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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 发表于 2009-9-18 11:35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六章 党史征集与科研

第一节 资料征集


  1982年后,中共青岛市委对资料征集工作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从实际出发,搞好资料征集的总体规划。根据第二次全国党史资料征集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结合青岛市党史的实际情况,制订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步骤,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分清轻重缓急,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二)建立资料征集工作网络,中共青岛市委党史办为主牵头,市博物馆、档案馆、烈士纪念馆、工运史办公室、青运史办公室、公安史志办公室等单位和部门积极参与协作。(三)资料征集着眼于“广”,立足于“抢”,保证重点。“广”有两个侧面,一是内容与角度广,二是范围广。“抢”是指对在青岛工作过的老干部排队,共列出59名年纪大刻不容缓须抢救活资料的对象,并查找线索、登门拜访或发函约稿;还利用夏季老干部来青岛疗养的机会,先后6次召开专题座谈会,个别专访了50余名老干部,征集到大批非常珍贵的资料。截至1990年底,共征集到各种资料千余万字、珍贵历史照片189张、录音116盘。

leon 发表于 2009-9-18 11:35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六章 党史征集与科研

第二节 党史研究


  中共青岛市委坚持对征集到的大量繁杂的资料进行去伪存真、去粗存精的研究鉴别。并根据青岛党史的实际情况,于1984年底研究拟定了349个征集细目。在征集工作不断深入的基础上,将已归纳出的基本可以系统反映民主革命时期青岛党组织工作概貌的60个专题进一步精研缩小为12个。在研究中突出“求实存真”,坚持对研究鉴别后的资料进行科学系统的编纂,使其成为具有长久保存和使用价值的资料性工具书。至1990年底,先后编印出8册计370万字的资料性工具书,受到中共山东省委党史部门的好评。中共青岛市委坚持研究与编纂相互为用的原则,1983年创办了《青岛党史通讯》,并把这一刊物作为学术研讨、争鸣的重要阵地,有计划地围绕专题和难点、疑点组织研讨。到1990年底,已出刊21期,发表了有学术价值的党史研究论文54篇。为提高资料整理的科学性和真实性,中共青岛市委还多次举办学术研讨会。

leon 发表于 2009-9-18 11:35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六章 党史征集与科研

 第三节 服务现实


  根据党史资料“存史、资政、育人”的特点,中共青岛市委特别加强了运用党史资料为现实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工作。采取宣传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努力讲求实效。(一)运用党史资料编写党史教材。1990年编印《青岛党史讲座》15讲,约26万字,印3000册,由青岛出版社公开发行,为基层党组织学党史、上党课提供教材。为进一步扩大教育面,继而又将《青岛党史讲座》15讲改写成22讲,由青岛电视台拍摄播出。(二)1989年协同共青团青岛市委在前海风景区雕塑了第一位在青岛就义的Our Party人李慰农烈士的花岗岩雕像。征集、整理有关李慰农烈士的资料万余字,编印《李慰农烈士专集》(2000册),由邓小平题写书名,青岛出版社公开发行。(三)开展党史宣传。根据党的早期活动家王尽美、邓恩铭、刘少奇、李慰农等在青岛活动的事迹,创作六集电视连续剧《黄海帅旗》,后改编为《黄海潮》,由青岛电视剧制作中心摄制播放。还为青岛百年电视系列片《世纪之梦》提供了大量党史资料。(四)提高《青岛党史通讯》的可读性,以更好地为现实服务。在《青岛党史通讯》上先后开辟了《党史学习》、《廉政风范》、《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下的思想政治工作》等近30个栏目,为党史的交流、研究和思路的开拓起到了“窗口”作用,至1990年底已刊印27期。(五)编写出版了民主革命时期《中共青岛党史大事记》(约15万字),由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出版,印3000册;编辑了初级阶段时期(1949~1989)青岛党史大事记征求意见稿,约50万字。(六)完成了《中共青岛市组织史资料》的编纂工作。青岛市和所辖的12个县(市)、区均已完成组织史资料的上报本和自编本。《中共青岛市组织史资料》(自编本)约60余万字,印发3000册。此外,还有7个市辖市、区编印了村级组织史资料。(七)出版党史书籍。至1990年底,共编辑出版党史书籍,如《青岛革命故事集》、《火红的年代》等共241种,约516万字。

leon 发表于 2009-9-18 11:38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七章 信访



  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是中国Our Party发扬民主、体察民情,了解群众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意见和问题的重要渠道,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也是赖以观测人民群众忧欢得失的温度计、晴雨表。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有助于调动人民群众建设初级阶段的积极性;有助于社会的安定,有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七章 信访

第一节 机构设置


  青岛解放初期,在中共青岛市委的统一领导、部署下,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Gov分别设置了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配备了专职干部,负责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政治任务,列入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Gov的议事日程。与此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从事这项工作。 
  1958年,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信访工作的领导,中共青岛市委决定成立了青岛市人民来信来访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时期,信访工作同党的其他工作一样,受到了冲击,信访工作一度中断。“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Gov分别成立了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并从市级机关、市直和基层单位抽调了一批干部充实信访工作队伍,强化了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继而在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室和青岛市人民Gov办公室增设了信访科,至1985年,分别更名为信访处,为副局级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委、Gov,单独或联合成立相应信访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办事处也各配有信访助理员1人,从而形成了全市纵横贯通的信访工作三级网络。  1988年,根据中共青岛市委的决定,各县(市)、区委与Gov的信访办公室合署办公,由各县(市)、区委和Gov共同领导。 
  1989年6月,为了适应工作需要,中共青岛市委决定将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信访处、青岛市人民Gov办公厅信访处分别更名为中共青岛市委信访办公室和青岛市人民Gov信访办公室,仍分属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Gov办公厅领导。

leon 发表于 2009-9-18 11:38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七章 信访

第二节 制度建设


  为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各级信访机构普遍建立了人民来信(来访)收发、登记、催办制度。市级信访机构,在收到(接待)人民来信(来访)后,即按信访内容、性质,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对于转办的信访案件,还定出催办日期,填写催办簿或监督卡片,以便按时督促检查承办单位对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1957年11月,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加强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的要求,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改进工作,密切Gov同群众的联系,青岛市人民Gov市长办公会决定,建立每周星期一为市长接待来访群众日,由市长、副市长轮流值日,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由于领导亲自过问、参与信访工作,使信访案件的处理速度快、质量高,深得群众的好评。为了既广开言路又方便群众,青岛市人民Gov在市长接待群众来访日的基础上,从1989年3月起又设置了市长公开电话,群众有什么要求、批评、建议和举报,可随时通过市长公开电话进行投诉。受理情况,不仅及时反馈给相关群众,并且定期通过青岛日报公诸于众,接受群众的监督。 
  1981年6月,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室、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和青岛市人民Gov办公室,依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省级机关归口分工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来访的暂行规定》精神,共同制定、印发了《关于分级负责归口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的暂行规定》。《规定》明确指出,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实行按地区、按系统分级分工,归口办案的工作责任制。强调乡(镇)Gov、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各企事业单位对群众来信来访要做到“只办不转”;县(市)、区党政机关要做到“多办少转”。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在处理好初信、初访上狠下功夫,做到及时妥善处理,并力求不使事态扩大,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1985年7月,中共青岛市委在全市信访工作会议上,针对做好以后的信访工作,再度重申:各级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调整充实县(市)、区信访领导小组;加强信访机构,充实信访干部;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三级信访网络。 
  1988年12月,为定期通报信访工作情况,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中共青岛市委与青岛市人民Gov建立了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leon 发表于 2009-9-18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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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信访

第三节 组织协调


  为加强来信来访工作的领导,中共青岛市委要求各级、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统一领导,分“口”办理的制度。除某些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由中共青岛市委或青岛市人民Gov的领导亲自出面接待、亲自主持研究处理外,一般的来信来访,均按群众反映问题的性质,分别转有关单位结合日常工作进行处理。因此,凡属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Gov办公厅以及上级批转各单位的来信来访,都要认真处理,不得推诿。如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几个单位,应与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处理。各县(市)、区在处理来信来访时,如涉及有关局、处或市直属单位,可直接与有关单位研究,共同处理;如意见分歧,可转报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或青岛市人民Gov办公厅处理。 
  为了更好地组织协调全市信访工作,1979年10月,在中共青岛市委召开的全市信访工作会议上,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Gov分别授予各自办公室的信访处如下职权:(一)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室信访处、青岛市人民Gov办公室信访处,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有权交办、查处各类信访问题,并负责检查、督促直到正确处理为止。(二)对涉及几个部门的信访问题,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室信访处、青岛市人民Gov办公室信访处有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处理;如果几个部门意见不一致时,在请示中共青岛市委或青岛市人民Gov领导同意后,有权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作出结论或定案处理,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认真执行。(三)对重大的信访问题,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室信访处、青岛市人民Gov办公室信访处有权调阅原始案卷和找当事人核实情况,或通知有关单位负责人共同研究处理。(四)对承办单位处理不当的信访问题,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室信访处或青岛市人民Gov办公室信访处有权责成承办单位复议或重新直接处理。(五)承办单位对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室信访处或青岛市人民Gov办公室信访处交办的信访案件,压着、顶着、拖着不办的;对承办单位在职权范围内本来能解决的问题,但由于官僚主义作风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揭发、控告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等类似问题,中共青岛市委或青岛市人民Gov审定后,追究其责任,并根据不同情况或通报批评,或提交纪检、组织、人事、司法等部门严肃查处。(六)在处理信访问题时,对涉及经济补助、安置就业,回城落户、解决住房等有关政策性问题时,由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室信访处或青岛市人民Gov办公室信访处提出建议,由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Gov信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或经中共青岛市委或青岛市人民Gov领导同意后,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执行。(七)对无理取闹、经教育无效、严重妨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上访人员,由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室信访处或青岛市人民Gov办公室信访处整理材料,提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leon 发表于 2009-9-18 11:39

第四篇 党务工作  
第七章 信访

第四节 信访处理


  青岛市41年来的信访工作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不同的社会环境下,群众关注的焦点、重点和热点问题各有侧重。 
  建国初期到50年代末,来信来访反映的重点问题是围绕政权建设恢复和发展生产进行献计献策,以及从维护、巩固人民政权出发,对破坏初级阶段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坏人坏事的检举揭发。再是对干部作风的强迫命令,工作上的浮夸、弄虚作假等提出批评。
  1960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来信来访的内容着重反映:“反右派”、“反右倾”等政治运动和三年经济困难中的一些问题,以及“文化大革命”中,由“夺权”引发的闹派性、打派仗,令人深恶痛绝的动乱局面,以及在人为的“阶级斗争”中干部群众受伤害问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通过拨乱反正,清除“左”的思想影响,人民群众的政治激情空前高涨,来信来访要求平反冤假错案、正确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呼声强烈,信访部门除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直接答复、处理某些问题外,更多的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合力解决。这一时期通过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处理各类案件达19.3万余件。 
  改革开放以来,来信来访主要集中在因涉及利益格局、利益关系的调整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而引发的矛盾;以及面对改革开放的浪潮,某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问题的批评、举报,同时提出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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