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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28

20.
  “我们是很要好的朋友,”“康惠”的嘴角荡着微笑,甜蜜且幸福。
  
  “我是在高中的时候认识康惠的,我们就读的是一所寄宿制艺术类高中。在认识她之前,我一直自卑、孤僻、不快乐。爸爸妈妈都是虔诚甚至狂热的佛教徒。我从小在他们严厉到苛刻程度的管教下生活,什么都不被允许。不允许贪吃糖果,不允许贪玩,不允许贪睡,不允许说谎哪怕是善意的。一切正常人的缺点和七情六欲,都是被禁止的。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机器人,充其量是他们的训养的宠物,是他们狂热信仰的载体。后来,我以立志修缮佛像为理由,选择了那所寄宿制高中,希望摆脱他们的束缚。事实上,我对艺术很没有信心,我觉得自己根本没有天分。”
  
  “自从认识了康惠,一切都变了。康惠开朗、活泼、善良。她总是鼓励我,说我有很好的艺术天分,尤其是绘画方面。她鼓励我按照自己的想法在画面上表达感情,鼓励我多交朋友,多和同学们交流、学习以及娱乐。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我一直喜欢她,羡慕她,希望成为像她那么好的人。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康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后来,康惠认识了蓝鸣。蓝鸣阳光、帅气、很幽默,常常把我们逗得开怀大笑,他和康惠是最般配的一对……”说到这里,“康惠”皱起眉头。
  
  “可是呢?”刘医生鼓励她继续说。
  
  “可是……我也喜欢蓝鸣,当然,只是默默的喜欢,从来不敢表达,也不能表达。因为我知道,那样会伤害两个对我最重要的人。还好,康惠把他们恋爱中的任何事情都跟我说,包括初吻……”“康惠”继续微笑着:“她每次约会,几乎都带着我,一方面是希望我变得更开朗一些;另一方面,那个时候谈恋爱是被学校禁止的,带着我,可以避免他们被说闲话传到老师那里。所以,虽然我一直没有表白,但是很幸福,那就像是我自己的恋爱一样。只是这样,我就很满足了。”
  “我也奢望,蓝鸣通过接触能够喜欢上我,但那显然是不可能的。高中毕业后,康惠和蓝鸣就双双出国留学了。虽然我觉得孤独,但依然祝福他们。”说到这里,她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毕业后,父母不允许我再读大学,而是让我跟一个根本不熟悉的人结婚,并继承他们的教会事业。那个男人一开始对我还算客气,可是渐渐的,就开始殴打我,虐待我。他在房事上的特别嗜好,更是令人无法忍受。”“康惠”的情绪有些激动了。
  
  “后来,我们有了一个儿子……”她沉默了一会,继续说:“过了一年,我们又有了一个女儿。儿子叫小和,女儿叫小平……”她说到小平的时候,眼泪蜂拥而出:“不知道为什么,小和这个当哥哥的,一点都不知道疼惜妹妹,常常打她、欺负她,有一次差点把她的眼睛弄瞎。在小平6岁的时候,有一天晚上……有一天晚上……”她突然猛地睁开眼睛,站起来,大声哭道:“小和竟然用枕头捂死了小平,他的爸爸看到了,竟然不制止,还强奸了小平的尸体!他们不是人!他们父子,全部是魔鬼!我再也不要跟他们生活在一起!”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28

21.
  
  康惠,哦不,确切说,是姚颖,她完全回忆起了过去,那惨白的过去。
  
  她逃离了那个家,并且和独自回国的康惠取得了联系,当时,康惠和蓝鸣刚刚分手。
  
  两个受伤的女人,彼此安慰,彼此鼓励,并重新开始了绘画的生活。
  就像康惠说的那样,姚颖在绘画方面很有天赋,再加上这几年在寺庙的工作,另她的画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大家都说,她的画里,闪耀着佛性的光辉。而康惠和蓝鸣的关系也所有缓和。
  
  但是,那天康惠开着车载着姚颖回家的时候,出了车祸。
  
  康惠成了植物人,而姚颖的伤势并不重。她偷偷从医院离开后,就一直觉得自己是康惠。确切说,一直坚信自己就是康惠。
  
  刘医生说,她患了“解离型歇斯底里精神官能症”,属于“心因性神游”。这是一种出于保护自己的精神疾病。这种精神疾病和普通的记忆丧失并不同,患者不会觉得自己丧失了记忆,他们的在患病后的一切行为与正常人无异,只是完全以另外一个人的身份活着。
  
  姚颖从工作间出来的时候,脸色苍白、憔悴,眼神空洞,似乎生命对于她而言,已经完全失去了意义。
  
  刘医生叹口气:“有时候,治疗好所谓的精神疾病,可能恰恰是痛苦的开始。我能做的都做了,你们劝劝她吧。”他说完,起身就要走。
  美姨从厨房探出头:“喝完汤再走吧,刚好5个月的……”
  
  刘医生微笑着摇摇头,看起来也很疲惫:“我也觉得累了,回去好好休息休息。”
  
  “大米,送送刘医生!”丁厌冲大米使了个脸色,大米拿着一个厚厚的信封出去了。
  
  老邮叹道:“最近总做赔钱的买卖。”
  
  “康惠姐姐……你没事吧?”丁厌小心地问。
  
  姚颖摇摇头,说:“还是叫我姚颖吧……”
  
  “啊?”丁厌从沙发上跳起来,“你真的是姚颖?真的是那个破小孩的妈妈,那个坏男人的老婆?”
  
  姚颖点点头,现在,谁是谁的谁,都已经不重要了。她已经不想再面对那些现实。
  
  她站起来,冲着丁厌和老邮他们,挨个深深鞠了一躬,说:“谢谢你们!”
  
  “别客气!别客气!”丁厌急忙扶起她:“我早就说过了嘛!远亲不如近邻啊!”
  
  姚颖的嘴角向上扬了扬,算是笑了笑:“我想一个人安静的走走。”
  “你不怕再遇到他们啊?”丁厌关切地问。
  
  “如果是康惠,肯定会害怕。但是我现在姚颖,我知道怎么面对他们。”她说完,固执地出了门。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28

22.
  其实,就算是姚颖,同样无法面对那地狱一般的生活。告他们杀人吗?事过多年,并没有证据。离婚吗?
  
  姚颖无奈地摇摇头,她知道,就算离婚,就算她逃到天涯海角,他们依然会找到她。即便找不到,她也无法从那么巨大的伤害和痛苦中解脱出来。
  
  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
  
  姚颖死了,在荒废的公园里,上吊而死。就像那个陌生男人曾经说过的那样,脖子上有痣的人,会因为窒息而死。
  
  她死的前一天,杀死了自己的丈夫和儿子。
  
  丁厌喝着鲜血,盘腿坐在沙发上,放下手中的报纸,不高兴地说:
  “报纸真会说谎!他们说康惠姐姐是畏罪自杀!哼!我找他们去!”
  
  “别犯神经了!”老邮说。
  
  “切!你还以为我真去啊!”丁厌百无聊赖地打开电视,电视上也在播姚颖的新闻,新闻里竟然还有杨信的镜头。
  
  看到杨信,丁厌忍不住微笑起来,自语道:“那个呆冬瓜!”
  
  杨信虽然有点呆,但却并不是瓜。
  
  他最近被一些尸体被盗案折腾地焦头烂额。他无论如何也不想不明白,那个小偷偷尸体到底用来做什么?而且全部是女人的尸体,不分老幼。
  
  贩卖器官?可能性不大,因为大部分丢失的尸体都已经死了好几天了。
  
  所以,杨信在局里的会上大胆地发表看法说:“偷尸体的可能是包子店或者饺子馆的,专门做人肉叉烧包的!”
  
  他的言论得到了同事们的一致嘲笑,说他电影看多了。并且还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叉烧包”。
  
  “叉烧包”杨信同志并没有因此气馁,反而更加坚信了自己的推断。
  既然很多人会模仿电影里的情节杀人,那么一定也会有人模仿电影里的情节做包子或者包饺子。
  
  所以杨信最近正在秘密侦察一些生意火爆的包子店。
  
  除此之外,他还常到和丁厌分手的那个路口徘徊,希望能够再次遇到她。当然,他失望了,那段时间,丁厌也很忙。
  
  他站在路口,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上面是丁厌留给他的手机号码,他曾经数过,是12位。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28

 【第五章 真正的白马王子】
  
  1.
  
  最近,很多医院都丢了尸体,死者家属常常集结到医院闹事儿,带刀插棒的,要么交尸,要么给钱。其实很多人死了,就是死了,结束了,不会再给活着的人添麻烦,也不会再给活着的人带来什么利益。但是现在不同了,尸体在医院丢了,医院得赔。
  
  而那些尸体没丢的家属,则有些懊恼,埋怨自己死去的老娘,连死都死得如此没有价值,以至于小偷都不会光顾。
  
  其实,要偷一具尸体,并不像小说里写得那么容易,搬个死人回去,即便是在晚上,还是很招眼的。
  
  正因为偷尸体,还是大量偷尸体的难度很大,所以,医院里马上又妖言四起:那些尸体,是自己逃跑的。
  
  虽然常规媒体已经得到通知,封锁了消息,但是网络上却不好管制,这件事情,早已传得沸沸扬扬。有的说是僵尸再现,有的说是吸血鬼来到了本城,更有一种说法是科学怪人偷尸做人体实验等等。在所有的传言中,比较可靠的说法是,这些医院内部都有内奸,很可能是个反医学联盟什么的,专门偷尸体进行研究和解剖。
  
  王晓峰和杨信的重逢纯粹是意料之中的意外。家属们集结去砸医院的时候,医院报了警,而王晓峰所在医院正好属于杨信管辖。
  
  事件平息后录口供的时候,杨信一眼就认出了王晓峰,他感觉命运真是太邪门了,童年的玩伴,层次不齐地都冒了出来。
  
  但是,两个人都没有说自己遇到丁厌的事情。从幼儿园时开始,他们就常常在暗中较劲,比如比谁吃的多,跑得快,玻璃球弹的厉害以及比赛谁欺负丁厌欺负得最狠等等。这种“劲头儿”在他们彼此认出对方的第一眼,马上恢复了原状。
  
  他们都把和丁厌的邂逅,当作彼此较量的砝码。
  
  较量归较量,他们彼此并不讨厌,甚至还像以前一样,依然是要好的朋友。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28

2.
  甲乙丙丁最近很烦躁,四兄弟不约而同地进入了发情期,见了母狗就忍不住追上去交配,不分时间,不分地点,不分场合,搞得养狗的租户们怨声连哉。
  
  住在5楼的李蒙都闹到家里来了,说小甲那天在电梯里强奸了他的贝贝。大米和丁厌好说歹说,求他不要把这个事情宣扬出去。最终,丁厌咬着牙,吐着血,免了他一个季度的房租,这才算了结。
  
  老邮把甲乙丙丁拴了起来,禁止他们出门。
  
  美姨建议找几个“小姐”给他们发泄发泄,可是甲乙丙丁四个兄弟坚决反对。
  
  小甲说:“我们可是狗狗啊!”
  
  小乙说:“是比人类还聪明能听懂人话还能说人话的狗狗啊!”
  
  小丙说:“我们怎么能跟人类恋爱呢?”
  
  小丁说:“那跟超限制级 A 片有什么区别?我们可不干那种龌龊事儿!”
  
  丁厌怒了,一人挨个踢了一脚,大声骂道:“强奸人家贝贝,就不是超限制级啦?害我损失一个季度的房租,你们怎么赔?!”
  
  于是四个兄弟低着头不吭声了。
  
  老邮窃笑着:“万一贝贝怀孕了……”
  
  小米闻言,羞红了脸,躲到卧室看书去了。
  
  美姨瞪了他一眼,骂道:“老不正经……”
  
  丁厌叹口气,坐在沙发上边喝鲜血边皱着眉头,美姨坏笑地看着她,小声问:“哎……丫头,你也该……”
  
  “该什么该?!”丁厌就知道她要说什么,肯定又要给她介绍相亲对象。她腾地站在沙发上:“人家可还是青春无敌美少女!你这个老巫婆可别想毒害祖国的花朵啊!哼!”
  
  美姨继续笑着,坐在丁厌旁边,温柔地说:“美姨没别的意思。你父母都不在了,终身大事总得有人替你操心啊……你看,我们就像一家人一样……我和老邮,都一直把你当女儿看待……”
  
  老邮跳起来打断她:“什么什么?什么我和老邮!你别说那么暧昧啊。感觉好像我们是夫妻似的!”
  
  美姨闻言,指着老邮的鼻尖吼道:“你想得倒美!谁会看上你那个半死不活的变态啊!”
  
  “你说谁变态?你说谁变态?你这个老巫婆!吃小孩的老巫婆!”
  
  “你说谁老?我这么年轻美貌哪里老了?!”
  
  ……
  丁厌悠长地叹口气,趁着他们吵架的功夫偷偷出了门。
  
  这就是日子吧?偶尔幸福,偶尔烦恼。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28

3.
  
  夜色有点美。丁厌长长地舒了口气,和擦肩而过的租户们微笑点头。
  李蒙牵着贝贝,在公寓前的小花园附近散步。严格说,李蒙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古铜色的皮肤看起来令人有安全感,无论穿什么衣服,都很有品味。
  
  “李先生……”丁厌走过去,“溜狗啊……”
  
  李蒙闻言,不知道为什么窘迫起来,以至于整个人看起来都有点微缩,他满脸通红地笑笑:“哦……”
  
  两个人不约而同看了贝贝一眼,都很尴尬。
  
  “呃……我……我……我散步……呵呵……”丁厌一边慌张地说着,一边加快了脚步,心里暗骂着,这该死的小甲。
  
  “那个……”李蒙牵着贝贝追上来,眼睛却不敢直视丁厌的脸,他有些慌张地看着某处,结结巴巴地说:“贝贝、贝贝的事情,你也不用太在意。其实公寓里的邻居们,都挺喜欢那四个兄弟的,虽然他们那个……”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有问题,但是毕竟都是傻孩子,没人会跟弱智一般见识的。再说了,他们一直尽职尽责担负着公寓的保安工作,大家才能放心地住在这里啊……”
  
  “哦……”丁厌对他的紧张有点莫名其妙:“谢谢你能这么说……”
  
  “对了……”李蒙微笑着,牙齿洁白,特别好看,“这个公寓的房子,你真的不卖吗?其实……我一直想把现在住的这套房子买下来,价格方面不是问题……因为住在这里……很清静……也安全……”
  
  “不好意思……”丁厌依看着李蒙的运动鞋,很少有男人的运动鞋这么一尘不染,“这座公寓是一个对我很重要的人留给我的,我不想卖……或许有一天,他还会要回去……”
  
  “哦……”李蒙失望地叹口气,“真遗憾……”
  
  “丁厌!”前面的路口突然跳出一个人,吓了丁厌一跳,贝贝狗仗人势,“汪汪”叫着。
  
  “哎?杨信?你怎么在这里?”丁厌诧异着。
  
  “哦……巡逻……巡逻……”杨信挠挠头,“这位是……你男朋友?”
  
  “哦,我是丁小姐的租户,她是我的房东,”李蒙连忙解释,“你们聊……你们聊……”李蒙牵着贝贝,慌慌张张地向回走,似乎生怕打扰了什么丁厌似的。
  
  当然,他自始至终都很紧张。
  
  杨信轻轻松口气,开心地走过来,“你住在附近?你是房东?呵呵,我还一直想问你在做什么工作呢……”
  
  丁厌歪歪头,不悦道:“这是你的职业习惯吗?怎么每次见面都有那么多问题,好像审问犯人似的!”
  
  “不是……不是……”杨信急忙解释,“那个……关于护士的问题……”
  
  “还说不是!”丁厌跳起来,“你看你看,你又开始审讯了!”
  
  “真的不是……”杨信汗都急出来了,“上次我见到王晓峰了……那个时候我才想到,你其实……其实……”
  
  “其实什么?”丁厌担心王晓峰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
  
  “其实我知道……你是去医院偷血的……”杨信说。
  
  “那你是不是来抓我的?”丁厌把两只手腕伸到他胸前,“那你抓!那你抓啊!”
  
  “唉……”杨信把她的手推开,“你喝 血的事情,我小时候就知道啊!只是想不到你到现在还没有戒掉!放心吧,我不会抓你的!”
  
  “哼!”丁厌别过头,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见到杨信她都忍不住气哄哄的。
  
  “对了……你……”杨信又挠挠头,“你上次给我的号码是12位……”
  
  “12位怎么?”
  
  “本来……应该是11位的……”
  
  “哼!”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28

4.
  杨信今晚很开心,因为他终于约到丁厌一起喝茶。他特意挑了辖区内最好的茶社,不但环境好,他跟这个茶社的老板也比较熟,可以优惠很多——警察的薪水并不高,尤其是像杨信这么本份的警察。
  
  “对了!你和王晓峰有联系吗?”丁厌喝了一口茶,撇撇嘴,苦。
  “哦?你认识他?你们见面了?其实我……”杨信微笑着,一眨不眨地盯着丁厌,“我最近才见到他……还是因为工作的事情……”
  
  “难道又有人自杀啦?”丁厌纳闷儿,她最近并没有接到自杀的服务项目,看来客户流失得严重啊,呆会儿回去得好好训训老邮。
  
  “没有没有……因为最近医院老是丢尸体……”杨信突然捂住嘴,这件事情不能跟别人说的。况且,在这种场合说,也未免太煞风景了。
  “啊?原来网上的传言是真的啊!是不是有吸血鬼啊?哇!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吸血鬼啊?”丁厌激动起来。
  
  “嘘……你小点儿声儿,这个事儿你千万别宣扬出去,上头一直使劲儿压着呢!”杨信严肃地说。
  
  “恩~恩~”丁厌也郑重其事地点点头,“我一定不会说的!哎……还有别的内部消息吗?”她八卦地探着脑袋,看起来很可爱。
  
  “喂喂……你快说呀!老盯着我干嘛啊……”丁厌被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了。
  
  “哦……哦……”杨信尴尬地笑笑,“目前还没有什么进展.”
  
  “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吗?”丁厌的兴致更高了,丢尸体,多刺激啊。
  
  “你能帮什么忙啊?没准儿是变态的人干的!很危险。”
  
  “我怀疑是医院的医生干的!”丁厌皱起眉头,她皱眉头的样子,在杨信看来,也是那么可爱。
  
  “好啦好啦!”杨信担心再说下去自己又会说漏嘴,急忙转移话题:“难得喝次茶,别聊这些了。”
  
  “随便聊聊嘛!我很聪明的哦,你要破案的时候遇到什么难题,一定要告诉我……”
  
  丁厌喋喋不休地又把话题拉了回去。
  
  于是杨信的人生第一次约会,一直围绕着尸体啊,变态杀人狂啊纠缠不休。
  
  这难道就是做警察的悲哀?
  
  5.
  
  老邮和美姨不知道什么时候达成了休战协议,建立了革命统一战线,对丁厌实施软硬兼施、威逼利诱的策略。
  
  于是,丁厌终于被逼无奈去相亲了。
  
  美姨说,这个相亲对象,是她以前同事的妹夫的老爹介绍的,本城餐饮业王子,不但人长得像古天乐那么帅,还特别有品味,有绅士风度。更为重要的是,他为人本分,一点都不像普通有钱人那么风流,跟女人说话还会脸红呢!
  
  丁厌捂着耳朵尖叫着:“别说啦别说啦!我都答应去了你就少给他唱几句赞歌吧!真是长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哼!我也是非常公寓的公主的!哼!”
  
  丁厌气冲冲地出了门,美姨在身后喊道:“让小米开车送你!”
  
  “嘘……”老邮小声说:“别让小米送,小米那么漂亮,会把丁厌比下去的……让大米去……”
  
  美姨摇摇头:“大米也不行,大米那么帅,万一让人家误会那是丁厌的男朋友,可就糟糕了……”
  
  两个人嘀嘀咕咕的功夫,丁厌早打车上路了呢。
  
  相亲的地点,竟然是上次和杨信喝茶的茶社。
  
  “哎?丁小姐!”李蒙从茶社里走出来,一说话,脸又跟刷了红漆似的。
  
  “哦!你……你……你也来喝茶啊?”丁厌心中暗叫不好,被熟人知道自己相亲的话,真是丢人死了。
  
  “这就是我的茶社。”李蒙微笑着低着头,还是不敢看丁厌的眼睛,“你一个人吗?”
  
  “哦……那个我……我借个洗手间……”丁厌看看表,男方差不多也该到了。丁厌躲在洗手间给美姨打电话:“美姨!”
  
  “丁厌!”美姨在电话另一头笑着,老邮凑在电话旁边小声说:“快问问情况怎么样?”
  
  “什么嘛!这个茶社有熟人,赶紧给人家打电话,要么改天,要么换个地方!”丁厌坐在马桶上焦急地说,厕所的天花板上隐约有水滴落下来,红色的,不过丁厌并未注意。
  
  “有熟人怕什么啊?”美姨说。
  
  “哎呀!不跟你说了!反正我马上要走,你爱通知不通知!哼!”丁厌挂了电话,匆忙走出去,走廊里的服务生异样地看着她,这时她才发现,这里的服务生清一色都是男生。
  
  刚刚走到大厅,她的电话又响了起来,她看也不看就接听了电话:“美姨!说什么我也不在这儿!”
  
  “喂?是丁小姐吗?我姓李……”
  
  “啊……哦……”是那个家伙,他该不会到了吧?真该死!丁厌跺跺脚。
  
  “你、你、好像迟到了……”对方结结巴巴的语气里有点不耐烦。
  
  “那个……那个……我们改天再约吧……”丁厌边说边警惕着望着大厅里每一个可疑的人物。
  
  “既然到了,就见见吧……”对方挂了电话,声音从身后响起,是李蒙。
  
  “真是巧,想不到是你啊!”李蒙憋着笑,他温柔地掏出手帕,轻轻擦去丁厌额头上红色的水滴,又不露声色地把那抹红包在手帕里。
  
  “啊——”丁厌抓抓脑袋,真是丢人。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28

6.
  丁厌一边偷偷看着提前写在手心里的常见相亲话题,一边磕磕绊绊地和李蒙聊天。为了这次相亲,丁厌之前可是从网上查了好多资料,读书的时候,都不曾像现在这么用功。
  
  李蒙也到丁厌也很紧张,自己竟然放松下来,说话也很有礼貌和分寸,很快就消除了丁厌的不安。
  
  严格来说,李蒙确实是个不错的男人。最重要的是,对于童年缺少父爱又是独女的丁厌来说,李蒙让她觉得有一种很温暖的感觉,像兄长一样。
  
  这种感觉就是爱情吗?有时候爱情就是这样,就算两个彼此熟悉的人从未产生过特别的好感,但是当某件事情让他们开始从另外一个角度去认识对方的时候,他们会发现,哦,原来我们是可以爱的。
  
  那天晚上,李蒙把丁厌送到家门口,突然拉住她,红着脸着问:“那个……我及格了吗?”
  
  “恩……如果及格的话,你别妄想我会破例把那套房子卖给你哦!”丁厌凶巴巴地说。
  
  “不会!”李蒙急忙摇头。
  
  “还有,如果及格的话,你也别妄想我会给你免房租哦!连打折也别想!”
  
  “不会不会!”李蒙又紧张地摆手。
  
  “还有还有!如果及格的话!小甲和你家贝贝苟合的事情就算了,毕竟以后都是亲戚了……”说到这里,丁厌看到李蒙突然一愣,这才意识到自己未免把事情想得太远了,好像很着急嫁给他似的,她急忙掩饰地顿了顿,继续说:“所以,以前说减免你的那一个季度的房租,也不算了!你还得交!”
  
  “行,行——”李蒙拉长了语调,“这些都没问题,那我是不是可以及格?”
  
  “明天我打电话告诉你答案!”丁厌羞红了脸,逃似的进了门。
  
  美姨和老邮像狗仔队一样左右包抄过来,“怎么样?怎么样?”
  
  “还说呢!”丁厌依旧满脸通红,看都不敢看他们,直接冲到被关紧闭的甲乙丙丁面前:“都是你们啊!害我把自己卖了才挽回了那一个季度的房租!”
  
  甲乙丙丁莫名其妙地哼唧了几声。
  
  “跟房租有什么关系?”老邮比较迟钝。
  
  “该不会……相亲对象是楼下的李先生吧?不会这么巧吧?”美姨继续装傻。
  
  “那到底成没成?”老邮像跟屁虫一样贴在丁厌后面,丁厌气哄哄地不理他。
  
  美姨笑着说:“没听咱家丫头说吗?把自己卖了……你说成没成?”
  
  老邮这才明白过来,笑得跟个鬼一样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29

7.
  这就是恋爱吧?
  
  王晓峰狠狠给了那头嚎叫的母猪一刀,利索地分了尸,然后边强奸猪肉边想着丁厌的样子。总是想起一个人,一定是爱上这个人了吧?
  
  他把卫生纸甩在母猪身上,提起裤子,长长地,惬意地舒了口气,低头看着依然温热的母猪的尸体,竟然想起了那些医院丢失的尸体。
  
  人的联想很奇怪,不知道为什么,他想起那些丢失的尸体,就又想起了丁厌,他记得丁厌说过,她想尝尝人的脸颊是什么味道。
  
  丁厌这个奇怪的小“吸血鬼”,会说出那样的话,应该不是开玩笑吧?
  
  他踢了踢母猪,骑自行车回到住处,拿了家里备用的手术刀,毅然向医院走去。他记得,今天傍晚,停尸间刚放了一具尸体,是车祸,送到医院时已经断了气,目前还没有联络到家属。
  
  对于杨信来说,这次是个立功的好机会,他们故意让媒体报道了那起车祸和负责救治的医院,还特意在新闻上发布认尸通告,就是让那个变态的小偷知道,这具尸体现在就停在这家医院。
  
  他和几个同事分别埋伏在医院和停尸间附近,守株待兔。
  
  凌晨,就在大家都昏昏欲睡的时候,杨信突然听到停尸间里隐约传来了细微的动静,他轻轻推了推同事,又看了看队长,等待命令。
  
  队长一个手势,几个人猛地冲进停尸间,杨信率先打开灯,只见几只老鼠唧唧叫着一哄而散,尸体的胸膛,留下几处细小的咬痕。
  
  “妈的!”队长懊恼地骂了一声,突然转过头,冲着停尸间门口大叫:“谁?!”
  
  于是几个警察又猛地冲到门外。
  
  门外,王晓峰见到几个枪口冷冷地指着自己,忍不住颤抖起来。
  
  “晓峰?你怎么在这里?”杨信的脸上充满了质疑,难道他就是那个偷尸人?
  
  “我刚好回医院拿东西,听到这边有动静,以为偷尸人出现了,所以急忙过来看看……”王晓峰镇静地说。
  
  队长命令大家收了枪,冷冷地说:“没你的事儿了,赶紧离开这里!”
  
  王晓峰急忙点点头,朗朗跄跄地走出了医院,连头都不敢回。
  
  队长把枪放好,对杨信说:“你们认识?”
  
  “老乡。”
  
  “先不要打草惊蛇,重点监视这个人!今天先收队!妈的!”队长说完,又不放心地看了一眼杨信,说:“你先从这个案子里撤出来吧!”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29

8.
  
  女人一旦恋爱起来,她的世界里就没有别的人、别的事了。
  
  老邮边埋头发邮件,边叹口气,丁厌这丫头一定又跑到楼下李蒙家里了,最近她连处理自杀咨询都懒得参与了,一直是老邮在撑着,真是累死鬼了。
  
  丁厌喜欢叫李蒙为“哥”,她说韩剧里都是这么叫的。本来她还想叫他“大叔”的,可是李蒙坚决不同意,她只好退而选其次了。
  
  “哥——”丁厌撒着娇,“今天还一起看韩剧吧?”
  
  “好好好!”李蒙刮刮她的鼻子,“真拿你没办法!”他先把贝贝关在阳台上,然后起身放好了光碟,坐在沙发上。丁厌像个小猫似的,拿他的腿当枕头。
  
  贝贝对丁厌一直有敌意,所以只要丁厌一来,它就得关像甲乙丙丁一样关紧闭,这大概就是狗的宿命吧?
  
  丁厌的头发很软,很细,也像猫一样,李蒙微笑着抚摸着她的头发,心里荡满了幸福,他本来以为,自己此生,再也不会幸福了。他一直很害怕女人,怕得要命。可是这个女孩,第一次让她觉得亲切和安全。
  
  他又看了看丁厌,这丫头每天嚷嚷着看韩剧,可是一看韩剧就睡着。他哪里知道,丁厌就是喜欢睡在他腿上的感觉,就像小时候在山里,躺在爷爷的腿上晒太阳一样,惬意、温暖、安全。
  
  李蒙小心地把音量调小,额头冒着细细的汗珠,嘴唇颤抖着,他忍住轻轻吻了丁厌一下,然后慢慢扯过靠枕轻轻放在丁厌头下,这才抽出身子,急匆匆地跑进卧室。
  
  他的卧室里,除了床,就是一个大大的衣柜,只见他猴急猴急地钻进衣柜,然后,整个衣柜就颤抖起来,伴随着刻意压低的呻吟声。
  
  十几分钟后,当他从衣柜出来时,看到丁厌一脸诧异地站在卧室门口。
  
  “哥……”丁厌疑惑着:“你在衣柜里做什么?满头大汗的……”
  
  “没、没、没什么……”李蒙的脸,惨白惨白的,他靠在衣柜的门上:“没什么,我找衣服……”。
  
  “骗人!”丁厌大声说:“你一定是……”她边说边走到他面前,拉起他湿漉漉的手,“你一定是和我小时候一样,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躲在衣柜里发泄。”
  
  “是啊是啊!”李蒙急忙点头。
  
  “可是,你为什么心情不好?”丁厌抬起头。
  
  “我……我……”李蒙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干脆低下头,狠狠地吻住了她的唇。
  
  丁厌的嘴里,有一种甜甜的,又带点腥气的味道,很诱人。李蒙禁不住深深地吻了下去。
  
  或许,这个女孩能治好他的病?
  
  想到这里,他的眼睛里,又燃起了希望。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29

9.
  
  整个晚上,丁厌一直盘腿坐在沙发上发呆,还不时抚摸着自己的嘴唇,偶尔又痴痴呆呆地傻笑。
  
  小甲悄悄说:“丁厌该不会变得和我们一样了吧?”
  
  小乙说:“她要是也变成狗狗,我就跟她结婚。”
  
  小丙说:“要结也要一起结。”
  
  老邮狠狠地敲敲他们的脑袋,又看了看丁厌,小声对美姨说:“该不会那个了吧?”
  
  “哪个?”
  
  “就是那个呀!”老邮握起右手,把食指塞进去。
  
  “不会吧……”美姨也看了看丁厌,“太快了吧?”
  
  “现在年轻人都这样……”老邮悄悄在丁厌眼前晃晃手。
  
  “干嘛?!”丁厌回过神儿。
  
  “你们是不是……”
  
  “什么?”
  
  “是就是,没关系,我们不会阻止的……”
  
  “到底什么啊?”丁厌的手机突然响起来,她马上把美姨和老邮甩在身后,甜甜地说:“哥……恩……真的?!……怎么现在才说啊……好……我马上下去……”
  
  美姨望着丁厌匆匆出门的背影,叹口气:“女大不中留啊……”
  
  李蒙的客厅里,亮着幽暗暧昧的光,餐桌上摆着蜡烛和几个小菜,以及一瓶红酒。
  
  “哥!”丁厌一进门就扑到李蒙的怀里:“你今天过生日,也不早点告诉人家!害人家连礼物都没有准备!”
  
  “你能来陪我,就是最好的礼物了!”李蒙的鼻子泡在丁厌好闻的洗发水味道里,继而轻轻吻了吻她的脖子。
  
  “痒痒!”丁厌大笑着从他怀里跳出来。
  
  李蒙温柔地拉过她的手:“有你真好。不要离开我……永远也不要……”他又把她轻轻拉在怀里。
  
  丁厌喜欢他身上的味道,脸蹭在他胸前,说:“我也觉得和你在一起很好。记得小时候,我一直希望能有一个白马王子来到我生活的小镇,把我带到他的城堡,过着幸福的生活。”
  
  “你就是我的白雪公主。”李蒙吻吻她的额头,呼吸逐渐急促起来。
  他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他曾经以为再也不会有,难道这就是爱情的力量么?他把丁厌放在沙发上,边深深地吻着她,边偷偷松开腰带。
  
  “唔……哥……什么东西硬硬的啊,拿走啊……”丁厌支吾着。
  
  “嘘……别说话……”李蒙继续温柔地吻着她。
  
  原来,吻是这么奇妙的东西,让人温暖,让人幸福,让人忘记所有的忧伤和烦恼。
  
  丁厌深深地,沉浸在他的亲吻里,可是,李蒙却突然停住了,他猛地站起来,颤抖着看着丁厌,眼睛里充满了不安和恐惧。
  
  他全身都被汗湿透了,裤子的前面,更是湿了一大片。他的脸色由绯红转而惨白,喃喃着:“还是不行……还是不行……”
  
  “哥……你怎么了?”丁厌坐起来,疑惑地望着他。
  
  “没什么……有点不舒服,你先回去吧。”李蒙边说边把她推到了门口。
  
  “我陪你去看医生吧?”
  
  “我没事……”
  
  “还是去看看吧……”
  
  “都说没事了!我就是不舒服,我没病!”李蒙突然大吼一声,把丁厌推出去,然后狠狠地反锁了门。
  
  “哥!”丁厌敲着门。
  
  “滚!”
  
  【很“斑斓”的一节】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29

10.
  
  李蒙把杯子狠狠地摔在地上,然后冲到卧室,打开衣柜,从里面扯出一具女人的尸体。
  
  这具尸体快过保鲜期了,身上略微散发出腐臭的味道。但他顾不得那么多,急促地褪去衣服,猛地扑到尸体上。
  
  多可悲。
  
  他一边把那个女人的尸块儿煮进锅里,一边悲哀地想,多可悲……
  他永远也忘不了自己的初夜,女友失望的眼神。虽然她一直安慰他别紧张,但是,可是,他就是不行。他更忘不了,那些和他交往过的女人们嘲讽的冷笑。
  
  甚至有一次,竟然连一个妓女也嘲笑他:“金玉其外,败絮其内。”
  她竟敢那么嘲笑他!他冷笑着,扔了一块肉给贝贝,贝贝兴奋地叼着肉去阳台上享受美味了。
  
  于是他杀了她,边鞭打她,边进入了她的身体。
  
  第一次,他获得了快感。
  
  从那以后,他发现,他没有办法面对活着的女人,他害怕她们,恐惧她们,甚至仇恨她们。他只爱尸体。
  
  面对尸体,他不必紧张,他可以很放松,很坚硬,很长久,很厉害。因为尸体不会嘲笑他,尸体不会用失望的眼神看着他;尸体不会有太多的欲望,当然也不必担心会满足不了她。尸体们很安静,很乖巧,很可爱。
  
  其实丁厌身上,也有一种类似尸体的死亡的味道,从他见到她第一眼,就深深被这种味道吸引。那天他们第一次接吻的时候,他竟然有了和尸体在一起的兴奋感,他以为她就是他生命里的救星,是自己成为真正男人的钥匙。
  
  可是今晚的事实证明,她不是。
  
  当她愕然地看着他湿透了的裤子时,他似乎从她的眼睛里捕捉到了失望和嘲弄。他从未像喜欢丁厌一样喜欢过别的女人。她的眼神,令他感到羞耻和愤怒。
  
  她还建议他去医院,难道,她以为医院能治好自己的病症吗?
  
  不,她那么说,只是在嘲弄他,侮辱他,认为他不是个男人。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29

11.
  
  就在警察们把视线集中在王晓峰身上时,李蒙的忍耐也到了极限。
  
  他已经三天没有新的尸体可以使用了。很多医院都加强了戒备,警察那边的风声也很紧,他唯一的发泄途径,只剩下了摔杯子和砸家具。
  摔杯子的不止他,还有丁厌。
  
  丁厌成了家里的不定时炸弹,要么就一个人发呆,要么就抓起什么摔什么。严格来说,她也不是抓什么摔什么,比如上次她抓起一个很昂贵的花瓶,就没有摔。
  
  美姨说,这就是恋爱。
  
  老邮叹口气,他要知道恋爱是这个样子的,说什么也不会让丁厌去相亲了。
  
  大米则一声不吭,只是每天不停地往家里买廉价的玻璃或者小瓷器,总之全部是一些掷地有声的东西。
  
  “丁厌……”大米体贴地问,“你要是想哭,我可以把我的肩膀借给你!”
  
  “谁要借你的肩膀啊!”丁厌骑在沙发梆上,“我决定了!”
  
  她说着站起来,像入党宣誓似的:“做为一个新时代的年轻女性,做为一个勇往直前的青春无敌美少女,我决定放下面子,主动给我哥打电话!”
  
  她边拨号边继续说:“是合是散,最好说清楚,我最讨厌磨磨唧唧了。”
  
  虽然刚才还恶狠狠的,但是电话一接通,她的语气马上软下来:“哥……我……”
  
  她看了看客厅里竖着耳朵的众人,拿起电话躲到卧室:“哥……你还在生气吗?我……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了?”
  
  “不。”接到丁厌的电话,李蒙还是觉得很暖心的,他就知道丁厌和别的女人不一样,别的女人,总是让他求她、讨好她,才肯和好,“是我不好。你来之前我喝了点儿酒。”
  
  “那我们和好吧……”
  
  “傻丫头,我们什么时候不好了?”
  
  当丁厌再次从卧室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了新买的漂亮衣服,化了淡淡的妆,哼着小曲儿。
  
  “和好啦?”老邮扯着嗓子。
  
  “我们什么时候不好了?”丁厌欢快地跳着,出了门。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29

12.
  
  李蒙不能再忍了。
  
  他依旧抚摸着丁厌柔软的头发,心不在焉地看着韩剧《白雪公主》,轻声问:“我记得你说过,你小时候特别希望自己是白雪公主。”
  “嗯!”丁厌点点头。
  
  “那你知道白雪公主的故事吗?”
  
  “切!当然知道了!现在三岁的小孩都知道。”
  
  “哦……那么,你愿意当我的白雪公主吗?”
  
  “当然!我就是你的白雪公主!”丁厌甜蜜地笑着。
  
  “我给你讲一个白雪公主的故事吧。另外一个真实的白雪公主的故事……”李蒙的声音沉了下来。
  
  李蒙讲的白雪公主,和童话故事里不一样。
  
  李蒙故事里的白雪公主,没有后母,公主的母亲是亲妈妈。
  
  亲妈妈看着逐渐长大的白雪公主和国王走得越来越近,而自己却逐渐受到冷落,她决定杀死公主。
  
  后来,被小矮人救了的白雪公主因为顽皮,终于被后母害死了。
  
  ……
  “当王子看到躺在水晶棺材里的白雪公主时,深深被她的美貌打动了,他爱上了她。”李蒙继续讲着。
  
  “其实我一直奇怪,王子干嘛会爱上一个死人呢?死人再漂亮,也是死人啊!”丁厌打断他,侧过头,问。
  
  “后面你就知道了。”李蒙的手轻轻抚摸着丁厌的脖子,“回到王宫后,王子迫不及待地打开棺材,疯了似的在白雪公主身上亲吻起来……原来,那个王子有恋尸癖。他总是被贵族的女孩儿嘲笑、讥讽,他恐惧女人。”
  
  “啊——哥你真坏!我心目中的王子形象一下子毁灭了!”丁厌叫道,虽然她这么说,但还是忍不住问:“后来呢?”
  
  “后来,王子每天沉迷在白雪公主的尸体里,不可自拔。但是有一天,因为运动过于剧烈,白雪公主喉咙里的毒苹果被颠了出来,于是,白雪公主又复活了!”
  
  “太好了!后来呢?”
  
  “好吗?不,一点也不好……”李蒙又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继续抚摸着她的脖子,“后来,白雪公主每天晚上都嘲笑王子,说他不是个男人,说他金玉其外,败絮其内。”
  
  “咳!咳!哥……你把我的脖子弄疼了……”丁厌轻轻挣扎了一下。
  可是李蒙似乎完全沉浸在了故事里,手上的力气越用越大:“最后,不堪侮辱的王子掐死了白雪公主,从此,他和白雪公主的尸体,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咳……哥……你要干嘛!”丁厌的脸已经酱红,她拼命挣扎,却怎么也挣不脱。
  
  “你答应过,要做我的白雪公主的……我真的喜欢你……你不能离开我……坚决不能……没有女人喜欢我……没有女人肯像你一样疼我……我真的需要你,真的!”李蒙翻身用腿顶住丁厌的胸部,丁厌挣扎了几下,就没了声息。
  
  13.
  
  李蒙喜欢这样的尸体,新鲜,带着身体的余温。
  
  他轻轻吻了吻丁厌的嘴唇,温柔地说:“等着我,公主。”
  
  很久没有尽情地享受过尸体了,尤其是这么新鲜,这么年轻的尸体。今天晚上,他要尽情尽兴。他边急促地洗澡,边幻想着丁厌安静地躺在床上的样子。
  
  可是,当他回到客厅的时候,丁厌的尸体已经不见了。
  
  确切说,丁厌已经不见了。
  
  在将要窒息的瞬间,丁厌想起了刚刚认识老邮的时候。
  
  那个时候老邮说,要是觉得活着辛苦,就去死吧;要是觉得活着辛苦又舍不得死,就只好像我一样,假装自己已经死了吧。
  
  于是她停止了挣扎,摒住气息。
  
  还好李蒙并不是专业的杀手,他其实只杀过一次人,因此没什么经验,再加上紧张和兴奋,完全没有想到要确认一下丁厌到底有没有死。
  
  丁厌回到家,什么也没说,爬在沙发上哭得唏哩哗啦,任凭老邮他们怎么安慰,也劝不住。
  
  其实,她不是因为惊吓,而是因为李蒙的故事。
  
  当李蒙讲完那个故事,扼住她的脖子时,她看到了他的眼泪以及眼睛里的悲哀。她没有想到,那么光鲜、那么优秀的李蒙哥哥,竟然还有如此落寞和无奈的一面。
  
  她哭够了以后,肿着眼睛站起来,连续喝了三杯鲜血,然后拨通了李蒙的电话。
  
  “哥,你的事情我不会跟别人说的,我也不恨你。或许不恨你,是因为真的把你当哥哥一样吧!虽然我不恨你,但是……但是……我以后再也不想见到你!你尽快搬走吧……还有……以后你……你……的时候,小心点儿……”
  
  李蒙其实已经在准备逃走了,他以为丁厌一定会报警。听到她这么说后,突然明白了自己到底为什么那么喜欢她。
  
  他就是喜欢她这一点,喜欢她那开通到没有传统是非观念程度的思想。他叹口气,说:“谢谢……还有,我一直是,喜欢你,不,是爱你的。”
  
  挂了电话,丁厌愣了愣,又爬在沙发上大哭起来。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29

 14.
  
  俗话说,新的不来,旧的不去。
  
  丁厌为了让自己尽快忘记李蒙,决定要疯狂地相亲和谈恋爱,甚至连王晓峰和杨信都不打算放过。
  
  她先是给杨信打电话,可他的手机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无法接通,此时被“避嫌”踢出队伍的杨信,正在秘密查案。
  
  丁厌恨恨地挂了电话后,又拨通了王晓峰的手机,问他方便不方便出来吃饭。
  
  “当然方便!”王晓峰毫不犹豫地说,“我请你吃你最想吃的东西。”
  
  其实丁厌并不知道自己最想吃的是什么,但她没有问,失恋的女人,哪里顾得那么多?
  
  餐馆很小,是王晓峰花了血本包下来的,今晚,他亲自下厨,说要给丁厌一个惊喜。
  
  半个小时后,他像捧着宝贝一般,端着一个大盘子出来,兴奋地说:“好戏登场啦!”
  
  “到底是什么好吃的啊?”
  
  “你忘记你跟我说过最想吃什么了吗?”王晓峰笑着,看起来十分开心。
  
  丁厌疑惑地摇摇头,看了看门外,压低了声音:“我觉得外面有人老是在看咱们……”
  
  “管他呢!”王晓峰放下盘子,掀开盘子上的盖儿,继续大声说:“人的脸颊啊!哈哈!”
  
  盘子里,果真放着一颗惨白的人头,颤悠悠地冒着热气。丁厌尖叫道:“不会吧……难道你也……”随即她马上捂住嘴。她本来要说“原来你也去偷尸体了”,又担心说漏了嘴,把李蒙牵扯进来。
  
  不错,那天晚上之后,丁厌就猜到偷尸体的一定是李蒙了。可是她并不觉得他是坏人,他只是偷了没有任何用处的尸体,又没有伤害谁……
  
  丁厌捂着嘴,看着一脸得意的王晓峰。
  
  王晓峰献宝似的:“快尝尝!快尝尝!就吃脸颊这块儿!”
  
  丁厌颤抖着拿起筷子,刚刚伸到盘子上方,刚才一直在门外躲着鬼鬼祟祟的几个人突然冲进来,用乌漆漆的枪口指着他们:“终于人赃俱获了!”
  
  王晓峰这次并没有紧张,他早就知道自己被跟踪了,那些警察的跟踪技术并不高明。
  
  他继续微笑着指着盘子:“你们也尝尝?”
  
  说话的间隙,丁厌已经从盘子里的人脸上撕下一块,塞到了嘴里,然后大笑着指着王晓峰:“王晓峰!你太有才了!豆腐居然被你做成这个样子啊!”
  
  一屋子警察愕然了,王晓峰笑得愈加得意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29

 15.
  
  李蒙终究没有逃脱,丁厌看着电视上神采飞扬的杨信,叹了口气。
  
  一切都是因为贝贝,李蒙没有带走贝贝,它成了一直流浪狗。狗狗们都有把食物埋藏在自己地盘的习惯,贝贝当然也不例外,它瞒着李蒙,偷偷埋了好多骨头在公寓的花园里。
  
  有一次,一个邻居觉得那骨头的形状奇怪,像人骨,于是打电话报了警。警察们虽然在李蒙的住处并没有发现什么,但他们并没有放弃,继续搜查了他所有的茶社。
  
  在其中2家茶社的天花板夹层里,发现了很多还没有来得及处理的尸体。
  
  据说,李蒙被逮捕的时候很坦然,一直在微笑,似乎他一直都在等这一天。
  
  丁厌从冰箱里拿出一根香肠,蹲下来,对着奄奄一息的贝贝说:“来,贝贝,吃点吧……”
  
  “那是一条傻狗!”已经过了发情期的甲乙丙丁显然对母狗失去了兴趣,甚至他们有点讨厌它分享了丁厌的关爱。
  
  “还是一条坏狗!”小丁说,“把我们埋在花园里的宝藏都暴露了!”
  
  贝贝微微抬起头,闻了闻香肠,又把头扭了回去。吃惯了人肉的它,怎么会对这么粗糙的食物感兴趣呢?
  
  它侧头看了看主人的身影从电视上闪过,眼睛里闪过一丝奇怪的东西,然后脑袋一歪,就不动了。
  
  贝贝死了。
  
  贝贝的主人似乎也没有想要活着,杨信在电话里说,他连几年前自己杀死妓女的事情,也主动招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30

第六章:小甲的独白
 

 1.
  
  是命运让我成为大哥的,因为张院长在孤儿院门口发现我们的时候,我排在最左边。于是那个老头给我们按从左到右的顺序取了名字:小甲、小乙、小丙、小丁。
  
  我并不知道这个名字好不好,但是有总比没有好。
  
  我们四个兄弟长得一模一样,甚至已经一样到了不需要镜子的程度,比如我常常把小乙扯过来当镜子,对着他的脸给自己点眼药水,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都点不进去。
  
  我们兄弟四个每天都要点眼药水,因为张院长说我们“色忙”,我想那大概是说,我们眼睛里的颜色都很忙,顾不上我们,所以我们只能看到黑白色。
  
  其实,不光颜色们顾不上我们,几乎世界上的一切,都顾不上我们,我们在被父母遗弃的同时,也被整个世界遗弃了。
  ……
  从懂事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跟别人不一样。
  
  比如,院里别的小孩的父母都死了,但是我们的没死,我们是被他们遗弃的。因此,从小我就羡慕那些父母死去的孩子。他们的父母不是不爱他,只是死了。就算死了,也依然爱着自己的孩子。但是我们不同,正好相反,我们被父母讨厌了,丢弃了,就像丢掉一块擦过大便的卫生纸一样。
  
  园里的老师们也不喜欢我们,我们并没有固定的班,而是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后来,老师们安排了值日制度,每个月,我们都会换一次老师,换一个班。轮到照顾我们的老师,被其他老师称为“倒霉”。
  
  比如他们老说:“这个月该你倒霉了。”
  
  只有张院长对我们稍微好点,他常常对着我们叹气:“唉……真是造孽啊,你们啊,死了可惜,好歹也是一条命,活着呢,又受罪。”


  2.
  
  我和弟弟们,是孤儿院的压底货。到了14岁的时候,很多和我们同年入院的孩子都被领养了,我们依然无人问津,无论怎么表现,都于事无补。
  
  比如有一次,我们像货物一样排着队,轮流上台表演节目,下面的观众都是想要孩子的有钱人。
  
  我们表演了四狗抢屎,惟妙惟肖,把全部人都逗乐了,可是最后,只有我们没有被选上。其中一个叔叔说,这四个孩子长得确实没的挑,就是脑子有问题。
  
  其实,很多人都说我们脑子有问题,可是他们又说不出是什么问题,有一次我拿着改锥打算打开小丁的脑子看看到底哪里出问题了,看看到底可不可以修好,结果研究了半天,也没有找到打开后脑勺的螺丝钉,最终只好放弃。
  
  严格来说,在那件事情发生之前,我们并没有觉得自己活着是“受罪”的,就算全世界都遗弃了我们,我们还有彼此。别的小朋友不跟我们玩,我们自己跟自己玩。我们,不是一个人。
  
  那一阵子,张院长一直很奇怪,他叹气的次数明显比以前多了,他问我们:“活着好吗?”
  
  我们摇摇头,这个问题太深奥,我们并不知道答案。
  
  他又问我们:“世界上,真的没有不能克服的困难吗?”
  
  我们又摇摇头。
  
  最后,张院长微笑着,送给我们每人一颗糖果,说:“唉……你们也觉得,这个世界上确实有无法克服的不幸吧?”
  
  他说完,在房顶上挂了一个绳子。
  
  我好奇地问:“张爷爷,你打算荡秋千吗?”
  
  张院长点点头,踩在凳子上,把脖子伸到绳子里,说:“一会儿,你们帮我把凳子拿开,我怕我没有勇气……”
  
  “好!”我们说。
  
  “然后,你们守在门口,从1数到1000,数完之前,谁也不能进来,听到了吗?”
  
  “嗯!”我们很乖地点点头。
  
  于是张院长闭上了眼睛:“开始吧……”
  
  我和小丙合力把凳子拿开,然后招呼小丁和小乙一起坐在门口数数。
  “1、2、3、4、5、6、5、4、9、……”数着数着,我懊恼发现,我们谁都不知道怎么才能数到1000,我第一次觉得我们真的很没用。张院长第一次这么信任我们,交给我们如此重要的任务,我们却没有办法完成。
  
  小丁小声说:“要不……我进去问问院长爷爷?”
  
  “不行!”小丙说:“要是问了,岂不是显得我们很笨?”
  
  “可是9后面是什么?”小乙紧紧皱着眉头。
  
  我不理他们,伸着手指头,算来算去,后来,把我们四个人的手指头和脚趾头加到一起,才数到了65。
  
  这时,张院长的儿子来了,他一脚把我们从门口踢开,推门就要进去。这绝对不可以,我们还没有数到1000呢!
  
  于是我扯着他的左腿,小乙扯着右腿,小丙和小丁则合力拉着他的胳膊,就这样撕扯了几分钟。
  
  张院长的儿子好不容易甩开我们推门进去的时候,发现张院长已经死了。
  
  医生说,早一分钟都还有救。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30

 3.
  
  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没有完成张院长的任务,后果会如此惨重。
  因为我们没有数到1000就让张院长的儿子进去了,所以,我们统统被小张院长毒打了一顿——小张院长就是张院长的儿子。
  
  不仅如此,他还把我们从宿舍里赶了出来,在腿上拴了链子,然后绑在孤儿院垃圾堆旁的大槐树上。
  
  那里白天热,晚上冷,还臭烘烘的,有很多苍蝇。
  
  这些都还不算,最重要的是,他再也不给我们饭吃了。院里的老师和孩子们都对我们恨之入骨,因为是我们害死了像爷爷一样的张院长。
  每到自由活动时间,院里的孩子们就会三五成群地围过来,要么冲着我们撒尿,要么就向我们丢垃圾,三个弟弟常常因为疼痛而大哭,边哭边说:“有本数你们数到1000啊?你们有本事数到1000吗?”
  
  我没有哭,因为我是哥哥。我从垃圾里捡一切可以吃的东西,分给弟弟们吃,我知道,饿着肚子的感觉,很难受,很难受。
  
  后来,我发现了一种新的获取食物的方法。
  
  比如,如果我们学狗叫学得像,有的小孩就会大笑着把吃剩下的馒头扔给我们;又比如,如果我们用嘴接住了他们扔过来的石头,并把石头还给他们,他们也会给我们剩饭吃。
  
  孩子们叫我们“狗兄弟”,可是,真正的狗并没有把我们当兄弟。孤儿院附近,就有一条又黑又大的母狗,身上的毛似乎都涂了胶水,一撮一撮地贴在身上。
  
  每到晚上,它就跃过低矮的墙头,跳到垃圾堆里,和我们争夺宝贵的食物。它的爪子比我们锋利,牙齿比我们坚硬,动作比我们敏捷,最要命的是,它并不比我们笨。
  
  它知道我们被链子拴着,跑不远,所以故意挑衅我们。常常跃到我们的活动范围抓一下,又远远得跳开,如此这般,我们连反攻的机会都没有。
  
  那一刻,我才明白了什么是痛苦。
  
  如果连一条野狗都开始欺负你的时候,你就不得不痛苦。
  
  在槐树的叶子快落光的时候,我们病了。
  
  最先是小丙,然后是我,其次是小乙和小丁。我们不但长得一样,连生病都生同样的病。咳嗽,流鼻涕,脑袋里似乎有一面沉重的大鼓,总是咕咚咕咚地敲个不停。因为大鼓的缘故,所以我们都感觉脑袋很沉,而身体很轻。
  
  那段时间,不知道为什么,那条野狗一直没有来。它或许和我们玩腻了,寻找新的更有趣的调戏对象了。
  
  我很悲哀地发现,连野狗都遗弃了我们。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30

 4.
  在我们生病的第五天,野狗回来了。
  
  它看起来虽然胖了些,但是却很虚弱,总是“呜呜”地哼哼着,眼睛里湿漉漉的,充满了忧伤。
  
  它先是在我们活动圈子的外围试探了一下,见我们谁都没有反应,就又大胆地靠近了一点点。
  
  就这样,它试探着,走三步退两步,终于来到了我们身旁,小心翼翼地用鼻子挨个儿嗅了嗅。当时,小丙已经病得失去了知觉,甚至连胡话都不会说了,只会喃喃地哼哼着:“哥……我看到妈妈了……妈妈……妈妈……”。
  
  野狗突然停了下来,对着夜空长长地哀嚎一声,俯下身子,把肚子对准了小丙。奶头蹭到他的嘴边。
  
  
  我不知道它要做什么,但是无论它打算怎么做,我都没有力气阻止。
  小丙的嘴刚刚接触到野狗的奶头,就拼命地吮吸起来。
  
  那个晚上,野狗似乎一改以往对我们的敌意,挨个儿给我们喂奶,最后爬在我们中间,低声“呜呜”着睡去。
  
  它的毛很软,有浓重的腥臭,但是很温暖,甚至,很有安全感。
  
  那个晚上,我在野狗的身旁流泪了。我小声问小乙:“你被别人抱过吗?像妈妈抱着孩子一样。”
  
  小乙摇摇头。
  
  从小到大,我们兄弟中的任何一个,都没有被拥抱过。我想,被拥抱的感觉,应该就是这样的吧。
  
  几天以后,在野狗的照料下,我们的病竟然好了。
  
  我们和野狗成了好朋友,它常常从外面带吃的回来,有时候还有特别好吃的肉包子之类的。
  
  我们叫它狗妈妈。
  
  当然,这更引起了全院师生的嘲笑,他们说:“这下子全乎了,狗妈妈,狗兄弟!哈哈……”
  
  我知道他们都看不起狗,就像看不起我们一样。
  
  但是,我的内心深处,依稀觉得,狗比人类好多了,它们聪明、善良、调皮、可爱,讲义气。
  
  做狗比做人幸福,做狗兄弟,比做人兄弟幸福。
  
  于是我对弟弟们说:“我们不要做人了,我们做狗吧?”
  
  弟弟们也觉得做狗好。
  
  于是,我们绝定不再做人了。
  
  就像张院长以前常说的那样:做人苦呐!

  5.
  
  自从小张院长接管了孤儿院以后,似乎来认养小孩的人越来越少了,就算有,也总是那么几个人。
  
  眼看着孩子们越来越多,可老师却越来越少,很多老师都被莫名其妙地辞退了。有一天,正当我们跟着野狗妈妈学习怎么辨别气味的时候,小张院长突然带着一个男人来到垃圾旁,他们捂着鼻子赶跑了野狗妈妈,然后对我们指指点点地说:“这四个傻子,随便挑,看谁的肾好就用谁的吧……放心,这四个就是脑子傻,器脏都不坏。”
  
  我大叫着:“我们不是傻子!”
  
  小乙也喊:“我们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狗狗!”
  
  继而小丙和小丁就和远处的野狗妈妈,一齐对着他们大叫:“汪!汪!”
  
  于是小张院长和那个男人就开始大笑起来:“还说不是傻子,哈哈……”
  
  下午的时候,小张院长带着那个男人又来了,他们身后还跟着好几个很凶恶的人,一人拿着一个针桶,把我们按在地上。
  
  当时,野狗妈妈拼命地冲过来,撕咬着他们。小张院长带着几个人,拿着大棍子对着它的脑袋拼命地打,可是,它就是不跑,还是狠狠地咬他们。
  
  “狗妈妈!你快跑啊!”我们爬在地上大喊。它看了看我们,目光坚定,对着天空长长地大吼一声,然后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最后,那帮坏人,每人从我们手腕上抽了一管血以后,也走了。
  
  野狗妈妈死了。
  
  这个世界上唯一疼爱过我们的人,死了,它的身体更臭了,它的眼睛浑浊,眼角有一些眼屎和泪痕,它看着我们,似乎依然在担心,我们会不会被坏人欺负……
  
  我们伏在野狗妈妈的尸体上,大哭起来,从来没有哭得那么伤心。原来,失去一件重要的东西,是这么可悲,这么痛苦,这么痛不欲生。
  “喂!傻子,你们哭一条狗干嘛啊?”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身旁站了一个大姐姐,她是唯一没有捂着鼻子跟我们说话的人。
  
  “她是我们妈妈!”我很认真地说。这个时候,她才注意到了我们脚上的链子,微微皱起眉头:“你们怎么被绑起来了?还被绑在这么臭的地方。”
  
  “因为我们不是傻子,我们是狗狗。”小乙说。
  
  “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狗狗!”小丙补充。
  
  “她就是我们妈妈!”小丁指了指野狗妈妈。
  
  那个大姐姐皱着眉头突然舒展开:“哇……好厉害……我只听说过狼孩,竟然还有狗孩啊?你们是这条狗生的?”
  
  “这个……我们怎么知道……”我确实不知道自己的妈妈到底是人还是狗。
  
  “是哦是哦……你们怎么能记得自己出生时候的事情呢……”那个女孩向我们走近了几步:“你们会咬人吗?”
  
  我们摇摇头,于是她又走近了几步,像抚摸一条狗一样摸了摸小乙的脑袋,然后点点头。
  
  “丁厌——水加满了!”门外一个大哥哥冲这个大姐姐大声喊着,那个大姐姐“哦”了一声,并没有去找他,反而向小张院长办公室的方向走去。
  

  6.
  
  快到晚上的时候,大姐姐和那个大哥哥一起从院长办公室走出来了,那个大哥哥显得十分不高兴:“这个孤儿院未免太……太黑了吧……领养孤儿居然还要钱……而且还要那么多!”
  
  “啊呀!人都是喜欢钱的嘛!况且,人家不都说了,我们来晚了一步,已经有人看上他们了,除非我们出的价钱高……”大姐姐蹲下来,看着我们。
  
  “可是,居然连我们到底是什么人都不核实,也不办理任何手续,给了钱就让领走人,这和人贩子有什么区别呢?万一我们是贩卖人体器官的,那这些孩子不就糟糕了?”大哥哥越说越不高兴了。
  
  “等咱们把这四个宝贝领回去,你再返回来揭发他们也不迟嘛!”大姐姐慢慢靠近,又摸了摸我的脑袋,问:“你们愿意跟着我走吗?”
  
  “去哪里?”我问。
  
  “嗯……一个很好很好的地方。”
  
  “臭吗?”小乙问。
  
  “不臭!”大姐姐微笑着。
  
  “有好吃的吗?”小丙问。
  
  “要多少,有多少!”大姐姐说。
  
  “那、那、那里有很多狗狗吗?”小丙问。
  
  “不,只有你们四个。”
  
  “我们去。”
  
  其实,不去也得去,因为小张院长已经把我们卖了。
  
  大姐姐拿出一把钥匙,打开我们的脚锁:“别乱跑啊,要听话!”
  
  “我们一向都是乖狗狗!”我们说。
  
  于是大姐姐哼着好听的小曲儿,对大哥哥说:“哈哈!这下捡到宝了!还发愁什么收房租啊,这四个狗孩儿就可以闻名全世界了!世界第一狗孩儿,还是四胞胎呢!到时候,红灿灿的人民币啊……”
  
  她边说边笑着看着我们。
  
  我觉得,我们第二次受到重视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30

 7.
  
  后来,我们被大姐姐带到各种奇怪的房子里,让穿着白衣服的人抽我们血,还做各种测试。去的地方越多,大姐姐的脸色越难看。
  
  到了最后,她几乎有点恼羞成怒了:“喂喂喂!你们根本不是狗孩儿嘛!明明是傻子!”
  
  “不!我们就是狗狗!”我们异口同声,语气坚定,“我们不是人,更不是傻子!”
  
  大姐姐皱着眉头,歪着脑袋想了想,叹口气说:“那只好废物重新利用了……”
  
  她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个很凶的男人,号称是什么犬训练基地的。
  
  那个人真的特别凶,逼着我们跑步、练习嗅觉、寻找东西等等,几个月后,他对大姐姐说:“可以了。”
  
  大姐姐不情愿地递给他一个厚厚的信封,把我们带到了一座很高很高的楼房里。
  
  在这里,我们换上了深蓝色的制服,每天都要巡逻,检查进出的人等等。大姐姐说,我们的职位是“保安”,是一种很重要的工作。
  
  虽然那个大姐姐一直都凶巴巴的,但是我们都有点喜欢她。
  
  她给我吃的,喝的,还有比垃圾堆舒适一万倍的睡觉的地方。这些都还不算,最重要的是,她重视我们,需要我们。
  
  以前,我们总是需要别人照顾,甚至还需要别的狗照顾,比如狗妈妈。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只是垃圾,被遗弃者,没有人需要我们。
  
  因为不被需要,所以,我们活着或者死去,对于所有人都是一样的。
  
  但是现在不同了,大姐姐需要我们。原来被需要的感觉,比需要别人的感觉,更幸福,更有尊严。
  
  我们一直坚守着一条狗的尊严,保卫着大姐姐的公寓。
  
  我们还发誓,除了保卫大姐姐的公寓,更要保卫大姐姐,她就像我们的第二妈妈一样,是我们就算付出生命,也要誓死保护的人。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30

第七章:地藏转世


  1.
  
  “喂!老邮!”丁厌一进门就大声嚷嚷着:“你到底把5楼的房子租给什么人了?就是李蒙哥哥之前住的那个!”她愤愤地打开壁橱,从西黎身体里接出一杯血,继续发着脾气:“搞得整个电梯乃至整个公寓里都是檀香味儿!难闻死了!”
  
  老邮躲在窗帘后面看书,头也不抬,说:“我可是鬼啊,你知道鬼最怕什么?最怕捉鬼的和尚和道士了!那个房子,是大米经手租出去的……”
  
  “大米——”丁厌冲着大米的卧室尖叫。“你知不知道最近公寓里很多住户找我投诉啊!说那个和尚动不动就诅咒别人!还天天整一帮信徒来聚会什么的,乌烟瘴气的!”
  
  从丁厌一进门,大米就听见她的嚷嚷了,他讪讪地从卧室里走出来:“那个房子,除了和尚,谁还敢租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李蒙以前不知道曾把多少尸体带到那个屋子里……”
  
  “租不出去就不租了嘛!”丁厌恨恨地坐在沙发上:“我最讨厌和尚了!我可是吸血鬼哎!!!万一被他发现了,我还混不混啊?”
  
  “切!还真把自己当吸血鬼……”大米坐在丁厌的对面,说:“我觉得那个和尚人很好啊,而且檀香的味道也很好闻,让人心里安静。再说了,美姨吃了那么小孩,没准有婴灵呢!有个和尚住在这里,有安全感。”
  
  “不管!你让他尽快搬走!这公寓是我的!”丁厌说着,底气不足地忘了壁橱一眼:“起码现在是我的!”
  
  “起初我也不愿意让他租的,可是他坚持要租,说自己以前一个俗家弟子就住在这公寓里,你猜那个俗家弟子是谁?”大米神秘兮兮的。
  “谁啊?该不会是你吧?”丁厌依旧气哄哄的。
  
  “当然不是我啦!”大米继续说,“是康惠……哦不,是姚颖啊!他说啊……”大米的神情更加神秘了,“他说,姚颖自杀以后,她的灵魂没有安息,他要来这里超度她……”
  
  老邮吓得打着哆嗦:“可别顺便把我也超度没了……”
  
  “他还说,”大米继续说:“他的法号应劫,是地藏菩萨转世哦……”
  
  “地藏菩萨?地藏菩萨是什么菩萨?”丁厌忍不住好奇起来。
  
  老邮大叫着:“我知道!我知道!地藏菩萨是所有菩萨中最伟大的菩萨了。地狱未空,誓不成佛,这句话你听过吧?”
  
  丁厌摇摇头。
  
  老邮恨铁不成钢地叹口气:“那么,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句话,你总该听过吧?”
  
  丁厌点点头:“听过。但是我一直觉得说这话的人傻乎乎的,干嘛一定要自己入地狱啊?该谁入谁就入呗!”
  
  老邮的目光里充满了敬仰:“这就是地藏菩萨的伟大之处啊!”
  
  丁厌似懂非懂地看看老邮,又看看大米:“他说他是菩萨转世,他就是啊?他有什么证据?”
  
  “他啊……”大米依旧保持着那种神秘的语气,“他能够预测未来的事情哦……比如那次姚颖逃离小镇的时候,他就提前预测到了,所以才守在镇口,送给她盘缠的……”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31

 2.
  
  当天傍晚丁厌下楼散步的时候,就和那个应劫和尚狭路相逢了。
  
  其实当电梯在5楼停下来时,丁厌就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这个四十多岁的和尚见了丁厌,先是盯着丁厌的眼睛愣了愣,然后双手合十,低下头:“善哉善哉。施主,您将有血光之灾啊,出门请多加小心。”
  
  古人说见到尼姑就倒霉,丁厌觉得,自己见到和尚准倒霉。她不理会应劫和尚的话,问他:“和尚就应该住在寺庙里,你怎么住这么高级的公寓啊?苦行僧、苦行僧,你这个和尚倒真会享福啊!”
  
  “贫僧是入世修行,正所谓尝过人间种种苦,才能把众生从这苦中解救出来。我不入地狱,谁入?”
  
  “切!你这哪里是入地狱啊,根本就是上天堂。”丁厌不以为然。
  
  大和尚不再说话,只是微笑着,像个好脾气的老绵羊一样。
  
  电梯到了一楼,丁厌抢先走出来,冲着几个租户点点头,没想到平日里见了她就谄媚的租户们,只是冲她点点头,然后就走向身后的和尚,微笑着双手合十冲他鞠躬行礼。
  
  丁厌愤愤地想,这老秃驴,倒也真会收买人心,这才来几天啊,就混了这么好的人缘。
  
  丁厌一边想,一边恨恨地踢走脚下的石头,其实踢下石头本来没什么,没想到那和尚突然冲过来拉了他一下,她才一脚踢到台阶上,右脚的大拇指顿然破了一个长长的口子。
  
  老秃驴在后面幸灾乐祸地说:“善哉,善哉,贫僧提醒过施主了。原想阻止一下你……看来命中注定好了的,谁都改变不了。”
  
  “你要不拉我,我还不会踢到台阶呢!什么命不命,都是你害的!”丁厌捂着脚,呲牙咧嘴,对守在门口的小甲和小乙说:“快过来啊!把我扶上去啊!”
  
  “你不散步了?”
  
  “散你个头啊散!”丁厌骂道。不过心底却对老和尚的好奇更浓重了,这和尚,咒人还挺准的。
  
  难道他真的能看到未来?如果是真的,以后可得小心了,万一被他知道自己做自杀咨询,可就死定了。
  
  丁厌正这么想着,马上就听到那和尚在她身后说:“施主……你可要好自为之啊……”
  
  丁厌慌张地回过头,骂道:“神经病,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说完就急忙按了电梯,把那和尚关在了外面。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31

 3.
  
  按理说,杨信在李蒙的案子里立了大功,怎么着也得给个奖励,升了职什么的。可是,他这个小子,太不懂人情世故了。
  
  队长说,既然已经让你不再插手这个案子,你出什么风头啊?
  
  杨信无辜地说:“电视电影里不都那么演?……”
  
  “真是看电影看多了你!”队长骂道:“好好好,奖励你一个月假期,回家反省去!回来后给你升职!”
  
  “真的啊队长!升什么职位啊?”杨信兴奋地大叫。
  
  “升你当小分队队长!”队长瞥了他一眼:“最近我们这里自杀的案子越来越多了,上面觉得这有点不寻常,要成立专案组,你就当队长吧!”
  
  “给我配几个人啊?”杨信继续兴奋着。
  
  “就你一个!”队长冷冷地说,“只负责自杀事件,别的案子都不许参与!”
  
  杨信这才明白,自己真的被挂起来了,被打入冷宫了。
  
  严格来说,自杀并不算什么重大的案件。你能挡得住别人杀人,但你怎么挡得住别人杀自己啊?这个所谓的“专案组”,有或没有,根本就没有区别。
  
  杨信知道,自己被闲置了。但他一想到在上次自杀案件中遇到的丁厌,又马上来了精神。丁厌和自己是志同道合的人,既然现在他专门负责自杀案件,那么,当然就有理由经常去找丁厌帮忙了——丁厌一定会帮忙的。
  
  毕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虽然他一直不明白“七级浮屠”是什么意思,但也大致知道,就是很大很大的福气的意思。
  
  想到这里,杨信慷慨激昂地说:“报告队长!我决定不要假期了!明天就投入到新的工作中!”
  
  队长莫名其妙地看着他,摇摇头,这小子,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缺根筋。
  
  杨信吹着口哨,出了警局,迫不及待地给丁厌打电话,当时丁厌正坐在沙发上抱着脚丫子冲大米发脾气,因为大米让那和尚住进来,才害她弄伤了脚的。
  
  “喂!”丁厌没好气地接听了电话。
  
  “是我啊!”杨信兴奋地说。
  
  “什么是我啊?我是谁啊?”丁厌撇撇嘴,示意美姨上药的时候轻一点。
  
  “是我,杨信。”杨信有些失望,他以为她能像他一样,在第一时间听出对方的声音。
  
  “怎么了?”丁厌咬咬牙,美姨连忙小心地吹了吹她的脚趾,轻轻拿出纱布。
  
  “我升职了!”
  
  “恭喜喽!”
  
  “你知道我现在负责什么吗?”杨信激动地说。
  
  “什么?分尸?变态杀人狂?抓鬼?逮骗子和尚?”
  
  “不是啊!是自杀案件!局里专门成立了组织自杀的专案组哦,我是专案组的组长!”杨信并没有说,他同时也是组员,光杆司令一个。
  “什么?!”丁厌尖叫起来,猛地站在地上,随即又呲牙咧嘴地坐下来。
  
  “你也觉得意外吧?”杨信得意地说。
  
  “意外……意外……太意外了……”丁厌皱起了眉头,心里暗自咒骂,真他妈的太意外了,警察局真是吃饱了没事儿干了。
  
  “你一定也很有兴趣吧?一定愿意帮我吧?”
  
  “愿意……愿意……干脆叫王晓峰一起帮忙吧……他是医生,可以第一时间治疗……”
  
  “呃?!哦……好啊……”
  
  挂了电话,丁厌恨恨地瞪了大米一眼,说道:“自从那个和尚搬来以后,坏事情就一件接一件!”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31

4.
  丁厌和老邮认真商量过之后,决定将计就计,打入敌人内部。当然,为了安全起见,他们还是撤销了5155号邮箱,停止发放名片,所有的联系和宣传方式,都是通过网络。网络上也设置了严密的反追踪程序,收款的方式转了好多银行,就算是专业人士,也很难追踪到。
  
  其实,丁厌他们也并非那种专门诱导别人自杀的魔鬼,在接触到一些处于冲动状态的委托人的时候,他们也会像“知心姐姐”那样,劝导他们,希望他们冷静。
  
  他们服务的对象,都是那些理智的、冷静的,坚决要放弃生命的人。虽然他们自杀的理由并不相同,但是每个人,都已经无法承受生命的重量。
  
  这个世界,是优胜劣汰强者生存的。自杀是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中,是让身心不健全的人自然淘汰的一种手段。有些人活着,只有烦恼、忧郁和痛苦,如果有一天,连自己都嫌弃自己,那就去自杀吧。人生就像是在拉屎,有时候你已经很努力了,到头来却发现,你拉的只是一个屁。
  
  那些虚伪的反自杀者,无法理解他们的苦恼,他们不知道,这个世界上,确实有难以克服的不幸。况且,自杀是我们的权利啊。
  
  这是丁厌坚信的理论,却不是丁厌的原创。
  
  曾经有人说过,如果一个人连死都不怕,还怕活着么?换一种说法,如果一个人在自己想死的时候连死都死不成功,那还真不知道他活着,能做成功什么。
  
  一个决意自杀却因自杀失败而苟活下来的卑微人类,他们只能受到歧视,活在更大社会舆论压力和痛苦里。毕竟,多数人的心中,生命还是至高无上的。
  
  所以,丁厌给他们提供专业的服务,让他们一次,就可以痛快地死去。这未尝不是一种善行……
  
  大米带着一身檀香味儿走了进来:“这是今天邮箱里最后一张名片了,就目前看,能够回收的名片,都已经回收完了。”
  
  丁厌接过名片,翻到背面。背面整齐地写着一串手机号码,字体清秀,干净,一看就是出自女人之手。
  
  “唉!”丁厌叹口气,拿起工作专用的电话,拨通了那个号码。
  
  这个人的手机彩铃很好听,哀伤幽怨,充满痴情,就前两年热映电影《情颠大圣》的主题曲。
  
  电话响了很久,对方才接听:“喂?”
  
  听筒的那一边有很多杂音,对方应该在一个十分热闹的地方。
  
  5.
  
  安嘉一直在等这个“非常顾问公司”的电话,可是迟迟等不到。她暗自嘲笑自己,竟然真的当了真。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这种公司呢?
  她决定不再等一个不可能存在公司,于是选择了自己死。
  
  她觉得,死亡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在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很多人,那么轻易地就死去了。直到现在她才明白,想死,并不容易。
  
  此刻,她正站在马路中央,身旁停着一辆大卡车。卡车司机穿着松松垮垮的跨栏背心,又跳又叫地冲着她的脸上喷唾沫星子。
  
  任何一个开车的人,纵然脾气再好,看到那种乱开车的二把刀或者完全是自寻死路的行人,也会忍不住窝一肚子火骂骂咧咧。
  
  “你他妈的找死啊!长没长眼睛?!……”那个司机继续大声嚷嚷着。
  
  安嘉一直低着头,不吭声,也不让开路,只是木然地看着自己的脚尖。
  
  “估计是吓傻了吧?”一个老婆婆走过来,扯了扯她的胳膊:“丫头,快让开,这是马路中间儿,危险!你看,后面都堵了一排车了……你也别骂了!”老婆婆对司机说,“要不是她及时冲过来推开那个孩子,”她指了指在马路边大哭的小孩,“你这车,早就出人命了。”
  
  安嘉突然抬起头,冲着那个司机大吼:“别说了!别骂了!我就是来找死的!我才没有想要救别人呢!”
  
  远处隐约响起警笛,老婆婆把安嘉拉到路边,颤悠悠地说:“年纪轻轻地,瞎说什么啊!”
  
  就在这个时候,她的手机响了,号码是一串“*”号。
  
  她疑惑地按了接听,愣住了:对方自称是“非常顾问公司”的。
  竟然,真的有这种公司。
  
  “你们电话打晚了……”安嘉幽幽地说。
  
  “什么?”丁厌叫道:“难道你已经死了?”
  
  老邮在一旁说:“肯定没死,要不你就是在跟鬼说话。”
  
  丁厌瞪了老邮一眼,继续对电话里说:“为什么晚了?”
  
  “我刚才冲到马路中央去撞车了……”安嘉的语气淡淡的,仿佛她刚才不是撞车,只是到对面便利店买了一根冰糕一样。
  
  “失败了吧?”丁厌微笑着。
  
  “对。”安嘉说。
  
  “后悔了吗?”通常因为一时冲动而选择自杀的人,在自杀未遂后,都会猛然领悟到生命的真谛,后怕不已,幸庆不已。
  
  “后悔了……”安嘉叹口气,“后悔没死成……”
  
  “你再好好考虑吧,认真考虑一个星期,如果真的决定要死,我们会给你提供万无一失的自杀方案。”
  
  安嘉挂了电话,刚才身旁的老婆婆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是一个和尚和一个警察。
  
  一个和尚和一个警察,这种组合太奇怪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31

 6.
  
  命运真是给足了杨信面子,他上任的第一天,就遇到了自杀者,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
  
  杨信看那个女孩挂了电话,又看了看身旁的和尚,说:“你后悔了?后悔就好,后悔就好!以后别再做傻事儿了!”
  
  安嘉白了那个傻乎乎的小警察一眼:“你懂什么?我死不死,关你什么事儿?!你抓好你的小偷就行了!”说完把电话塞到屁兜里,扭头就走。
  
  杨信跟在安嘉后面,解释道:“事实上……我并不是抓小偷的警察……我是专门负责……”
  
  “你烦不烦啊?!”安嘉扭头白了他一眼,又看了看他身后的和尚:“现在警察办案都带着和尚占卜吉凶么?”
  
  那个和尚听到安嘉提到自己,仿佛终于获得了说话的机会,急忙上前一步,说道:“贫僧法号应劫,目前正在入世修行。刚才到正好路过,看出施主是故意冲出马路,这才救了那个孩子。不过……那个孩子本来是该死之人,你救了他,恐怕自己就会有灾啊……因为生死都是天注定的,该死之人未死,就得有别人替他死……”
  
  “你这种假和尚我见多了!不过对于我,你还是死了那条心吧!我的事,与你无关!”
  
  “善哉……善哉……”应劫大和尚双手合十略微弯了弯腰:“贫僧只是想告诉施主,生死有命,请您好好珍惜。阻挠和破坏生死自然规律的人,将坠入无间地狱,永不超生,受无间折磨之苦。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阴炽盛苦,往生今世的一切,都是因果报应……”
  
  “好啦好啦!你别说啦!”安嘉伸手招来一辆出租车,坐上去,“我死不死,苦不苦,是我的事儿!你们真是多管闲事!”
  
  那和尚一个箭步上去,扒住车窗:“如果施主有什么危险,可以随时打电话或者来找我,我一定可以帮上忙。因为施主最近有性命之忧啊!”
  
  安嘉不理他,招呼司机赶快走。
  
  应劫和尚回过头,看了看杨信,也递给他一张名片:“这位施主,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的。”
  
  “你怎么知道?”杨信接过名片,想不到现在的和尚,也这么现代化。
  
  “贫僧是地藏菩萨转世,历亿万劫,立誓普通众生。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地狱未空誓不成佛。”
  
  和尚说完,转身飘然而去。
  
  杨信挠挠头,觉得更加莫名其妙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31

 7.
  安嘉回到租住的小屋,把自己摔在床上,闭上眼睛,仔细品味了一下活着的滋味。活着,也不过如此,没有快乐,没有痛苦。或者,已经痛到了不再痛?
  
  她抬头看了一眼小桌,桌上摆着一个男人的照片。她只看了一眼,就觉得厌恶和仇恨,用脚狠狠把那照片踢到地上,侧头想了想,轻车熟路的拨了一个电话。
  
  电话响了一声,对话就挂断了:“你拨的用户正忙,请稍后再拨。”
  安嘉只稍后了一秒,就又拨了过去,郎飞已经关机了——郎飞就是照片里的男人。
  
  安嘉叹口气,其实就算他接听了,她也不知道对他说什么,他们之间,早就无话可说了。
  
  安嘉苦笑了一下,觉得自己的生活,其实就是一个笑话。
  
  郎飞曾经是她的上司,他们很俗气的,恋爱了,恋爱的过程也很俗气。
  
  俗气的办公室恋情,偷偷摸摸的;
  
  俗气的婚外恋,胆战心惊的;
  
  俗气的理由,郎飞的老婆率先背叛了他,他们正在分居,马上就会离婚。
  
  同情+孤独+对上司能力的仰慕,像鸡尾酒一样调和了一下,构成了安嘉的爱情。
  
  这是安嘉的初恋,虽然她已经23岁了,但一直是个保守的女孩。严格来说,她也不是刻意保守的,相貌平平,性格内向的她,从未得到过异性的主动青睐。
  
  郎飞让她享受了到被追求的感觉,她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公主。起码是个一跃成为公主的灰姑娘。
  
  她不顾一切地爱上了他,用她地整个世界,乃至整个生命。
  
  他们的恋情,自然遭到了全世界的反对、父母、兄弟还有朋友。
  
  父母说:“这个男人,一看就靠不住!连房子都没买……”
  
  哥哥说:“这小子桃花眼。”
  
  朋友们说:“离开他吧,在受到伤害之前。”
  
  可是,恋爱中的人全部都是瞎子、聋子、傻子。安嘉就认定了郎飞一个人,认定了自己和郎飞就是放牛郎和七仙女,梁山泊和祝英台,罗米欧和朱莉叶,白素贞和许仙,甚至王宝钏和薛仁贵。
  
  她愿意像七仙女一样和象征亲情及安逸的天庭断绝关系;她愿意像祝英台和朱莉叶一样,为了爱情摒弃世俗的反对甚至放弃生命也在所不惜;她愿意像白素贞一样,坚定地做自己丈夫背后的女人;甚至,她还愿意像王宝钏一样,守着贫困的生活,不买名牌不买衣服,陪着他共同奋斗。
  
  她永远也忘不了那个晚上,愤怒的父亲,大骂着她的哥哥以及哭泣的母亲。因为,那天晚上,她写了一封绝交书,并坚定了按了手印。
  她自由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31

 8.
  她私奔了。由于他们的事情已经在原单位闹得沸沸扬扬,所以只好双双辞职,和郎飞在同一个城市的角落,租了一间破旧的小屋,依靠她有限的积蓄,边找工作,边勉强度日。
  
  那段时间,他们是幸福的。想什么时候做爱就什么做爱,想睡到什么时候就睡到什么时候,每天唯一的“正经事”,就是在各种报纸的招聘版找工作。
  
  那段时间,她唯一的好朋友铃铛,也离开了她,因为她是那么执迷不悟。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现在终于和自己心爱的男人在一起了,日日厮守。她的世界只要有他就够了。
  
  安嘉一直不是个聪明的孩子,她在找工作上困难重重,屡屡碰壁。郎飞虽然有梦想,有才气,但是正因为如此,才一直高不成,低不就。
  最终,安嘉只好到一个大学教授家里当了保姆,照顾他10岁的儿子,每个月500元工资,如果她愿意,还可以住在这里。
  
  她当然不愿意。她只想时时刻刻和郎飞在一起,但是她不得不每天有一段时间到教授家里工作,因为那是他们唯一的收入。
  
  本来,安嘉是不相信郎飞没有积蓄的。
  
  郎飞抱着安嘉说,他马上就会和老婆离婚。因为离婚是他提出的,所以房子和积蓄以及所有的财产,都得留给老婆,他要“净身出户”,他老婆才肯在协议书上签字。
  
  爱一个人,就要相信一个人。
  
  安嘉信了。
  
  终于有一天,郎飞得到了面试的机会,是一家电台主播。那段时间,她开心地陪着他练习发声,把自己的日用省下来,给他买相关的资料。
  
  她盼望着自己成为主播的太太,虽然只是电台,但是薪水并不低。
  只是,她没有想到。郎飞正式签约电台的那一天,也正是她恶梦的开始。
  

  9.
  
  他搬走了,在上班的第二个礼拜,搬到了另外一个女主播家里。他走得时候,还带走了她唯一的积蓄。
  
  她找过他,求过他,哭过,闹过,可是,她发现自己真的是一个笑话。
  
  她有什么理由禁止他跟别的女人同居呢?她只是他的秘密情人,甚至连女朋友都不是。该哭该闹的,不应该是他的老婆吗?
  
  对了,他的老婆呢?
  
  安嘉咬咬牙,拨通了她老婆的电话,她一直偷偷存着她的号码,或许她早就预料到,迟到有一天,自己会拨通这个号码。
  
  没想到,郎飞的老婆,并不像他形容的那样不堪。她的声音很温柔,没有太多的惊讶,也没有生气,更没有骂她。
  
  她说:“唉……我早就习惯了……也早就知道你们的事情……也一直在坚持和他分居,等着他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
  
  原来,事情恰恰相反,执意不肯离婚是郎飞,因为一旦离婚,他将失去一切:房子和安全的生活保障。
  
  他老婆自己开公司,房子是她买的,家里所有东西也都是她购置的,甚至,她每个月还会补贴生活费给他。
  
  在结婚这三年里,郎飞频频出轨,终于令他老婆忍无可忍,提出了离婚,并主动和他分居。
  
  最后,他老婆幸灾乐祸地说:“你不是被甩了?”
  
  安嘉没吭声,挂了电话,爬在床上就大哭起来。
  
  原来,我们所认识的真相,往往都不是真相。
  
  她想起了父亲的愤怒,母亲的眼泪和哥哥的失望,想起了朋友们的劝阻,可是,这些关心过她的人,全部都已经被自己踢出了世界。
  
  她颤抖着拿起手机,拨了家里的号码。
  
  “爸……”
  
  “我没有你这种不要脸的女儿!”爸爸“啪”的挂了电话。
  
  哦,安嘉想,我是不要脸的。
  
  她并没有埋怨全世界都遗弃了她,因为,是她首先遗弃了全世界。
  她遗弃了家,放弃了父母托后门才找来的工作,远离的朋友,把整个生命都倾注在了一个男人身上。
  
  而这个男人却遗弃了她。
  
  她的世界,遗弃了她。
  
  她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绝望和孤独。
  
  就像有些人说的那样,千万不要让自己的世界只剩下爱情。没有了爱情,起码要有钱,没有钱,起码要有工作,没有工作,起码也要有亲人,如果连亲人也没有,最起码,也要有朋友吧?
  
  可是,安嘉什么都没有,她只有一万块,从教授家里偷出来的。她连人都偷了,钱自然也可以偷。
  
  她准备用这一万块,买一个——万无一失的死亡。
  
  于是她回拨了那个全是“*”号的电话,语音提示,她拨的号码不存在。
  

  10.
  应劫和尚回到住处,稍微调整了一下气息,开始坐在蒲团上低声朗诵“地藏菩萨本愿经”。自从那次撞了脑袋,他就坚信自己是地藏王菩萨转世,因为他从地藏菩萨那里获得了超能力——能够预测几个小时以后的未来。
  
  本来,他是那个小镇寺院里,最受到歧视的和尚,因为他很笨,因为他悟性差,差到连地藏菩萨的本愿都不能理解。但是现在不同了。他德高望重,他普渡众生,他是地藏转世,他是这个浑浊世界里,唯一的佛,唯一的救世主。
  
  他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力量和幸福,他坚信自己一定能够拯救尘世中苦苦挣扎的众生。这一切,都是天意。
  
  他坚信这一点,才选择住在这座公寓,他强烈地感觉到,这座公寓不同寻常,充满了邪气。
  
  颂完了经,已经到了晚上。他微微抬起眼睛,看了看表,微笑了一下,整整衣冠,又出了门,他要去救人,去普度众生。
  
  安嘉就是这众生中的一个。
  
  安嘉思来想去,觉得自己实在无法活下去,别说是一周,就连多一秒都不行。她觉得自己活着的每一秒,都是一种折磨。
  
  不行,她一刻也不想再活着了!
  
  她翻箱倒柜地找出几条长长的围巾,打了死结,扯着围巾在租屋里晃悠了一圈,实在找不到可以用来悬梁的地方——现在的房子都没有梁。
  
  最后,她打开窗户,看看下面,又看看窗户。决定等一会儿小区没人的时候,挂到窗户上上吊自杀。
  
  一个人想活下去可能不容易,想死还不简单?
  
  她煮了一包方便面,决定吃完就死,要死也得饱死。
  
  可是,她刚刚绑好绳子,站在窗边,就看到一辆警车远远地飞驰而来。
  
  千万不要发现我……她边默默祈祷,边把脖子伸进环套里,闭着眼睛,跃到窗外。她住在三楼,脖子套在绳子里之后,脚尖正好悬在二楼住户的窗户外。
  
  住在二楼的大妈以为三楼窗台上凉鞋掉下来卡在了窗檐上,狠狠地敲敲玻璃,骂道:“破鞋!要掉下来了!”
  
  破鞋吗?安嘉觉得呼吸越来越困难?
  
  连她都知道我是破鞋了吗?
  

  11.
  “大师,你真神了!”杨信兴奋地冲下车。
  
  是的,兴奋。如果没有人自杀,他就真的是闲人了。虽然这种想法有点可耻,但是杨信发现,他竟然希望每天都有人自杀。他们自杀,他则去救他们,这样才是理想的状态,这样他才有成就感。否则,他就是一个不被需要的人,不被需要的人,就没有活下去的意义。
  
  每个人,都希望被需要。
  
  “施主!您自己可以下来吗?您已经不必替别人死了!真的!”应劫和尚在下面大叫着,罗罗嗦嗦、唠唠叨叨,唐僧一般。
  
  他认为,安嘉确实已经不必替那个孩子死了,因为他杀了那个孩子,就在刚才,把他扔到了下水道的井里。阎王让你三更死,你就不会活到五更,应劫只是在替掌管地狱的地藏菩萨行使权利罢了。
  
  安嘉闭着眼睛,想:“快点死……快点死……”
  
  杨信先是冲到三楼,发现门被反锁了,又急匆匆地去敲二楼的门。
  二楼大妈正在看肥皂剧,听到敲门从猫眼一看,就见一个警察虎视眈眈怒气冲冲地,心中嘀咕着:“不就骂她一句破鞋么?这还至于报警?”
  
  “快开门!”杨信大叫着,心想,要是丁厌在就好,她那古灵精怪的脑子,一定能想出好办法的。
  
  二楼大妈战战兢兢的,又回到了沙发上,还关了灯,假装不在家。
  “妈的!警察!”杨信大叫。
  
  二楼大妈又躲到了衣橱里:知道你是警察,才不开门的。不就骂了句破鞋么?至于小题大作?
  
  杨信恨恨地踢了门一脚,转身又跑到四楼,敲开了门,直奔阳台。然后想也没想,就从顺着阳台爬了下去。
  
  应劫和尚在下面大叫着:“施主,小心啊,你有血光之灾!”他这么一叫,害得杨信分了心,手上劲儿一松,就叽哩咣当的滑了下去,正好落在二楼的空调机上,血顺着胳膊流了下来——这倒霉和尚!
  
  二楼的大妈拉开窗户,吐沫四溅:“我不就骂了她一句破鞋啊?你们这是干嘛?”
  
  杨信哪里顾得上理她,他踮起脚,把安嘉抱了下来,塞到打开着的窗户里,吼道:“快叫救护车!”
  
  那天晚上之后,二楼大妈得出了一个结论:千万别随便骂人。
  
  安嘉是执意要死的,她趁着护士不注意,拿了一个废弃的空针桶,偷偷掖到了枕头下面。
  
  她看着房顶,房顶也看着她。护士和医生们并不友好,他们讨厌自杀的人,这些人要么就拖欠医药费,要么就是神经病。他们更希望,把最多的经历,放在那些肯付钱的,渴望生命的病人身上。
  
  “哇!太长见识了!”丁厌从医院的标本室走出来,拉住王晓峰的手:“真是太谢谢你!”
  
  王晓峰的手心马上出了汗,脸也微微发红:“只要你想要的,无论是什么,我都会尽量满足你。”
  
  其实王晓峰还想说:“只要你要,只要我有。”可是想了想还是把这句话咽下去了,毕竟太肉麻了。
  
  走廊里两个护士小声议论着:“那个自杀的傻瓜预付了住院押金了吗?”
  
  “没有,不过另外一个傻瓜和尚帮她付了……”
  
  “现在傻瓜真的越来越多了……”
  
  丁厌看着她们的背影,对王晓峰说:“有人自杀吗?”
  
  王晓峰摇摇头:“不知道……可能吧……”
  
  看来是自杀未遂,有生意可做了!丁厌马上来了精神:“去看看!”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32

12.
  
  安嘉悄悄拿起空针桶,对准了自己的手腕。她从电视里看过,向血管里注射空气,死得很快。
  
  “嘘……”一只冰凉的手握住了她的手腕,不知道什么时候,安嘉床边,竟然站了一个一个短衣短裤的女孩,脸上带着神秘莫测的微笑。
  丁厌握住安嘉的手腕,回头看了王晓峰一眼,微笑着说:“这里是筋,扎进去也不会死的……对吧王医生?”
  
  王晓峰点点头。
  
  安嘉懊恼地把针桶甩在地上,别过头,闭上眼睛。
  
  “那么想死吗?要考虑清楚哦,死了就不能再活过来了……”丁厌继续说。安嘉突然睁开眼睛,她觉得这个声音很熟悉。
  
  “对啊对啊!死了后悔都来不及!”杨信推门进来,身后站着一个和尚。丁厌瞥了和尚一眼,心中暗骂,真是阴魂不散。
  
  “丁厌,我正说找你呢!”杨信不高兴地看了王晓峰一眼,继续对丁厌说:“你怎么在一起?和他?”
  
  “每次见面你都要审讯吗?”丁厌没好气地看了他们一眼:“我该回家了!”
  
  “等等!”杨信拉住丁厌的胳膊,把她带到门外,王晓峰跟在后面,趁着和杨信握手打招呼的功夫,顺势拉开了他握着丁厌胳膊的手。
  “真是缘分。”王晓峰说。
  
  杨信笑笑,继续对丁厌说:“我正说找你呢,又是自杀的……”杨信指了指里面,压低了声音:“你们都是女孩,也许能劝劝她。”
  
  应劫和尚插嘴道:“善哉,善哉!”
  
  善你个头!
  
  丁厌嘀咕了一句,刚要拒绝,突然想起自己要打入敌人内部,于是勉强挤出微笑:“好,我进去劝劝她……你们别跟进来。”
  
  “我就知道你是好人!”杨信笑着,看了王晓峰一眼,补充道:“我就知道我的忙,你一定会帮的!”
  
  王晓峰靠在墙上,冷笑着。这么多年了,杨信这小子,还是那么幼稚:“呵呵,朋友嘛,总会互相帮忙的。不过,如果是喜欢的女孩的话,能为她做点什么,比总让她为你做事,显得幸福很多吧?”
  
  “呃?!”杨信挠挠头,红着脸,“你知道我喜欢她?”
  
  王晓峰刚要再讥讽他几句,却见应劫和尚突然捂着头蹲在了地上。
  刚才,他正要预测一下丁厌和安嘉谈话的结果,头就剧烈地疼了起来。似乎里面有千万根细细的针在奔跑一样。
  
  最近,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了,每当他想要预测未来的时候,头就会很不争气地剧痛不已。
  

  13.
  
  应劫和尚虚弱地睁开眼睛,微微笑了一下。
  
  “已经拍了X光片了,结果还没有出来。”王晓峰淡淡地说。
  
  “不用等结果,我知道……我大脑里,有淤血……”应劫和尚挣扎地坐起来,“我还知道,这些淤血是可以手术清除的。但是我并不想那么做。”
  
  “为什么?”
  
  “那是地藏菩萨赐予我的超能力,正是因为那淤血的位置,我才获得了预测未来的超能力——前段时间给我做检查的医生那么说的。挽救芸芸众生的地藏菩萨,替天行道的地狱之王,就是我。”他悲悯地看了杨信和王晓峰一眼,只要他把精神集中到对方的瞳孔上,就能预测那个人的未来。
  
  “不清除,很快就会死的!”杨信说。
  
  “我知道。但是没关系,地藏菩萨的每一世,都是如此。死对于我,只是重新变成真正的地藏菩萨罢了。”他一直希望自己能够像一个真正的地藏菩萨转世那样死去,他坚信只有如此,才能使他恢复真身。
  他咬咬牙下了床:“去那孩子的病房看看吧……”
  
  杨信、王晓峰和应劫和尚推开门的时候,病房已经空了。
  
  丁厌和安嘉都不在了。
  
  杨信急忙拨通了丁厌的电话,是老邮接的,老邮生气地说,丁厌拿错电话了。
  
  “丁厌该不会出事儿了吧?”杨信的额头冒出汗珠,也不知道是在担心丁厌,还是担心安嘉。
  
  丁厌没出事儿,不过,安嘉马上就出事儿了。
  
  安嘉买了一把刀,锋利的长刀,从户外用品专卖店买的。这种店里常常偷着或者明目张胆地卖一些户外生存专用的刀具。
  
  安嘉握着刀,守在电台门口。她知道郎飞最近上夜间的节目,凌晨才下班。
  
  她准备刺他一刀,然后自己也跟着自杀。书里的爱情故事都是这样的,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郎飞出来了,叼着烟,显得春风得意。
  
  安嘉握着刀,猛然冲过去,狠狠刺入郎飞的心脏。
  
  “你他妈的疯了!”郎飞握着刀,后退了几步。安嘉愣了,她忘记把刀拔出刀鞘了。苦笑,她知道自己一直都很笨,却没想到竟然笨到这种地步。
  
  郎飞捂着胸口:“我们之间早就完了!你不要纠缠不休了!”他看着安嘉手中的刀,冷笑着:“你是不是还爱我?还是舍不得杀我?有种你就真的杀了我!”他以为,安嘉只是吓吓他,继续说:“来啊!我发誓,我就站在这里,一动不动!”
  
  安嘉嘴唇颤抖着:“别以为我不敢……”
  
  “我知道你敢!”郎飞继续冷笑着,“来吧!”他边说边帮安嘉把刀鞘撤掉,锋利的刀刃,在月光下和他一起冷笑。

  14.
  安嘉觉得,自己就是全世界失败者的楷模。失败的人生,失败的恋爱,失败的自杀以及失败的杀人。
  
  所有事情都不像书里描写的那么简单,自杀不容易,杀人更不容易。要结束一个生命,其实更是难上加难。
  
  郎飞都慷慨地敞开胸膛了,刀尖都已经抵住他的胸口了,可是,安嘉就是刺不破。她第一次发现,人的皮肤组织原来这么坚韧。
  
  看着郎飞大笑着离去,安嘉捂着脸,蹲在地上大哭起来。
  
  “你还真是够笨的,”一直偷偷跟着安嘉的丁厌站在一旁冷笑着:“比猪还笨。”
  
  “我就是笨!怎么了!”安嘉站起来,大吼着:“我就是笨!因为笨,才落到今天的地步!你不笨,你帮我杀了他?你帮我杀了他?你不是专门干这个的吗?你要是不杀他,我就去警察局告发你!”
  
  “我跟他无怨无仇的,为什么要杀他?你跟我也无怨无仇,为什么又要害我?”丁厌想,这个人活着,确实是一个麻烦。
  
  “我给你钱!你帮不帮?”
  
  “多少?”
  
  “一万!”
  
  “太少了。一万块,只够买这个。”丁厌坐在马路边儿上,打了哈欠。
  
  “什么?”
  
  丁厌从兜里掏出一个褐色的小瓶子,晃了晃,“毒药。”这是她刚刚跟着王晓峰在医院四处“参观”的时候偷出来的,里面是乌头碱。
  
  “5mg,不过足够致命了。钱给我,是你自己吃,还是想办法给他吃,就随你的大小便了。”
  
  丁厌站起来,拍拍屁股,看了她一眼,说:“好好考虑考虑吧!”
  
  “不用考虑了!”安嘉握住她的手,“走!现在就跟我去取钱!”
  
  丁厌想了想,跟在了她后面。
  
  既然她刚才在医院就认出了自己的身份,那么,难免事情会败露。现在可不同往常,警局已经设了专案组,麻烦随时都有可能会自己找上来。
  
  她犹豫了一下,问:“你那么相信我?万一这瓶子里装的不是毒药呢?”
  
  “不是我也认了……我现在……几乎就是在瞎活着,失去了辨别能力,失去了勇气,失去了一切。我什么都不在乎。”安嘉咬着牙,她本来就是在瞎活着。
  
  “既然如此,如果你信任我,我就帮你杀了那个男人。”丁厌看着愕然的安嘉,继续说:“条件是你现在就死。这是一举两得,你说呢?”
  
  “怎么死?”安嘉站在自动取款机前,输入密码,“只能取5000。”
  
  “把卡和密码给我就行。”丁厌说,“很简单。”她从兜里掏出一个塑料带,“把这个套在脑袋上,我保证你马上死。”
  
  窒息,是痛苦的。
  
  安嘉死的时候,整张脸都扭曲了,但是她是笑着死的。
  
  “终于……可以死了……”她最后说道。
  
  丁厌叹口气,第一次,她觉得自己杀了人。虽然从小时候,她就在无意中害死过别的小朋友,长大后,也不断给别人做自杀咨询,经他指导而死的人数不胜数。
  
  可是,这是第一次,她感觉到了愧疚,感觉了自己是个杀人犯。因为,这次,她是因为自己的利益才劝人自杀的。不,这不是劝,简直是交换,是生意,一命换一命。
  
  她蹲下来,死死地盯着安嘉的脸,说:“你死了,我的秘密守住了。放心,我也一定会遵守对你的承诺”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32

 15.
  
  傻子是不会说谎的。小甲说,丁厌还没有回来。
  
  应劫和尚和杨信、王晓峰决定坐在公寓门口,等到丁厌回来为止。
  应劫和尚皱着眉头说,安嘉很可能死了。因为傍晚离开病房的时候,他忍着剧痛希望看到她最近的几个小时内会不会自杀,可是没有看到。
  
  “没有看到,这说明什么?”应劫看着看着杨信,“说明她很可能没有未来了。”
  
  “也可能是因为你头太疼了,所以没看清?”
  
  应劫和尚叹口气:“希望如此吧。按照道理说,安嘉,是不应该死的……”
  
  三个人正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就看到丁厌垂头丧气地回来了。
  
  “安嘉呢?”三个人不约而同地问。
  
  “嗯?不知道,应该回家了吧?我劝了劝她,她答应我不会自杀了,所以我就出来了……”丁厌悄悄把乌头碱藏到裤兜里,“我出来后,你们都不在了,所以我就自己回来了。”
  
  听到安嘉已经放弃了自杀的念头,杨信不由自主松了一口气。应劫微笑着,双手合十:“她的死亡命运,终于被我化解了。”
  
  “喂!臭和尚!干嘛抢我的功劳?”丁厌大叫道。
  
  “确实是我化解了她的灭顶之灾啊!”应劫看起来很开心,好像他完成了一件惊世伟业似的。
  
  王晓峰可并不关心别人的死活,他只在乎丁厌:“你怎么现在才回来?没出什么事吧?”
  
  “哦……被那个女孩搞得心情很不爽,所以就随便走了走,散散心。”丁厌笑笑。
  
  “唉!”杨信哭丧着脸,“最近自杀的人太多了……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应劫闻言,突然站起来,慷慨激昂地说:“我准备拿出5000万,成立地藏菩萨基金会,专门救助那些有自杀念头的人!”
  
  所有人都被这突如其来前不着村儿后不着店儿的说愣了,王晓峰和丁厌觉得这个自称是地藏的和尚精神有点问题,只有杨信欢呼雀跃地握住他的手,兴奋地说:“太好了!到时候多支持支持我这个自杀专案组的!”
  
  “你一个和尚哪来那么钱?!”丁厌不悦地问。一个自杀专案组已经够头疼的了,要是真来个专门救助自杀者的狗屁基金会,那她丁厌,干脆转行算了。
  
  应劫和尚神秘兮兮地双手合十:“不可说,不可说。”
  
  “切!故弄玄虚!”丁厌摆摆手,“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吧!已经大半夜了!”
  
  “丁厌。谢谢你今天帮了我。”杨信傻乎乎的,一脸感激。
  
  “不客气,不客气……”丁厌一边摆着手,一边急匆匆地上了楼。
  
  今晚得好好休息一下,让老邮想想杀死那个电台男人的办法。
  
  明天?
  
  明天估计很热闹。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32

 16.
  
  第二天果然很热闹,不仅仅是清洁工发现了安嘉的尸体。
  
  也不仅仅是那个号称是地藏菩萨的老和尚在家里召集了好多人募捐。
  而是,杨信发现了安嘉手机里的重要线索。
  
  杨信坚决不相信安嘉是自杀死的,因为他坚决相信丁厌的话。
  
  丁厌说,她已经说服安嘉放弃自杀了。
  
  一个刚刚决定放弃自杀的人,怎么会突然爆死街头呢?于是,他彻底清查了安嘉的住处,寻找一切可疑的线索。
  
  安嘉的手机里,有一通可疑的电话,来电显示是一串“*”号。
  
  他看了看时间,那通电话,正是他第一次见到安嘉的时候。他皱起眉头,努力想了想,依然记不起,安嘉当时和对方说什么。
  
  从通信运营商那里查来的资料,这个号码是正在国际漫游的国外号码,机主给这个号码设定了最高限度的资料保密,如果要知道机主的资料,必须通过国外的通信运营商才可以查到。而国外的运营商,需要有当地政府部门的文件,才能泄露资料。
  
  妈的,杨信暗骂,一不小心整成了国际案件。
  
  他看着在警局哭得天昏地暗的两位老人,也忍不住眼睛里湿湿的。
  “都怪你!你这个狠心的……上次丫头打回来电话,明明就是后悔了,你还说那么难听……”老太太一边捶打着老头,一边甩甩鼻涕。老头只是流泪,脸色苍白,嘴唇颤抖着,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杨信内疚地给了自己一拳。懊悔不已。他要是好好看好安嘉,就不会发生这种悲剧了。
  
  “警察同志!”在安嘉父母旁边的年轻男子突然拉住他,激动地说道:“我妹妹绝对不是自杀!绝对不是!一定是郎飞那个男人杀了他!一定是!”
  
  “你是谁?你又怎么这么肯定?”杨信现在不会放过任何一条线索。
  
  “郎飞那个王八蛋是电台的,而我妹妹,就是死在电台附近!”
  
  郎飞?
  
  杨信在记事本上写下了这个名字,或许,这真的是一条重要的线索。

 17.
  
  下午,郎飞被传讯到警局,他没想到,安嘉那个贱人竟然真的死了。
  “我才是受害者!她昨天晚上拿着砍刀指着我啊!”郎飞大叫指指自己的胸口。
  
  “她为什么拿刀指着你?”杨信问,虽然他已经知道了原因,安嘉的哥哥把一切来龙去脉都说了。
  
  “是感情的原因……可是,我确实不知道她会真的死啊?她自杀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郎飞的审讯持续了三个小时,依旧没有任何进展。他虽然有杀人动机,却也有不在场证人。
  
  打发走了郎飞,杨信拨通了丁厌的电话,他想知道丁厌到底和安嘉说了什么,他想知道安嘉说自己放弃自杀的时候,到底有多少诚意。
  
  当时,丁厌的额头正在冒烟,因为非常公寓已经乱作一团了。
  
  应劫和尚的募捐会进行到一半,他的信徒统统闹了起来。
  
  起先是一个老信徒,说应劫和尚是骗子,因为他昨天给他预测的事情没有实现。紧接着,另外一个信徒说,他的一个亲戚认识这和尚,原来他是从一个小镇寺院逃出来的和尚,又坏又笨,镇里的居民说他是个精神病,还曾经勾引良家妇女。
  
  于是更多的人起了疑心。到最后,大家都说这次募捐也是骗钱,纷纷扰扰地堵了电梯,还把应劫的家里砸了个稀巴烂。
  
  应劫和尚自始至终都盘腿坐在蒲团上,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这就是劫数。自从他确定自己是地藏菩萨转世后,就给自己改法号为“应劫”——应劫而生。这一切,都是地藏转世应该受到的劫难。
  
  一切都是命运。
  
  丁厌倒不心疼那和尚,她心疼公寓的玻璃。
  
  “喂?杨信啊!”丁厌一看是杨信的电话,马上按了接听:“你这电话打的真是时候!快到非常公寓来!有暴乱!”
  
  “什么暴乱?”
  
  “老和尚快被打死了!啊呀!甲乙丙丁和大米都拉不住啊!”
  
  杨信挂了电话,决定先到丁厌那里,顺便当面问问丁厌关于安嘉的事。
  
  他到达非常公寓的时候,愤怒的信徒们已经走了。应劫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浑身是血,甲乙丙丁和大米也伤痕累累。
  
  大米说:“真讨厌,脸上的淤青消失之前,我都没脸见小米了!”
  
  应劫和尚微笑着缓缓睁开眼睛,轻声说:“这就是劫数。”
  
  “狗屁劫数!”丁厌扶他坐起来,“你这个好管闲事的和尚,别死撑了。你就说自己不是地藏,那些人可能下手还轻点儿!他们可都是地藏菩萨的信徒啊,当然无法容忍别人亵渎他们的信仰了!”
  
  “我就是……地藏菩萨……”应劫说,“我要普度……众生……我不入地狱……谁入?”
  
  “那你下地狱去吧!”丁心疼地看着被家具和硬物戳得坑坑洼洼的墙壁,心疼不已——一大笔维修费啊,不知道这和尚肯不肯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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