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没有对国有资产的处置权,属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属违法行为
[p=30, 2, left]该村村民林开荣告诉记者,某项目修至崖城镇盐灶村路段时,该村委会书记熊师芬与土地承包人周祥娥未经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同意私自将土方卖给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中铁九局。[/p][p=30, 2, left]2月19日,记者来到崖城镇了解情况。据了解,在盐灶村委会西面2公里处原有一块坡地,被当地村民称之为“椰子园”。“那块地2002年承包给了港门村人周祥娥,用于种植芒果。”盐灶村委会书记熊师芬介绍,2006年,该项目建设需要用土方。“周祥娥私下与中铁九局达成协议,同意中铁九局挖土方。当时周祥娥获得了31万元青苗赔偿款。”村委会知道后出面制止,后与周祥娥达成协议,若周祥娥将10%的增值费给村委会则同意挖土方。周祥娥称由于平整土地需要投入,最终只按15万元计算给了村委会1.5万元的增值费。[/p][p=30, 2, left]据了解,三亚市纪委在调查此案过程中,曾得到举报人提供的“铁路九局工程队将80万元汇入乾隆村副书记邢孔孝的信用社账户后再转给熊师芬”的线索。但调查组调取了各方资料并未发现该款项记录。调查组又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挖取百亩土方仅收入3万元”的线索,到三亚市国土局调取资料,证实该3万元款项为建设征用盐灶村委会集体土地的补偿款,与椰子园取土方无关。[/p][p=30, 2, left]镇政府涉嫌违法 调查组称村民未投诉所以不调查[/p][p=30, 2, left]中铁九局挖土方时并没有给予村委会土方赔偿款。熊师芬称当时镇上几个相关领导称是公益项目要支持,就没要土方赔偿款。据三亚市国土局参与过调查此案的某负责人称,当时在任的崖城镇副镇长钱海曾表示,当时镇里几个领导也知道这个事情,也是默许了的。[/p][p=30, 2, left]记者从三亚市国土局有关人士处了解到,村民集体土地的土方开采应经过三亚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由具体承建单位向三亚市国土局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承建单位才能获得开采权。20日,记者来到三亚市国土局矿产科了解到,该科室没有收到任何关于该项目建设途经崖城镇盐灶村路段所需土方的开采申请。[/p][p=30, 2, left]随后,记者致电海南中海律师事务所聂友峰律师,他表示,地下粘土属国有资产,该项目建设单位没有向三亚市国土局提出申请而开采土方已构成违法;乡镇政府没有对国有资产的处置权,属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属违法行为。[/p][p=30, 2, left][size=18px][b]本文来源于:[url=http://www.dooyoo.net.cn/][color=#810081]三亚[/color][color=#0000ff]二手房[/color][/url]——[url=http://www.dooyoo.net.cn/][color=#810081]三亚卖房[/color][/url]——[url=http://www.dooyoo.net.cn/][color=#810081]www.dooyoo.net.cn[/color][/url][/b][/size][/p]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