右倾”运动中,错整了一些敢于实事求是、敢讲真话的干部,使党内外的民主生活受到破坏,并在一段时间里,以“反右倾、鼓干劲”作为衡量、使用干部的标准,助长了说假话、说大话、说空话的不良风气。三是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以后,特别是“四清”运动中,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思想指导下,调整、整顿各级领导班子时,存有“唯成分论”的偏向,把“四清”运动中暴露出的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中的一些问题,夸大为“阶级斗争”或“阶级斗争的反映”,打击了一大批基层干部,混淆了敌我界限。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肆意践踏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全市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多数都程度不同地遭受迫害,受审查的干部达4283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青岛市委坚决落实党的干部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干部“四化”方针,从加强党的领导和推进改革开放的需要出发,培养、选拔和使用干部。1983~1984年的机构改革中,选拔一大批优秀中青年知识分子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同时,将4651名符合转干条件的“以工代干”人员,转为国家正式干部。通过在党内外广泛开展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宣传教育,一方面从大专院校毕业生中吸收干部,有计划地培养和吸收知识分子入党,一方面对在职干部采取脱产、半脱产和岗位培训等方式,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文化科学知识的培训。在干部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考核、任免、调动、离退休等项制度,使党管干部的原则得到较好的落实。
1984年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的要求,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适当下放干部管理权限。中共青岛市委由原下管两级改为原则上只下管一级,其范围是: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和部分县级企事业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
1984年国务院批准青岛为沿海开放城市以后,中共青岛市委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1986年6月,中共青岛市委选调280名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的中青年干部到基层或农村乡镇挂职,开始实行干部挂职锻炼的制度。按照中共青岛市委制定的《青岛市1985年至1990年干部培训规划》的要求,从1985年起,对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先培训后上岗”和“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年进行培训。1989年全市还举办6期市直单位领导干部学习班,组织360名市管干部到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学习。培训企业厂长、书记668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522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9304人。1990年在全市县以上单位干部中普遍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培训,通过党(干)校、培训中心举办各种类型政治理论培训班1620期,轮训干部45280人(次)。
审干工作 1954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中共青岛市委成立审干委员会。1955年1月在青岛市市立医院和青岛百货站进行审干试点初步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开始部署第一批审干工作。纳入第一批审干的179个单位,属审查范围的干部28767名。本着“先党内,后党外,先领导骨干后一般干部、先要害部门后一般部门”的原则,分别进行摸底排队,确定出审查对象5044名,到1957年底基本结束。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扩大审干范围的指示,从1958年初开始部署第二批审干工作。纳入第二批审干的有中小学教员,中初级卫生人员,国营、地方国营和公私合营企业里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一些人员。属审查范围的干部46401名,从中确定审查对象4790名,到1959年3月基本结束。在集中审查中,全市列审对象共9834人,占审干范围总人数的13.1%。通过内查外调,除3.2%的列审对象保留继续审查或纳入肃反处理外,96.8%的列审对象弄清了问题。其中做出结论并同本人见面的6627人。列审对象中受党纪(154名)、政纪(363名)处分的517名,占列审对象的5.25%。
1960年,中共青岛市委对历次审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对漏审的、结论依据不足的以及新吸收的干部,分别作了审查。
“文化大革命”清理阶级队伍中,全市有3747人被戴上“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帽子而被审查批斗。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青岛市委对这部分人的原有结论进行了复议,推倒了一切诬蔑不实之词,落实了党的政策。
培养后备干部 早在50年代初,中共青岛市委就把培养后备干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定了一批后备干部名单,层层分工负责培养。1955年,全市有47个单位建立后备干部名单,后备干部758名。进入60年代后,中共中央反复强调“干部中经常要有新的血液,要有接班人”,并且提出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5个条件,当时中共青岛市委虽然确定了一批新生力量的培养对象,进行过一些考察和教育,但缺乏具体有效的培养措施。随着老干部离退休者日益增多,有的领导班子不够健全;按新的标准衡量,许多领导班子成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和缺乏专业知识,为此,培养提拔中青年干部成为当务之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青岛市委遵照中共中央关于“为了使国家能够长治久安,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连续性和继承性,必须抓紧‘第三梯队’的建设,选拔后备干部”的指示精神,在选拔中青年干部充实各级领导班子的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挑选和培养后备干部工作。规定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好,热心“四化”建设,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符合“高文化低年龄”的要求;富于开拓精神,能开创工作新局面,知识面较宽,工作适应性强;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组织领导才能。根据上述基本条件,经全市各级党组织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组织部门深入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和上级党委审定,到1984年,全市确定县级后备干部570名,1986年底选拔进县级以上领导班子的后备干部510名。1990年,全市共有县级后备干部1274名,其中部、委、办、局和县(市)、区后备干部464名,县级企事业单位后备干部810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0.3%;平均年龄33.5岁;妇女干部占13%。对后备干部采取送党校短期培训、脱产深造、下放基层锻炼、到领导机关任职等途径,使之经受锻炼考验,增长才干。
落实干部政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青岛市委认真抓了落实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工作,到1987年落实政策工作基本结束。(一)复议改正错划右派4608人;(二)复议纠正“反右倾”运动中被错处理的案件1862起;(三)复议“四清”运动中受处理的1538人,维持原结论的642人,纠正896人;(四)复议“文化大革命”中立案处理的5579人,维持原结论的1423人,纠正4156人;(五)复议“文化大革命”中非正常死亡的348人,重新作结论和予以平反昭雪的313人;(六)复查建国以来历史老案中有申诉和“一定双开”(定为敌我矛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案件2840起,改正2066起;(七)复议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案件584起,纠正363起;(八)为857人撤销、解除历史上“限制使用”的意见;(九)复议有关知识分子案件7942件,其中平反冤、假、错案5801件;清退“文化大革命”中查抄财物,因无原物退还,给予补偿款26800元;退还61户被挤占私房;补发864人的工资300多万元;为812人清理了档案,抽出不应存档材料12万多件。
上述各个历史时期因冤、假、错案被清理出干部队伍的,甄别平反后均作了妥善安置。先后为1437人安排了职务;为3230人调整了工资级别;为“文化大革命”中非正常死亡342人的遗属作了善后处理工作;为884人解决了家属受株连问题;为“文化大革命”中受错误处理被停发、扣发、减发工资的2069人,平反纠正后按政策补发工资和生活补助费628万元。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一章 组织工作
第七节 老干部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青岛市委建立专门管理老干部的机构,并有一位副书记分管老干部工作。中共青岛市委常委每年听取一次工作汇报。为了落实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中共青岛市委先后制定了19个具体执行的文件,取得较好的效果。
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 根据老干部离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的原则,离休干部按同级在职干部一样阅读内部文件、刊物,参加会议和政治学习。在方式上主要有三种:(一)到原离休单位阅读文件、刊物。(二)市委在全市设立10处阅读点,指定专人专车按时送阅。(三)在市老干部活动室配备4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山东省委、省Gov和青岛市的文件,供老干部来活动室阅读。中共青岛市委、各区、县(市)、市直党委,坚持每年为老干部通报情况,定期召开老干部座谈会听取意见,重要会议请老干部参加,组织老干部参观工农业生产建设,重要节日各级领导干部分头走访老红军、老干部。
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行政14级以上未担任地专级职务和行政18级以上未担任处(县)级职务的,分别给予享受地专级、处(县)级政治、生活待遇。对行政15级的老红军,提为行政14级。对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行政15级、担任过处(县)级职务的,享受厅、局级医疗、乘车费待遇。
落实生活待遇 坚持对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原则,使老干部老有所医、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切实解决老干部的实际生活问题,使老干部安度晚年。
解决老干部的住房困难问题 为解决老干部的住房困难,中共青岛市委先后下达了青组(81)39号文、青办发(86)49号文和转发市老干局“关于我市离休干部住房情况调查和今后解决住房困难几点意见的报告”。1982年,中共青岛市委为老干部拨建房指标24200平方米,财政拨款和自筹资金797.3万元。1988年市财政又拨款120万元。到1990年底,离休干部住房困难基本解决。老干部住房面积达标率95.5%。
医疗保健 全市各保健医院,专门设立老干部保健门诊、老干部病房和巡诊制度。设立老干部病床1224张(含乡镇、职工医院),使老干部的疾病得到及时治疗。对老干部的医药费,在规定范围内,实报实销。
调整提高老干部的工资和生活补助 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省委文件精神,结合青岛市离休干部工资偏低和物价上涨因素,青岛市多次提高老干部工资和生活补助。
在一定时期内特需供应生活用品 1987年4月27日,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Gov联合转发了青岛市商业局等11个部门“关于做好对离休干部社会优待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对离休干部在香烟、白糖、肉、蛋、大米、大豆和取暖煤等方面给予照顾。春节期间再供应一部分免券物品。
为一部分老干部发放护理费 根据国发(1980)253号文和鲁发(1983)59号文件精神,对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酌情发给护理费。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或患有严重疾病,饮食起居需人扶助的,发给护理费。对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年满70周岁、体弱多病、生活需要有人照顾的厅、局(地专)级干部,也酌情发给护理费。到1990年底,已为2604名离休干部发放护理费。
为老干部住宅安装电话和发放乘车费 1985年中共青岛市委第38次和1986年第10次常委会决定,对曾担任过市级领导职务的、享受厅、局级待遇的691名离休干部住宅安装了电话。对不同职务、级别的老干部,按规定每月发给乘车费。
为老干部家属解决户口问题 自1986年以来,为全市5830名离休干部的7754名家属解决了“农转非”户口问题。
节日慰问 每年的新年、春节、“五一”、“七一”、“八一”、“国庆”六大节日,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Gov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亲自走访慰问老干部,并组织专场电影招待会。
创办老年大学,发展老年教育 青岛市老年大学创办于1984年11月2日。办学宗旨:“老有所学,增长知识;老有所养,健康长寿;老有所为,服务社会”。贯彻多层次、多样化、多渠道的办学方针。老年大学开设16种专业课,另有京剧、音乐、舞蹈等课程。已经毕业学员2150人。全市共建立老年大学、老年学校174所(包括区、县市、乡镇、村),1990年底在校学员1.3万余人。办学6年来,有4名学员的篆刻在国外获奖;8人的书画、篆刻、根艺作品在全国获奖;2人的国画作品被列入当代书画篆刻家辞典;3人的作品被收入炎黄子孙书画册。还有许多学员的作品在省、市老年书画展览中得奖。由于学员各方面成绩突出,先后有507人被评为优秀学员。
青岛老年教育工作经验,曾在全国、华东地区召开的理论研讨会、协作会上作过介绍,并有4篇论文被收入《老年教育论文集》。
发挥老干部作用 青岛市属单位有离休干部14950人,退休干部27597人。他们中有50%以上的人在不同岗位上为初级阶段建设服务。有些老干部组成初级阶段思想教育报告团,深入农村、学校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有些老干部组成“关心下一代”协会,对青少年做报告达5180多场次。有些老干部从事编修志书、信访、民调、咨询等工作。为了表彰这些不同战线上老干部作出的成绩,中共青岛市委开过五次离、退休干部表彰大会。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329个;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189个。
开展文体活动 1984年,为了使老干部“老有所乐”,安度晚年,中共青岛市委决定将太平路29号一层楼全部腾出,作为老干部活动室,并购置球类、电视机、录像机、大投影录像机及多种健身器械等,供老干部使用。到1990年底累计有25万人次来活动室活动。1990年12月12日,中共青岛市委决定在仰口路拨地29.3亩,新建一座多功能的老干部活动中心。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二章 宣传教育
第一节 社会宣传与对外宣传
社会宣传
中共青岛市委根据各个时期党的政治任务和全市中心工作,经常向人民群众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广大群众初级阶段革命和初级阶段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
从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到1952年底,中共青岛市委主要向人民群众宣传接管、建设民主政权、恢复发展生产、进行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以及建立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意义,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党在这一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而树立“Our Party好”、“新中国好”的思想。
1953~1956年,中共青岛市委根据党的工作重点由社会改革转向生产建设的特点,社会宣传以初级阶段改造和初级阶段建设为主,着重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兵役法,宣传粮、棉统购统销政策,宣传党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初级阶段改造的必要性及方针政策,宣传巩固工农联盟,宣传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等。同时宣传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和苏联初级阶段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1956年,全市出现初级阶段劳动竞赛和向文化科学进军的热潮,各条战线涌现出大批先进模范人物。
开始全面建设初级阶段时期,党的宣传工作经历了曲折。1956年10月开始宣传中共“八大”路线,突出宣传“初级阶段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国内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动员全市人民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为祖国初级阶段建设大业增砖添瓦。1957年6月,宣传工作开始受到“左”的干扰。在相继开展的“反右派”、“大跃进”、“人民公社化”以及“反右倾”等项运动中,自上而下脱离实际地宣传“反右倾”、“反保守”、“鼓干劲,放卫星”、“一天等于二十年”、“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所有这些,都给党的工作造成极为不良的后果。为战胜三年经济困难,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信心,中共青岛市委发出“全党全民紧急动员起来,深入开展生产救灾运动”的指示,在广泛开展“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的宣传基础上,深入开展学雷锋、学铁人王进喜的宣传活动,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同心同德恢复和发展生产。与此同时,开展加强与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反对霸权主义的宣传活动。
“文化大革命”中,党的宣传工作受到了严重干扰和破坏。“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共青岛市委在领导广大人民群众肃清林彪和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恶劣影响的斗争中,始终把宣传教育群众放在首位,取得拨乱反正的可喜成绩。但因受“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精神枷锁的束缚没能适时地在全市范围内有效地组织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一度妨碍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解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到1990年中共青岛市委在全市开展了一系列重大宣传活动。
宣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改革开放政策 从1979年起紧紧围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宣传全党工作重点转移的重大意义;宣传“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思想路线和完整、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并围绕以初级阶段经济建设为中心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和农村改革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取得的重大成就。
1984~1986年,国务院先后批准青岛为经济中心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计划单列城市后中共青岛市委进一步加大了改革开放宣传的力度组织编发宣传提纲,出版反映青岛改革开放成就一书—《阔步前进的新青岛》举办改革开放成就展览会等进行改革开放的系列宣传。1987年,中共青岛市委发出《关于加强改革舆论宣传的通知》编发宣传提纲进行“坚持改革,振兴青岛”的宣传。1987年底至1989年初开展了改革开放10年伟大成就的宣传活动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Gov领导撰文在《青岛日报》发表,畅谈青岛改革开放10年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对未来的展望。全市工交、农业、商业、文教卫生等系统共举办10年改革成就展览128次“忆10年话改革”演讲比赛1051场《青岛日报》开辟《难忘10年》专栏共57期,刊稿62篇。通过上述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改革开放意识增强了改革开放的信心和决心。
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的普及法律常识的宣传 1978~1982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依据宪法制定的一系列重要法律、法令开展民主与法制宣传活动。全市共培训宣传员、辅导员5.4万人。编发辅导教材15万份对干部、群众宣讲万余场,受教育者达180万人次。1985~1989年在全市开展了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各县(市)、区及基层党委共举办各种学习班2907期,300多万人参加学习。1989年从稳定局势、维护安定团结出发举行《宪法》宣传周活动,共设宣传点452个广播站179个编发宣传材料50万份。各基层党委举行《宪法》宣传学习会3872次,340万人学完“十法一条例”占普法对象的97%。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宣传 1986~1989年,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进行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宣传教育,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言论。1987年在贯彻中共十三大精神时突出地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宣传教育。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发生政治风波期间中共青岛市委旗帜鲜明地对全市人民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动乱的宣传教育。与此同时中共青岛市委向青岛各高等院校派出联络员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帮助高校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稳定工作。政治风波平息后在干部、群众、广大师生中组织2645场、42万多人参加观看动乱真相录像使之认清这场斗争的真相和性质,稳定了情绪恢复了各项正常秩序。
开展初级阶段思想教育的宣传 为在城乡深入开展初级阶段思想教育1990年,中共青岛市委发出《关于今冬明春在全市农村开展初级阶段思想教育的意见》成立青岛市初级阶段思想教育领导小组并向各县(市)、区派驻联络员。各县(市)、区委共组成9100多人参加的初级阶段思想教育工作队伍,对农民群众着重进行“没有Our Party就没有新中国”和“只有初级阶段才能救中国和发展中国”的再教育。继而开展城市初级阶段思想教育主要进行热爱中国Our Party热爱初级阶段制度,热爱人民及工人阶级是国家的主人翁的教育。
坚持不懈地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 中共青岛市委在领导全市人民进行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开展了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推动全市两个文明建设的蓬勃发展。1981~1988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阶段开展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以建立初级阶段新型人际关系为目标,以“学雷锋、做好事”为内容的文明礼貌宣传活动。第二阶段开展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基本形式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为基本内容的“创文明单位,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第三阶段在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初级阶段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指引下,1987年1月中共青岛市委五届五次全会通过了《青岛市“七五”期间初级阶段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使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进入新的阶段。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不论在形式、内容和管理上都有新的发展并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1989年,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后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全会精神切实纠正“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的问题不失时机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有针对性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以及形势、政治、任务的宣传教育初级阶段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经过制止动乱斗争的锻炼和学习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文件后的反思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一个全党全社会普遍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的大气候逐步形成精神文明建设出现了新的转机。1990年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以“弘扬雷锋精神,学习严力宾事迹”为主要内容的“学先进、讲奉献、树新风”宣传活动并把这一活动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题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活动之中。至年底,全市共建成省级文明建设先进市3个省级文明单位88个市级文明建设先进市、区、局(公司)19个,文明乡镇18个文明单位(村庄)2307个(占全市基层单位的16%)。与此同时以军民共建为主体的各种共建活动也在蓬勃发展。
在开展各项社会宣传活动中,中共青岛市委始终如一地坚持两方面的教育。一是革命传统教育。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党、团组织每年通过节日纪念活动组织干部、青少年和职工群众读革命历史、革命先烈事迹书刊,唱革命歌曲看革命传统影视听革命前辈讲革命故事,或参观历史博物馆、展览馆瞻仰革命烈士陵园、纪念馆等教育人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精神。二是先进典型教育。50年代,先后在全市掀起声势浩大的宣传学习全国劳动模范郝建秀、青年技术革新能手徐呈龙先进事迹的热潮。60年代持续开展了学习雷锋学习“南京路上好八连”学习“党的好干部焦裕禄”的宣传运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青岛市委进一步把抓典型树标兵、宣传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作为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且强化了宣传手段,扩大了宣传层面将在全市范围持续开展的“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的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和英雄群体,或以各种形式昭示群众或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先进模范人物如生产、工作第一线的有唐吉杰(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精神文明建设标兵,青岛港务局第三装卸作业区万能机队二班班长)、郭金城(全国劳模青岛建筑工程局机械化施工站吊车司机)、李桂美(全国劳模、全国优秀护士青岛市传染病院护士长)、安文山(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青岛二中特级教师)、苏国渊(全国劳模青岛饭店厨师)。科技界有曾呈奎(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著名海藻专家)、管华诗(青岛海洋大学教授获世界金奖藻酸双脂钠〈PSS〉的发明者)以及全国劳模、优秀企业家张瑞敏(青岛海尔电冰箱总厂厂长),为抢救国家财产而壮烈牺牲、党和国家擎天柱为之题词的模范Our Party员、青岛远洋运输公司船员严力宾等。英雄群体有:1985年夏崂山龙潭瀑洪水暴发抢险救人的英雄群体42人(1人英勇牺牲)的动人事迹;1985年8月,9号台风肆虐青岛在抢救国家资财中被评为先进集体的220个单位和278名先进个人的非凡业绩1989年8月黄岛油库灭火抢险战斗中,以身殉职的19名烈士38名“灭火勇士”以及许多立功单位、立功人员可歌可泣的英雄壮举。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二章 宣传教育
第一节 社会宣传与对外宣传
对外宣传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青岛市委为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加强对外宣传工作于1980年11月成立中共青岛市委对外宣传领导小组。自1985年始先后多次召开全市对外宣传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外宣工作机构扩大宣传队伍。在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增设对外宣传科主要涉外部门也相应设立了外宣机构。同时建立由涉外舆论宣传、翻译、导游和书刊管理员组成的专业外宣队伍,到1990年底已发展到400余人。10多年来通过广交会、对外贸易洽谈会、境外出口商品展销会、经济技术交流会、新闻发布会、出国招商引资、接待境外旅游团、组及外国驻华使节参观团、外国记者考察团、国际友好城市互访、青岛国际钓鱼节、外国军舰访问青岛等外事活动,各涉外单位和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舆论部门特别是对外宣传肩负导向责任的中共青岛市委对外宣传领导小组和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做到把握机遇,区别对象各有侧重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宣传青岛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宣传青岛邮电通讯发展迅速宣传青岛以港口为枢纽的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宣传青岛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特别是1984年实行进一步对外开放以来,青岛市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领域不断拓宽步伐加快取得的显著成绩。
1984年以来,开展了一系列重要的对外宣传活动。
通过国内外新闻媒体宣传青岛 1984~1990年,青岛先后接待40个国外新闻单位和十几个国内涉外新闻单位的记者、编辑500余批,2000人次,他们累计发出宣传、介绍青岛的新闻稿件2.2万篇(幅),出青岛专刊、专版、专辑212个,在青岛市难于涉足的国外新闻领域里收到引人瞩目的效果。
围绕对外经济贸易洽谈及海外游客的旅游观光活动,开展对外宣传 1985年借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中日经济法讨论会和联邦德国巴伐利亚州工业技术展览会在青岛举行的机会,向与会的外商、外国工作人员,宣传介绍青岛。1987年10月,青岛派团参加62届广州交易会期间,举行了青岛外贸计划实行单列的新闻发布会,向来自31个国家和地区的1700名客商,以及随后在青岛、北京举行的7次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为内容的新闻发布会,分发《青岛概况》、《青岛投资指南》和大量有关各项优惠政策的宣传材料。1986~1990年,全市外派经贸团、组1222个、4362人,分赴50个国家和地区,洽谈贸易,宣传青岛。同时,还向来青旅游观光的36万海外游客,宣传了青岛的自然风光、历史文化、名胜古迹和名优特产品等。
以世界语为媒介,开展对外宣传 1987年由中共青岛市委对外宣传领导小组牵头,与有关单位联合摄制了世界上第一部正规系列世界语教学片—《希望》。1988年,青岛应邀出席在澳大利亚召开的第四届太平洋地区世界语大会,会上两次放映了《希望》(1988年、1989年,分别获得国际世界语科技学术大会一等奖和全国电视教育评比一等奖第一名)和世界语版《今日青岛》录像片,博得与会各国世界语学者的好评。
围绕外国军舰访问青岛,开展对外宣传 1986年、1987年、1988年,美国、法国、加拿大3国军舰分别访问青岛。美国来访的军舰(3艘)、海军官兵连同其使馆人员、新闻记者及官兵家属约1000人。通过组织美舰官兵参观工厂、学校、游览市容、购物、就餐和文体活动,以及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分发宣传品,介绍青岛改革开放的成就、对外政策和名优产品等,全市人民文明友好的精神风貌,受到美舰官兵的交口称赞。他们竞相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留念。
围绕青岛国际钓鱼节,开展对外宣传 1986年9月和1987年10月,第一、二届国际钓鱼节在青岛举行,近20个国家、300多名选手参加。青岛国际钓鱼节通过在北京举行记者招待会,全面介绍了青岛的情况,并邀请83名外国及香港等地的新闻记者到青岛进行实地参观、采访,他们编发反映青岛的新闻稿件170篇,对提高青岛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具有一定作用。
围绕举办“中国青岛对外经贸广告年”活动,开展对外宣传 1989年,为向海外系统地介绍青岛改革开放10年的伟大成就,树立青岛对外经贸企业及产品的良好形象,中共青岛市委对外宣传领导小组举办了在《望》周刊海外版刊登“中国青岛对外经贸广告年”宣传活动。1989年《望》海外版的52期、364幅彩色插页中,共刊登青岛市50余名领导干部和企业家的文章,309家企业、200种产品的照片及文字材料,在美国、加拿大、日本、香港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发行,开拓了对外宣传活动的新领域,获得山东省颁发的对外宣传创新奖。
此外,每年还出刊发行数以千万计图文并茂的书刊、折页、画册、年鉴等印刷品,以及3种制式的录像制品。1984~1990年,全市共印刷对外宣传品82种,55万册;音像制品90种,1000余盘,其中有的电视录像片,分别配有9种语言。从1982年起正式开展对外书刊陈列、赠送工作。到1990年,全市共设陈列点8个,赠送国家对外陈列书刊及市外宣书刊110种、42.5万多册,其中赠送市外宣书刊100余种、36.9万册。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二章 宣传教育
第二节 思想理论教育与研究
理论教育
青岛解放后,中共青岛市委始终把对干部、群众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任务,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政治理论水平。1949年10月,发出关于《学习人民政协三大文献的通知》,接着召开全市党员干部大会,动员全市干部、群众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人民政协其他文献以及《新民主主义论》、《论人民民主专政》等文章,进行热爱中国Our Party,拥护新生人民政权的教育。1949年12月14日,召开全市宣教会议,贯彻中共青岛市委关于执行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在职干部学习方案》的意见,并成立青岛市学习委员会,下设10多个分会,负责各自范围的学习计划安排,组织、检查、指导等有关学习事宜。从1950年起,对干部、群众进行系统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创办干部业余政治总校13处,分校61处,按高、中、初级3个层次编组,16541人参加学习。学习内容规定:高级组(121人)主要学习《Our Party宣言》、《苏联初级阶段经济问题》、《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实践论》、《矛盾论》等12本书;中级组(7165人)学习《社会发展史》、《政治经济学》、《联共(布)党史教程》、《中国Our Party三十年》等6本书;初级组(9255人)学习《中国革命读本》、《经济建设常识读本》、《初级阶段基本知识》3本书。基层干部和职工群众通过业余政治学校、学习班,主要学习《社会发展简史》、《政治常识读本》等。1955~1956年,中共青岛市委组织全市干部学习《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中国现代革命史》等5本书。并在干部和知识分子中开展学习唯物主义理论,批判唯心主义思想讲演活动。1955年共举办讲座61次,40名市级报告员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区别”等8个专题进行讲演,听讲的各级干部和知识分子达4万多人次。1956年,又扩大到工农群众和工商界代表人物,全市各级党委共举办讲座4091次,组织各级报告员,分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和自然科学技术知识上百个专题进行讲演,33.9万人听讲。
这一时期的学习,中共青岛市委强化了理论队伍建设,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制度,并创办《学习》(半月刊),交流学习经验,指导全市的理论教育,使全市上下形成浓厚的学习风气。广大干部自觉坚持每周两个下午和晚上的学习,自觉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中共青岛市委成立的兼职讲师团,由15名中共青岛市委、市Gov和部局级领导干部任讲师,巡回于基层讲课。中共青岛市委书记、常委带头学习理论,带头讲理论辅导课。各级业余政治学校都配备专职教师和理论辅导员,到1956年,专职讲师团、学习室共有专职理论教员38人。全市有专、兼职理论教师500余人,理论辅导员1070人,形成覆盖全市的理论辅导网,对加强全市党的思想建设,贯彻执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起了重要作用。
开始全面建设初级阶段时期,围绕如何在中国进行初级阶段建设这一重大课题,组织全市各级干部和大、中学教师、文艺工作者、科技人员,集中学习《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论十大关系》,并结合学习《政治经济学》等初级阶段经济建设理论。组织工商界人士学习《社会发展规律基础知识》、《初级阶段经营管理基础》、《时事政策》等。1960年,中共青岛市委召开全市文教书记会议,决定把理论教育重点放在学习毛泽东理论著作上。1960~1966年,中共青岛市委先后3次发出关于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开展学习毛泽东理论著作活动的指示,并召开全市党员干部动员大会,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学习毛泽东著作摆在首位,把学习活动不断推向高潮。学习的主要内容:一是毛泽东关于初级阶段经济建设理论《为建设一个伟大的初级阶段国家而奋斗》、《论十大关系》、《工作方法六十条》和“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化”的理论;二是关于初级阶段时期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理论,特别是毛泽东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关于阶级、形势、矛盾和党内团结问题》的讲话;三是学习毛泽东的《矛盾论》、《实践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反对本本主义》等5篇哲学著作;四是学习毛泽东《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3篇著作。到1965年底,全市共培训干部1.7万余人,其中县以上干部5000余人;组织学习毛泽东著作辅导报告150余场,10万人听报告。全市共发行《毛泽东选集》(1—4卷)40万册、《毛泽东著作选读》(甲、乙两种版本)18万册,《毛主席语录》120万册。“文化大革命”前夕,全市城乡反复召开“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讲用会”,推广林彪所谓“活学活用,立竿见影”的经验,使党的理论教育工作偏离了正确轨道。
“文化大革命”时期,形而上学猖獗。《毛主席语录》被称为“红宝书”,毛泽东的话被称为“最高指示”、“一句顶一万句”。1969年以后,虽然组织干部学习《Our Party宣言》、《反杜林论》、《法兰西内战》、《哥达纲领批判》、《国家与革命》、《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等马列主义著作,却侧重寻章摘句,并强调要围绕“阶级斗争为纲”,尤其强调学习毛泽东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党内两条路线斗争史”和评讲“儒法斗争史”等,使正常的理论学习受到干扰。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端正了党的思想路线,批判了“形而上学”和“个人崇拜”,认真清除理论宣传工作中“左”的影响,恢复党的实事求是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和学风。1979年,全市开展了真理标准大讨论补课,分清路线是非,统一了思想,为深入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奠定了思想基础。1981年,全市2万多名干部、50万名群众学习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建国以来党的重大历史事件的认识统一到《决议》上来,实事求是地评价了毛泽东在中国革命中的历史地位及晚年的错误。1982年,组织干部、群众学习贯彻中共“十二大”精神,开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大讨论,为开创青岛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新局面奠定了思想基础。全市共轮训干部22090人,其中各级领导干部5249人;对群众宣讲57977场,受教育者达200万人次。
1983年,中共青岛市委理论教育工作会议确定,思想理论教育内容要围绕新时期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这个中心,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紧密联系青岛的实际,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并以县以上干部为重点,把干部学习同群众学习结合起来。1983~1984年上半年,集中学习《邓小平文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陈云文稿选编》等,使干部、群众了解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形成和发展,加深对中共“十二大”精神和建设有中国特色初级阶段基本理论的理解。1984年下半年,中共青岛市委决定,创建青岛市党政干部电视自修大学,实行干部教育和学历教育同时并举。设“理论班”(5门课程)和“专科班”(11门课程),先后学完《国民经济管理学》、《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初级阶段》、《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基本问题》和《大学语文》、《中国近代史》、《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逻辑学》、《法学概论》、《自然科学基础知识》等。到1990年,全市共有1427名干部获大专毕业证书,2784名干部获单科结业证书。另外,从1985年开始,对全市20369名大专以下学历的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分甲、乙组进行马列主义理论正规化教育,系统学习《政治经济学概论》、《科学初级阶段概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概论》、《中国初级阶段建设概论》、《国民经济管理学概论》等课程。到1990年,全市共有5738人获甲级组全科结业证书;有5266人获乙级组全科结业证书。
1986年,组织全市干部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初级阶段》、《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两本书。1987年,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中共“十三大”文件及中共中央宣传部编写的《初级阶段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学习文献选编》,开展了生产力标准的大讨论。全市共轮训干部18209人,其中县以上干部2382人。对群众宣讲5746场,受教育者57万人次;编写出版《生产力标准问题》一书3000余册,举办生产力标准问题专题讲座4次,5000名干部听讲,14.69万名党员、干部参加学习讨论,从而提高了用生产力标准观察、分析问题的自觉性。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发生政治风波后,主要学习邓小平、江泽民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有关讲话和中共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文件,随后系统学习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纲要》、《党的建设理论纲要》和《初级阶段理论纲要》。全市4.5万多名干部参加学习,其中县以上干部4700多人。
在职工群众中,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思想、理论教育。一是自1984年以来,中共青岛市委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纲要》的要求,对35岁以下的青年职工实行正规办学脱产轮训。到1989年,全市36万名青工在轮训中系统学习了《中国工人阶级》、《中国近代史》、《科学初级阶段常识》、《马列主义基本知识》、《法律常识》和《初级阶段道德》等理论知识。二是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发生政治风波后,在全市职工中广泛开展基本国情、基本路线的教育。47万名职工参加轮训,系统学习“三史”(中国近代史、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和党的基本路线,进行“没有Our Party就没有新中国”、“只有初级阶段才能救中国和发展中国”的再教育,进一步坚定了初级阶段信念和改革开放的信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理论学习,各级党组织普遍采取各种有效学习方法,并开创适应新时期新任务需要的新的学习形式。一是拓宽学习内容,既学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又学习新时期党政干部必须具备的科学文化、管理专业和发展初级阶段商品经济知识。二是改进学习形式和方法,采取集中轮训和在职学习相结合,坚持每周两个半天学习的制度。三是县以上党委普遍建立中心学习小组,重点搞好县以上领导干部的学习。四是坚持学习辅导制度,集中解答学习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和疑点,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二章 宣传教育
第二节 思想理论教育与研究
党员教育
建国之初,面对解放战争取得全国性的胜利和党在人民群众中威望的极大提高,有些党员居功自傲,停顿起来不求进步、贪图享乐等思想有所滋长;部分新党员觉悟不高,组织纪律松弛;极少数革命意志薄弱的党员,入城后经不起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攻击,堕落现象时有发生。中共青岛市委从1949年冬开始,广泛组织党员学习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文件。为了更好地完成中共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党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主要任务,中共青岛市委决定对所有党员普遍进行一次党的基础知识的教育。1951年,为纪念建党三十周年,中共青岛市委发出在全党进行党史学习的通知,并成立了以中共青岛市委书记赖可可为主任的青岛市党史学习委员会,领导全市党员的学习。各级党组织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市党史学习委员会的部署,通过报告会、座谈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向全市3万多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党的产生和发展史”、“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斗争史”、“党的优良传统”及党员标准8项条件的教育。1951年10月至1952年,在学习党史的基础上,在企业党员和积极分子中,重点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共产主义劳动态度”、“Our Party是工人阶级政党”的教育,近11万名党员和积极分子参加了学习,培养发展入党对象1684人。1953~1954年,集中进行党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增强党性、维护党的团结的教育。在这次学习中,全市1000多名17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思想鉴定。到1956年,全市基层党组织普遍建立了每月1次组织生活会和党课制度,使党员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开始全面建设初级阶段时期,各级党组织因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党员教育有所忽视,党内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作风有了新的滋长。中共青岛市委针对这一情况,从1956年10月开始,集中对党员、干部进行了“坚持集体领导,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坚持群众路线”、“进一步增强党的团结”的教育。1957年2月,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进行新党章教育计划”,组织党员着重学习中共“八大”党章和刘少奇《论Our Party员的修养》、邓小平《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全市3万多名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这对提高党员政治素质、纠正党内不良倾向起了重要作用。1960~1962年3年经济困难时期,对党员进行了党的基本知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开展“两比”(形势对比、新旧社会对比)、“三想”(想国家长远利益、想胜利来之不易、想当好国家主人的责任)活动,同时组织党员读革命英雄故事书,学革命先烈事迹等,使党的优良传统得以发扬光大。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后,党员教育转为以阶级和阶级斗争教育为重点,加之从50年代后期开始,政治运动频繁,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受到冲击,部分党员干部在反右派斗争、“反右倾”、整风整社等运动中受到错误批判和不适当的处理,挫伤了党员的积极性,党内民主生活不够正常。
“文化大革命”初期,各级党组织陷入瘫痪,党员教育处于停顿,部分党员卷入派性斗争。中共“九大”后,组织党员学习“九大”通过的党章,错误地批判刘少奇的《论Our Party员的修养》,搞乱了党员的思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批判和清理“左”的思想影响,实现工作重点转移,在指导思想和实际工作中进行拨乱反正。中共青岛市委把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恢复和保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强了党的思想建设,使党内民主生活恢复正常,党员教育步入正轨。1980年,以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简称《准则》)为重点,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对全市党员进行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党规党法的教育,并把学习同肃清极“左”路线的影响,同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纠正党内不正之风结合起来。全市共举办学习班1053期,轮训党员、干部109556人。1981年,学习陈云关于“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论述,重温了《准则》,进一步纠正党内不正之风。1982年,贯彻全省党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中共青岛市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党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的指示,开展以反对资本主义思想腐蚀为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市共轮训党员领导干部2348人,轮训党员16万人次。1982年9月至1983年,对党员、干部进行了中共“十二大”新党章的教育,突出了新党章对新时期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等3项基本要求和做合格党员、合格干部为重点,全市分3个层次共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1.2万人,培训党课教员、辅导员和党员骨干21552人,轮训党员18.72万人。1983年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员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共青岛市委7月召开的全市党员教育工作会议决定,以中共“十二大”新党章为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在各县、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宣传部门增设党员教育科(组)或配备专人负责党员教育工作。1985~1986年,针对党内出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新的不正之风,集中对全市24万名党员、干部再次进行了增强党性教育的轮训。1986~1990年,中共青岛市委对全市党员着重进行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即“三基本”教育。各级党委以“三基本”为主课,以基层党校为阵地,分期分批轮训党员,共举办学习班1万余期,轮训党员和积极分子100万人次,系统学习了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常识》、《党的基本知识》、《中共党史常识》、《初级阶段精神文明建设基础知识》、《农村商品经济常识》、《乡镇企业管理常识》和《党在初级阶段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等7本书。1990年,对全市30万名党员进行了中共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文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初级阶段基本理论”、“党的建设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坚持党员标准,做合格党员”5个专题培训,使党员教育走向正规化、系统化、制度化。
在农村,从1981年开始到1990年,每年对党员进行1次冬训,学习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科学文化、生产知识、社会道德等。10年间共举办学习班4000余期,轮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200万人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青岛市委每年“七一”前后进行1次评比表彰优秀党员和先进党支部活动。到1990年,累计表彰优秀党员984名、先进党支部492个。
1978~1990年,全市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53人中,有党员47人;获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和“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的604人中,有党员522人;获青岛市劳动模范称号的504人中,有党员439人。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二章 宣传教育
第二节 思想理论教育与研究
思想理论研究
青岛市的思想理论研究起步较早,对外影响颇大,但社会科学理论、学术研究滞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市的理论研究工作始步入正轨,并逐步走向繁荣,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新局面。
50年代初期,思想理论研究基本上依附在山东大学的教学与研究之中,一批当时国内堪称一流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在此任教,理论学术研究十分活跃。山东大学编辑出版的《文史哲》,在国内外社会科学界也颇有名气。1958年,山东大学迁往省会济南,从事社会科学专业的,在较长一段时间,仅有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和市委宣传部学习室,特别是1957年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后,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双百”方针遭到严重破坏,一些专家、学者受到批判,失去研究讲学条件,群众性理论研究活动很不正常。“文化大革命”期间,理论研究工作被迫中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进入初级阶段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青岛的思想理论研究工作逐步开创了新局面,为青岛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贡献。一是建立健全了思想理论研究机构,壮大了思想理论研究队伍。中共青岛市委党校教学与理论研究的正规化进程日益加快;1985年恢复中共青岛市委讲师团后,力量不断壮大;青岛高等院校和军事院校社科部(系)普遍建立。1979年建立青岛市社会科学研究所。1989年以青岛市社会科学研究所和市经济信息研究中心的研究部分为基础,组建了青岛市人民Gov经济发展研究中心。1984年建立了青岛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各种学会、协会、研究会相继建立,到1990年,共建立财政、会计、金融、商业、税务、工业、农业、教育、劳动、审计等学会和政治经济、哲学、社科、党史、党建、统战、体制改革、人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等69个,拥有会员近3万人,加上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党校、大、中学从事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总计4万余人,其中具有高、中级专业职称的7000余人。二是开展思想理论学术调研活动,广泛召开群众性理论研讨会。各种理论学术团体遵循对策研究向理论方面提高、基础理论研究向应用研究方面延伸的原则,先后举办“深入企业改革,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生产力标准”、“初级阶段初级阶段理论与实践”、“党的建设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青岛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青岛市文化发展战略”、“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等理论研讨会。1984~1990年,共召开全市性的理论研讨会15次,2000多人参加,发表论文459篇。各学会、研究会召开各种研讨会、论证会,进行学术交流6000余次,共发表论文6万余篇。青岛市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是全市规模最大的研究团体,调研活动在企业十分活跃。1984~1990年,全市近千家企业成立了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有会员2万多人。几年来,紧紧围绕思想政治工作如何服务于企业的改革和经济发展,开展调研活动,共组织千人以上的调研活动15次,召开研讨会2000余次,交流论文2.5万余篇,其中被评为全国和省级优秀论文200余篇。市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荣获全国和山东省优秀研究会称号。三是思想理论研究成果显著。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全市各种理论学术研究活动中,社会科学工作者及干部、群众,共出版社会科学学术专著300余部,在国家级报刊发表学术论文4000余篇,在省、市报刊发表社会科学论文5万多篇。围绕青岛“两个文明建设”的社会实践课题,形成有应用实效的学术成果2万余项。1986年开始,开展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到1990年,进行了4次全市性评奖活动,共申报成果6745项,有332项获奖,近百人在国家和山东省组织的评奖活动中获奖,其中许多研究成果被各级领导在决策工作中所采纳。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二章 宣传教育
第三节 宣传队伍与阵地
宣传队伍 青岛市的宣传教育队伍是在实践中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建国初期,除各级党组织和工会、妇联、青年团的宣传干部外,在人民群众中逐步建立起一支以大、中学校和文艺团体组织的宣传队为主的宣传队伍,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951年开始组织报告员、宣传员队伍,建立党的宣传网,以兼职为主,到专、兼职结合,逐步建立起一支宏大的党的宣传教育队伍。
专职宣传教育干部队伍 1952年,全市共有专职宣传教育干部299人、理论教员200人。随着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各级党委的宣传教育机构和人员不断增加,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宣传教育队伍迅速发展。1981年,全市专职宣传干部达到891人,1990年猛增到2805人,其中有政工高级职称的75人、中初级职称的各247人。全市共有专职政治教师1154人、兼职政治教师971人。为了鼓励宣传教育干部的积极性,保持稳定性,1985~1990年,先后5次评比表彰市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178个(次)、先进宣传工作者553名(次);山东省先进宣传工作者17名。同时对连续从事宣传工作10年以上的308名宣传教育干部,颁发了荣誉证书。
党的报告员、宣传员队伍 1951年,中共青岛市委发出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建立人民群众宣传网的决定》的实施计划,在全市开展报告员、宣传员和建立宣传网的活动。到1954年,全市拥有各级报告员283人,宣传员9515人。在此期间,中共青岛市委召开报告员、宣传员代表会10余次,总结交流经验;举办短期培训班93期,不断提高这支队伍的素质。“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宣传网遭到破坏,宣传队伍被冲散。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特别自1984年10月中共青岛市委批转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关于恢复和建立党的报告员、宣传员队伍的请示报告》以后,各级党委普遍恢复和建立起报告员、宣传员队伍。到1990年,全市共有报告员2318人、宣传员6742人。
新闻宣传、通讯和报刊发行队伍 青岛解放初期,《青岛日报》社和青岛人民广播电台共有工作人员114人。到1990年,《青岛日报》社、青岛广播电视局、青岛出版社、 青岛公共关系导报等4个新闻出版单位,已有采编人员566人,其中有中级新闻职称的197人、高级专业职称的85人。通讯报导队伍,1949年底,《青岛日报》社和青岛人民广播电台,共有通讯员865人。1960年5月,中共青岛市委批准通讯员组织隶属各级党委领导后,这支队伍发展迅速。1964年和1990年,分别达到2767人和5000余人。为了不断提高新闻、通讯人员的素质,1979~1990年,全市共举办新闻工作者和通讯员培训班60余期,培训5500人次。1988年,举办了新闻专业大专班,50名采编人员参加了学习。1990年,对全市1000余名(包括企业报)采编人员,分8期进行轮训,学习了江泽民、李瑞环在全国日报总编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保证了新闻宣传质量,把握住舆论导向。1988~1990年,中共青岛市委共表彰新闻宣传先进集体116个(次),先进个人626人(次),优秀稿件388篇。报刊发行队伍,1952年,全市有发行组(站)98个,发行员1500人;到1990年,全市报刊发行站发展到825个,发行员1881人,期发行量59.54万份,年发行总量为5274.35万份。
宣传阵地
报纸、书刊 1990年底,全市共有各类报刊170余种,其中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有6种报纸、10余种刊物,在山东省内交流的报刊16种,市内交流的报刊140种。《青岛日报》作为中共青岛市委的机关报,1950年期发行量6000份,1990年达到11.5万份,并由铅板印刷改为激光照排、胶版印刷。《青岛广播电视报》(周报),自办发行,期发行量为40万份。青岛出版社自1987年成立至1990年,共出版各种图书938种,发行总量达8126万册,其中有70种图书先后在各种评比中获奖。
广播、电视 青岛人民广播电台成立40多年来,已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建立形成有线广播、调频广播、电视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广播电视网。青岛电视台有4个频道播出。全市城乡建立了平度电视台、胶南电视转播台和18个电视差转台,覆盖城乡一半人口。青岛人民广播电台4套节目播出,全市城乡还建立了县(市)、区级广播电台7座、广播站1座,乡镇广播站160座,村广播室5382个,有扩音机5936架,通播率96.1%,喇叭入户率78.8%。1990年,青岛人民广播电台共播出稿件2.2万件,青岛电视台播出新闻片、口播新闻、新闻专题、专访等5600多条。
新闻发布中心、驻青记者站 1988年,中共青岛市委成立“青岛市新闻信息发布中心”,全市有3000人组成的信息队伍。到1990年,共举行新闻发布会293次,年均97次。到1990年,中央及省级新闻单位在青岛设立记者站35处,仅中央新闻单位驻青记者站就发稿3390余篇。
基层党校、党员活动室、党员联系群众户、责任区 自1984年开始创办基层党校以来,到1990年,全市共有基层党校702处(其中乡、镇党校159处,街道党校60处,高校党校12处,企业党校471处),共有专兼职教师5830人。1984~1990年,共举办轮训班1万余期,培训党员、干部100万人次,成为各级党委重要的培训阵地。1990年全市共建党员活动室14075处,是基层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开展各种党员教育的重要场所。有52050名党员组织科技扶贫联系户307968个;有3022个工厂企业建立党员责任区,成为党组织联系群众的纽带。
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 全市共有市、县(市)、区图书馆14处(藏书227万余册、报刊5180种。其中市图书馆藏书100万册、报刊4430种),基层各类图书馆1303处,市、县(市)、区群众艺术馆13处,农村文化“中心”及乡、镇、街道文化站295处;市文化宫、厂企俱乐部415处;市、区少年宫6处;市、县(市)博物馆3处;市和基层展览室241处。市展览工作办公室自1971年成立到1990年共举办各种展览167个,据18个大型展览统计,观众达343.2万人次;市、县(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1个,业余演出队1342个;电影发行放映公司8个,影剧院96个,城乡放映单位778个,放映员1450人。与此同时,群众文化设施和文化市场发展较快,全市共有露天剧场134处、游艺室516处、文化活动室609处,广播电视室585处,文化活动骨干队伍已达28505人;文化市场从事文化娱乐经营的场所和团体852处,城乡文化专业户3103户。
另外,全市各基层党组织都办有宣传栏、黑板报、光荣榜、宣传画廊等。这些群众性宣传阵地,紧密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先进模范人物事迹,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良好的效果。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三章 统一战线
第一节 党派统战工作
民主党派是中国Our Party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8个民主党派先后在青岛建立组织的有7个:1947年在青岛建立组织的有中国民主同盟;建国初期在青岛建立组织的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建国会和九三学社;1982年以后在青岛建立组织的有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和中国致公党。
建国初期,中共青岛市委坚持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首先协助各民主党派发展成员,建立市一级组织机构。二是安排其代表人物参加人民政协和人民政权工作,共同协商全市大政方针。民主党派成员在政协青岛市第一届委员会中占委员总数的26.95%,占常委总数的47%,占正副主席总数的57%;在青岛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中占代表总数的14.2%,在第一届人民委员会中占委员总数的37%;1956年,在Gov任副市长的1人,正、副局处长的16人。三是推动他们参加初级阶段改造和初级阶段建设。在抗美援朝运动中,一些党派成员担负抗美援朝的宣传工作,医务界中的一些党派成员参加赴朝医疗队,民盟成员、山东大学医学院教授、附属医院外科主任冯雁忱,担任了青岛市第一批赴朝医疗队队长。同时,民主党派成员又积极参加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和知识分子思想改造的学习运动。在运动和工作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四是鼓励他们在自愿的基础上,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这一时期,青岛各民主党派在初级阶段改造中发挥了一定作用。
1956年,中共青岛市委贯彻中国Our Party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加强了同市各民主党派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初级阶段建设事业中的积极作用。1956年下半年至1957年上半年,各民主党派组织均有较大发展。1957年下半年以后,由于反右派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青岛市一部分民主党派成员被错划为“右派分子”,使民主党派受到很大冲击,严重挫伤了民主党派为初级阶段服务的积极性。
在1960~1962年的三年暂时经济困难时期,中共青岛市委传达了中共中央、毛泽东关于“知识分子大有进步,民主党派大有进步,工商界也大有进步”和不在党外搞“反右倾”斗争的指示。在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中推行“神仙会”的方式,和风细雨地进行思想改造和自我教育;实行“三不主义”(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和“三自方针”(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认真贯彻政策,发扬民主,调整了关系。
“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把民主党派当作“无产阶级专政对象”,横加批判和摧残,市各民主党派组织被迫停止活动,民主党派的一些擎天柱和成员遭到迫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青岛市委在民主党派工作上大力拨乱反正,清除了“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左”的错误,充分肯定了民主党派的进步和发展。1978年6月,帮助青岛市各民主党派恢复活动后,改选和健全了领导机构,使民主党派工作重新活跃起来,成为建国以来青岛市党同民主党派合作的最好时期之一。
1979年以后,全市各级党组织加强对新时期民主党派性质、地位和作用的宣传教育。中共青岛市委统战部编印《新时期民主党派工作基本知识问答》8000册,发至各级党组织、统战部门和民主党派基层组织。随着国内阶级关系的根本变化,民主党派的性质也发生了根本变化。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初级阶段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初级阶段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Our Party领导下,以初级阶段劳动者为主体的、为初级阶段服务的政党。中共青岛市委认真贯彻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和各项政策,坚持和完善中国Our Party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重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和监督作用。1990年,青岛市7个民主党派成员中,任全国、省、市、县(市)区人大代表85人,其中人大常务委员10人、常委会副主任3人;任全国、省、市、县(市)区政协委员275人,其中常委67人、副主席24人。中共青岛市委坚持召开“双月座谈会”、民主协商会和情况通报会,就青岛市大政方针的决策、群众政治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以及重要的人事安排等,适时地向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进行民主协商,认真听取批评和建议。会上,他们积极建言,对政治、经济等问题发表见解。中共青岛市委进一步加强同民主党派的密切联系,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了解情况,协调关系。一些中共基层组织,也与本单位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这种形式,通报或交流情况,传达重要文件、有关的方针政策及工作意图,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反映,收到良好的效果。
为逐步实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经常化、制度化,1989年中共青岛市委转发政协青岛市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办法》,要求各级基层党组织在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工作中参照执行。1990年,中共青岛市委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Our Party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市人民Gov发出了《关于邀请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参加Gov重要活动的通知》,邀请市民主党派的负责人分别参加市财政、税收、物价大检查,清理基建项目、清理整顿公司和清理“小金库”等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对Gov工作进行监督。各县(市)区政协也都相继制定了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规定,普遍得到各县(市)、区委和Gov的重视和支持,开始使青岛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走上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市民建会从1989年开始,建立每月一次的民建会员“议政日”制度,将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集中起来,以《议政简报》的形式向中共青岛市委及有关部门反映,受到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山东省委、中共青岛市委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中共中央统战部向全国通报了《议政简报》活动情况,中共山东省委统战部和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分别转发了民建青岛市委的第一期《议政简报》的内容。
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发生的政治风波波及青岛,中共青岛市委先后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共同学习中共中央擎天柱的讲话,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告全体Our Party员和全国人民书》,学习邓小平《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时的讲话》,并及时通报北京和青岛的形势。在这场严肃的政治斗争中,青岛市各民主党派立场坚定,发扬了与Our Party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光荣传统,以实际行动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协助Our Party和Gov做了许多工作。
帮助民主党派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在待遇方面,依照党政部门的政治生活待遇,一视同仁,阅读有关文件,参加有关会议。市级民主党派的经费在市财力许可的情况下,予以照顾,适当增加,保证民主党派用于开展政治活动、社会活动和党务工作所需的经费。同时,为保证统战工作的特殊需要,按年度拨给民主党派组织一定数额的特别费,由民主党派掌握使用。有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单位,为民主党派提供活动场所,帮助解决开展工作活动所必需的费用。
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青岛市委协助民主党派选择一些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有一定群众基础和组织领导能力,热心党派工作的党外中年干部,充实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切实做好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使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始终保持好的政治素质,并在年龄结构上得到改善。
帮助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在组织发展工作中,推动民主党派贯彻有计划地、稳步地发展和边巩固边发展的方针,支持他们坚持各自重点分工和以大中城市、中上层人士为主的原则,吸收新成员,注意政治素质,德才并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市各民主党派组织有了很大发展,民主党派成员由1979年的896人增至1990年的2800人,增长了两倍多。
推动民主党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搞好自我教育。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治国之本,也是党同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民主党派具有爱国主义光荣传统,有丰富的知识和政治阅历,他们和全市人民一样,饱尝了旧中国之苦,“文化大革命”中也身受其害,珍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安居乐业之甜。如1980年,民盟青岛市委副主委张晦庵在市政协、中共青岛市委统战部举行的茶话会上赋诗一首,抒发其坚持党的领导的喜悦心情:“旧朋新知聚一堂,推心置腹话衷肠,疾风暴雨万般急,胸有朝阳不迷航”。各民主党派通过参加中共青岛市委举办的政治学习班、统战理论研究会,通过各自组织的各种读书班、学习班、统战知识竞赛等方式,组织成员特别是新发展成员,学时事政治,学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学各自的党史和党章。他们以亲身经历现身说法,进行生动的理想和纪律、民主和法制、道德和情操等思想教育,帮助成员正确认识过去和现在,分清什么是初级阶段,什么是资本主义,以提高思想觉悟和辨别是非的能力。通过学习,成员的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意识不断提高,不少成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为初级阶段事业服务中作出成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民主党派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初级阶段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在工作中,他们摸索出一些为初级阶段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新方式和新途径,多次召开为初级阶段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经验交流会,表彰先进,启发、支持和鼓励成员为初级阶段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民主党派成员中绝大多数是各方面的知识分子,不少是学有专长的专家、学者和人才。在智力开发与科技发展中,他们注意发挥各自的优势,扬长避短,拾遗补缺,开展科技、经济咨询服务,举办各种学校、讲座,培训专业人才,以智力支援边远地区和乡镇企业,受到Gov、有关部门和社会的赞誉。
各民主党派有比较广泛的社会联系,许多成员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外籍华人、华裔乃至某些外国人士有各种社会的历史关系,他们在引进资金、技术、人才,以及进行国际经济、技术、文化和学术交流等方面作出成绩,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积极贡献力量。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三章 统一战线
第二节 工商统战工作
青岛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产生于20世纪初期,长期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束缚和压迫,发展一直缓慢。到1949年初,1400余家民族工业半数以上机器不能转动,大多数企业奄奄一息,处于极端困难的境地。青岛解放前夕,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强大军事攻势进逼下,国民党青岛当局下令将一些工厂、企业迁往台湾,并预谋撤退时炸毁青岛的一些重要设施。青岛市民族工商业者,对国民党的倒行逆施极为不满。在中共青岛地下党组织的争取下,一些有名望的民族工商业者,在反南迁和护厂斗争中作出了贡献。
建国后的头三年,中共青岛市委针对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坚持执行对民族资产阶级又团结又斗争的方针和团结、批评、教育的政策,特别注意同工商界搞好经济的合作,以巩固政治上的合作。主要是:帮助组建青岛市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市工商联),推动工商业者学习“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政策和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关于“发展生产,加强工商工作”的决议。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和组织参观等,使之提高认识,消除顾虑,积极经营,为恢复和发展工商业作贡献;组织参加社会各项民主改革运动,使之接受锻炼和考验;对工商界代表人物,妥善进行政治安排,经协商,青岛市召开的一至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安排了一批工商界人士任代表;贯彻利用、限制政策,扶持一切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通过扩大对私营工厂的加工定货,调整税收负担,合理调整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发放贷款,组织物资交流等措施,使私营工商业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到1952年,全市私营工商业已由青岛解放时的1.2万户(包括手工业4000户)发展到1.5万余户。通过“五反”斗争,打退了资产阶级的进攻,对违法工商业者进行了严肃处理,使之接受教训,接受国营经济的领导和工人群众的监督,从而巩固了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
1953~1955年间,中共青岛市委根据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精神,在对私营工商业继续利用、限制的同时,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改造工作。1953年底至1954年系统地进行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教育,帮助私营工商业者认清形势,认识初级阶段改造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在整顿公私合营企业的基础上,中共青岛市委有计划地对私营工商业进行单个公私合营。1955年底至1956年初,青岛市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时,对工商界着重进行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宣传教育。从1955年12月下旬起,在全市私营工商业中认真传达贯彻毛泽东主席在1955年10月29日邀请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座谈私营工商业初级阶段改造问题时的讲话和中华全国工商联一届二次执委会关于“一定听毛主席话,跟Our Party走,走初级阶段道路”的决议,并组成243个工商小组,有4146人参加了座谈学习。市政协委员会、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市青年联合会、市民建会和市工商联等单位分别召开工商界人士、工商界家属、工商界子女报告会、座谈会、讨论会,广泛进行形势、政策宣传,使之家喻户晓,让工商业者认清形势,了解政策,掌握自己的命运。二是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合理”、“从宽从了”精神,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中,对私营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实行定息,让工商业者在经济上放心。三是按照党的“全部包下来”的方针和“量材使用辅以必要的照顾”的原则,对私方人员作了适当安排。安排了原私营工业中的私方人员2850人,其中安排为局科长、总厂正副厂长、正副经理的9人,安排为基点厂正副厂长、总厂科室主任的305人,安排为基层厂厂长或车间主任的209人,安排为董事长、顾问、工程师、技术员的68人。安排了原私营商业中的私方人员2620人,其中安排为市级国营公司课股长的15人,总店中心店正副经理的12人,股组长的42人,区店正副经理的69人,董事10人。其他人均从事生产经营或其他工作。有些工商界代表人士,经协商推荐,分别担任全国、省、市、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或Gov部门的实职工作。
1956年,中共青岛市委贯彻“以政治思想为统帅,以为初级阶段服务的劳动实践为基础,以企业和工作岗位为基地”的改造方针,要求企业党组织直接负责企业内部私方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有关部门和市工商联协助进行一些辅助性教育。同年2月,市工商联举办青岛市工商业者讲习班,1957年举办市工商界政治学校(后改制为青岛市政治学校),组织私方人员脱产学习。通过学习,逐步破资本主义思想,立初级阶段思想,为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创造条件。
1957年,由于反右派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工商界363人被错划为“右派分子”,不同程度地伤害了一些工商界朋友。1960年开始贯彻“五不变”(定息、高薪、学衔、安排和改造不变)和Gov“包一头,包到底”、工商界“顾一头,一边倒”的政策,推行以“神仙会”的形式,和风细雨地进行思想改造和自我教育。1962年以后,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指导下,对工商界作出所谓“大反复”的错误估计,对一些思想认识问题,上纲上线,进行批判,在工商界造成思想混乱,挫伤了一些人的积极性。“文化大革命”中,工商界人士普遍受到冲击。
1978年以后,中共青岛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对原工商业者的政策,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各项统战政策,并把小商小贩、小业主及其他劳动者4682人(占原工商业者的72.22%)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帮助市、区、县工商联恢复了组织。
市工商联和民建会,根据“扬长避短,拾遗补缺,稳步前进,讲求实效”的方针,广泛开展经济技术咨询服务和办学工作。先后推荐退休成员300多人(次)到200多家企业,协助改善经营管理,改进生产技术。1983年和1984年,两次派有技术专长的人员参加了山东省工商联、民建会组办的赴青海经济咨询服务工作,取得好的成绩。1984年,市工商联与民建会创办民联业余学校,市内5区各设分校,进行文化补课和技术培训。1987年后,开办北京经济函授大学青岛分校、北京自修大学青岛分校、南开大学青岛函授站、深圳大学青岛教学点、华东师范大学青岛函授站等大专班。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青岛市的私营经济、合作经济、中外合资和外商独资企业均有发展。从1985年开始,中共青岛市委加强了对新时期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领导。一是充分发挥青岛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做海外经济界人士的工作;二是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合作共事关系和劳资关系;三是充分发挥工商联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作用;四是对个体经营者的代表人物和新的私营工商业者进行团结教育工作,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促进生产和发展乡、镇、街道生产服务,为开放搞活服务。
在初级阶段建设新的历史时期,工商联会员的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已从原工商业为主逐渐转为多种经济成分结构的、以统战性为主、兼有经济性、民间性的对内对外民间商会组织,日益成为开展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重要阵地和依靠力量。1990年,市工商联有会员2998人,他们中在海外有一定影响,与22个国家和地区500多名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外籍华人以及外国朋友有各种联系,与13个国家和地区的工商社团、客户建立了业务关系,为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经验牵线搭桥。通过举办展销会,开展信息交流,开拓对外销售渠道,并把外引内联结合起来,为青岛市发展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和提高生产力水平作出成绩。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三章 统一战线
第三节 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
建国后,中共青岛市委把做好安排党外人士工作作为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前提条件。建国初期,注重安排解放青岛有功人员和社会名流;在初级阶段改造高潮中,认真做好工商界人士的安排;在开始全面建设初级阶段时期,强调安排好知识分子代表人物。从1949~1966年,全市召开过5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6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和4届市政协会议,每届都有一批党外人士担任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每届党外代表和委员人数都有增加。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和市第四届政协委员中有党外民主人士294人,占代表、委员总人数的45.65%。其中任副市长、市人民委员会委员、市政协副主席、常务委员的有50人。市属6区(包括1961年撤销的台西区)都安排了一批党外人士担任副区长、区人民委员会委员、区政协副主席和区政协常委,并有一批党外人士担任全国和山东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至1966年,先后任命32名党外人士担任市人民Gov的局、处、委的负责人。许多工厂、企业、学校和科研单位,都有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为建立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1957年5月中共青岛市委在批转中共青岛市委统战部关于开展统战工作检查的意见中强调指出:由于生产关系的根本变化,绝大多数民主人士、知识分子和私方人员已经成为国家公职人员,Our Party员同党外人士建立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已成为中国Our Party团结、教育、改造党外人士的主要关键。中共青岛市委要求检查工作和当时开展的整风结合,Our Party员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应作为检查的重点。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后,各级党组织注意同他们搞好合作共事,使他们有职有权有责,在各种不同的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为初级阶段建设贡献聪明才智。如原山东省教育界知名人士张公制,年高73岁,于引退25年之后再度出任公职,1950年9月他被选为青岛市副市长并担任青岛市防疫卫生委员会(后改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以来,忘我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全国乙等卫生模范,1952年10月受到山东省人民Gov的通令嘉奖。青岛阳本染织厂董事长陈孟元,1950年9月被推选为青岛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副主席,他响应Gov发展生产的号召,将存在上海的4000两黄金兑换成人民币,转来青岛增添设备,扩充了织布车间。在抗美援朝运动中,阳本染织厂独家捐献1架飞机的价款。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后,陈孟元积极申请公私合营,1954年6月,Gov批准阳本染织厂为青岛市第一家公私合营企业。
1957年下半年开始,由于反右派斗争被严重扩大化,一些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党外人士被撤职,青岛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的比例有所下降。“文化大革命”中,党的统一战线政策遭到严重的破坏,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荡然无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青岛市委针对青岛市党内在思想上存在“左”的影响,开展了统一战线政策的再教育,克服了“党外无人才”、“清一色好办事”等错误观念,不断加深“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重要性的理解,妥善安排党外人士担任各级领导职务,搞好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有了新发展,出现了新局面。各级党委选拔一批政治表现好、熟悉业务、积极肯干、密切联系群众的党外知识分子,担任了各级领导职务。1990年,市直119个单位中,副科级以上党外干部2924人,其中副县级以上140人。在市政协正、副主席13人中,党外人士副主席7人,占54%;94名常委中,党外人士60人,占64%;510名委员中,党外人士304人,占59.7%。在市人大也有党外人士担任副主任、常务委员。在坚持Our Party领导的前提下,各级党委在工作中注意发挥他们的专长,保证他们有职有权有责。在阅读文件、参加会议和享受其他政治生活待遇方面,与同级Our Party员干部一视同仁,使他们知情出力,尽职尽责。党组织不干预党外干部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教育Our Party员和群众尊重党外干部的职权,服从他们在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在合作共事中,Our Party员领导干部和党外领导干部,既是同志,又是朋友,相见以诚,彼此尊重,做到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明确在双方关系上,Our Party员领导干部处于矛盾的主导方面,对合作得好坏承担着主要责任。Our Party员干部注意同党外干部沟通思想,研究问题,虚心学习,取长补短,主动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创造条件,在工作中作出成绩。
中共青岛市委十分重视“合资”企业中的合作共事。对外开放以来,多次召开“合资”企业中的中方负责人座谈会,了解情况,协调关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推广了青岛汇泉王朝大酒店搞好中外双方合作共事关系的做法,以进一步吸引更多的外商到青岛投资。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三章 统一战线
第四节 民族统战工作
青岛地区少数民族人口较多,1964年有少数民族14个,人口达5944人。至1990年,少数民族有38个,9790人。建国前,青岛少数民族同胞同全国人民一样,饱受三座大山的压迫,同时还遭受着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生活没有保障。建国后,中共青岛市委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和宗教信仰,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民族团结的行为,全市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发生很大变化。党对少数民族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名额作了特殊照顾,少数民族以平等地位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贯彻了长期合作的方针和团结、教育、改造的政策。对他们在政治职务上有所安排、生活上有所照顾,经常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初级阶段和各项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他们到各地参观学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中共青岛市委于1953年2月和1955年7月两次就青岛市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这一时期,青岛市民族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很大成绩。1957年以后,由于在指导思想上受“左”的影响,青岛市民族工作也出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忽视少数民族的特点,影响了同少数民族群众的密切联系。
“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否定民族工作的成绩,否定初级阶段时期民族问题的存在,践踏党的民族政策,破坏民族团结,使民族工作遭受了一场浩劫。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青岛市委认真贯彻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民族政策,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一是开展宣传教育。1980年、1982年、1983年春节期间,中共青岛市委三次召开民族工作会议,结合青岛实际在全市人民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全市受教育人数达134万人次;二是落实民族政策。从指导思想上纠正了以前在民族工作中“左”的错误,彻底否定了“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理论,平反了冤假错案,解决了一些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从政治上关心少数民族。各级党组织注意从少数民族中选拔干部,发展党团员。各级党代会、人代会、人民政协和群众团体,都注意选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保证少数民族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和发挥为初级阶段现代化建设作贡献的积极性;四是发展少数民族经济。贯彻有关优惠政策,促进青岛市民族经济的发展。许多工厂积极开展经济协作和咨询,支援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并把支援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在与青岛对口协作的90多个项目中,少数民族地区有30多个,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发展,增进了青岛市与兄弟地区少数民族的友谊;五是表彰先进。1988年9月,召开了青岛市首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三章 统一战线
第五节 宗教统战工作
青岛市有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和伊斯兰教等5种宗教。青岛解放前夕,天主教有信徒5000人,基督教有信徒1.2万人,其他宗教信教人数较少。
建国后,中共青岛市委和市人民Gov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党的重视和执行,广大信教群众和全市人民一道积极参加祖国的初级阶段革命和建设。1951年以后,中共青岛市委加强对宗教的管理,在广泛发动信教群众和团结尽可能多的宗教界人士的基础上,在天主教、基督教、佛教和道教中开展了反帝爱国运动和反对反动势力的斗争,取缔了天主教反动组织“圣母军”,驱逐了天主教、基督教两教内反革命罪行昭著的外国传教人员,清除了教会中的帝国主义势力,揭露和打击了披着宗教外衣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废除了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协助建立各教的爱国组织,实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三自”(自传、自治、自养)的方针,使天主教和基督教由帝国主义的侵略工具变成为中国教徒独立自主自办的宗教事业,佛教和道教也摆脱了反动阶级的控制和利用。对宗教界上层人士,进行团结、教育、改造工作,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教育,推动他们参加各项政治运动,使他们受到爱国主义、初级阶段和国际主义教育,促进了自我改造。同时,对他们在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做了必要的和适当的照顾。经过一段工作,大多数爱国宗教上层人士的政治思想觉悟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他们拥护Our Party的领导,为初级阶段服务。
1957年反右派斗争中,部分宗教职业人员被错划为“右派分子”。“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肆意践踏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基本理论和党对宗教问题的方针政策,各寺庙教堂的经典、文物、设施被毁,宗教职业人员被揪斗、遣送,宗教生活和各宗教爱国组织被迫停止活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市宗教工作“左”倾思想逐步得到清理,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基本理论和中国主要宗教的基本特点逐步得到全党的重视,党的宗教问题的方针政策逐步得到恢复。1980年恢复宗教工作机构,认真抓了宗教政策的全面落实和宣传教育工作,抓了宗教动态的调查研究,加强了宗教活动的管理。青岛市天主教爱国会、青岛市天主教教务委员会筹委会、青岛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青岛市基督教协会、青岛市佛教协会、青岛市道教协会、青岛市伊斯兰教协会等爱国宗教组织相继恢复和建立,重点寺庙教堂先后修复开放,同时对50余处家庭聚会停止了活动,使信教群众过上正常的宗教生活。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争取、团结、教育工作,调动他们为初级阶段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在协助培养宗教年轻职业人员、开展宗教界的国际友好活动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对宗教职业人员和信教群众多做思想政治工作,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保护他们正当的宗教活动,对他们进行爱国守法教育,使他们自觉地同在宗教外衣掩盖下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反革命活动进行斗争。在加强对信教群众政治思想工作的同时,向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进行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科学世界观的教育,加强有关自然现象、社会进化和人的生老病死、吉凶祸福的科学文化知识的宣传。
1982年以后,通过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我国初级阶段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全体信教和不信教群众联合起来,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现代化的初级阶段强国这个共同目标上来。1989年10月,青岛市召开了宗教界为“四化”作贡献经验交流会。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三章 统一战线
第六节 对台(湾)工作
青岛市是华北最后解放的城市,去台人员达6.6万名之多,占山东省去台人员的半数以上,在全国城市中仅次于上海。加上他们去台40多年来繁衍的二、三代,估计青岛籍在台人数逾20万。他们在青岛的亲属约有23万人。1990年底,青岛市还有台湾籍同胞40户、73人。
中共青岛市委1988年5月组建中共青岛市委对台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成立后,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做了大量工作。
宣传教育工作 青岛的对台宣传教育工作,始于1956年。初期是在党的“一定要解放台湾”的方针指导下,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争取和平解放台湾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报刊、广播以及空飘海漂等形式,向国民党军政人员宣传中国Our Party解放台湾的主张,宣传大陆的巨大变化,介绍中国Our Party和人民Gov对国民党军政人员家属的政策,以及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的政策等。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发表后,中共青岛市委根据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一方面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教育;另一方面广泛地向台湾同胞宣传中国Our Party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以及大陆各方面的建设成就,并积极协助台属和去台亲友沟通联系。1976~1990年,新华社、中新社和其他中央报刊、广播等新闻单位采用青岛稿件4000多篇次,平均每年采用330多篇次,青岛市历年被评为山东省对台宣传先进单位。另外,青岛市还制作了《黄海明珠》电视片、《青岛风光》明信片、《台胞赴青岛探亲旅游指南》和《崂山》画册,赠送部分来青台胞,还适量地赠送青岛啤酒等有地方特色的物品,既宣传了青岛,又引发了台胞的乡思。
接待联络工作 由于台湾当局的限制,从1983~1987年的5年间,回青探亲和从事经贸活动的台胞仅有1464人次,其中不少是辗转经过日、美及东南亚各国回青的。1987年11月2日,台湾当局有限地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后,去台人员返乡省亲的逐年增多。在台胞接待工作中,认真贯彻“政治上不强加于人,工作上不弄虚作假,经济上不索钱要物”和“来去自由,确保安全”的原则,将各项对台工作寓于热情、周到、文明的接待服务之中。1983~1990年的8年间,全市共接待台胞3.7万台,接待台湾渔船61艘、渔民455人次。为发挥台属的作用,各县(市)、区都建立台属联谊会,并从1983~1988年连续召开六次全市台属代表会,总结推广通信、会亲、接待、致富等先进经验。对122名回乡定居台胞的工作、生活均做了妥善安置。
落实政策工作 青岛的去台人员及其亲属数量多,由于历史的原因,需要落实政策的人员也比较多。依照中共中央确定的关于对待台属要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的原则,中共青岛市委从1981年开始,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去台人员在大陆亲属的政策,到1984年底已全部落实。通过落实政策,密切了他们和Our Party的关系,极大地调动了他们建设初级阶段的积极性。
经济贸易工作 青岛的对台经济贸易工作,始于80年代初期。1987年后,在大量台胞回乡探亲的同时,许多台湾的经济界人士也相继前来进行经济贸易活动。面对这一新形势,中共青岛市委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的规定》,充分利用山东省经贸洽谈会、青岛国际啤酒节,以及各县(市)、区的“节”、“会”和台属联谊会等渠道,广泛开展对台经贸活动。至1990年,青岛已批准台资企业33家,合同投资总额7067万美元,其中利用台资3874万美元。同时,各级对台工作部门也把扶持台属企业作为引进台资的重要环节,如对经营好的台属企业给予鼓励,经营差的给予帮助。对台胞寄给台属的闲散资金,各级对台工作部门也尽力帮助他们转化为生产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三章 统一战线
第七节 海外统战工作
由于地理和历史原因,青岛市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比较多。1990年,青岛市港澳台同胞有7万多人,旅居国外华侨4200多人,分布在55个国家和地区。另外,有外籍华人1.2万多人。他们中不少人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学术上有造诣、技术和管理上有经验,在海外有着广泛的社会联系,是青岛市开展海外统战工作的基础与依托。
1988年初成立青岛海外联谊会,中共青岛市委副书记刘镇任名誉会长。1989年,在黄埔军校青岛同学会筹委会的基础上,成立了黄埔军校青岛同学会。他们坚持立足青岛、面向台湾、面向海外,发挥各自的优势,调动海外爱国力量,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服务。
调动各界人士力量,拓展海外统战工作 海外统战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工作。1990年,青岛市各民主党派,青岛市工商业联合会、台湾同胞联谊会、海外联谊会、归国华侨联合会、黄埔军校青岛同学会等群众团体,以及“三胞”亲属共有20多万人,是开展海外统战工作的一支强大力量。他们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对外交往,以亲情、乡情、友情为纽带,开展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和外籍华人的联谊活动。在交往中,积极向海外同胞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祖国初级阶段建设,特别是10年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青岛的良好投资环境,宣传祖国统一的重大意义,鼓励他们为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牵线搭桥,为建设青岛、振兴中华、统一祖国积极贡献力量。
1989年,在北京发生的政治风波平息后,由于国外反动势力的造谣和歪曲宣传,在“三胞”中一部分人对党和Gov产生误解,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各界人士中与“三胞”有联系的及“三胞”亲属,积极开展向海外亲友“写一封信”、“通一次电话”活动,加强与海外亲友的联系,说明动乱真相,宣传改革开放政策不变,宣传“一国两制”统一祖国方针不变,从而很快消除了“三胞”的疑虑和误解,增强了他们对祖国的向心力。
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接待工作 对外开放以来,“三胞”回青探亲、旅游和进行经贸、文化交流活动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台湾当局开放大陆探亲以后,每年到青岛的台胞和考察团体有1万多人,搞好接待,开展联谊活动,已成为青岛统战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接待中,各级党委、Gov和统战部门,认真贯彻“放宽视野,广交朋友,宣传政策,争取人心”的方针,根据来访海外人员的不同层次、不同要求、不同目的,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灵活做法。在对外联谊活动中,注意发挥文化纽带作用,举办中外文化交流座谈会,与台胞、海外华人书画家联合举办笔会,走笔传友谊,泼墨叙乡情。通过文化交流,增进了相互了解和同胞情谊。
通过联谊活动,为经济建设服务 许多海外朋友,来大陆往往既有探亲的目的,又有考察环境投资建厂的愿望。在交往接触中,不失时机地为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穿针引线、铺路搭桥,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市海外联谊会已同海外400余家企业(公司)建立了联系,与《国际商报》、国家经贸部驻香港国际信息研究中心建立了国际经贸信息网络,为青岛有关部门提供国际经济信息。各民主党派,市工商业联合会、台湾同胞联谊会、归国华侨联合会和黄埔军校青岛同学会等群众团体,充分发挥“三胞”及亲友联系面广的优势,开办经济实体,开展海内外贸易,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为经济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三章 统一战线
第八节 落实统战政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省委对落实各项统战政策下达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规定。中共青岛市委为贯彻中共中央、中共山东省委指示,落实统战政策,多次召开常委会议听取汇报,进行专题研究,及时转发上级指示和印发贯彻意见,并加强领导,分别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进行部署、检查和总结验收。经各级党政组织的共同努力,保证了各项统战政策的全面落实。
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
区别“三小”(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 1980年,中共青岛市委组成区别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在学习文件、明确标准、调查摸底、弄清情况的基础上,遵照区别阶级成分的依据,将全市参加公私合营的原工商业者6483人中的“三小”4682人区别为劳动者,占72.22%。
解冻巨额存款和恢复、补发高薪、定息 1978年后,为原工商业者解冻“文化大革命”中被冻结的巨额存款115户,355万元;恢复和补发原工商业者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停发、减发1476人的高薪232万元;补发定息结束之前未领取之定息5559户、225.4万元。
恢复和明确干部身份和干部待遇 1980年后,对“文化大革命”前属于干部身份的原工商业者全部明确了干部身份和恢复了干部待遇。为原来担任领导职务的89名原工商业者中符合安排条件的60人,安排了相应的领导职务。
补发遣返期间停发、扣发的工资 1984年,对“文化大革命”中被遣送内迁停发、扣发工资的459名原工商业者,补发工资228.5万元。
计发精简下放人员生活补助 全市在60年代初期被精简下放农村的原工商业者46人,从1984年起,全部给予计发定期生活补助费。
落实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被挤占的办公用房 青岛市市级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市内5区民建会、工商联的办公用房6处、80间,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全部被其他机关或事业单位占用。1983年8月,市级民主党派、工商联被占的办公用房全部腾退;各区民建会、工商联被占用的办公房,至1987年9月也全部退还。
落实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 青岛市共有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988人。通过贯彻中共中央〔1979〕6号等有关文件,对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因追究历史政治问题受到错误处理的,都按既往不咎的政策予以改正。需要安置的做了妥善安置或办理退、离休。“文化大革命”中被停发、扣发的工资给予补发。对受株连的家属子女,做了适当安置。1985年后,为全部起义、投诚人员颁发起义、投诚人员证明书。并给原国民党海军起义有功人员刘增厚、张杰、袁丽峰、万成岐、周正、杨积和、张家宝、李振华等8人,分别提高工资级别和办理离、退休。有的在各级人大、政协中安排了职务。
落实台胞、台属政策 到1984年底,台籍同胞和去台人员在大陆亲属政策全部落实。对在“四清”和“文化大革命”中被审查和处理的台籍同胞3人,及时给予落实政策,恢复名誉。对去台人员居留在大陆的亲属落实政策6879人(件)。其中迁回城镇5829人,平反冤假错案327人,发还查抄财物和退还私房297人,恢复职级、安排就业、补发工资、解决生活困难及其他问题426人。还为1800人清理出不应存档的材料3160份。
落实错划右派的政策 1978年春,中共青岛市委设立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办公室,为居住青岛市尚未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518人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对他们的工资待遇和工作问题给予适当调整和安置。对“文化大革命”中被遣送农村的,到1978年底基本上安置结束。同年冬,中共青岛市委组成贯彻中共中央〔1978〕55号文件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工作重点转到对错划右派的改正和安置。经过全面复议,1979年底工作基本结束。到1986年,全市反右派斗争5962人的案件(其中原系干部、大学生中划的“右派分子”4608人,原在工人、民警、营业员、联合诊所大夫、民办教师、社会人士、修女等人中定的“右派分子”或戴了“反党反初级阶段分子”帽子的737人,因鸣放言论未戴帽子而受到各种不同处理的617人),全部改正,为他们恢复了政治名誉,恢复了原职级和工资待遇。因右派问题被开除公职和退职、离职的,给予恢复公职,安排适当工作或办理离、退休。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助。1979年,全市给711人补助20万余元。1984年,为“文化大革命”中因右派问题被停发、扣发工资的475人,补发工资188.53万元。对家属子女受株连失去公职的,给予恢复公职,安排工作或办理退休;受株连回乡变为农业户口的,办理就地转为非农业户口。
落实民族、宗教政策 1978年以后,平反宗教职业者冤、假、错案30起;收回安置“文化大革命”中被遣送农村的神职人员33人;恢复和补发75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停发、扣发的生活费;退还了17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的财物;恢复和补发“文化大革命”中停付天主教、基督教的130余处经租房的房租费;退还教会自用房26处;恢复了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的正常宗教活动;对回民的丧葬问题,中共青岛市委责成有关部门,拨出专用墓地,恢复回民的土葬。
清退“文化大革命”中的查抄财物 “文化大革命”中全市被查抄财物的有11186户。1967年开始由青岛市遣返办公室负责处理这项工作。1971年8月,市革命委员会组成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政治部查抄财物处理组,进行查抄财物的处理。到1985年,共清退9081户。1985年10月,为加快落实查抄财物遗留问题的步伐,中共青岛市委成立清退“文化大革命”中查抄财物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到1986年11月,有各种遗留问题的2105户,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其中发还原物及变卖价款的225户,发还原物788件,变卖价款6.81万元;对查抄财物丢失、损毁给予补偿的1028户,补偿22.55万元;对没按退还时的牌价发还金银价款,给予补发差价款的479户,补发14.63万元;本人自愿放弃补偿要求的131户;查无证据,向本人说明情况,取得谅解,不予补偿的242户。
落实私房政策 1980年,中共青岛市委成立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开展落实私房政策工作。一是对“文化大革命”中接管没收私房3533处,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按“谁占谁退”的政策,国家拨款和依靠多方力量筹集房源。共筹集资金5286万元(财政拨款1506万元,单位解决3300万元,房产部门解决350万元,省补助130万元)。到1984年已全部处结。二是纠正和发还少数在1958年私房改造中错改和局部错改房屋818处及应留未留房469处等遗留问题。三是处结土改中被没收征收的华侨私房104处。处理方式多为经济补偿,共用资金40余万元。四是处理了59处代管房产。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四章 纪律检查
第一节 党风党纪建设
青岛市的党风党纪建设,是围绕党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联系党员思想、作风、工作实际进行的。建国40年来,中共青岛市委把它作为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党风党纪教育 建国初期,中共青岛市委针对部分党员进城后出现的和平、麻痹、享乐、纪律松弛、法制观念淡薄等思想倾向,狠抓了纪律、法制和人生观等教育。1950年,结合整风进行了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法纪观念。1951~1952年,贯彻中共中央纪委第一次全国纪律检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三反”、“五反”运动中揭露出来的被资产阶级糖衣炮弹击中、蜕变为资产阶级代理人的反面典型案例,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了人生观和拒腐防变的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在和平环境中抵御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侵袭的能力。1953~1954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共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和朱德在中共中央纪委第二次全国纪律检查工作会议上作的《过渡时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任务》的报告,教育党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服从党的领导,保证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顺利贯彻,防止和克服一切破坏总路线的行为或倾向。1955~1956年,学习贯彻中国Our Party代表会议和第一次全国党的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青岛实际,在党内通报了一些党员因受资产阶级思想侵蚀而蜕化变质和违法乱纪的案件,使党员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纪律教育。
开始全面建设初级阶段时期,中共青岛市委对党风、党纪的教育主要是结合政治运动进行的。1957年在全民整风运动中,教育党员干部克服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学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同时,进行了坚持初级阶段道路的教育。1958~1959年,在“双反”(反对浪费、反对保守)、“反右倾”运动中,教育党员反对浪费、反对保守,批判“右倾”情绪,鼓足干劲,迅速掀起增产节约新高潮。1960~1961年,在农村“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和整风整社运动中,教育党员用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和纠正“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等错误,转变思想作风。1962年,在总结“大跃进”经验教训,纠正“反右倾”、整风整社“左”的错误气氛中,党内一度出现纪律松弛和否定执行纪律必要性的思想倾向。中共青岛市委针对这一情况,及时作出加强党纪教育的决定,并针对当时两种市场、两种价格并存情况下出现的新问题,开展反对投机倒把、“商品走后门”的教育,较快地纠正了纪律松弛的现象。
1963~1966年上半年,在城市开展的“五反”运动和在农村开展的初级阶段教育运动(即“四清”运动)中,由于把初级阶段教育运动同“反修防修”联系在一起,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搞了阶级斗争扩大化,使党内政治生活出现不正常现象。这一时期,青岛市的党风党纪教育,主要是围绕“反修防修”、“以阶级斗争为纲”进行的,出现了一些偏差。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市的纪律检查工作从主要查处党内违纪案件转移到同时抓党风上来,贯彻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把党风党纪教育贯穿到纪检工作的全过程。
1981年,中共青岛市委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对全市党员进行了一次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加强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和组织性、纪律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党员,肃清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流毒,克服和纠正派性、无Gov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官僚主义、特殊化等错误倾向,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党性观念。教育中,举办了各种类型的党员轮训班,总结党风党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各级党委还联系实际,对照《准则》查思想、查工作、查作风、查纪律,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纠正不正之风,有针对性地搞好党风建设的“小立法”。通过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的党性觉悟,增强了纪律观念,有力地促进了党员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1982~1983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进行了以反对资本主义思想侵蚀为主要内容的反腐蚀教育。用青岛市打击经济犯罪斗争中揭发出来的大量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党员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影响的侵蚀,自觉同经济犯罪作斗争。1984年,结合纠正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出现的“以权谋私”和对党对人民严重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两股不正之风”,重点进行以反对挥霍浪费、反对行贿受贿、反对贪污盗窃为内容的纪律教育。教育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克服官僚主义,带头狠刹不正之风。1986年,遵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整顿纪律的通知》精神,在党员中进行以端正党风、彻底纠正新的不正之风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党员从自身做起,为青岛市三年内实现党风根本好转而积极努力。1987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若干问题的通知》,在全市进行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并在党员中进行党章的再学习、再教育。教育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政治纪律,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还针对青岛市对外开放的特点,在党员中进行爱国主义和外事纪律教育,提高在对外开放第一线的党员、干部拒腐蚀的能力,保证了涉外工作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1988年,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大”精神,开展“争做合格党员”大讨论的教育。教育党员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八条义务,认真履行职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做挂名党员。为配合教育,中共青岛市纪委复制下发了《潜流》等3部教育录像片,筛选了正反两面典型“双十例”,各编印两万册,发至全市基层党组织。教育中,全市共组织播放《潜流》等录像片3900余场,收看人数达27万余人次。1989年,结合反对腐败斗争,在党员中开展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发扬党的光荣传统,保持廉洁的教育。教育党员“越是搞活经济、搞活企业,就越要注意抵制资本主义思想的侵蚀,越要注意克服那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腐败现象”。教育中,为弘扬正气,宣传典型,中共青岛市委两次召开廉政建设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了市北区、胶南县等18个单位廉政建设的先进经验。中共青岛市纪委同市委组织部还将青岛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经理张志武和青岛市振业商品房开发公司经理张新让利用职权,大肆贪污受贿经济犯罪案件摄制成录像片——《走向沉沦》,作为党纪教育的反面教材。教育党员廉洁自律,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发生的政治风波波及青岛时,中共青岛市委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和中共中央纪委《严明党纪,维护党的统一》的通知精神,围绕制止动乱、稳定局势,在全市进行了加强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育。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充分认识这场政治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旗帜鲜明地站在党的立场上,为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保证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贡献。1990年,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党员重新登记,在全市开展“学党章,正党风”的教育。教育党员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明确党的性质、宗旨和党的基本路线,端正党风,增强党性观念,改进思想作风。教育中,全市整顿后进党支部412个,处理不合格党员529人;同时有8800名积极分子申请入党。共表扬先进集体3000多个,先进个人7000多名;通报反面案件550多件次;举办党员培训班3300多期,受训党员达19万余人。另外,为警戒全市党员干部在分房建房中以权谋私,中共青岛市纪委还首次通过新闻媒介公开通报处理了平度市3名县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建买私房的错误,起到了刹风正纪的教育作用。
反对腐败,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青岛市委把反对腐败、纠正党内存在的不正之风,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一件大事来抓,不断深入。
1980年,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了反对利用职权为家属、亲友在升学、晋级、就业、出国等方面谋求特殊照顾和在对外活动中送礼、受礼等歪风的斗争。
1981年,针对经济领域中“走后门”、“拉关系”,以“试用”为名侵占国家财税等问题,开展了反对经济领域的不正之风的斗争。
1982年,贯彻中共中央《紧急通知》,开展了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斗争。年内,全市共揭露出贪污、受贿、投机诈骗、盗窃国家财产、走私贩私等300元以上经济案件868起,其中个人牟利1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33起,单位非法经营牟利万元至10万元的52起,10万元以上14起;涉及相当于县处级干部17人,科级干部64人,党员269人。追缴赃款300余万元,追缴赃物1万余件(折款28万元)。
1983年,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必须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在建房分房中的歪风——致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公开信》,在全市狠刹在建房、分房中的不正之风。全市共查处在建房、分房中搞不正之风和超标准住房科级以上干部1813人,退出调出多占房570间,建筑面积1万多平方米;对1374人多占住房面积1.7万多平方米加收了房租;查出干部在城镇违纪建私房87人,处理81人,退赔金额6.6万多元,退出土地1万多平方米,将房屋折价归公的10人,有33名党员在建房、分房中搞不正之风违法违纪情节严重,受到党纪处分。
1984~1985年,对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事业单位滥发奖金、补贴、实物,在经济活动中吃回扣、乱摊派、滥发彩券、乱搞有奖销售等问题进行了清查纠正,共清退款2464万元,罚款12.6万元。
1986年,认真纠正了争相购买更换进口小轿车,党政干部公费旅游、公款请客送礼,少数党员干部以权谋取不正当收入及乱占耕地等不正之风。
1987年,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立即刹住用公款请客送礼、吃请受礼的歪风的通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滥发钱、物和公款旅游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以市级机关为重点的“自清、自查、自纠”活动。同时,还检查纠正了行业不正之风。各部门、各系统从各自的行业入手,加强了职业道德教育。不少单位制定了有关“规定”、“条例”、“守则”等。市粮食系统开展的“十查十看”活动,被国家商业部推广到全国。
1988年,一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要求,检查纠正困扰农民“三挂钩”物资不兑现和乱摊派等群众意见最大的问题,保证了柴油、化肥、地膜等生产资料如数供应至农民手中;二是贯彻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清理整顿公司、整治“官倒”、平息商品抢购风等。在清理整顿公司中,全市共撤销公司186户,查处倒买倒卖、牟取暴利等违法经营公司72户,没收与罚款289万元。党政机关办公司96户,全部撤销或脱钩;党政干部在公司、企业兼职的94人,均辞去一头职务。
1989年,中共青岛市委制定了《当前惩治腐败切实办好七件实事的决定》。七件实事是:(一)查处贪污受贿案件;(二)打击违法经营、投机倒把、偷税漏税;(三)彻底整顿公司;(四)认真解决乱建私房;(五)坚决刹住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六)严格行政机关配车;(七)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国。还检查纠正了“三招一转”(招工、招生、招干、农转非)、生产资料分配中的不正之风等。
1990年,中共青岛市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规定》指出:一是进一步制止吃请风;二是不得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三是认真纠正领导干部住房方面的不正之风。同时,对利用职权在城区规划区内违纪违法建买私房的1180人进行了处理,103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共没收与罚款136.4万元。另外,还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用公款送子女上学的歪风进行了纠正,有115名干部受到处分,追回侵占公款22万元。
加强党内监督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职能机关。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报告指出:“中央以下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同级党委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1987年,中共“十三大”又提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监督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证党的大政方针落到实处。”1988年,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三届二次全会,又把加强党内监督作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四项职能(保护职能、惩处职能、监督职能、教育职能)之一。中共青岛市委遵照这些指示精神,把加强党内监督作为从严治党的一项大事来抓。
建立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 1989年,中共青岛市委在全市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依靠群众进行监督),并把市工商局、税务局、财政局、城乡建委、人事局、物资局等6个掌管人财物的实权部门作为青岛市第一批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的试点单位。随后,中共青岛市委又建立市长公开电话及网络。该网络已成为人民群众反映解决问题的“热线”。1990年,中共青岛市委制定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的具体措施》和《关于加强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这些《规定》、制度,对加强党内监督起到有效作用。1988~1989年,青岛市党政机关向社会公开招干,当时报考和招收的比例为16∶1,由于做到了“两公开一监督”,录用的553人无一人走后门,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 全市各级纪检组织,以参加同级和下级党委的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参与组织部门考核领导班子、实行端正党风通知书、建立党风档案等形式进行监督。1988~1990年,全市各级纪检干部参加同级和下级党委民主生活会达3412次。
进行党风党纪检查 中共青岛市委坚持定期进行党风党纪检查。一般情况是每年或半年进行一次全市性的党风党纪大检查。还根据工作和形势需要,随时组织专题检查。通过检查,监督和促进党风党纪建设。1990年,中共青岛市委惩治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30多名党员干部,邀请部分民主党派人士参加,组成10个检查组,对市属20多个市、区和市直单位党政机关贯彻中共中央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大检查。通过检查,总结一批廉洁勤政的好典型,找准了反腐倡廉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进一步搞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反对腐败,提供了决策的依据。
建立党风建设责任制 1980年,陈云关于“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论述发表后,中共青岛市委在全市建立“纵向逐级负责、横向分工负责的党风责任制”。即:党委书记全面抓,班子成员分工抓,纪检机关全力抓,业务部门积极抓。1988年以后,中共青岛市委根据反对腐败斗争的需要,建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共青岛市委书记负责副书记、常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中共青岛市委副书记、常委分工负责各自分管部门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部门主要擎天柱负责本单位副职的党风廉政建设;部门副职以下的领导,以此类推,一级负责一级,逐级进行负责,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在全市上下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局面。各级领导,按照职责和分工,对各自管辖的干部经常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及时了解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发现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亲自出面组织力量调查,认真提出处理意见,不护短,不袒护。通过以上一系列工作,青岛市的党风党纪状况有了明显进步。据对161个市直单位和区、县(市)党风自查和抽查情况看,党风状况好的和比较好的100个,占62.1%;党风状况一般的53个,占32.9%;党风状况差的8个,占5%。
积极支持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1984年,中共青岛市委遵照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1986年陈云提出的“全党的纪律检查部门,要从纪检工作上保证、促进初级阶段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健康发展”,“使纪检工作成为促进改革的重要力量”的要求,把支持、保证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搞活经济,当作纪检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纪委根据中共青岛市委统一部署,全力抓落实。一是深入改革一线调查研究,为中共青岛市委提供决策依据。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确定青岛市作为全国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制度等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后,中共青岛市纪委组成专题调查组,就青岛市各项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综合调查研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报告受到中共中央、中共山东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为指导青岛市劳动、人事、工资制度改革提供了帮助。从1988年起,每年组织一次全市性的理论研讨会。至1990年,已对党风党纪建设、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与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党内不正之风和党员违纪问题、反腐倡廉、深化纪检工作指导思想等理论进行了研讨。研讨的成果反馈到实践中去,成为指导体制改革的重要依据。二是积极支持、保护改革中涌现出的新生事物。各级纪检组织,在处理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时,注意把认识问题同违纪问题区别开来;把改革中由于经验不足而产生的缺点同不正之风、以权谋私区别开来;对改革中涌现出来的尚不成熟的新生事物,注意培养、扶植,促使其健康发展;对于在改革中出现的某些失误,受到责难、诬陷的,满腔热情地帮助其总结经验,澄清是非,保护了一批锐意改革的先模人物。三是从严查处破坏改革开放的违法违纪的案件,为改革开放扫清障碍。全市各纪检部门在执纪办案中,对于打着改革开放旗号,趁改革开放之机,以权谋私、中饱私囊和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的案件,一经发现从严从快查处。至1990年,全市共查处此类案件3049起,有效地保证了青岛市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四章 纪律检查
第二节 执纪办案
执纪办案包括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受理检举、申诉,审理党内各类违法违纪案件,是纪检工作的重要业务,也是端正党风、惩治腐败、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手段。
查处案件 青岛市的案件查处工作,是紧密围绕各个时期党的中心任务进行的。
建国后的前七年,主要是针对一些党员、干部进城后,放松思想改造,经不住新的环境考验,贪图享受,违法乱纪和进行初级阶段改造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着重查处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腐化堕落、包庇反革命及严重官僚主义等案件。1952年,中共青岛市委在“三反”运动中,查处一批贪污受贿、铺张浪费、官僚主义案件。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后,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着重查处企业违反计划管理,生产中弄虚作假,产品质量低劣,损坏国家财产,不关心工人疾苦,不重视安全生产,压制民主,打击报复,以及铺张浪费,违反粮、棉、布统销政策等方面的案件。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后,重点查处骄傲自满,搞宗派,闹分裂,立山头等严重破坏党的团结的案件。同时,结合内部肃反斗争,查处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变质分子及其他坏分子,保证了党的纯洁性。1956~1957年,在反“冒进”、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中,重点查处违反国家政策和财经纪律,抬级抬价,压级压价,非法倒买倒卖,偷税漏税,盗窃骗取国家资财,以不正当手段攫取非法利润等严重阻碍、破坏国家经济建设的违法违纪案件。
1958~1959年的案件查处工作,主要是围绕当时开展的各种政治运动进行的。这一时期,由于党在指导方针上有过失误,直接影响了党的监察工作。1958年,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党的监察工作会议提出的“三抓”,即抓资本主义和初级阶段两条道路斗争的案件;抓破坏党的团结和统一的案件;抓危害国民经济“大跃进”的案件。要求党的监察干部要解放思想,认清形势,打破常规,在思想上先来一个“大跃进”,查处案件要讲“效率”,要“充分利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方法检查处理案件”。在这种形势下,案件查处工作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仅1958年,全市就处分党员1891人,是1950~1957年8年处分党员总数的78.01%。1959年,在“反右倾”中,全市在县以上的机关中错误地揭发重点批判对象541名,占全市党员总数的2.67%。其中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135名,占0.67%;“严重右倾”、“严重个人主义”、“严重革命意志衰退分子”351名,占1.73%;“阶级异己分子”55名,占0.27%。
1959年后,在国民经济出现暂时困难的三年中,在两种市场、两种价格并存的形势下,认真查处经济领域中的违纪案件,保证了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的贯彻落实。一是围绕“新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清仓核资、生产救灾、增产节约等中心工作,查处了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抢购套购国家控制物资、“商品走后门”等违法违纪案件;二是集中查处了擅自动用、私分国家物资,搞计划外基建,进行非法协作等违反国家政策和财经纪律的案件。
1963年至“文化大革命”前,全市各级监委集中大部分力量,围绕城市“五反”和农村“四清”运动进行案件 查处工作。在“四清”运动中,揭发交待有“四不清”问题的3.6万余人,受组织处分的党员4929人,占揭发交待有“四不清”问题总人数的13.69%。
案件查处工作,在基本完成初级阶段改造时期和初级阶段现代化建设时期,在对人的处理上贯彻了“严肃慎重、区别对待”,“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教育挽救了一大批人。50年代后期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前,由于受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影响,查处工作出现过“惩办主义”倾向。表现在查处工作进行前,任意规定办案指标;查处过程中,错误地运用“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方法;查处后在执行纪律上,未能认真贯彻“严肃慎重,区别对待”的方针;因而在处理中,夸大错误,无限上纲,处分轻率,违背党的实事求是的原则,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误伤了一批好同志,以致后来不得不进行大量的甄别、平反和落实政策的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案件查处工作也转到支持经济建设,保护改革开放方面上来。1979~1990年,全市共查处经济案件3259人,有1882人受到党纪处分,占同时期受处分党员总数的33.87%。按错误性质分:破坏国家计划、违反财经纪律的115人;走私贩私、套汇的9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行贿受贿的1419人;诈骗的44人;侵犯国家和群众合法利益的172人;违反政策以权谋私、以职谋私的123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二十字办案方针,既严肃查处了混入党内的腐败分子,又比较好地避免了过去那种对犯错误者无限上纲、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错误做法。
案件甄别复查 中共青岛市纪委除经常对申诉案件进行复查外,50年代以来,根据党的政策,先后三次集中进行了案件甄别复查工作。
第一次是1952年复查“三反”运动中的案件。青岛市在1952年“三反”运动高潮中被定为大、小“老虎”的2312人。这次复查,中共青岛市委成立了“三反”运动定案处理委员会。通过逐案查对事实,广泛听取群众和原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三反”运动定案处理委员会审查核定,“大老虎”由原来的648人降为106人,下降了83.64%;“小老虎”由原来的1664人降为774人,下降了53.49%。1952年12月,中共青岛市委积极贯彻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共山东纪检工作会议精神,重新组织力量,遵照“执行党的纪律必须贯彻既严肃又慎重”的方针,本着“全错全纠,错多少纠多少”的原则,再次对“三反”案件进行复查处理。这次复查结果为:“大老虎”由106人降为10人,下降90.57%;“小老虎”由774人降为225人,下降70.93%。在甄别定案中,为完全被定错的127人摘掉贪污分子的帽子,恢复名誉;对被开除公职的36人重新分配了工作;以阻碍“三反”运动和对运动领导无力而被停职反省的1192人恢复原职工作;对在“三反”运动中因贪污受到行政处分的2421人,根据“斗争从严,处理从宽”的原则,为684人减轻或改变处分。1954年4~7月,对“三反”运动定案后受到党内处分的379名干部又再次进行了复查,先后为4人撤销原处分,为7人改变处分,清理长期拖延未处理案件18起。至此,青岛市“三反”运动案件甄别复查工作全部结束。
第二次是1962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通知》精神,对1958年“大跃进”运动以来,全市在“拔白旗,插红旗”、“反右倾”、整风整社、民主革命补课等运动中批判和处分错了的党员、干部甄别平反。这次甄别的结果为:1958年在“拔白旗,插红旗”运动中被戴上“白旗”帽子的972人,为843人平反,恢复了名誉,占被“拔白旗”总数的86.73%;1959年在“反右倾”斗争中被批判处理案件6686起,涉及9520人,甄别结案6496起,为4421人平反,取消了强加在他们头上的各种政治帽子。在对受到错误批判和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甄别平反工作的同时,对1957年反右派斗争中被错划的“右派分子”也进行了甄别。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只给一部分人作了平反。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对全市反右派斗争案件全部改正。
第三次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中共中央批转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抓紧复查纠正冤、假、错案认真落实党的政策的请示报告》的精神,按照“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严明纪律,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历次政治运动中党员、干部受处分的案件进行了复查。一是对“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平反纠正。共平反5963人,占青岛市“文化大革命”中被立案查结5987名脱产干部的99.6%。二是对建国后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受过党纪处分的13027名党员案件进行了清理、复查。截至1990年12月底,对应予复查的10684人,已复查结案6919人。其中,全错全纠3211人,占复查结案总数的46.41%;部分错部分纠的510人,占复查结案总数的7.37%;仍维持原结论、原处分3198人,占复查结案总数的46.22%。
申诉、举报处理 1950年中共青岛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后,开始受理有关党风党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的来信来访。40年来,群众申诉、举报的内容,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特点。
在基本完成初级阶段改造时期,举报内容主要是揭发检举某些党员干部的官僚主义、违法乱纪、腐化堕落和丧失立场、包庇反革命分子等问题。
开始全面建设初级阶段时期,申诉案件逐年上升。申诉内容主要是某些党员、干部在各项政治运动中强迫命令等违纪行为。最多是1959年,申诉“反右倾”中错处理的案件达1152件,占当年信访总数的88.63%。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分为两个阶段:1981年以前,申诉案件的内容主要是一些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过处分的党员要求甄别平反、落实政策。1982年以后,通过平反冤假错案,申诉案件下降,举报案件大幅度上升。举报的内容主要是破坏改革开放、以权谋私、搞不正之风等。1982年全市各级纪检部门直接处理的4556件举报案件中,有3589件反映党员干部在改革开放中搞不正之风,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党纪国法,违反党的财经纪律,占全年来信来访总数的78.78%。 中共青岛市纪检部门对群众的申诉、举报的处理工作是随着党的纪检工作的开展,逐步从人员、制度和机构上得到加强、完善和发展。1950年4月,中共青岛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时明确规定: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6月,中共青岛市委纪委正式开始办公,信访工作陆续建立起来信来访的登记、转办、催报、汇报等制度。从1954年起,逐步加强对市直单位、基层单位的纪检信访工作的领导,定期检查、督促、指导、培训,帮助基层建立健全了信访制度。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青岛市委纪委恢复成立,设立了信访处(后改为信访室)专门负责处理来信来访。1985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县级纪检信访工作座谈会纪要》,开展信访“三项达标”(即从1985年起,经过一年的努力,各省有1燉3的县级单位做到当年结案率达到90%以上,初信初访结案率达到80%以上,重信重访和越级上访率降到15%以下)活动。中共青岛市纪委信访室加大力量狠抓了县级信访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全年信访工作的重点,制定了三年信访工作“达标”规划。当年,全市规划达标的县、区、 市直及企业事业单位147个,经验收,实际达标的单位有177个,比原规划提高了8.3%。经过三年的努力,到1987年,《三年信访工作达标规划》得到全面落实,达到了五条标准的要求。市、县、区、乡四级信访网络基本形成和运转,规章制度更趋完善,工作成效更加显著。1987年,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纪委《县级纪检信访工作试行条例》,深入开展信访“三无”(无重复信访、无越级上访、无信访积案)活动。当年就有84%的乡镇实现了信访工作“三无”。全市纪检系统受理的信访量比1986年同期下降23.8%。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四章 纪律检查
第三节 队伍建设
1950年4月中共青岛市委纪委刚成立时,除兼职书记、委员7人外,仅有专职纪检干部5人。1954年12月6日,中共青岛市委《关于健全纪检组织配备专职干部的通知》下发后,促进了全市纪检干部队伍的发展。1954年10月,全市纪检机构增至21个,专职纪检干部增加到32人。1955年3月,中共青岛市委批转中共青岛市委纪委《关于各级党委、各区委建立党的监察委员会及健全其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干部的方案》后,到同年的12月底,全市已建纪检机构39个,配备专职纪检干部82人。
纪检机构建立初期,中共青岛市委纪委每季召开一次各级党委纪委委员联席会,研究部署工作。各级党委纪委每2个月向中共青岛市委纪委书面汇报一次工作。这种定期汇报、会议制度,对于深入开展纪检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在全面建设初级阶段时期,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得到充实,结构不断完善,干部素质不断提高。1957年,全市已建监察机构34个,配备专职干部125人。到1964年,全市监察机构发展至48个,专职干部137人。按规定不设监察委员会的基层党组织,大都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监察委员。
这一时期,为加强监察机构建设,提高监察干部的思想、业务素质,中共青岛市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按照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省委的要求,健全各级党的监察委员会,调整、配齐专职监察干部,加强监委办事机构;二是制定监察委员会工作细则和机关工作细则,建立上下联系制度和业务会议制度;三是加强业务学习。中共青岛市委监委每周组织监委在职干部学习上级指示和监察业务文件,以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区、县及市直各级监察部门每月组织监察干部进行一次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四是深入基层检查工作,帮助办案,结合党的中心工作总结监察工作的经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青岛市纪委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开始系统地、有计划地采取分期分批脱产轮训、在职培训、理论研讨等形式,对全市纪检干部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1986~1988年,由中共青岛市纪委统一组织、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系统授课,对各县(市)、区纪委常委和市直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委书记全部轮训一遍。同时,各级纪委也普遍对下属纪检干部有计划地进行了培训。1989年开始,中共青岛市纪委采取“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编写教材、统一命题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的方法,对全市纪检干部进行在职业务培训,使全市广大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纪检干部和先进纪检组织。从1988年开始,每两年进行一次全市性评选、表彰优秀纪检干部活动。1988~1990年两次评选,全市有250个个人和集体受到中共青岛市纪委的表彰,20名个人、3个集体受到中共山东省纪委的表彰,2名个人受到中共中央纪委的表彰。
到1990年,全市共建有纪检机构790个,配备专职纪检干部1630人;各中共基层支部并配有兼职纪检干部4586人。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五章 党校培训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的前身是青岛市干部学校和中共山东省委第二初级党校。
青岛市干部学校建于1950年9月,负责全市基层干部的培养训练,同时担负着部分工厂企业中党员的教育工作。1955年10月,中共山东省委决定将青岛市干部学校改为中共山东省委第二初级党校,并在该校设置短训班,承担青岛市的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任务,不再设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的机构。
1958年9月,中共山东省委决定将中共山东省委第二初级党校下放,改为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编制定为88人。1961年和1965年,青岛市干部文化学校和青岛市行政干部学校先后并入中共青岛市委党校。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共青岛市委党校于1967年10月被撤销,建立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975年9月中共青岛市委恢复后,中共青岛市委党校也于同年10月随之恢复。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1977年10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办好各级党校的决定。特别是1983年中共中央《关于实现党校教育正规化的决定》下发后,党校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中共青岛市委党校进一步充实教学力量,改善办学条件,在继续举办短期轮训、培训班的同时,开始试办各种大专学历培训班。1986年,经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干部教育领导小组等部门批准,中共青岛市委党校改为大专体制。教学规模、教师队伍、教学条件进一步扩大、改善。到1990年底,教职工总数达到173人,在校的各类班次学员达到2165人。
中共青岛市委对党校工作组织领导方面,除有一名副书记或常委分管党校工作外,历任校长中有6名是市委委员。1985年10月,中共青岛市委书记刘鹏兼任校长(1986年11月改任名誉校长)。中共青岛市委按时听取党校工作汇报,对有关党校的重大问题都及时研究,作出决定。在干部轮训中,中共青岛市委负责人亲自作动员、辅导报告。特别在1962年贯彻中共中央轮训干部决定和1979年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轮训中,每期都有市委常委参加学习,掌握学习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五章 党校培训
第一节 教学工作
教学对象、班次设置和教学内容 中共山东省委第二初级党校下放为中共青岛市委党校时,正值“大跃进”和三年经济困难时期。1959年先后举办过市属单位领导干部短期轮训班和宣传干部理论培训班。前者主要学习初级阶段建设总路线和毛泽东的哲学著作,后者则较系统地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1960年8月,中共青岛市委决定全体学员下乡“保粮”,培训工作中断。1961年末至1963年初,连续举办市属中层领导干部轮训班8期、基层党员干部短训班9期,共轮训干部5528人。教学内容主要是马恩列斯关于初级阶段经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论述及毛泽东的有关著作,贯彻中共中央扩大的工作会议(七千人大会)精神,批判现代修正主义,总结经济建设和党的生活中的经验教训。1975年10月中共青岛市委党校恢复后,轮训班主要是学习马列原著和党的建设理论,但仍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为学习的基本内容。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中共中央重新确立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和思想路线的指导下,连续举办领导干部读书班和理论干训班,学习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的有关原著和中共中央有关文件。特别是1981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开展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破除“两个凡是”的禁锢,解放思想,对贯彻党在初级阶段建设时期的基本路线起了积极作用。
在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实现党校教育正规化的决定后所举办的大专学历班,除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主课外,还视不同专业的需要增设科学文化课和业务知识课。到1990年,全校开设课程已达40余门。
教学方针和教学方法 自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建校之日起,中共青岛市委即强调要把理论与实际结合作为全部教学活动的总方针。为了保证这一方针的贯彻落实,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在教学工作中,曾提出“学习理论,提高认识,联系实际,增强党性”的十六字教学方针,并贯彻毛泽东提出的“对于在职干部的教育和干部学校的教育,应确立以研究中国革命实际问题为中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则为指导的方针。”(《改造我们的学习》)
1962年轮训过程中,针对“大跃进”和党内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弄清思想,团结同志,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三不主义”,从而使学员既心情舒畅,又总结了经验教训,达到了团结的目的。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的轮训中,仍贯彻这一方针,收到良好的效果。
1983年后贯彻党校教育正规化过程中,为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又提出四个结合,即学习理论与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结合,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相结合,与总结经验教训相结合,与提高共产主义觉悟、增强党性、端正党风相结合。
为了贯彻教学方针,采取了相应的教学方法和措施。如:聘请党政领导和业务部门的领导干部讲课、作报告,结合实际工作阐述理论,给学员以启发;要求教师讲课在充分备课的基础上以启发式为主,反对照本宣科、满堂灌的方法;对学员则提倡自学为主,认真读书,勇于质疑,联系实际,领会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质。
教师队伍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建校初期,仅有教师28人。1983年,伴随着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实现党校教育正规化的决定,学员数量、课程门类的增加,通过不同渠道充实了教师队伍,除接收高校毕业生和从其他单位选调外,还向全国公开招聘。到1990年底,专、兼职教师达88人,其中正副教授19人、讲师36人;设8个教研室(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初级阶段、党史、党建、文史、经济管理、电教)和1个理论研究室。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除充分发挥老教师的骨干作用外,注意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经常进行思想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忠诚党校教育事业;在业务上严格要求,大胆使用,建立试讲、审稿、查课等制度。组织教师到基层调查研究或挂职锻炼,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到中共中央党校、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或其他高等院校进修。根据省、市的布置给教师评定职称。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住房、家属就业、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
教学管理和教学设备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从建校之日起,除组织教学活动外,还注意抓好学员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在学员班部设专职班部主任、党支部书记,负责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教研室和教务部门抓学习生活的全面安排。1983年后,对教学体制进行了改革,陆续设置进修部、培训部和理论部,分别对不同类型的班次负责管理。行政管理主要抓好学员的食宿管理,成立有学员代表参加的生活管理委员会,根据学员意见及时研究改进管理工作。
为了实现管理科学化,使教学工作有秩序地进行,制定并不断修改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到1990年已建章立制30余项。
教学设备不断得到改善。中共青岛市委党校校园共占地86亩,经不断扩建,到1990年,已有职工宿舍6600平方米,教学用房2.7万平方米,可同时容纳1050名学员上课。1986年又建立电子计算机室和电化教学主控室。图书馆到1990年藏书达10万余册,全国性报刊合订本3000余册。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五章 党校培训
第二节 科研工作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从建校起,即强调结合教学对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观点,联系国内外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贯彻到教学中去。但总的看来,步子迈得不大,成果不够显著。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中共中央党校提出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的启示下,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的科研工作也出现蓬勃发展的势头。1983年成立以校主要领导为主任的学术委员会,负责抓全校的科研工作,各教研室有一位负责人分工抓科研工作,形成两级管理的科研体制。成立理论研究室,负责全校科研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协调。创办校刊,发表科研成果。把科研成果列为每年考核教师成绩的内容。建立科研课题论证并资助一定经费的制度和定期评选并奖励优秀科研成果的制度。从1983~1990年,共出版专著、教材56本,在各级报刊发表文章766篇,其中获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34篇(本),对党校教师队伍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起了重要作用。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六章 党史征集与科研
青岛是山东建党较早的地区之一。中共青岛市委对党史资料征研工作非常重视,早在60年代,中共青岛市委在中共青岛市委党校专门配备干部从事青岛党史资料的征集与研究,后因开展“文化大革命”中断。1981年底,中共青岛市委成立了中共青岛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87年以前主要征集了一些民主革命时期党史资料。从1988年开始,在继续征集民主革命时期党史资料的同时,展开了对初级阶段时期党史资料的征集与研究。在工作中,中共青岛市委对党史资料的征集、大事记和组织史资料的征集编写、党史专题和党史人物传记的编写,以及党史研究、党史书刊的编辑出版和运用党史资料为现实服务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先后4次召开了全市性的党史工作会议,传达贯彻、部署工作任务。
为全面开展对党史资料的征集与研究,青岛市所辖即墨县、莱西县、平度县、胶县、胶南县、黄岛区和崂山区分别于1982年建立了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并设办公室,均属党委常设工作机构。市内5个区的党史资料征集工作由中共青岛市委党史办公室承担。
1986年,为征编中共青岛市组织史资料,中共青岛市委临时组成中共青岛市组织史资料编辑领导小组,其编辑组附设在中共青岛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办公室。市属12个县(市)、区也都设立了相应的机构。
1990年,青岛的党史工作被列入全国和山东省党史工作的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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