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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女星孟广美的情路和财运都可谓一波三折。先是早年与吴大维、黄秋生等拍拖均无疾而终,后来意大利籍男友Corrado Riccio更是将她的毕生积蓄4000万欧元席卷逃跑,让孟广美一时神情憔悴,失魂落魄,不得不拼命工作还债糊口。好在两年后孟广美成功攀上内地富豪、世贸天阶董事长吉增和,并在去年秘密完婚,近日才在瑞士补度蜜月。可人算不如天算,吉增和在结束上一段婚姻两年多后的今天,突然又被前妻张女士诉诸法院,要求再分割与吉增和的婚前共同财产。离婚分产后发现吃大亏
45岁的张女士起诉称,她与吉增和结婚后,以吉增和的名义投资开办了“世贸天阶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奥中协合贸易有限公司”,其中,世贸天阶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吉增和对该公司投资6500万元。吉增和又以该公司名义投资了“北京奥中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奥中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在内的多家公司。
2010年1月,双方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张女士称自己当时分得两套房产和一家资产为2亿元的公司。此后,因发现自己分得的财产远远少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得到的数额,她又与吉增和交涉。双方于2012年1月28日签订了一份《离婚补充协议》,在原离婚协议的基础上,约定张女士另行分到一套房产和4000万元。
但近日,不断有媒体报道称,孟广美婚后这两年来生活超级奢华,大肆挥霍吉增和家产,光是孟广美的订婚戒指就价值千万元,又曝出吉增和在中国香港购置豪宅给孟广美,更有传言孟广美一年花费吉增和超过2亿元人民币。这让张女士看了十分不满,作为曾经“共患难”的夫妻,张女士决定通过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据张女士说,她与吉增和结婚后,因公司事务主要由吉增和管理,她对投资开办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公司资产等不甚了解。经调查后,张女士发现,离婚时吉增和瞒报家产,仅北京奥中兴业房地产公司和北京奥中基业房地产公司名下的房产,就分别有7万多平方米和4万多平方米。根据从查询企业登记资料中吉增和所占股权比例,每平方米暂按4.5万元保守计算,以上两公司名下房产,吉增和就享有23.53亿元的财产性权益。经过对半分割,她应得11.7亿余元。
张女士认为,她与前夫吉增和在签订《离婚补充协议》时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掌握情况相差颇多。根据《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所以她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该份离婚补充协议。此次起诉,张女士除了要求变更已签订的离婚补充协议,还提出享有世贸天阶公司32%的财产性收益。
再争财产需提交证据
张女士的诉求是否能获得法院支持呢?上海公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於炯告诉本刊记者,离婚协议不同于一般协议,因为离婚属于不可逆转的行为,如果法院允许离婚后再变更修订已签订的离婚协议的话,就会出现婚姻存续状态不确定的情况,不能简单套用《合同法》规定。实际上,张女士只需单独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当时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未分割或对方故意隐瞒的财产再次分割就可以了。因为根据去年刚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但前提条件是起诉一方必须提供确实证据,证明确有夫妻共同财产尚未处理,若诚如张女士所说,她已经掌握了吉增和名下拥有的数十亿元当时隐瞒的财产证据,则在离婚后再度成功分得财产并非没有可能。
平时要做有心人
於律师还指出,由于富人的财产形式多样,除了常规的各类金融资产和房产外,许多企业家手里还掌握大量的公司股权,因此这些家庭离婚时,对公司财务信息了解不多的一方很容易少分许多财产,尤其是少分到能不断产生收益的股权类财产。而股权的分割由于牵涉到公司的经营,因此分割起来更加复杂而困难,而且要获得相关财政证据的难度也更大。在极端情况下,有些已打定主意离婚的一方会在正式提起离婚诉讼前将名下财产偷偷转移到其他人名下,有的做得更绝,索性破罐子破摔,直接把钱挥霍一空。
对付这种情况唯一的办法就是在夫妻感情出现不和时,尤其是察觉到对方有离婚倾向或企图时,就应该提高警惕,注意对方的异常举动和家庭财产的流向。一旦发现对方有疑似转移财产的举动,应及时制止。如果对方掌握家庭“经济大权”,自己制止不了,就该先下手为强,抓紧时间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申请人需要对申请保全的财产提供具体线索,比如银行卡账号、证券账户资金账号等等,这就要求申请人平时做一个家庭财务的有心人,不能做甩手掌柜,对对方掌控的财产信息一无所知。
对任何家庭来说,离婚都注定是双输的买卖,区别只是谁输得更多一点。且不说各类财产分割都需要各种税费成本,诉讼离婚还要花一笔律师费和诉讼费,对子女的伤害更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
但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是否离婚并不是由单方面决定的。尽管结婚时人人都不想离婚,但计划往往不如变化快,未来的事谁都说不准。因此在婚姻问题上,防患未然总是胜过亡羊补牢。难怪一位好莱坞离婚律师针对明星富豪的婚姻提了三条建议:一、不结婚;二、非要结,也要找个门当户对的;三、如果找不到还要结,那就一定要订立婚前协议!
由此可见,想把离婚的损失降到最低,最好的办法就是在结婚前约法三章,互相都明白离婚时能分得多少财产。更重要的是离婚时一定要理性面对,最好能好聚好散,平静分手,念及双方旧情,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也适当为对方考虑,千万不能为了争一口气而闹得不可开交,既伤神又伤财,而且恶性循环,双方都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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