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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 发表于 2009-9-16 12:38

青岛市志18:民族宗教志 第二篇 宗教: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是青岛建置后开始传入的。德国侵占青岛时期,回民从济南、济宁、益都、天津、北京等地先后迁移来青岛。回民穆斯林每到一地都要遵守伊斯兰教功课,建立礼拜场所,进行宗教活动。1928年阿訇王万英来到青岛后于河南路58号租平房2间作为穆斯林礼拜处所。1929年由穆斯林募捐购得常州路9号房屋1处,改建成清真寺,从此,青岛穆斯林有了正式的礼拜场所。

  建国前,回民穆斯林的宗教习俗备受歧视。1947年冬,青岛发生了一起震动当地国民党Gov的穆斯林反抗侮教的示威。当时青岛的《军民日报》刊登一篇诋毁穆斯林的文章引起青岛市穆斯林的极大愤慨,有近百名穆斯林群众挥舞刀杖上街示威,直奔《军民日报》社,国民党军队架起机枪严阵以待。当示威队伍行至市Gov门前时,国民党市党部和市Gov派人出来劝解,答应勒令报社登报道歉,事态才得以平息。

  建国后,中国Our Party和人民Gov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为了使穆斯林群众过好开斋节,人民Gov规定开斋节穆斯林放假1天。1951年青岛市人民Gov宗教事务处成立后,对宗教实行了教制改革,在伊斯兰教内提倡婚丧礼仪节俭,使穆斯林的经济负担大为减轻。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清真寺遭到严重破坏,寺内经典、书籍、设施,或被毁或上交,宗教活动被迫全部停止,房屋被占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有关单位清退了清真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上交的全部家具。1981年9月占用单位搬出了清真寺。青岛市人民Gov先后拨款12万元,对清真寺进行了全面维修。1982年7月23日开斋节时修复后的清真寺对外开放。是日,由新聘阿訇孙维忠主持礼仪,全市400余名穆斯林弟兄,身着节日盛装来寺欢庆自己的节日和清真寺开放。中共青岛市委、市Gov的领导前往祝贺。

[b]第一节 活 动[/b]


  伊斯兰教穆斯林每日要坚持5次礼拜,即:晨礼、晌礼、哺礼、昏礼、宵礼。但一般穆斯林不可能每日5次礼拜,大多数穆斯林只是在聚礼、会礼和三大节日到清真寺听经和礼拜。

  伊斯兰教的三大节日是:开斋节、古尔邦节(宰牲节)、圣纪节。节日的具体日期依教历规定而定。开斋节期间,穆斯林要齐集于清真寺会礼;古尔邦节在节日期间穆斯林有经济能力者一般要到沙特阿拉伯的麦加“克尔白”朝觐,一般穆斯林群众到清真寺会礼,生活富裕者皆当宰牲;圣纪节,即穆圣诞辰,穆斯林做圣纪以纪念至圣穆罕默德。

  穆斯林婴儿出世要请阿訇起“经名”。婚姻须由阿訇写“伊扎布”(征婚)。穆斯林人死亡后采用土葬,出殡要由阿訇站“者那在”(诵经追悼)和主持土葬,以后每逢纪念日还要请阿訇诵经走坟。穆斯林饮食禁忌猪、驴、骡肉,禁忌凶猛禽兽、自死的动物和血液。饮食摊点一律悬挂由阿訇书写的清真教门汤瓶字样。虔诚的穆斯林在平时除使用汉语和当地语言外,还通用阿拉伯语和波斯语中日常辞汇,见面时互道“色俩目”(平安)。


[b]第二节 清真寺 阿訇[/b]

[b]清真寺[/b]

  青岛清真寺是1929年回民穆斯林王万英、穆华亭、刘尊五、石小坡等人,发起募捐,得到青岛市市长马福祥(回族)的支持,购买了常州路9号、11号、13号房屋,并将9号改建成为清真寺。常州路9号是一座二层西式楼房,占地面积888平方米,楼上设大殿,可容纳百余人礼拜。楼下为阿訇办公室、学员室、会议室、伙房等。院内有平房11间,其中4间为男女浴室、卫生间。

  清真寺建成后,穆斯林群众推举刘尊五、石小坡、徐良臣、金玉山、王万英等组成理事会,并聘请王万英为清真寺首任阿訇。1949年青岛解放后,重新成立了清真寺理事会,阿訇曹耀先任理事长,石小坡、沙雨辰、朱正卿、常立章、马永祯任理事。1958年成立青岛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金宝兴任主任,杨春甫任副主任。“文化大革命”期间,寺管会停止活动。1982年,青岛清真寺恢复正常宗教活动,同年12月4日成立了由11人组成的青岛清真寺管理委员会(简称“寺管会”,下同),主任金宝兴,副主任孙维忠(阿訇)、李芳臣。

  青岛清真寺恢复宗教活动后,为解决阿訇接班人的问题,于1985年陆续招收了3名“海里凡”(阿拉伯语,意为学生、继承人)进行培训。方法是采取经堂式教育,内容除学习伊斯兰教经典、教规、教义外,还要学习阿拉伯语、波斯语以及文化课。经过几年的学习,保证“海里凡”毕业后,既能掌握伊斯兰教的基本知识,能处理日常的宗教事务,又具有高中文化水平的宗教职业人员。


[b]阿 訇[/b]


  [b]王万英[/b](1883~1934年) 男,回族,山东省淄博市金岭镇人。1929~1930年应聘为青岛市清真寺首任阿訇。同年,回金岭镇任阿訇。

  [b]曹耀先[/b](1890~1968年) 男,回族,河北省沧县曹家庄人。1930~1933年、1938~1958年在青岛清真寺任阿訇。1957年在“反右派”斗争中被错划为“坏分子”,撤销教内外一切职务,1968年4月因病逝世于青岛。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到平反。

  [b]展德生[/b](1914~1990年) 男,回族,山东省泰安市北邱村人。曾在济宁市柳行东大寺任阿訇。1959~1967年应聘为青岛清真寺阿訇,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离寺。

  [b]孙维忠[/b](1929~ ) 男,回族,山东章邱县大闫满村人。自1955年在山东齐河县米家小寨子清真寺任阿訇。自1982年起受聘为青岛清真寺阿訇。1989年9月曾在中国伊斯兰经学院学习一年,结业后仍回青岛任阿訇。

  此外,受聘阿訇还有辛宗真、韩统文等。


[b]第三节 团 体[/b]


  抗日战争爆发后,青岛成立了回教委员会,唐星北为负责人;抗日战争胜利后,于1945年成立了回教协会,由马锡琚、石小坡、沙雨辰、金宝和、穆子珍、曹耀先、马永祯、米正卿、铁子珍等人组成理事会,马锡琚任理事长。

  1983年11月28日,青岛市伊斯兰教第一次代表会议召开。这次会议出席代表55人,选举产生了由14名委员组成的青岛市伊斯兰教协会第一届委员会,金宝兴为主任委员(1985年12月,金宝兴还当选为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主任委员),孙维忠、白国儒为副主任委员,有会员1 000人。会议通过了“青岛市伊斯兰教协会章程”。


[b]第四节 国际交往[/b]

  青岛清真寺1982年7月开放后,先后接待了巴基斯坦、伊朗、埃及、黎巴嫩、约旦、土耳其等40多个国家的穆斯林逾千人次。其中有官方贸易代表团,还有客商、船员、留学生、外交官和旅游者。埃及来中国的工作人员在青岛期间经常到寺内做礼拜,当他们离开青岛回国时,有40多位埃及穆斯林在“伊玛目”(阿拉伯文的音译,意为“站在前列的人”、“首领”等)带领下出席了清真寺举行的欢送茶会。会上,来青岛工作的组长翟卡里姆说:“我们在青岛工作期间,看到了中国的繁荣景象,看到了中国穆斯林兴奋的精神面貌。我们将把在中国见到的一切美好感受带回祖国,转告埃及穆斯林。祝贺中埃两国人民加强友好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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