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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1

  17、蝙蝠早餐


  第二天清晨,帕瓦早早就来了,还带来了好吃的,至少他认为是好吃的。通常都是哈尔为特得、罗杰还有他自己准备早餐,帕瓦知道这次哈尔的状况可能不允许他做早餐了,所以他叫自己的妻子专门准备了食品,此刻他正用香蕉叶托住美昧食品向船游来。

  哈尔由于箭伤的痛苦,不得已躺着不动。柏格在抗毒药的帮助下,已基本上从毒蛇的咬伤中恢复过来,他饿了,看到帕瓦带来的食品,他的眼睛闪着喜悦之光。

  罗杰也饿了,可当他看到早餐时却大伤胃口。

  帕瓦高高兴兴送来的这顿饭是一只很大的烤蝙蝠,点缀着几只炸甲壳虫。特得船长看后呼喊道:“我的天呀。”

  幸好帕瓦听不懂这些话,以为船长很高兴。

  “我不吃早饭了。”罗杰说。

  “不行,”哈尔道,“那会伤害帕瓦的感情的,他是诚心诚意为我们送饭来的。蝙蝠又怎么了?我们在印度吃过蚂蚱,在非洲吃过蟒,在日本吃过生鱼,在美国吃过活牡蛎,就不能吃蝙蝠吗?”

  这可不是一只普通的蝙蝠,两只翅膀间至少有5呎长,即使是最健壮的心脏,也会被它那张邪恶的脸所震惊,对于打算画魔鬼的艺术家,没有比这张脸更好的模特了。

  “有生以来从未见过这么丑的脸,”罗杰说。“再看看那大身子!不可能是真蝙蝠,蝙蝠都不大,它更像一只被车压扁了脸的狐狸。”

  哈尔笑道,“你说对了一半,一半说错了。错在你认为它不是真蝙蝠,它确是真的。对在你认为它像只狐狸,实际上它有个名字叫‘飞狐’。”

  “可是狐狸并不会飞啊。”

  “这一只会,奇怪的是它不用翅膀而是用手飞。”

  “但是这明摆着是翅膀嘛。”

  “并不真是翅膀,”哈尔说,“实际上是手,你能看见手指啊。手指间的蹼使它能用手像翅膀似地飞翔。它的学名叫‘手翼’,意思是手为翅膀,它不属鸟类,是哺乳动物,同你一样。”

  “可别像我,谢谢你。”

  “从内部讲是基本一样的。许多年前,蝙蝠只会行走,从不飞。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百万年过去了,它们发现拍打自己带蹼的手,就能使身体离开地面,与地面相比,它们一定是更喜欢空中,于是它们越来飞得越长,从而取代了行走。现在它们已经习惯了在空中生活,而再行走起来却像醉汉一样蹒跚。好了,笑起来吧,向帕瓦笑,向蝙蝠笑,吃下蝙蝠。”

  满心欢喜的柏格和心情复杂的其他人,吞下了这奇怪的早餐。

  那肉黑似木炭,并且藏在骨头间,除了用叉子还要用手才能把肉挑出来。不过,当那黑色的肉被摘出来放进口中后,站在一旁观看的帕瓦看到大家皆很满意,那肉确实又嫩又软,像兔肉,比鸡肉要嫩。

  “哎,还真不错。”罗杰说。

  “不必吃惊,”哈尔说,“蝙蝠肉应该很好吃,因为这种蝙蝠仅以水果为食,所以它还有第三个名字——‘果蝠’。爸爸也让我们带活蝙蝠回去。也许帕瓦可以告诉你在什么地方找到蝙蝠。”

  帕瓦听懂了,“我带你去,”他说,“很远,大洞。我们在那睡,明天回来。”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1

  18、洞中之夜


  整整走了一天才到达那大洞,已经是傍晚了。

  帕瓦和罗杰觉得,一路上好像有人尾随他俩。不过也许仅是树叶发出的沙沙声和树枝在风中发出的吱吱声。

  他们穿过大树丛间深深的沟壑,止住步,面前是一个位于悬崖下的大洞。

  突然间从那漆黑的洞口,出现了一个同样黑的东西,紧贴着他们的头部飞过,像麻雀似地慢慢拍打着两翼。

  它就是他们用早餐时交的朋友,飞狐。的确,它的脸似狐狸,捏扁了的鼻子,小尖耳朵,大眼睛。

  上面发出沙沙声,他俩举目仰望。在大树的枝杈上,头朝下攀挂着数以万计的这些古怪的动物。罗杰一声高喊,它们蜂拥而飞,展开的翅膀遮住了天空。

  罗杰以特殊的兴趣注意到蝙蝠的一些习性,有一只飞翔的蝙蝠在落到树枝之前显示了如何使用“制动器”进行降落。宽大的尾巴向前紧收,置于体下,就像飞机着陆前的阻力板。

  有一只蝙蝠落在地上,行走着——但是走得很糟,当它又飞翔在空中时,所表演的技艺是鸟类或昆虫类都望尘莫及的。

  它可以轻松自如地翻跟头,头朝下飞翔,在树枝的下侧落下,拇指勾在枝上,尔后,仍然头朝下而入睡。

  一旦落在地上,它就不易起飞了。在这方面它有些像空中的另一巨乌——秃鹰,需要一段长长的跑道方可起飞。体重较沉的果蝠则喜欢爬上树,从树枝上起飞。

  有些空中的飞狐还带着自己的孩子,小蝙蝠即没被背着也没有被衔在嘴里,而是悬垂于大蝙蝠的体下,它们用自己勾状的拇指、脚指及尖尖的嘴将身体挂在母亲的胸部。

  有一只小蝙蝠掉下未,罗杰将它拾起。它在罗杰手中颤栗,并不是由于惧怕,而是由于它极为敏感的双翼接触到罗杰的手掌,感觉如同粗糙的砂纸或锉刀。

  罗杰手中的这小东西是动物世界的一件奇物,其它任何动物都没有如此灵敏的触感。蝙蝠甚至能感受到它未触及的东西,它翅膀及全身上下几千个感官就像千万只精细调谐的眼睛与耳朵,借助某种雷达,这动物能够准确判断出它与障碍间的距离,即使在一片漆黑之中,它也会避开障碍物。

  罗杰在以后了解到,通过对蝙蝠的试验说明,将蝙蝠眼睛封住后,它们仍可在黑暗的室内轻松自如地行动,避开墙壁、椅子和其它阻碍物,即使在从天花板吊下的迷宫般的绳网中,它们也能穿梭般地通行无阻。

  飞行中的蝙蝠似乎并不发出声响,实际上它们不断地发出细小的尖叫,音频很高,人耳是听不到的,这些声音信号在其可能飞行的路线上碰物后发出回声,于是蝙蝠立刻就得知通行与否的路线。蝙蝠甚至可以测出物体间的距离,并判断出自己能否穿过,对于飞狐来说,这一能力是十分显赫的,因为在飞行中,它需要足够的空间来容纳其宽大的翅膀。

  一老一少站立不动,蝙蝠也都头向下舒适地栖息于树枝上。

  罗杰将小蝙蝠放到地上,迈步走开。母蝙蝠飞扑下来接救小蝙蝠,并带着它高高地飞走,落在一栖身之处,母亲用它的手翼围抱着小蝙蝠,温暖着、抚慰着那颤抖的小身体。

  两位探险者吃了一些食物,开始找地方过夜。

  “最好进洞里,”帕瓦说,“要下雨。”

  他们在黑森森的洞里摸索着前进,最后找到一块平坦的地段,他们席地而卧,很快进入梦乡。

  罗杰猛地惊醒,什么东西咬了他的胳膊,似乎是被香烟头烫了一下,灼痛有些特别,他过去也曾有过这么一次。

  他的思路回到亚马孙丛林,在那儿他曾被吸血蝠咬过。也许这个洞里的蝙蝠不全是以果为食的。

  食果蝙蝠是不伤人的,但是吸血蝠却可致命。亚马孙印第安人认为吸血蝠是鬼蝠,它们专在夜里从墓穴中飞出去嗜食人血。

  吸血蝠的唯一食物是血,它们的两颗稍有弯曲的门牙利如尖针。当门牙咬住动物或人后,血随着涌出,它们用舌舔吸干净,就像小猫舔奶一样。

  被吸血蝠咬伤的动物容易致死,咬伤是很小的,关键在于血一涌流出来就不再容易止住。

  科学家认为吸血蝙蝠的唾液中有某些成份阻止了血液的凝固和伤口的愈合。

  在亚马孙峡谷的牧场上,许多牲畜就是由于咬伤后血流不止而丧生的。人也由于同样的原因而死亡。

  罗杰用手摸着胳膊,湿乎乎的——可能是流血所致。那血将不断地涌出,最后他会像只落网的耗子死在这可怕的洞中。

  要不要叫醒帕瓦?帕瓦能有什么办法?没用。

  但是无论如何最好还是叫醒帕瓦,他或许也被咬伤而还不知道呢。

  “等他早上醒来发现自己死了。”罗杰嘟囔着。他情绪上已经过于激动,思绪有些不清,假如帕瓦死了,罗杰就再也找不出回去的路,而且帕瓦是不可多得的好友,绝不能失去。

  他将手放在帕瓦臂上,他最惧怕的事发生了,帕瓦的胳膊湿漉漉的。

  他随手捅着熟睡的村长,“帕瓦,醒醒!”

  帕瓦一动不动,也许他已经晕过去了。一片静寂,只听见帕瓦沉重的呼吸声,洞外传来雨滴啪嗒啪嗒的声响,夜风偶尔将雨水吹打进洞。

  罗杰将手指放在帕瓦的腕部,脉搏还在跳动。感谢上帝,他还活着。

  罗杰摇晃着帕瓦,帕瓦总算醒了,他睡意矇眬地问道,“干什么?”

  “你快死了,”罗杰道,“你的胳膊,被咬了,流的全都是血,不觉得疼吗?”

  “没觉得疼,”帕瓦不耐烦他说,“快睡吧。”

  “你没挨咬,这太好了。”罗杰说,“我可挨咬了,火烧火燎似地疼,肯定是吸血蝠干的。”

  “吸-血-蝠,那是什么?”

  “小蝙蝠,能杀死人。咬小口,血流不止直到你死去。”

  “这岛上没这种东西,”帕瓦对他保证。

  “可是肯定有,我胳膊上全是血。”

  帕瓦伸出手摸着罗杰的胳膊。

  “这是水,雨被刮进来了。睡吧。”

  早晨罗杰才知道被什么咬了。他们躺在一窝火蚁旁,火蚁是蚂蚁世界的巨种,有两寸多长。它们靠咬为生,尖尖的嘴就是为此而长。

  他俩草草吃了早饭,走出山洞,雨已停。与人无争的蝙蝠依就头朝下栖息于树间。

  然而帕瓦并没有往树上看,他正审视着脚下的地面。

  “有人夜里来过。”

  罗杰看着地上的脚印,很不清晰。“可能是村里的什么人?”罗杰提出来。

  “不会,村里人都光脚,这是鞋印。”

  “噢,”罗杰道,“那还不简单嘛,我穿鞋,我昨晚踩的。”

  帕瓦摇摇头,指着一个相当清楚的脚印,“你把脚放过来。”

  罗杰将脚放在脚印上。

  “你看?”帕瓦说,“孩子,这是大人脚印——大个子的人。我想是白人。也许就是射你哥哥的人。”

  “为什么要到处跟踪我们呢?不过,他无意进行伤害——否则他就会进洞里趁我熟睡时杀了我。”

  “趁你熟睡?你什么时候睡得最熟?”

  “嗯,”罗杰承认道,“挨咬后,我确实一夜翻来覆去没踏实过。”

  “这个人,”帕瓦说,“在雨里等你静下来,你就没安静过。他又冷又湿就走了,他想杀你。我想他还会来的。”

  但是晴朗的天气和明丽的阳光驱散了夜间的恐惧。罗杰很是羞愧,仅仅被蚂蚁小小地啄了一下,他却认为自己快死了。在光天化日之下,他可再不允许自己怯懦。

  “你是大白天说梦话吧。”他说。

  帕瓦搞不懂,“我并没做梦啊。”

  罗杰解释说,“这只是一种说法。好了,忘了这个大脚的白人吧,我们还得抓蝙蝠呢。”

  “好吧,”帕瓦说,“当晚餐?”

  “不,不是为了吃蝙蝠,要活捉。”

  显然,帕瓦不明白又不是为了食用还捉什么蝙蝠。不过也无妨这些人的许多事他都是搞不懂。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2

  19、死里逃生


  罗杰随身带来一只袋子,可是如何将蝙蝠放入袋中呢?那么多蝙蝠都栖息在比他头还高5呎的树枝上。

  它们不会为博得罗杰的欢心而下树走进口袋的,这种可能性是渺茫的。那么,好吧,只有罗杰自己去上树了。

  罗杰选了一棵不太难爬的树,并将口袋塞在腰带下,腾出双手攀爬。帕瓦将罗杰举到离地面最近的树权上,罗杰接着小心翼翼、轻手轻脚地向前爬着,一枝树权接一枝树权,终于接近了蝙蝠。

  谁知,一根小树枝被折断了,瞬间,所有的蝙蝠都弃树而飞。

  攀爬了一阵,罗杰一无所获,只是双膝双手上增加了不少伤痕。

  他一动不动地静候着,满以为蝙蝠还会再飞回来。然而飞狐确如狐狸一样狡猾,不会上当的。它们降落在安全距离以外的其它树上。

  罗杰溜下树,思索了一会儿。他想起了前一天掉在地上的小蝙蝠,它的妈妈不得不下来将它衔走。当时真应该将它们擒住。怎么才能让它们再重新表演一番呢?

  他像只豹子似的轻捷地爬到一棵歇满蝙蝠的树下,拾起一块石头,用尽周身力气向树上扔去。蝙蝠飞跑了,密密麻麻,像一块乌云。一只受惊的小蝙蝠,由于没有紧紧地钩住母亲的身体而落地。

  紧挨小蝙蝠身旁是一片灌木林,罗杰钻了进去,严严的掩护起来。可是很不幸,他发现那是一片带刺的灌木丛,一根根像针一样尖的刺足有3时长,扎着他的衣服。脸和手。但是他耐心地忍受着针扎似的疼痛。

  长长的等待,无数次的针扎,终于那母亲飞来了,俯身于小蝙蝠身上,小家伙迅速地抓住母亲毛茸茸的胸部。

  此刻,罗杰从刺丛中冲出,张开口袋将蝙蝠母子扣住。

  罗杰扎住口袋,里面先是一阵骚动,但是很快就停止了,因为大蝙蝠认为这种黑暗中的退却是安全的。

  他们按原路返回,标记虽不很清晰,但是帕瓦记得清楚。

  罗杰发现这只世界上最大最沉的蝙蝠加上它的幼子真够重的,但是他坚持自己一个人背。

  罗杰和帕瓦都警惕地防备着那个大脚男人。又走了两小时,不见那人的踪迹,他俩松懈了。

  就在这时,事情发生了。帕瓦正在前面识别着标记来引路,罗杰从眼角中瞥到什么东西正从树上落下,向他的同伴砸去。

  罗杰猛地向前一推帕瓦,一个足以令人致命的大树桩落在他俩之间。

  罗杰为了使帕瓦摆脱危险,不得已向前跨了一步,被落下的树桩蹭了一下头部,右脚被桩头击中。

  罗杰和帕瓦盯着那树桩,眼前发生的一切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一定是昨夜大风刮断的树枝。”罗杰猜测道。

  帕瓦此时正一寸一寸地审视着地面。他指着一处被踩平了的杂草。

  “大脚。”他说。

  “是什么动物吧。”罗杰应道。

  “不,不是动物。是人。”

  帕瓦怎么知道的呢?罗杰还是不太相信会有什么人到过这儿,也许是夜里的风将树枝吹断,正巧当他们从下面经过时落了下来。

  帕瓦走到树桩的一头,“看,”他说。然后他走到另一头,重复道,“看。”

  一看,罗杰也明白了,这不是什么断枝,树枝的两头都有斧砍的痕迹。

  头上的树是一棵极大的面包果树,水平状的树枝向四外伸长,每一根枝杈大得就像一棵树。在一根大枝的根部留着斧子的砍痕。

  罗杰不得不承认,这是人为的。当然,这会儿,树上不会有什么人了。那么,这木头又怎么能在他们经过的一瞬间落下呢?

  帕瓦解开了这个谜团。他指着路面上横着的长藤,藤的一头延伸到树上,藤条就起了扳机的作用;当帕瓦的脚触到藤条时,产生了拉力,使树桩落下。

  罗杰有些毛骨悚然,用目光四下搜索着,然而他所看到的是洒满阳光的树叶,一对正在窃窃私语的鸽子和一只睡眼惺忪的风鸟。周围是一派美丽、安宁的景色,有人竟在这秀丽的林中蓄意制造一起谋杀,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俩人重新上了路。罗杰的脚跛得利害,可是他全神贯注地考虑着那个大脚的家伙,忘记了自己的脚痛。他那装着蝙蝠的袋子开始摇晃起来,背上的袋子愈加沉重。

  帕瓦止住步,一定要接过罗杰的重负,否则就不再往前走。这位好心肠的土人将袋子一甩搭在肩上,腾出另一只手,扶着一腐一拐的罗杰,沿着那充满苦难的路迹前行,翻越高地,穿过洼谷,跨过倒地横卧的大树,终于到达了艾兰顿村前平坦的场地。

  他们发现人们正处于高度激动状态,村民们正在狂舞着。罗杰当然想知道个究竟,但是当务之急还是要把战利品安全送到“飞云”号上。

  特得船长在甲板上看到了罗杰,随后乘小艇到岸边来接他。

  “你袋子里装的是什么?”特得问。

  “蝙蝠。”

  “如果你想做熟了吃,我没意见,可是不能让发臭味的活蝙蝠上我的船。”

  “你会让的,”罗杰说,“其实,它们不臭,和它们吃的水果一样甜。”

  “胡扯,我从没听说过。甜蝙蝠!好吧,不管怎样,要它们干什么?哪个动物园会要蝙蝠?”

  “任何动物园都会,这些是非常特殊的蝙蝠,是蝙蝠中最大最棒的。”

  上船后,罗杰将母蝙蝠放进笼里,但没有提出要关住小蝙蝠。

  “你要不关住它,它会飞跑的。”船长说。

  “我不信,”罗杰道,“它留恋母亲,不会离开,而且我还要驯化它,让它变成一只小爱畜。”

  在笼子与甲板相接之处,罗杰将铁丝间距拨宽一些,正好够小家伙出入,那小家伙立刻就钻入笼子靠到母亲身边。“灵灵”,对一切都好奇的小鳄鱼,这时也过来调查一番。小蝙蝠瞪圆了眼睛,盯着小鳄,随后它钻出笼子以便看得更清楚,它还小,还不懂得鳄鱼吃蝙蝠以及一切能抓到手的活物。

  “灵灵”毕竟也还年轻,还不知道自己是杀生的凶手,它向新住户友好地摇摆着尾巴,于是,在这只飞狐与这只还未学会食肉的鳄鱼间开始了一种奇特的伴侣关系。

  罗杰去看哥哥,哈尔这会儿正在铺上休息,见到弟弟,他说,“别为我担心,过一两天我就可以起来了。可是你怎么了?你怎么一腐一拐的?”

  “没什么大事,树枝砸在脚上了。”

  此刻不能告诉哈尔,他还在忍受着疼痛,怎么能再给他增添烦恼呢?不能告诉他自己——罗杰——是如何从死亡的边缘逃生的。

  “村里出了什么事,”罗杰问道,“大家好像都在发疯。”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2

  20、草尾巴的故事


  “你们走后,这儿出了很多事,”哈尔说,“又有一个人被杀死了。”

  “在哪儿?在村里?”

  “不,在外面的丛林里。他遭到了一个持长矛的人的袭击,他坚持着走回村里,回到家中,在死前将他的遭遇告诉了人们。

  “那个人从背后偷袭了他,将矛穿透他的身躯,他跌倒在地,几乎死过去。他未看清敌人的面目,只注意到敌人的腿是黑色的。”

  “你说什么?黑腿?这里的人是褐色的,不是黑色。”

  “我只是把他说的讲给你听,他说那人的腿自膝盖向下是黑色的。”

  “他想不出是什么人吗?”

  “很多年以来,这个部落与邻谷的部落战争不断,他肯定袭击者是那一个部落的。”

  “有人来找我去救被刺的人,发现我动弹不得,于是他们把特得船长带上岸,看他有什么办法。叫特得进来,他会告诉你这之后发生的事。”

  罗杰呼叫船长,船长从甲板上下来,穿过升降口进入客舱。

  “给罗杰讲讲昨天被刺的那小伙子。”

  “没什么可多说的。我也不是医生,我尽力将血止住,但是我只会做这么一点点,那个人咕哝了几句有关黑腿的话,就死了。”

  “后来呢?”

  “大家发疯似地乱蹦,男人抄起矛。斧,立刻就要去和干这事的部落决战。但是有个上年纪的人劝他们等到天黑再动手,这样可以给敌人来个突然袭击。

  “他们叫我也去——不是去作战,而是认为我可以给他们带来好运气,因为他们以前看到过我变魔术。唉,我又不能推辞,就违心地跟他们去了。

  “艰苦地爬上山,又艰苦地从另一侧下山,说实在的,我已经累得不行了,可他们却劲头十足急不可耐地要开始行动。

  “那边的村子是最奇怪的,所有的房子都离开地面6呎来高,被用东西撑在空中,每个房子都有一个梯子,所以你就可以顺梯子爬到门口。我想他们也许认为将房子那样高高地架起来,就可以在其它部落袭击时处于有利位置。

  “有一间屋子点着灯,从里面传出人们的谈话声,我们轻轻地靠过去听着。好像全村的男人都来了,正在聚会商量如何到咱们这个村来,把村庄一扫而光。有一个大嗓门的家伙说,不仅要杀死咱们村的男人,而且要把妇女、儿童直至最小的婴儿全部杀光。

  “有一个人说还应该杀死那三个外国人,指咱们仨,理由是我们是这些村民的朋友。这一点,他们都同意了。

  “这时候我才真正感到有兴趣,我可不想让这些家伙把咱们仨的头砍下来,所以我开始考虑对策。”

  “我走到房子下面,不用担心有人会听到动静,上面的说话声大得很。我看头上有什么东西晃来晃去,你们知道那些人穿戴的是草,草尖像尾巴似的。这种草很结实,就像铁丝一般。房子的地面不是实心的,而是用板条做的,中间露着缝儿。那些人坐在地上,草尾巴正好从板条间耷拉下来。”

  “我脑子里冒出个怪想法,把这些尾巴拴在一起,一旦他们想站起来时就会发现自己被拴在地板上了,然后我们的人就可以好好地敲打他们一番,让他们别再胡恩乱想。这样一来,他们就不会再来骚扰这个峡谷的人及我们了。这一下得好好教训教训他们。”

  “我跟咱们的人讲了这一计划,他们认为是很好的法术。于是,他们把那些尾巴一个个接起来系牢,随后他们冲上梯子,蜂拥似地闯进屋子。屋内的那伙人被搞懵了,企图站起来,却发现自己被拴在地板上,动弹不得。”

  “我向咱们的人大喊,不要杀人,只教训他们一下就行了。可是,咱们的人不这样想,作战不能这样。他们根本不理睬我的话,由于他们刚刚听完敌人讲过要如何将他们及妇女儿童一起杀死,所以他们就开始了不开化的人自然的行动。全部过程只有10分钟。”

  “他们将战利品带回来,整夜都在狂欢。有一个人缴获了那两条黑腿,我看过了——其实是双过膝胶靴,也许从什么白人那搞来的。”

  “他把靴子作战利品带回家,打算吃了,但是嚼不烂,他抱怨说敌人的皮太硬,于是将靴子放到石锅里面煮,煮了一夜也没使靴子变软。”

  “最后他发现靴子可以脱离开来,所以就将靴子拔下来穿到自己的腿上。现在他正在村里走来走去炫耀自己呢,他身上只披挂着几片草,脚上却踏着一双厚靴子。”

  罗杰和船长登上甲板,望着人们在村前为庆祝胜利而狂舞。

  只有男人们在舞,被从死亡危险中挽救的妇女及儿童站立一旁观看,赞赏他们各自英雄般的丈夫及父亲。男子们将面孔涂成红、蓝、绿、黄色;也有人用的是白色,看上去就像鬼一般。其中没有一种颜色出自油漆罐,都是从村旁的各种泥浆中搞到的。

  有人刚刚做过纹身;有人腰部系着一串串贝壳叮当作响;所有的人都无一例外地穿着新草裙;每个男人的鼻部都插进巨大的野猪牙,露出一副野兽的面容。

  有人佩戴着鳄鱼牙做的项链;有个男人戴上一只蛇项圈——一只活灵活现的真蛇被头尾缚在一起;另一个人用活蛇作腰带扎在腰间;更有甚者,双肩上搭挂着两个头颅,并随着音乐的节拍,击打那两个头颅。

  实际上也井非什么音乐,不过是阵阵有节奏的闹声,敲击大木鼓的声响可以传至山岗那边的敌村。跳舞的人放开喉咙用各自不同的调门唱着,同时挥舞着矛、箭和石斧。

  舞蹈者最主要的装饰物是那些在不停摆动的羽毛头饰。这些遐迩闻名的、绚丽多彩的极乐鸟羽毛,只有在此地才能找到。

  有生以来,罗杰是第一次看到这样一片广阔、美丽、多彩的海洋。他们头上带的羽毛有五呎高,亭亭玉立。

  “不可能是真的,”罗杰道,“什么鸟会有这么长的羽毛?”

  “是真的,绝对真的,”船长肯定他说,“当然了,不是所有的极乐鸟都有这么长的羽毛。实际上,极乐鸟有50多种。不过,他们选的是最好的。”

  有一位头上戴的羽毛如同一大丛彩色灌木,羽毛之多使他无法在风中走稳,他之字形地前进,左摆右晃,像一只在水上左拐右转的小帆船。

  “为什么在美洲或欧洲就看不到这种羽毛呢?”罗杰问。

  “因为海关禁止。在你出生之前,妇女们常在帽子上佩戴这类羽毛,对于女子来说,这是最好的佩饰了。但是,为了制做女士帽,过多的极乐鸟被竞相捕杀,所以就建立法律禁止进口极乐鸟羽毛。现在这种羽毛十分罕见,极为昂贵。一根羽毛值一、二百元。我相信你现在所见羽毛的总值能到一百万。”

  “我有一根就行了。”罗杰说。

  “那你就会被判10年监禁。”

  “就是说我们一根也不能带回去?”

  “不能,不能带死鸟羽毛。只有此地的土著才可以捕杀这种鸟。不过有一种办法可以帮你解决问题,活鸟。你是为动物园干的,动物园可以拥有活鸟。”

  “明白了,”罗杰说,“我和帕瓦要去捕一些活鸟。”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2

  21、极乐鸟


  帕瓦不知道极乐鸟的英文名称。

  “什么是极乐鸟?”他问。

  罗杰和帕瓦正坐在哈尔的床边,于是病号哈尔说道:“罗杰,架子上有一本关于新几内亚动物的小手册,给帕瓦看看极乐鸟的照片。”

  哈尔忘记了这些土人看不懂图片。

  帕瓦盯着照片,“这是什么?人?房子?树?”

  “鸟,”哈尔说,“这是鸟头,那是鸟翅膀。”

  帕瓦指着比鸟身体还大的、由羽毛组成的雨林般美丽动人的彩屏,说道:“我知道这个,是雨。”

  “不对。这些是羽毛,大羽毛,就你今天跳舞的那些人头上戴的。”

  帕瓦皱缩的眉头舒展了,他明白了。“我知道,在河上游,瀑布旁,我带上弓和箭,射死一只。”

  “不,我们要活的。”

  “活的,办不到,你一走近,它们就飞了。”

  哈尔看着罗杰,“你看,他说得对。要捉一只活的可不是件易事。你最好等我好了与你一块儿去。”

  “那又有什么用?你怎么捉?”

  哈尔摇摇头,“我不知道。”

  “这样一来,不知道的人就成了两个了。我不必等一个不知道的人来帮忙。我得去看看,想个办法捉一只。”

  “不妨试试,”哈尔说,“但是,我打赌你会空手而归的。”

  “你的脑袋更空。”罗杰反驳道。

  罗杰与帕瓦向瀑布出发了,在丛林中艰苦地跋涉着,然而那个问题始终索绕在脑海里。在不能靠近鸟的情况下怎能捉住它呢?

  在河水转弯处,他们到达了目的地,周围是一片令人陶醉的景色,充满活力的树林,秀美的瀑布,赤、橙、黄、绿、青、蓝、紫色的极乐鸟在竟相飞翔;它们时而落在瀑布脚下饮水,时而又进入水中沐浴。天空中布满了美丽绝伦的羽毛,红、绿、金、青绿、紫、碧绿、黄、淡紫、品红、粉、栗……

  罗杰有生以来还没有如此大开眼界,世界上最美丽的鸟就在眼前。它们盘旋、翱翔、扑食;五光十色、穿梭变化,令他眼花瞭乱。

  在由羽毛形成的一片片巨大云朵中,几乎注意不到鸟的存在,它们不是在飞翔,仿佛像云朵一样在空中飘荡。

  罗杰想起,当这些鸟被首次运到欧洲时,引起了轰动。捕杀这些鸟的土著人,在装船前已经将鸟腿及羽翼割掉。于是这就产生了寓言——这些有时被称作“上帝之神鸟”的飞禽,不需足、翼,它们像云朵般在空中飘游,从不落大地。英格兰有一位作家认为极乐鸟“始终逗留于空中,从不着陆,它们无双足,无两翼,只有头、躯及占比例最大的羽尾。”

  罗杰也有同感,这些天堂中的动物最大的部分是它们的尾巴,一根根羽毛似旭日射出的光束,在鸟尾后散开,像形成了一片巨大的雨林,使鸟的躯体显得十分渺小,仿佛空中遍布着色彩斑斓的羽球。

  有些像流水瀑布,有些像彩色雨林,有些像吐焰的火光。

  难怪在法律未禁止捕杀前,欧美的时髦女性们总是在帽子上佩戴这些堂皇富丽的羽毛,只要用50或100镑去乘上羽毛的总数,你就会知道某一女士的富有程度。在有些情况下,她的头饰比她的珠宝还昂贵。任何亲眼见过这种旋转的彩色世界的人都会同意自然学家沃纳丝的说法。他写道,新几内亚拥有比全球任何地域都更奇怪、更美丽的自然物。勿庸置疑,科摩多龙是最奇怪的兽,而极乐鸟则是最美丽的鸟。

  最绚丽的色彩,并非最佳的音色,就连灌木丛中的一只小鸫也会比极乐鸟的歌唱动听。极乐鸟远不及夜莺,它们发出各种杂乱无章的声音,根本谈不上是在歌唱。似乎,它们的叫声像婴孩的啼哭,像放学后冲出校门的男孩子吹的口哨,像猫在“喵喵”地叫,像老牛打哞,像猪一样在尖嚎。这一切构成一片奇特的喧闹,如同大象腹中发出的咕咕声。它们与音乐无缘,生就是为了展示那耀眼的光彩。

  而且它们意识到自己的美丽,总是以最佳的方式来一展美姿。

  它们为自己选置了表演舞台,这舞台就是瀑布旁的芒果树枝,它们汇集成长长的阵容,大尽舞兴。

  它们不是用双足而是用羽毛在起舞,它们有着特别的才能来颤动那绚丽的、云朵般的羽毛。熠熠发光、千变万化的色彩引来不少小动物,它们仿佛置身于剧院中,在观看节目。

  罗杰发现那些极乐鸟拔去那些遮挡住它们的树叶,以便让大家看得更清楚。

  但是它们的一切努力实际是为了吸引雌性极乐鸟的注意,后者周身为褐色或灰色,也不拥有那华丽的羽毛,它们坐在近旁,为它们绅士伴侣的表演所陶醉。

  每一次表演结束后,演员们即开始整理剧装,用嘴梳理舞蹈后变得有些零乱的羽毛。接着,它们高高地昂起头,叫出一个高音,峡谷里传来回声,又一个舞蹈跟着开始了。

  极乐鸟相貌都不大相同。罗杰参照着哈尔借给他的那本手册,比较书中的图片识别着每一类。枝头上的那只是“罗道夫王子”,挨着它的是“丝蒂芬尼”王后,还有“国王”、“华贵”、“佳丽”、“萨克森王”和一只美丽的“绿宝石”。

  在剧间休息时,这些鸟开始进食,享用悬垂于四周的芒果。看到它们那种奇怪的进餐方法,罗杰禁不住笑起来。

  每个鸟的嘴都很长,它们用嘴尖啄下一块块芒果。虽然极乐鸟的嘴不短,可舌头却很短,无法够到嘴尖上的食物,于是它只好将食物抛向空中,张开嘴,接住食物。

  为了更好地观察,罗杰靠上前去。鸟一哄而散飞向空中,盘旋着、尖叫着、噼噼啪啪地扑打着翅膀,只有罗杰被甩下,不知如何才能捉到一只这美丽的鸟。

  当然,没有那只鸟会让罗杰靠近,再被装到口袋或网子里,而用绳索也无济于事,它们飞得太快了。

  哥哥已经预言他会空手而归的,看来哥哥是对的,他这家伙认为没有人像他一样机灵。罗杰真想让他看看自己也有几手。可是,如何才能捉住一只鸟呢?

  万念俱灰,他只有空手而归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2

  这时,一个想法隐约出现在他脑海里,他蒙蒙地记起在南海的一个岛上曾见到当地的一个男孩子。

  那个男孩子捉到了一只鸟——既没有用口袋或网子,也没用绳索。

  那男孩是从面包树上搞来的树胶。这就好说了,新几内亚的树林里有的是面包树。罗杰四下望去,近旁就有一棵,他走过去,拔出刀,在树干上划了一道,立刻从刀口处涌出一股稠稠的白浆。罗杰将一部分白浆放到口中咀嚼起来,就像胶姆糖一样,只是没什么味道。

  “帮我一把”,罗杰对帕瓦说道,“帮我上那棵树杈。”

  帕瓦低下身将罗杰放到肩头,罗杰取出口中的树胶涂在那枝头。

  这枝树杈正是鸟用来做舞台的那枝。如果他俩坚持等下去,肯定会有鸟飞回来的。他俩向后退了一定距离,在一根树桩上坐下来。

  约莫15分种后,一只“萨克森王”飞下来,想要落到树枝上,那是一只非常大而壮观的鸟,可是罗杰叫了一声把它吓跑了。

  “你干吗?”帕瓦问。

  “我不想要又大又老的鸟,”罗杰解释道,“动物园不会要的,——很快鸟就会死的。幼鸟活得长,动物园出的钱也多。另外,大鸟口袋里也装不下。”

  他和帕瓦带来的口袋要装下有5呎多长羽毛的鸟确实是太小了。

  又过了半个小时,罗杰的运气来了。两只幼鸟落到树枝上啄着芒果,它们的羽毛还不长,但是颜色却棒极了。一只是美丽的“绿宝石”,另一只叫作“带尾”,因为它的长羽就像我们装点圣诞礼物的彩带。

  “咱们去抓吧。”帕瓦兴奋地说。

  “不,等到给它们牢牢粘住时再说。”

  那两只鸟在饱食了芒果之后,正打算去,却发现被什么神秘的力量拉住了。

  “现在,我们去捉它们。”罗杰道,于是他们匍匐前进。那两只鸟一声粗一声尖地叫着,抖动着躯体。帕瓦将罗杰高高举起,罗杰轻轻地将“绿宝石”的脚双双与树枝分离开,迅速地装入袋中;那只“带尾”狠命地啄了一下罗杰的手,然而也未能摆脱被装入口袋的命运。两只鸟不停地抖动。发疯似地嘘鸣,好一会才安静下来,一动不动。

  回到船上,罗杰将两只口袋放在船舱门外,耷拉着脑袋弓着背走近哈尔的床,一副垂头丧气的样。他一言不发。

  哈尔同情他说道:“别太认真了,小孩儿。我跟你说过你会空手而归的,这不是你的错,要活捉那些鸟是非常棘手的,所以100个动物园中也摊不上一个能拥有极乐鸟。”

  罗杰将垂着的头抬起来,“感谢你的同情,”他说,“不管怎么说,我们努力了,”他假装拭去眼泪,“我们确实拾到了点小东西,简直拿不出手让你看。”

  “你们捉到什么了?”

  “就是两只乌鸦。”罗杰从手册上得知极乐鸟和乌鸦属同一家族。

  “乌鸦,”哈尔不无反感他说,“谁会需要乌鸦呢?”

  “嗯……,这两只乌鸦有点不同一般,我把它们拿进来。”

  罗杰走出去,打开一只口袋,小心翼翼地用双手捧着走进船舱。

  那鸟果然不失身份地发出一声大叫“呱呱!”

  这真叫哈尔目瞪口呆。

  “嘿,这是只‘绿宝石’!看啊,多美的颜色!”

  “绿宝石”仿佛知道人们在夸奖它,它展开羽翼,颤动身躯显示自己的姿色。它的头部与脖子是黄色的,额部为蓝色,双颊及喉部是碧绿色,胸部为深褐色并逐步转成华贵的紫红色。

  然而当它全部展开自己的彩屏,就再也见不到鸟的身躯了,它的全身被金黄色的羽瀑遮盖,两只尾羽长长地伸开,尾端是一片绿宝石一样美的茸斑,艳丽无比。

  “真让我大吃一惊,”哈尔道,“有帕瓦在身边,你真是走运。是帕瓦帮你逮住的吧。”

  帕瓦摇摇头,指指罗杰。

  哈尔以新的目光赞赏着自己的弟弟,“真是你自己干的吗?我真没想到你有这么大的本领,你怎么抓的?”

  罗杰微微一笑,说道:“我再给你看只乌鸦。”

  当罗杰将“带尾”放到舱里时,哈尔不顾背部的疼痛,一跃而起。

  “‘带尾’!我真不敢相信,这是极乐鸟中罕见的一种,再没有谁能拿出这么美的鸟了。”

  那只“带尾”,仿佛是为了感谢哈尔对它的恭维,展开五彩斑斓的彩带翩翩起舞,一边跳,一边竭尽全力,引吭高歌。

  “罗杰,知道吗,”哈尔神情严肃,“即使我们什么动物也没捉到,只要能把它安然无恙地运回家,我们全部旅程的耗费就都能赚回来。好了,现在你该告诉我怎么抓住这些可爱的家伙的?”

  “我告诉你,你也不会信的。”

  “那怎么可能呢,我会信的。怎么抓的?”

  “用胶姆糖。”

  “我不信。”

  罗杰开怀大笑,走出船舱,把哈尔一人甩在屋里去解用胶姆糖抓鸟之谜。而且罗杰在哪搞到的胶姆糖?哈尔知道罗杰从不吃胶姆糖,船上也没存放任何胶姆糖。

  这小家伙准是在逗人呢。

  罗杰把两只鸟关进笼子,转身去为它们觅食,蛞蝓啦、蜗牛啦、甲虫啦。两只鸟很快就依赖上罗杰来喂它们了。又过了几天,他冒险将笼子门打开,两只鸟立刻走出来,飞落到帆缆上,发出阵阵尖叫与嘶鸣。

  它们还会飞回丛林吗?罗杰将一碟小虫放进笼子,焦灼不安地注视着鸟的举动。在驯化动物方面,他一直很有运气,可是鸟类是有小脑的——它们是否聪明到不相信他的地步?

  五彩缤纷的极乐鸟来回飞着,却始终不离开船。罗杰耐心地等待着。足足等了一个小时的功夫,“带尾”终于飞下来,降落在罗杰伸出的手臂上,随后“绿宝石”落在另一只手上。罗杰轻轻地对它俩讲话,不过不是用它们啼鸣式的语言。它们抬头注视着他,又低头望望笼子,它们犀利的目光落在那等待它们的正餐上。

  它们跳下地,走入鸟笼,开口享用那又肥又鲜的虫子。

  笼门再没有关上,罗杰的新朋友可以随意进出了。罗杰为它们分别取名为“丽带”和“艾绿”,它们加入了鳄鱼“灵灵”、小蝙蝠“精精”这支爱畜队伍。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2

  22、活埋


  次日上午,特得船长带来一条坏消息。

  “帕瓦情况不太好。”他告诉仍带伤卧床的哈尔。

  “他出了什么事?”

  “我也不大清楚。我到岸上去散步,当走近帕瓦的房子时,他的一个妻子跑出来告诉我,帕瓦生病了。我进到屋里,只见他正忍受着巨大的疼痛,像蛇一样在地上打滚,呻吟着并用力按着腹部。他妻子说他一整夜都是这样,并让我救救帕瓦,可我不是医生啊。”

  哈尔也不是医生,但是在多次旅行经历中,他学到了一些医疗知识。

  “我得去看看能帮什么忙。”他说着挣扎着要坐起来,但因力量不够又跌回床上。待缓过劲儿时,他说,“听你说的情况,好像是中毒了,给他用些催吐剂。”

  特得没听说过这个词汇,“什么叫催吐剂?”

  “催吐剂,是为了让他把东西吐出来——把肚子里的毒素吐出来,如果真是吃了有毒的东西。我只是担心恐怕太晚了,如果他已经熬了一夜的话,这会儿毒素已经通过胃进入整个身体系统。不过你还是试一试,让他妻子给他喂温盐水,越多越好,促使他呕吐。”

  罗杰一直在旁听,“可是,他是怎么中毒的呢?”他说,“森林里的一草一木、每只野果他都了如指掌。”

  “也许有人偷偷溜进他的屋子,把毒药放到食物里了。问问他妻子是否在周围见到过陌生人。”

  罗杰和特得船长去看帕瓦了。这样一个好朋友、丛林中土生土长的壮汉变成眼前这个样子,罗杰感到十分悲痛。帕瓦迷迷糊糊的已认不出罗杰了,他的五位妻子都守在屋里,嚎啕大哭,仿佛帕瓦立刻就要谢世了。

  有一个妻子取来一些咸海水。每天海潮都将咸海水冲到河湾处,所以盐水随手可得。她们在柴火边放置三块石头,架上石锅后开始给水加温。然后,罗杰亲自动手为帕瓦服用催吐剂。

  灌足了咸水后,他们将帕瓦翻过身来腹部向下,咸水喷出来了。

  他们将帕瓦脸向上翻过身来,罗杰用目光四下寻找,屋里没有床,可是,就是让帕瓦躺在地上,无论如何也要有一个枕头啊。罗杰问有没有枕头,有一位妻子抱来一块木头放在帕瓦头下,此时帕瓦睁开了双眼,可是看来他什么也看不见。

  特得船长问那几个妻子:“昨天有生人来过这儿吗?”

  沉默。随后,一个女人道:“我不太清楚,因为我们不住在这儿。这间屋子只有我们的丈夫一人住,昨天呢,他和你们一齐去的森林,所以这屋子里没有人。也许有什么人进来过,可谁知道呢?”

  “我见到一个人,”另一个妻子道,“当时我正在小树林里拾柴火,看不太清楚——有好多灌木挡着我。可是,我看到有个人影从这屋子里出来。”

  “你能说说他的模样吗?”

  “我没看清,他没穿草衣,和你们的穿戴一样。可能不一定对,我或许看错了。”

  说话的女人用的是土语,特得船长完全听懂了,罗杰则半懂不懂。而且她说的情况也不完整。除了这女人外,没有别人看到那个陌生人,可是她自己又不敢肯定。

  罗杰与特得回船向哈尔报告了这些情况。

  “我们按你说的做了,”罗杰道,“但是不起作用。”

  “我也担心这个,如果真是中毒,现在已渗入全身了。你们问过帕瓦妻子见过什么生人吗?”

  “问了。有一个觉得见到过什么人——一个像咱们这样的人。”

  “除你之外,是吗?”哈尔对罗杰说,“因为那会儿你远在树林深处呢。你在哪儿呢,船长?昨天你去过村里吗?”

  “压根也没去过。”

  “我有一个怪想法。”罗杰道。

  哈尔咧嘴笑了笑,“那是自然的了,你的怪想法多着呢。”

  “我总觉得凯格斯在周围跟踪我们。”罗杰说。

  哈尔摇头,“决不可能,凯格斯在监狱里呢。”

  “可是看看这一连串发生的事,你背部挨了一箭,我差点让木桩击中,现在我们最好的朋友又中毒了。”

  “你越想越玄乎了,”哈尔说,“首先,凯格斯不可能从监狱里出来;第二,他不知道咱们的去处;第三,他可以用枪,不必用箭;第四,如果他意在追踪我们,为什么要害帕瓦呢?第五,他为什么这样处心积虑地要杀我们呢?我们怎么着他了?”

  罗杰反驳道,“你认为你这些第几第几都挺精明的吧?那好,我也可以给你讲几条。首先,凯格斯狡猾透顶,能从任何什么地方逃跑出来;第二,我们的航海目的地都登在报上;第三,如果他刚从监狱逃出来就不可能有枪——但是他可以从任何部落搞到弓和箭——而且,他在这一带海岸呆过多年,知道如何使用弓箭;第四,你忘了木桩一事——他曾用同样的伎俩想借滑坡杀死我们;第五,帕瓦是咱们的朋友和保护人,凯格斯当然不想让他碍事;第六,他要杀我们的原因多着呢,我们让他失了业,使他失去了走私黄金的机会,把他送进了监狱。你是个好心眼的孩子,不了解心怀恶意之人的凶狠,凯格斯没一点点善心,他已于了四次凶杀,不会洗手不干的。”

  两小时之后,帕瓦的一个妻子游水登上船,见甲板上无人,直奔船舱。她出现在门口,双肩耸起,两眼哭得又红又肿。

  大家立刻意识到情况十分不妙。

  “帕瓦情况更糟了吗?”哈尔问。

  “我丈夫已经死了。”

  片刻间,是一阵震惊后的沉默,罗杰打破沉寂说道:“我和船长要上岸去参加葬礼。”

  “他已经被埋葬了。”那寡妇说。

  船长解释了新几内亚的习俗,“有些部落将死人放在一座高台上搁置数月,直到尸体风干。这里部落的习惯刚刚相反,人一死马上掩埋,咱们去看看帕瓦的墓地吧。”

  他们划着小艇上了岸,罗杰以为会被带到树林中的某个地方,那才是墓地呀。可是,那女人把他们一直引进帕瓦的屋子,室内,帕瓦的所有妻子已汇在一起,正在举行悲哀的送葬仪式。靠近墙的一侧,是一些新挖掘的土。

  罗杰不免吃惊地说,“你们不会把帕瓦埋在屋里吧?”

  “为什么不?”一个妻子抽泣道。“他活着时是我们亲爱的丈夫,难道死了,我们就应该把他扔出门外吗?这是他的家。”

  罗杰与船长站到墓边,罗杰又是一惊,墓的一端是一个小坑,罗杰看见坑里帕瓦的脸露在墓外。

  “这是什么意思?”他问船长。

  “当一个伟大而善良的人死后,他们在墓地死人头部的地方留一个小坑。”

  “为什么?”

  “这样他们以后可以移开死者的头,把它放到特姆贝兰里。”

  “我原来以为他们只放敌人的头呢。”

  “不是的,每一个村长的头、每一个智者的头,他们也存放起来。他们以此向死者表示崇敬,他们认为头颅里仍然活着死者的灵魂。他们可以到特姆贝兰,不断地祈祷,手摸着头骨,让灵魂的智慧流入他们的大脑。”

  “多奇怪的习俗啊!”

  “的确很奇怪,不过也许要比我们的作法好——我们的作法是掩埋之后便是忘却。”

  帕瓦在被掩埋三天之后,起死回生。

  此事并没有引起村民们的惊愕,他们已经习惯了各种魔术,况且,很久以前他们曾经听一个过路的传教士讲过,有一个聪慧的白人在过世掩埋后的第三天从墓穴中走了出来。

  然而,当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船舱门口时,船上的三个人都大吃一惊,他身上裹着下葬时所用的树皮,满身是墓中的泥上。黄昏之际,光线昏暗,如果他们三大迷信的话,肯定会认为见到鬼了。这个鬼还居然开口说话了。

  “很抱歉,这几天没来照顾你们,可是,我死了。”

  “可是你并没有死啊!”哈尔说。

  “不,我死了,睡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我远远地超越了我们生活过的大地,所见的是穿戴洁白衣装的人们,我在那儿见了所有的老朋友——多年前去世的人们。后来,伟大之神送我回来,我现在又活了。”

  “可是你怎么从墓里跑出来的?”

  “有一个女人往下看时,发现我的头在动,于是她把别人叫来,移开土,我就站起身走出来了。”

  “我可以理解这个过程,”哈尔道,“帕瓦实际上根本没有死,他病得十分严重,不省人事,进入医学上的昏迷状态,大家误以为他死了。掩埋之后,因为头部在外,帕瓦仍可呼吸,当他摆脱昏迷状态后,有人看到他动了,帮他重新回到亲人中间。”

  船长抄起炊具,“既然他不是鬼,”船长说,“那三天不吃不喝,现在一定饿急了。”

  “我看不会的,”哈尔说,“昏迷如同动物的冬眠,沉睡一冬,消耗自身的脂肪,待春归大地,它们消瘦却健康地投入生活。既然动物可以数月不食,人也可以经受三天的不食不饮。帕瓦,你现在饿吗?”

  “不饿。”帕瓦说。不过,当食物端上来,闻到那扑鼻的香味,他禁不住坐下来,将食物吃得一干二净。饭后,他向后仰靠着,回想着他的梦境,双眼变得雾蒙蒙。

  “那是美好的世界,”他说,“有一天,我还要去,不再回来。”

  “这太怪了,”罗杰道,“他的确认为自己死过。”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3

  23、蛇灾与蛇获


  自称传教士——牧师墨林·凯格斯的人处境并不佳。

  他真不懂,前四次杀人那么轻而易举,为什么第五、第六次这么棘手?

  这两人又是最重要的,亨特兄弟了解他的全部罪行,只要他俩还活着,自己的生命就难保。他们曾使他被判终身监禁,要是再让他俩把自己送回监狱,无非是两种选择,要么终身单独囚禁以面包和水为食,要么被判死刑。

  如果能干掉他俩,他就会太平无事了。不过他还从未遇到过这么能逃生的人。连续多日,他一直在艾兰顿村附近出没,寻机杀死兄弟俩。

  他原以为用箭射中的年龄大的那个一定会死,谁知,他还活着并被人们抬回村。他又为罗杰布置了树桩陷阱,树桩滑下本应砸死那小混蛋,可偏偏只伤了他的脚。他对兄弟俩的保护人——村长帕瓦投了毒,并眼见其被埋葬,却又见他死而复生站起来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无法理解。一想到此,他就浑身起鸡皮疙瘩,一个死去并掩埋三天之久的人怎么会若无其事地站立起来四下行走呢?一定是某种神术。他感到侷促不安,或许这位帕瓦是魔术师,已经向他发出过咒语。

  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他——凯格斯——才一直一无所获,这令他胆怯畏惧。但是他置此于不顾,事未成功,他必须做到底,就是天塌下来也要干。他自我安慰道,自己是聪明人,怎么能让两个小滑头来耍弄呢?不能上当。

  如果确实有人向他发出个恶咒,他知道如何摆脱。有一个人会十分乐意帮忙的,他也同样嫉恨亨特兄弟,他一直是艾兰顿村的巫医,若不是被他俩戳穿,也不致于逃到山东边的那个村里。

  凯格斯打算回去找那巫医,同时他吃的东西也不多了,得回去取一些。他不能进村去找吃的,那样一来,人们会告诉亨特兄弟,他俩就会有所防备。所以他必须到山那边的敌村去。

  他到河湾处登上掩蔽在那儿的、被偷来的汽艇,他将船发动起来,顺河而下驱入大海,继而向东拐,驶入山那侧的河流,并沿河而上,向村庄驶去。

  人们蜂拥般出来看他,被逐的巫医夹在其中,凯格斯走上前,向对方的脸吐唾沫,巫医也照他脸上吐着。如同握手一样,这是表示友好。

  “我想与你谈谈,”凯格斯说,“能单独谈吗?”

  “到我屋里去。”

  他们走进屋,关上门,那巫医面带悦色地说,“你是来告诉我亨特他们的死讯吧。”

  “我来是补充食品的,你能办到吗?”

  “当然。但是,我的仇人怎么还没杀死?”

  “我一直就不顺,我射中了那大孩子,他本该死的,可却活过来了,我想砸死那小的,他也躲开了。我给那村长投了毒,他死了,又给埋了。”

  “嗯,至少你干掉了一个。”

  “没有,那死人第三天又活了。”

  巫师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愕了。

  “再说一遍,你杀死了那个人,那么现在他还活着。”

  “就是这么一回事。”

  “这是魔术,这可糟了,”巫医说,“非常糟。如果那村长能死而复生就一定是个魔师。他能有如此力量,也就会给你发恶咒。”

  凯格斯点头。“这正是我所害怕的,我从未信过魔法,但是这一切怪事都无法忽视。他果真给我发过咒语的话,我能指望你帮我一把吗?”

  “我给你驱咒。”巫医道。他从墙上摘下野猪牙做的项链,项链下悬垂着一只干枯的、模样凶狠的蝎子。

  “戴到脖子上,这是避邪物,可以为你驱赶恶咒,给你带来好运。”

  凯格斯将蝎子挂在衬衫外。

  “不行,”巫医说,“魔力必须保存在里面,贴着身体。”

  凯格斯将蝎子塞进衬衣内,蝎子虽然已经死了,可他仍不喜欢让有毒的动物死尸贴着自己的皮肤,它虽然已不会扎人,却令人骚痒,很不舒服。不过,他还是愿意忍受一切,来摆脱恶咒及一连串的不祥之事。他重新唤起了信心,要铲除那两个狂妄的恼人的小混蛋。

  “下次再来,我会带给你好消息的。”他说。

  “为了保证你说到做到,我送你一口袋致命毒物。”

  巫医拿来一只鼓鼓囊囊的口袋,打开口让凯格斯看,凯格斯窥见一口袋蛋卵,有些还在动,仿佛里面有扭动的活物。

  “一口袋鸟蛋对我有什么用?”

  巫医大笑,“别急,这些可不是鸟蛋,每只蛋里有只‘眼镜王’蛇,就要出来了。”

  凯格斯熟知“眼镜王”蛇之凶狠,它是世界上毒性最强的蛇之一,每年在印度、印度尼西亚以及新几内亚杀害数千人,它的可怕程度令人生畏,未开化的部落都视其为神。一旦它的毒牙插入人的肌肉,不出半小时,被咬伤的人就会死去。不过,眼下口袋里装的不是20呎长的蛇,而是幼蛇。

  他将口袋推开。“这对我毫无用处,我不能等上5年让这些蛇长大,这么小的蛇怎么能毒死人呢。”

  “你说错了,它们一出壳就可以毒人,把它们放到船上,我保证你用不着等上5年。这些小蛇马上就要跑出来了,今天晚上,等你的仇敌睡着了,打开袋子,用力扔到船上,记住用力,把蛋壳撞碎,不用等到早上,你就成了无忧无虑的人了。”

  下午,凯格斯将偷来的船重新掩蔽在艾兰顿河湾处,仿佛是又回到家里,他心里踏实多了。船上贮备了不少食品(尽管并不合他的胃口),巫医只能提供自己所吃的那类食物——蜗牛、甲壳虫、蚯蚓、鸟的脑子、蚱蜢、蜘蛛、青蛙、蝙蝠、老鼠、蟋蟀、麻雀、啄木鸟、壁虎、虻、臭鼬肉以及鲜血。

  不管怎样,这些食品总可以维持他的生命,他必须活下去才能去杀仇人。

  他望着袋内的蛇蛋,有一只壳已经裂开了,一只一呎长的“眼镜王”蛇正瞪着圆眼珠看他呢。

  不等他扎紧口袋,蛇已爬到袋外落在船上。有些“眼镜”蛇只知躲避,但“眼镜王”蛇则生就憎恨一切、憎恨所有的人。这只小蛇并不寻路而逃,它自信地面对着眼前看上去像巨人似的凯格斯,抬起头,扑开自己细小的身段,小黑芯子一伸一缩,露出上颚的毒牙,随时准备释放杀人毒素。

  又高又大的凯格斯面对渺小的对手吓得发抖。一个想法掠过他的脑海,由于他的罪孽深重,上帝要惩罚他了。他穿过舱门向甲板上后撤,小恶鬼追踪而来,凯格斯想跨到蛇后抓住其尾,可是当他转身时,小蛇也迅疾转过来继续与之对峙。

  恐慌之中,凯格斯脱去外衣,甩在蛇头上,弯下身抓住蛇尾,把这只仍在蠕动的家伙远远地甩入河中。

  他相信蛇会被淹死的。可是不然,蛇摆着尾巴,回到船上,凭着本能一股脑向凯格斯冲去。吓筛了糠的凯格斯心跳剧烈,他发誓只要上帝饶恕他这一次,他将改恶从善,不再杀人。上帝没有回声,苍天与大地都在同他作对,太不公平了。

  他麻木地站立着,然后才强迫自己行动,他跃上岸,抓起一技木棍,“此刻蛇也已上岸,扭动着向他奔来。

  凯格斯用尽全身力气抡起棍子,紧张过度的他未能瞄准,击到地上,偏离蛇头3呎。未及凯格斯再次抡棍,蛇已借棍为梯向他手上爬去。他用力甩动木棍,蛇被甩落了,落地前蛇的毒牙划着了他的手背,他感到一阵疼痛。

  他还算明智地又一次抡起木棍,这次击中了蛇头。

  凯格斯扑通坐到地上,魂不附体地颤抖着,像蒸汽机似的喘着粗气。他看着自己的手,一道细细的红线划过手背,这意味着什么?他被咬了?果真如此,他的生命仅有半个小时就该结束了。

  一个人如何度过自己的最后时光呢?祈祷吧,这总无妨。他祷告着,却得不到任何回应,难道苍天聋了吗?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3

  他用嘴吸吮手背,并吐出唾液,以此来排毒。对此,他并没抱多大指望,早就听说过“眼镜”蛇的毒液直逼人的神经,现在早已进入他的神经系统了,他觉得体内的每一根神经都在乱跳,不知是由于恐慌还是毒液所致。

  死在这荒寂之地,既没有葬礼又没有歌声,就这样倒下去,让尸体腐烂去喂蚂蚁。真是可怕。不行,即使是在此消声匿迹,至少也要很好地掩埋,当然这要靠他自己。

  他从船上取了铁锹,挖了一条沟,虽只有两呎深,但也够用了。他躺倒在沟内,用土将自己覆盖,只露出脸在外,然而当他只剩最后一口气的时候,要将头部遮盖严。他这是步帕瓦之后尘,唯一的区别是,帕瓦三天起死回生,而他则将一命呜乎了。他要瞒过蚂蚁、老鼠、秃鹫、鳄鱼等一切食肉动物,活着时他生活得不体面——但至少要做到体面地去死。

  墓穴还算舒适,他合上双目放松身躯,心跳在减速,神经停止了跳动。

  半小时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他呼呼熟睡了。待他醒来,黑暗已快降临。而他还活着。

  那么说,他实际上没有被蛇咬伤,毒牙不过是蹭了他的手,还未来得及插入肌肉并释放毒液。他安然无恙。

  抖掉身上的泥土,他登船吃饭——一顿蜗牛加芒果的晚餐。

  他后悔向上帝做出不再杀人的许诺。可是,上帝并没有接受他的誓言啊,所以交易到此结束。

  他拾起死亡之袋,出发了,穿过丛林直奔村庄。往返了多次,他已熟悉路线。为保险起见,他沿着河岸行走,河面上映出残月的微光。

  村民们已进入梦乡,晚间无事可做——没有广播,没有电视,没有饭馆,也没有夜总会。船上也是一片黑暗。

  他开始小心翼翼地挪动,不能被什么树枝绊着,绝不能出半点声响。

  他下了河嘡水前行,同时仔细搜索周围,看看芦苇丛中有没有鳄鱼。河水很凉,他不禁打了个寒颤,这一切是多么麻烦。如果人们知道凶杀所负出的千辛万苦,他们也该对杀人犯善良些,他要杀死可恨的亨特兄弟,也算是在这世界上做了点什么。

  水深了,他开始游水,拖着那能杀人害命的口袋。他竭力不弄出水声。

  到达了船弦,他停下侧耳细听。船内鸦雀无声,人人都在熟睡。这次,他要走运了。

  他打开口袋。等着瞧吧,这口袋往甲板上一甩,经过撞击,蛋壳裂开,蛇就会遍布全船。他数过,至少有40个蛋,40只嘶嘶呜叫的毒蛇满船乱窜,足够照顾亨特兄弟俩了——对,还有船长。

  到那会儿,他——凯格斯,将是纵帆船的主人,他要去星期四岛,重操旧业,买卖珍珠。当然他要改头换面、更名改姓。他要装上满满一船的珍珠及珍珠蚌,驶到澳大利亚海岸的走私海湾,以高出进价十倍的价格出售。

  正当他要向船上抛口袋的时刻,一声刺耳的呼哨吓了他一跳。那船长准是一直在甲板上值班,肯定看到有人游到船边,于是吹哨向亨特兄弟俩报警。

  凯格斯陷入痛苦的失望中,巫医送他的护身符最终还是没有给他带来好运。

  他正要掉头游向岸边,此时又传来一声呼哨,还接着一声“呱呱”,他听出这是极乐鸟的叫声。

  也许这是好运,不是恶兆,这说明那两个孩子捉到了一只极乐鸟,兴许还不只一只呢。能走私一只到澳大利亚,就可以赚大钱。而且凯格斯以前还窥探到,那两个孩子还抓到了一只大鳄和一只小鳄,那小的比大的活的长,更值钱。还有科摩多龙,肯定还有其它的东西,都是能赚钱的。

  可是,如果把蛇扔到船上,蛇就会毒死鸟和小动物,怎么办?这时,他留意到船舱的一个舷窗是打开的,于是他游过去,一手勾住窗沿儿,用力撑住身体向舱内望去,与甲板相连的舱门关闭着。好极了,如果把蛇扔进船舱,蛇就能杀死两个孩子及船长,却不能到甲板上去伤害鸟及动物。三条人命对凯格斯来说一文不值,而动物却是一大笔钱啊。

  凯格斯举起口袋,用全力从舷窗口扔进去。口袋撞在对面的舱壁上,接着是嘁里咔嚓蛋壳破碎的声响。一个男孩的声音喊道:“什么事?”

  凯格斯等不及看结果,就悄悄地迅速游向岸边,消失在丛林中。过一会儿,他将重新露面,帮助掩埋这三个白人并在墓前为他们哀哭。

  喊“什么事?”的孩子摇醒哈尔。

  “这出了点怪事。”罗杰说。

  “什么,怪事?”

  “有个东西从舷窗飞进来又碎了。”

  “你不是在做梦吧?”

  “不,我一直就没睡着。先是一只鸟尖叫,接着这东西就从窗口射进来了。”

  “可能是只迷路的蝙蝠。睡吧。”

  罗杰没有睡,却点亮了灯。“到处都是蛇。”

  哈尔一下子彻底醒过来,抖地坐起来,一头撞在夭花板上。四下一看,蛇到处可见。

  特得船长的床上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是不是有人说蛇来着?”他睁开双眼,“唉,尽是些小蛇,不碍事。”

  但是自然学家哈尔,亨特更了解蛇。他已经看到这些小小的不速之客正立着头,颈部膨胀着。

  “眼镜蛇!”哈尔喊道。“小蛇,可是,天啊,一只小蛇就能杀死人。”

  他举手从床头架子上取下急救包。

  “不能浪费时间,坐等挨咬。”他说。

  他将抗毒素吸入注射器,轻轻地爬到各个床上,给罗杰和船长进行皮下注射,最后也给自己扎了一针。

  罗杰指着门,“也许,咱们可以把蛇吓唬到甲板上。”

  “别开门,”哈尔说,“蛇会杀死动物的。”

  “总比杀死我们要好吧?”

  “只要我们谨慎,蛇就伤不着我们。躺下,罗杰,别动!”

  “你怎么不呆在床上,你到底要干什么?”

  “一双防蛇手套,一只口袋。不管是谁扔进来这些蛇,都是在给我们送厚礼。”

  特得船长惊愕地说:“我看你是真够冷静的,这种时刻还想着捕捉动物。”

  哈尔笑道:“千载难逢。”

  有了厚厚的手套做保护,蛇牙别想插进去,再登上厚厚的靴子,哈尔高度戒备地靠近一只小凶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捉住它的脖颈,一把装入袋中。

  “我来帮帮你。”罗杰说。

  “别动,你会挨咬的。”

  但是罗杰已穿上靴子,正轻松地穿过地板,在蛇的间隙中寻找落足之地。他找到一副捕蛇手套,随后一只只地往口袋里装蛇。由于从小就在父亲的动物饲养场训练,他在这方面很有技术。有两次,他把蛇往口袋里放时被蛇击了一下,但毒牙未能穿透厚厚的手套。

  与此同时,特得船长认为他最好还是从头到脚将自己蒙起来,并把四周紧紧塞好,这样什么东西也别想进来。为什么要去冒险呢?他不相信抗毒素的功能,也不觉得有责任去相助——他不是动物收藏家,他是水手,不干这种营生。他如此为自己开脱着。

  突然,他觉得什么东西在胸部蠕动,有一只小蛇总算找到个缝钻进去了,它喜欢床上的热气,也喜欢卧床之人身上的热气。

  船长发出恐怖的呼喊,扔掉单子,将蛇甩到船舱中央。

  他怒冲冲地瞪着两个孩子,“下次我再出海,”他抱怨道,“绝不和你们这些疯子一起去!”

  正在兴头上的捕活蛇的人们无暇顾及他。

  终于,他们将能看到的蛇全部装入袋中。哈尔想戏弄一下船长,“就抓这些了,”他说,“还有那么两三只我看钻到特得床上去了。”

  “住嘴吧!”特得船长火了。“别胡说八道了,让人睡会儿安稳觉吧。”

  “胡说八道,是吗?40只眼镜蛇,每只5000元,相当好的胡说八道吧。”哈尔系上口袋。“明天,把它们放到笼子里,网眼要密一点的,否则它们会跑掉的。”

  清晨,凯格斯返回村口,他是来享受送葬的喜悦的,可是却不见有人悲泣,也不见有人挖掘坟墓。“飞云”号甲板上支着餐桌,他的三个仇人正在吃早饭。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3

  24、古怪和稀有的动物


  哈尔、罗杰、柏格和帕瓦又外出捕猎,他们在丛林中边跋涉边搜索着动物——唯独柏格另有考虑。

  罗杰的这位朋友两眼一直没有离开地面,他根本没想捕动物,他所要的是一个人头。他已经得到一个了,很不错的,但是他还想要一个。

  “从出发到现在,你怎么一声不吭,”罗杰说,“怎么啦?”

  柏格抬起头,古铜色的脸上露出焦虑之情。“没什么。”他说。

  “光说没什么可不行,你可以跟我说说嘛,出了什么事?”

  “男人们——他们笑话我。”

  “为什么?”

  “因为我没带回来头。”

  “你帮助我捉过不少动物啦。”

  “我不是说动物。我说的是头——像这个。”他拍拍自己的头。

  “一个人头?”

  “对,一个人头,或一个女人头、小孩头。”

  “干什么?”

  “要做一个男人。在你们国家不是这样吗?难道你不砍下一个人头,大家就承认你是个男子汉了吗?”

  “不用。在我们国家,如果你杀了人,就要蹲监狱。”

  “可是你们总得要有人头放在特姆贝兰里呀。”

  “我们没有装人头的特姆贝兰或神屋。”

  “你们没有?那你们的习惯太怪了。”

  “我们的习惯对你们来说奇怪,你们的,我们也觉得奇怪。”

  “那么,你们怎么证明自己是个成人了呢?”

  “言行举止照成人的样做,自己动脑,不管他人的头脑如何。不过你要是杀人,没有人会认为你是男子汉的。”

  “只要能得到一个头,我管不了那么多。要是得不到头,只能说明我还是个孩子。你跟我去山那边的敌村好吗?也许碰上个小孩在外面玩,我们把他的头砍下来带回家。”

  “柏格,你真的认为这就是勇敢吗?”

  柏格没有立即回答。他俩沉默着继续往前走。

  “不是勇敢,”柏格承认道。“这只是我们的习惯而已。我不喜欢这样做,我讨厌这个。可是我又能怎么办呢?”

  “不去干,你依然可以成为男子汉。”

  对于柏格来说,这是一种崭新的思想,他止住步,认真地看着罗杰,好像他们以前从未相见。“你真的这样认为吗?可是我们的习惯怎么办?”

  “改变习惯。你是村里的孩子头,只要你不去干,孩子们就会以你为榜样。你们有很多的好习惯,但这个习惯不好,抛弃这个习惯。”

  柏格没有回答,但是他好像情绪高涨,脚步更有力,看上去像个大人了。

  “那儿有只袋鼠!”他忽然喊道。

  罗杰搜索着矮木丛,未见任何动物。

  “在树上。”柏格说。

  “袋鼠不上树。”

  “有一种上树,看见了吗?就在那棵树上呢。我去捉它。”

  走在前面的哈尔和帕瓦走回来观看。

  “如果能捉到,那可是件真正的战利品,”哈尔说。“它同澳大利亚的袋鼠不同,我们叫它树袋鼠,因为只有这类袋鼠会上树。”

  柏格已爬到树的一半了,敏捷地从一根树枝爬向另一根树枝,他真可以称得上是只树袋鼠了。那只袋鼠又往高爬了一截,是只雌鼠,它胸部口袋里露出一只小袋鼠头,正瞪大眼睛往外看呢。

  一般的袋鼠由于不经常使用前脚,所以前脚小而弱,可是这类袋鼠的前脚由于攀爬树木变得十分有力,而且前脚与后脚都长着尖爪,这是为了适应爬树。

  “它的尾巴比身体还大,”罗杰说,“它是不是将尾巴挂在树上像猴子似的打秋千?”

  哈尔摇摇头,“可不是那种尾巴,袋鼠的尾巴相当于一条腿,你观察一下,看它如何使用尾巴。”

  为了躲避正在攀爬的孩子,袋鼠向更远处移动,在那样的枝梢上行走并保持平衡可是不容易的,但是有了这样一只尾巴,事情就好办了。袋鼠将尾巴伸到另一根树枝上作为支撑,走动起来像杂技演员走钢丝那样平稳。

  柏格离开树的主干,也向树枝梢头爬去,正当他欲伸手抓住袋鼠时,那动物一跃跳下树。足足40呎的距离,四层楼的高度。

  “会摔死的。”罗杰说。

  “不见得。”这是他的哥哥、自然学家在发言。

  袋鼠熟练地以脚着地,其跃下之速度近似飞行着的子弹,可是却能用脚进行自如的缓冲,如同钢丝弹簧一般。

  “据了解,它们能跳得比这还远,”哈尔道,“快,抓住它,别让它跑了。”

  但是,那袋鼠已不见了。“哪去了?”罗杰问道,同时四下张望。

  “在上面!”果真,了不起的弹跳运动员此刻正在他们头顶上方10呎左右,站在一个长长的垛中间,那长垛向远处延伸出30来呎长。

  哈尔穷追不舍,跑到垛头,好在袋鼠落地时擒住它。他一把抓住它的一只前脚,它挣扎着,扭转着,但是哈尔紧抓不放。罗杰赶上来抓住它的另一只前脚。

  “这动物咬人吗?”他问。

  “好像不会的。不过,要当心它的脚,一脚能踢瞎你的眼。”

  这只草食动物并没有露出狰狞,只是惧怕。罗杰轻声细语地对它说:“别怕,我们不会伤害你。”

  可是小袋鼠却不知去向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3

  “是不是掉出袋子了?真是如此,恐怕摔死了。”

  其实小袋鼠正在躲藏,哈尔手伸到母亲的口袋里,托出那只圆睁着眼的小家伙。它才仅有哈尔的手掌那么大。

  “真小啊,”罗杰说,“刚刚出生吧。”

  “不对,刚出生时只一呎长。”

  “它干嘛不跳出口袋逃跑呢?”

  “不会的,它只会越藏越深,而不会跳出来。”

  哈尔松开小袋鼠,它立即跳入口袋,藏在最深处。

  “它总得出来吧,”罗杰表示异议,“总要吃饭吧。”

  “它妈妈的乳头在袋子里,小袋鼠可呆在袋子里随时吃奶,要呆上5、6个月呢。”

  “别唬人了。”

  “就是5、6个月之后,”哈尔说,“它可以到袋外吃草了,当它饥饿、疲倦或恐惧时还会重新跳到母亲的袋中。嘿,快看!又有好东西了。”

  罗杰应声抬头,上方是一棵硕大的桉树,最矮的那根树枝上有一只被孩子遗忘的玩具熊。

  罗杰这么认为——可是突然间那熊活了,想爬上一处安全地带,恰好,罗杰及时地按住了它。它没有挣脱,只是看着罗杰,眼晴仿佛在发问,“是朋友还是敌人?”

  “朋友。”罗杰说。他举目四望,希望在其它树上也找到这些可爱的动物。

  “看那些树没用,”哈尔道,“考拉熊只吃桉树叶。”

  “它可真够小的——真是只熊吗?”

  “不是。只是因为像熊,才这样叫的。”

  “‘考拉’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不喝水的动物’。”

  “但是,它肯定要喝水的,动物必须喝水啊。”

  “考拉不喝。它可以从露水和桉树叶中得到足够的水分。能得到它,爸爸一定会高兴的,他特别地提出过要捉考拉。”

  “你看好袋鼠,”罗杰说,“我得给‘熊熊’来一顿美餐。”

  罗杰集中了最大、水分最足的桉树叶喂考拉,他和这只动物间的隔膜消除了。由于数百年以来,考拉的后代们始终受到人类的偏爱,未曾受过伤害,所以“熊熊”立刻就和罗杰和睦相处了,并爬到罗杰的肩头。考拉如同一大团绒球,带着它并不难,它也没有任何要逃跑的意向,不过为了预防万一,罗杰还是用手抓住考拉的小手。

  他们又抓到了几只动物,分别放入4位猎人的口袋。

  有一只是袋蝠,不过是个幼蝠,飞行技术很差,而且年幼无知,没有能力掌握飞行技术。待它长大之后,它会像松鼠或飞狐似的穿梭滑翔于树丛之间。这只小家伙恰好掉到了柏格面前,被当场擒获。

  尽管它还年幼,可其袋中已有一只小蝠,小得难以想象,小生命才仅有四分之一呎长。

  现在他们获得了三种长有袋子的动物——袋鼠、考拉、袋蝠。

  “我忘了,”罗杰说,“长有口袋的动物学名是怎么说来着?”

  “有袋动物,”哈尔说,“这又有一只,叫袋熊。”

  袋熊很好逮,它慢而且柔,不在乎人们的摆弄,被放进口袋,也没什么反应。

  这个上午看来是专门用来捕猎有袋动物了。下一只猎物是袋鼦,帕瓦以他土著人特有的敏锐嗅觉闻到它的味,并从地面的树叶堆中找到了它。它长着一身可爱的毛,长长的尾巴,大大圆圆的眼睛。

  “我们给它烤了——味道可美了。”

  “这只就别烤了——爸爸特地要我们抓一只袋鼦的。”

  另一只有袋动物——袋狸——是罗杰发现的,它身体大小像兔子,长着长长的、健壮的后腿和尖尖的爪子,那鼻子就像猪鼻子一样。

  捕获有袋动物的工作结束了。下一只俘虏是食火鸡,它能长成5呎高的个子,像鸵鸟一样勇敢,可对人有危险。它长有一个大冠子,头顶门隆起,泛出浓浓的蓝、紫、绯红色。它已学会像成熟的食火鸡那样喉鸣、吼叫、喷鼻息,并用全力前踢后踹。它眼睛露出凶光,爪子如尖针咄咄逼人。

  “我们刚抓了飞行动物,”哈尔说,“现在我们捉的是行走的鸟。”

  “食火鸡不会飞吗?”

  “还会飞呢?”哈尔说,“它像鸵鸟一样,身体沉重,双翼又短,没法飞。”

  这次捕猎十分成功,但最令人惊喜的是捕到一只新几内亚之外的动物。它歇坐在树权上,吃着果子。

  “真是运气,”哈尔惊喜道,“是只猩猩。”

  “我原来以为它们寄居在婆罗洲。”罗杰道。

  “是的,它们住在那儿。但是从婆罗洲载运动物的船只在新几内亚的港湾停船休息时,有些猩猩伺机逃掉了。虽然为数不多,但它成倍繁衍,新几内亚可以像婆罗洲一样成为它们的家园。它们喜爱森林——实际上,‘猩猩’的原意为‘林中者。”

  这只动物的反应跟人一样——它丝毫不惧怕面前的人们。

  它从树权上滑下,站起身,6呎高的个头,乱蓬蓬的红褐色头发又厚又密,脸孔呈深黄色。

  但是最令人惊异的,是宫足球般大小的巨掌和难以置信的长臂。虽然它笔直地站立,但手指却触及地面。当它举起手臂向外伸直时,其长度达8呎。

  “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臂膀,”罗杰说,“我可不要让它用长臂抱我。”

  “往上看,”哈尔说,“那是它的树房子。我们刚刚看过与大地为伍的鸟,现在又看到了以树为家的兽。它可以在枝与枝、树与树之间随意摆荡,比人的行速快得多。对于体重200多磅的动物来说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它还长着胡须,”罗杰道,“双下巴,就像一个老人。”

  “在某些方面,它比黑猩猩和大猩猩更接近人类,”哈尔说,“它的头脑构造更接近于人。”

  罗杰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木瓜,伸手递过去。那只猩猩毫无怯意地走上前,接过木瓜,咕哝了一句,也许是猩猩语言的“谢谢你”。它吃了一口木瓜,随后看着四位猎人,好像有意入伙似的。

  “它或许很孤单吧,”哈尔说,“也许它朋友不多,看看它会不会与我们相处好。”

  哈尔轻轻向地面伸出手去,拉住猩猩的大手,帕瓦拉着另一只,一齐向村庄走去,罗杰和柏格牵着袋鼠尾随其后。这只新颖奇怪的队伍在村民中掀起了一阵波动。特得船长乘小艇上岸,把整个动物园搬到了船上。

  特得船长特别欣赏猩猩。

  “这可是罕见动物,”他说,“它值多少钱?”

  “一、两万元之间吧,不过,我想爸爸会保留它一段时间,它也许会成为我们家庭的一员。”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3

  25、鲨鱼之扰


  次日,柏格来到船上,带来了恶讯。罗杰在舷梯旁一见到柏格就意识到某些不妙,他的好友双眼红肿,显然是哭泣所致。

  “什么事,柏格?”

  “我妹妹——死了。”

  哈尔走过来,“我好像听你在说你妹妹的事,她怎么了?”

  “她在河里游水时被鲨鱼吃了。”

  “你敢肯定是鲨鱼?”

  “它全身除了头后部以外都是白色的——你们管那部分叫鳍,鳍是黑的。个儿很大,有船这么大,嘴巴有船舱门那么大。”

  “听你说的情况像是白巨鲨,”哈尔说,“人们叫它‘白死神’,是所有鲨鱼种类中最坏的。我去看看——也许你妹妹并没有死,是给吓晕了,她在哪?”

  “没影了。”

  “怎么会没影了?”

  “在鲨鱼肚子里。”

  特得船长在旁听到后说,“这种事难以置信,”他说,“肯定是别的什么动物,鲨鱼生活在海洋里,不到河里来。”

  “我还是相信他说的,”哈尔道,“你了解大海,特得,但是你对河流可能还不熟悉。鲨鱼可以到亚马孙河上游2000多哩的地方,到过恒河,袭扰过河滩上面的游泳者,也出没于淡水湖,比如尼加拉瓜湖。”

  “真是胡扯,”船长说,“眼见为实,不亲眼看见,我可不信。”

  “嗯,你就会信了,往船那边看。”

  老水手望去,果真看见了——一只如潜水艇大的物体显现出来,除露出水面的一块黑色外,周身上下呈白色。

  “我得把它带回去,这肯定是只‘白死神’,澳大利亚的老百姓叫它‘食人魔王’,是鲨鱼中最凶蛮的,体重超过三吨。不过,我不太相信它能活生生地吞下12岁的孩子。”

  “据说,白巨鲨曾吞下过一只马,”哈尔说,“快提起精神,船长,它正在咬你的船呢,非咬出个洞不可。”

  “我必须制止它。”船长跑下升降梯,随后端着一只步枪上来。他举枪瞄准射击,子弹从鲨鱼盔甲般的皮上划过,呼啸着飞过村边的小树。

  “不许再开枪,”哈尔说,“你这样是杀不死鲨鱼而要打死人的。我去找件武器。”

  哈尔找来一种名叫致命针的武器,它外观像只注射用的针头,但要大得多。针里面装满了士的宁,用枪发射,它能穿透鲨鱼坚硬的表皮。通常被射进体内的毒液在30秒内就可杀死一只大鱼。

  毒针被射入鲨鱼的肋腹部,30秒钟已过,毫无结果。1分钟、5分钟、10分钟过去了,不见任何效应。

  岸边汇集了一大群村民,男人们有的带着弓箭,一支支离弦的箭像雨点般飞向他们的仇敌。庞大的鲨鱼毫不介意,有些箭被弹走了,大多数的箭只插入一两时深,立在鲨鱼身上,宛如箭猪身上的箭刺。

  莫罗——最高大、最勇敢的男人,他体魄健壮,身高近7呎,这时握着一杆尖矛走近水边,人群欢呼着,一拥上前。毫无疑问,他们的英雄是能够战胜这只魔鬼的。

  莫罗没有站在岸边向鲨鱼投掷尖矛,而是勇敢地嘡水下河,走到几乎与鲨鱼面对面的位置。此时,他举起右臂,发达的肌肉在他褐色的皮肤下隆起,用尽全部力量将尖矛向野兽的额头掷去。虽然,尖矛比箭插入得深些,但却没有对身躲庞大的鲨鱼产生丝毫摇撼。尖矛立在额头上,像传说中的独角兽。

  莫罗回身向岸边走去,但由于行动不够及时。鲨鱼将尾巴嗖地一甩,将莫罗拦腰击倒,用巨大的三角牙齿插入莫罗的肉体,要将莫罗吞下。

  大卫曾经战胜过歌利亚。可是眼下,三吨重的歌利亚面对的是渺小可怜的百磅重的大卫。为失去妹妹而痛苦的柏格,深感有责任与杀人王拼杀。

  “把你们的硬斧借给我好吗?”柏格问哈尔。哈尔明白他指的是存放在船上的钢斧。

  “可以,”哈尔说,“但是,你拿它干什么?”

  “去杀死鲨鱼。”

  “你疯了,如果你们最棒的勇士都办不到,你又怎样干掉鲨鱼呢?”

  “我必须去试试。”

  “但是,你以为鲨鱼会一动不动,让你砍死吗?”

  “是的,我想它准会死的——不过不是你想的那种办法。你能借我斧子吗?然后,再给我一大块生肉。”

  哈尔钦佩这孩子的勇气,把他要的东西交给他。

  令哈尔惊讶的是柏格这孩子没有走向鲨鱼,而是向河上游走去,游过一段短短的距离,到达一块仅露出水面不足一呎的岩石,他倚石而立,河水没过他的两膝,只见他一只手紧握利斧,另一只手提着生肉,他在等候着。

  与此同时,有一个人躺在下游一个小水湾的岸边,神志不清,他就是凯格斯。原来,在“白死神”去村庄的路上,曾经拜访过凯格斯,食物的味道吸引它来到船边。为了能进入厨房,它把船的龙骨撞了一个大窟窿,正当它探头而入时,被岸上的凯格斯发现了。凯格斯刚刚写完日记,将日记本放进始终不离手的文件包里,听到响动后,他将文件包丢在岸上,向船上冲去。他拾起一根沉重的棒子,开始迎战这位不速之客。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3

  鲨鱼对凯格斯不屑一顾,它已经寻到一些吃的东西,此刻正忙于吞咽,鲨鱼对食品结构从不讲究。

  然而凯格斯却在不停地击打鲨鱼,使得这只庞然大物开始留意是什么讨厌的东西在惹它,鲨鱼将头从窟窿里缩出来,船立刻沉到水底。鲨鱼虽不能用颚触及凯格斯,但是它又长又壮的尾巴在岸上一扫,一下子将凯格斯击昏过去。他重重地摔倒在地,像死人一般。

  大白鲨稍息片刻,又顺手牵羊地吞下文件包,然后游出小水湾,向上游的村庄游去。一路上它以游泳的女孩为早餐,又吞下了一个企图用尖矛戳杀它的英雄。

  站立在岩石上的柏格不须等候很久。

  具有敏锐嗅觉的鲨鱼已经来到纵帆船附近。寻味上行奔肉而去。哈尔与罗杰疾速乘小艇上岸,沿岸边向上游奔去。直至接近岩石处,以便在必要时解救柏格。

  鲨鱼与柏格间的距离在不断地缩短,这时,柏格不停地挥动着生内,借以诱惑鲨鱼,同时向后挪动着。

  猛然间,“白死神”从水中跃出,全速向前扑去,那张开的大口正欲接受这块精选的肉,柏格又后退了几步,就这样,柏格始终与它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结果这条三吨重的大鱼一直扑到岩石上,终于搁浅了。它用巨大的尾巴抡击着河水企图退下水去,水面泛起一片片水沫,然而一切都无济干事,沉重的身躯一直无法移开。柏格为妹妹复仇的时刻来到了,这个恶贯满盈的大坏蛋要听命于柏格了。

  “真聪明,柏格真棒,”哈尔说,“他以智慧取胜。”

  “我们不能帮他一下吗?”罗杰问。

  “如果需要,我们一定要帮。不过,我想他还是愿意独立报仇,他曾想取下个人头来证明自己是男子汉,你劝阻了他。现在他要用另一种方法来证明自己是个男子汉。我看他打算取下一个头,但绝不是人头。”

  “你是说鲨鱼头。但即使用那把利斧,他也砍不下鲨鱼头。”

  “等着看吧,”哈尔说。

  柏格靠近鲨鱼,抡起利斧朝鲨鱼的脖子砍去,却被鲨鱼坚硬的表皮弹了回来。

  “你看,我刚才怎么告诉你的?”罗杰道。

  “再等会儿。”

  斧子在空中挥上挥下,柏格终于劈开了鲨鱼的盔甲。

  “怎么样,罗杰?”

  “他干得不错,但是还有更硬的呢,他劈不断那骨头。”

  “你难道忘了?鲨鱼没有骨头,只有软骨,比骨头可软得多。”

  一斧又一斧,每一斧都是致命的一击,穿透了肌肉,又轻而易举地劈断了软骨,终于将鱼头与躯体分离了。

  “天啊,柏格杀死了鲨鱼!”罗杰惊呼道。

  “杀死了,但还未死。”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鲨鱼不是死就是活,怎么会又死又没死呢?”

  “问题不那么简单,”哈尔说着并向柏格高喊,“当心!别碰鲨鱼的嘴!”

  罗杰大惑不解。“如果是指教的话,这简直是庸人之见,死鲨鱼还会咬人么?”

  哈尔无需回答。那巨兽的嘴突然张开,又咔嚓一声合拢,猛烈的响动传遍全村。

  “这是怎么回事?”罗杰思忖着。

  “难道你不记得亚马孙河的食人鱼了吗?当时我们剁掉了它们的头,它们的嘴仍不停地一咬一咬的,足有半个多钟头。是一种神经作用及反射能力。你不也亲眼见过蛇被砍成两截之后却依然继续蠕动。”

  帕瓦从村子那边奔跑过来。“我们在河岸上发现了一个男人,横躺在那儿像具死尸。不是褐色的,肤色更像你们,所以我们把他拖到你们船上放进船舱了。也许你们可以用好药把他救活。”

  人们早已开始帮助柏格将巨大的鱼头搬上岸来,同时提防着那一张一合的鱼嘴。鱼头被放置在村头的大鼓边,男人、妇女、儿童们围聚在一起,载歌载舞欢庆孩子征服巨兽的胜利。柏格此刻是一位男子汉了——他无须再去掳人头来证实自己的能力。

  哈尔和罗杰挤过人群向柏格表示祝贺,船长也一个劲地夸奖柏格。

  祝贺之后,哈尔把船长拉到一边儿。“船舱里的那个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真搞不清你在说什么。我一直在岸上看柏格。”

  “嗯,那我们最好上船去看看有什么办法。有人出事了,后来村民们发现他昏倒在岸边,所以把他送到船上,好让我们医治一下。咱们去看看吧。”

  凯格斯艰难地挪动了一下身体,睁开两眼。他呻吟着,全身疼痛。出了什么事?他模模糊糊地记起自己被鲨鱼击中了。

  可是,他又怎么来到这儿的?这地方仿佛有些熟悉,像是“飞云”的舱室。总之,他被送到自己仇敌的手中了。

  舱室的门开了,三个人向舱内望去,凯格斯蒙住自己的脸。哈尔走上前来,揭去蒙布。

  他转向身后的两人说道:“你们想不到吧,”他说,“是凯格斯。”

  “不可能,”船长说,“我们把他送去终身监禁了。”

  凯格斯发出呻吟。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3

  “你们看看吧,”哈尔说道,同时拉开那人的衬衫,只见整个胸部被打得紫青。哈尔用手探摸着,寻找断骨处。“没有伤及肋骨,”哈尔道,“他只是肌肉重伤。罗杰,给我拿搓剂来。”

  “等等,”船长说,“这个人曾打算要杀死我们仨。现在,你们掌握了他——你们不许给他生路。把他扔出去,他是只畜生——就应让它像畜一样被淹死。”

  凯格斯吃力地发出声音。“我发誓,我从未想伤害你们一根毫毛。”

  “你怎么从监狱出来的?”

  “我是由于表现好被释放的。”

  “难以想象你在狱中或监外会有什么好表现。”

  “可是你们不了解囚禁会对人产生何等的作用,”凯格斯说,“囚禁可以改变人,令人去思索,给人以新生。我阅读《圣经》,向其官囚犯布道,是上帝拯救了我,使我成为自由人,走出监牢。”

  “你为什么到这里来?难道不是你一直在追踪我们吗?”

  “根本没有。我干吗要追踪你们?我已经原谅你们了。我只祝愿你们——愿上帝像拯救我一样也拯救你们。”

  “好吧,那你来此干嘛?”

  “你们不是都了解嘛,我以前在这一带海岸边做珍珠生意,”凯格斯说,“我很熟悉新几内亚,了解当地人们的需求,我来这儿是要当传教士,把他们从异教中解救出来。”

  “满口胡言,你说得多动听!”船长勃然大怒。“你来这儿是为了给我们发放通行证去西天或其它什么个鬼地方。”

  凯格斯哭诉着说道:“我怎么知道你们也上这儿来了呢?”

  “你从报纸上便可得知。每只船的目的地都登在报上。”

  “而且从你一到此地,就一直偷偷摸摸地尾随我们,寻机搞掉我们,”哈尔边说边在用涂药按摩凯格斯受伤的肌肉。“是你从背后对我射冷箭,是你设路绊企图杀死罗杰,是你给帕瓦下的毒。”

  凯格斯说:“我真不知道你们从哪里得到这些想法的,这些指控,你们没有哪一个能提供证据,我可不是那种杀人成癖的家伙。”

  “是吗?有证据说明你已经干过四次谋杀了。”

  “我要告诉你们——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监狱和《圣经》已使我脱胎换骨,现在我是牧师了。我要求你们证实我有过什么要伤害你们的意图,拿出确凿的证据来。否则我可以叫人拘捕你们,并以损坏名誉罪审判你们。”

  柏格出现在门口。“你们看,这是我们发现的,”柏格说,“就是这个东西。”他举起一件像文件包的东西。“我们将鲨鱼切开了,找到了我妹妹和莫罗的尸体,还有一些不属于我们村里人的东西,还有一些不是石头做的锅、盆之类的东西,当然还有这个。”他举起那文件包,“我们也不知道它有何用,所以就给你们送来了。”

  “还给我,”凯格斯说,“那是我的。”

  “看来你急于要得到文件包,”哈尔道,“也许最好该由我们来看。”

  凯格斯反对道,“那是私人内容,你们无权审阅。”他探起身,企图伸手抓到那文件包。哈尔将他推倒在床上,凯格斯不顾一切地要起身。“看住他,船长,我们要看看这里面的内容。”

  船长一屁股坐到凯格斯身上,船长沉重的身体足以让凯格斯俯首贴耳了。凯格斯蠕动着、尖叫着,但一筹莫展。

  哈尔打开文件包,里面仅有一本书。

  “怎么样,看见了吧?”凯格斯说,“没有什么令你们感兴趣的,给我文件包,这是我的财产。”

  哈尔正欲合上那公文包,这时罗杰说道,“那本书,看上去像个笔记本或日记本。最好看一下。”果然是日记本。哈尔眼睛一亮,他发现了一个名字——亨特。他读出声来:“‘我认为今天我击中了亨特——那个大的。真希望有只枪,那我就能杀死他了。可惜,我只有从巫医朋友那借来的弓、箭,那巫医也恨亨特他们。亨特那会儿正在忙于和科摩多龙扭打,我从背后击中了他——干得漂亮。他摔倒在地,被人们抬回村去。我偷偷地尾随在后,看看是否把他埋葬。可是,他们却把他抬上了船。此刻我也不知他是死是活。我希望他已死——因为只要他还活着,就有可能找到我并把我送回监狱。’”

  “挺有意思,”哈尔说。他随手翻动了几页,“这又有一段精采的。”

  “‘今天,我想出了一个高招去杀那个小亨特。我做了一个木桩阵,足能砸死一打亨特,把起动线横放在路中间,那个土著人脚触及了那根线树,桩随即滑下,但是那亨特动作极快,闪过木桩,木桩落在他们俩之间,只擦伤了亨特的脚。没关系,我还要干下去。至于那个大的,一直未见露面。或许他正卧床,或许他的尸体在夜间被扔入河中。陆地上看不到任何埋人的痕迹。让我处于这种不明结果的处境太糟糕了,我到底杀没杀死他?’”

  哈尔又翻了几页,看到了帕瓦的名字,继续读道:“‘今天我可干了件落实的事。这个村的村长是一个他们叫做帕瓦的人,他始终在保护着亨特,所以我决定干掉他。趁周围无人,我溜进他的小屋,在他的汤里放了毒。这些本地人相当结实,不过毒药的剂量大,足以了结他的性命。这样,就杀死了两个,哈尔·亨特和帕瓦。没见到大亨特的任何蛛丝马迹。船长还到处活动——我还得提防他。关于我的事,他知道得太多了。’”

  几页之后:

  “‘现在,我终于办成了,总算可以安心睡大觉了。今晚,我落实了一切,我的朋友,那位巫医送给我一袋儿眼镜蛇蛋,足有40多只,都快出小蛇了,每只部含有致命的毒液,几分钟内便可杀死人。我将口袋打开后,从舷窗里扔进船舱,听到了蛇蛋撞击舱壁后蛋壳破裂的声响。有这样40只蛇遍布于舱室里,就像冲锋枪扫射一样,足以杀死那两个小崽子和船长。对,还有那村长。现在,该是我享受人间幸福的时候了。我要驾艇重返星期四岛,改头换面,重操旧业,做珍珠生意。我很欣赏自己,有谁能像我这样干得干净利落?杀死4个,却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哈尔看着凯格斯笑道,“并不像你认为的那么干净利落。你不是要求证明你的凶杀企图吗?所有的证据全在这小本子里了。”

  “但是,那是我的财产,你们无权占有,你们又不是警察。”

  “别着急,”哈尔说,“我们会交给警察的。”

  “把他关起来,”船长说。

  一想到像野兽似地被锁进铁笼里,凯格斯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沮丧。

  “要把他关起来,”哈尔说,“不过首先要给他治疗一下。”哈尔拿着药膏瓶开始为他上药。

  “愿天下的大傻瓜们走运,”船长道,“此人这么坏,一直想杀你,你还要如此待他吗?”

  哈尔答道:“对疯狗,我也会这样做的。”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4

  26、装人头的屋子


  凯格斯的身体恢复之后,被从舱室转移到后甲板的禁闭室里。他透过铁窗缝问道:“你们打算怎么处理我?”

  “带回布里斯本,交给监狱当局。”

  凯格斯大笑,“说这话为时还早,你们甭想把我送回监狱。”

  “你无法阻止我们。”

  “是无法,”凯格斯自己也承认。“但我会想出办法的。”

  特得船长越来越感到忐忑不安,他向哈尔抱怨道:“这船上装满了动物,像个大型马戏团,我们何时起程返航?”

  “差不多了,”哈尔说,“爸爸要的东西几乎全齐了,还差食人部落的人头、海象、虎鲨。”

  “你怎么还想得到人头?自己动手去搜集人头吗?”

  “不是自己动手。特姆贝兰里有的是。”

  “你还真敢想,他们会让你拿吗?别忘了,那间神屋里的每一个头颅都是死人活着的神灵。土著人对这些神灵是惧怕的,他们认为如果惹怒了这些神灵,它们会钻出头颅惩罚全村人的。”

  “我知道。此事不易,我得去和帕瓦谈谈。”

  哈尔与罗杰登上岸,走近神屋,高高的正墙发出耀眼的色彩,特姆贝兰的门敞开着,于是他们走了进去。室内的一侧摆满了几百个头颅,圆睁着黑洞洞的眼睛迎视他们,室内的另一侧则放着一堆堆的人骨。

  “这让我感到瘆人,”罗杰道,“这说明这些人相当野蛮、不开化。在英、美等文明国度里绝无此事。”

  “你再想想,”哈尔说,“美洲也有藏骨的洞穴。”

  “藏骨的洞穴是什么?”

  “装满死人的墓穴。在英国,你不记得到过肯特郡海瑟教堂的地下室吗?在那儿我们不是也看到据说是世界上最大的人类头颅的汇集地吗,那里放置着2000多个头颅和8000多条腿骨。当墓地挤满之后,他们从墓地内挖出骨架并放到地下室里,以便在墓地埋葬其他人。而且那座小镇的人也认为,2000个头颅都是各自的鬼神,每晚半夜时分都可看到它们排成长队庄严肃穆地在教堂周围行走。至于说不开化,恐怕我们各位都还保留那么一点儿。

  他们在昏暗之中向回走,突然,死人中站出一个活人向他们走来、罗杰被吓出一身冷汗。“咱们快离开这儿。”罗杰督促道。

  “别忙,那是帕瓦。”

  那人走到明亮处,他们看清了确是帕瓦,不是什么鬼。

  “帕瓦,”哈尔说,“我们正要找你。我们的父亲叫我们带些头颅回去,你说我们可以买几个吗?”

  帕瓦思索了一阵,随后带他们走到特姆贝兰的另一端,架子上有一些三倍于人头的头颅。

  “那些头肯定是巨人的吧。”罗杰说。

  哈尔仔细地审视头颅后说:“这些是野猪头。不要了,我们需要的是人头。”

  帕瓦摇头。“野猪头的神小而弱,”他说,“而人头之神是强大的,会带来很大的伤害。我们不能卖给你们人头,它们的神灵会发怒的,它们不愿意被出售。它们会钻出头颅向我们、还有你们报复的。那样,咱们就都会陷入困境的。”

  “不过,我们会很好地待它们的,”哈尔说,“也许它们会乐意旅行,到我们那片土地上去看看所有新鲜的事物。也许它们还会感谢我们呢。”

  帕瓦严肃地点着头。“也许你说得对,我们确实也想从特姆贝兰里搬走一些,地方太拥挤了,我们需要更多的地方。每年我们都有一战,所以我们需要有地方放新头颅。我们不能卖给你们——也许我们送些给你们,那些神灵就不会动怒了。但必须是我们敌人的头颅,对于我们自己人,那些智慧之人,我们要保存并纪念他们,这是我们的心愿。在这儿等会儿,我去和村里的其它男人们谈谈。”

  半小时后,帕瓦回来了,一脸笑容。“他们同意了。”他说,“但是你们必须参加跳舞。”

  “跳什么舞?”

  “向神灵告别之舞。然后,我们还要给它们喂食,以免它们在漫长的海上航行中饥饿。”

  罗杰正在一堆堆的骨头中翻找着,突然间高喊起来,“这骨头肯定是哪个宠然大物的,看看吧。”

  他用力去抬那骨头,然而却对沉重的骨头无可奈何。

  “你说这是什么骨头?”他问哈尔。

  哈尔以极大的兴趣仔细看了看那骨头。“你说对了——确实是巨物的,但不是巨人的。这是只柱牙象或猛犸的腿骨,我还辨不出到底是柱牙象还是猛犸的。如果这里的人愿意放弃它,我们可以把它送到某个博物馆。咱们把它搬出去,和那些送给我们的头颅放在一起。”

  两个孩子,又加上帕瓦,三人合力去搬那骨头,却依然挪不动。

  “怎么这么沉?”

  “其中已部分石化。”

  罗杰惊讶地问:“石头怎么能钻到动物腿里呢?”

  “骨头中有许许多多的孔。水渗出到地层下,也能渗透骨头,有时水还携带一些矿物质,比如铁、石灰、石英、燧石、玛瑙。这些物质积存在骨间,自然增加了它的重量。当然这是化石。在亚利桑那石化森林中,你看到过化石丛,已不再是什么树木,而是结结实实的石头了,树木已坏死,树叶间的洞被填充了,于是最终使树木变成了石木。眼下也是同样的道理,我们要搬的不再是骨头,而是石头。所以它才这样重。”哈尔转向帕瓦,“你们愿意让我们把这骨头买走吗?我想恐怕腿骨里不会有神灵。”

  帕瓦叫来七、八个男人,大家齐心协力把大石腿搬到屋外,放在阳光下。

  本村人先辈的头颅都被涂成各种颜色,可是敌人之头却得不到此殊荣。哈尔打算让国内的人了解新几内亚土人的艺术作品,所以便问帕瓦,能否将所选头骨也涂上颜色。帕瓦点头应允并差人去叫村里的艺术家。

  艺术家本人从头到脚涂满了鲜艳的颜色。

  兄弟俩观察着艺术家的准备工作,颜色嘛,从哪取?最近的颜料商店也要在千里之外,所以必须就地取材。鲜亮的红色取自某种灌木的豆荚:白色取自石灰石:黄色则产生于某中粘土;为了制造黑颜料,一个男孩嘴嚼着几块沥青和一些深绿色的树叶,最后形成一团柔软的黑泥浆,他才吐到石碗里。而艺术家用的刷子则是用鸸鹋的羽毛做成的。

  最后的创作结果令人眼花缭乱。每一个头颅的面部都像整装待战的新几内亚勇士一样被涂上颜色。为了在空洞洞的嘴里装上牙齿,鲨鱼牙也给用上了,每一个阴黑的眼窝都被塞上一块闪光的贝壳,整个面部呈现一副怪诞惹眼的神态,那样子足以震慑任何敌人。眼睫毛也给粘贴上了,所用材料是黑蜘蛛的腿。

  接着开始为即将远征去异国的神灵们喂食。对于那些被称作美洲、欧洲的地方,土著人的脑子里毫无概念,不过是些村落,那里的人娇弱,必须靠衣服来御寒,他们的肤色病人似的白皙皙的,不是健康强壮的褐色。在那里,神灵们肯定找不到好吃的东西,所以必须让它们饱餐上等食品之后,方可送它们上路。于是,一堆接一堆的甲壳虫、蜘蛛、蝎子、黄蜂、蛞蝓、蜗牛以及其它的精美食品被端上来,放在头颅前。要等候片刻让神灵们吸收食物之魂灵。随后,那些食品被村民们风卷残云般吞咽而光。

  告别舞开始了。舞蹈者面部都涂上头颅上涂的颜色,有所区别的是,在他们的头发丛中插上了二、三呎高的美丽的极乐鸟羽毛。村庄的大鼓擂出舞蹈的节奏,土笛发出刺耳的尖鸣,以鳄鱼皮代替羊肠线制成的土吉他发出悲哀的低音,众人则都在声嘶力竭地呼喊。好一场惊天动地的喧闹,哈尔思忖着,这些头颅之神灵离开这喧嚷的地方,永不回还,它们会心花怒放的。

  告别活动在一阵狂饮之后结束了,饮料是发酵有白椰汁——汁液不是取自椰子内而是取自椰果梗,在砍摘椰子时,果梗溢出稠稠的白汁,露天晾放一两天就会酿成类似烈酒的饮料。

  祝兴的人们疲惫了,回家了,有几位留下来协助哈尔等人将头颅及石骨送到船上。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4

  27、深海的奥秘


  娇弱的白脸人告别了他们褐色皮肤的朋友,驱船顺河而下驶入大海,去寻找只有深海才有的动物。

  兄弟两披挂上全套潜水装(氧气瓶、面罩、加重腰带、潜水脚蹼)潜入阿拉佛拉海暖融融的水流中。

  透过雾一般的海水,他们隐隐约约地看到另外两个潜水者,这使他们不胜惊讶。那两个潜水者既不背氧气瓶,也不戴面罩,更不穿脚蹼,只配有一扇宽大的尾翼。它们有一双手,可是看不到脚。它们不像海洋生物那样横躺于水中,而是垂直而立。如果它们确属人类,那一定是巨人,因为他们的身体高大,有10呎高。

  罗杰当然从未见过这类东西,可是哈尔凭借他较多的经验猜测出它们是什么动物。早在15世纪,就有水手看到过这类动物出没,在波涛中露出它们的头及肩膀,双手抱着自己的幼子。水手们把它们当作传说中的美人鱼。若是这些水手能看到它们藏在水下的躯体,就会认为它们那臃肿沉重的体态根本不可能是动人心魄的美人鱼。它们每只至少重一吨,嘴唇上部长着胡须。一位美丽的淑女怎么会长胡须呢?此外,它们也并没有长着人们所崇拜的金黄色的头发。

  不过,它们手中所抱的孩子却令它们呈现出人类的形象。而且它们也不可能是鱼啊,因为鱼不可能将头露出水面呼吸。所以千百年来流传着关于海妖的故事,这些妖女可在水上或水下同样悠然地生存,也许它们在海底有自己的皇宫宝殿:

  也许它们与海王在那里过着奢华的生活。

  当兄弟俩靠近之后,它们看到虽然那两只人鱼都长有胡须,可是雄性要比雌性个儿高,并长有一对10呎左右的长牙。母亲怀抱婴孩,父亲浮出水面捕食飘浮的海藻。当丈夫返回水中时,妻子将孩儿交给当爸的,孩子便开始吮食。它们处于水下时,鼻孔紧闭;浮上水面后,就张开鼻孔,深深地呼吸。看来它们还戴着眼镜,浮出水面,他们摘掉眼镜,潜入水中,戴上眼镜。实际上那是一副眼镜似的透明眼帘,保护它们的眼睛在水下不受咸水的浸润,而且有助于扩大视野,其道理如同潜水员的眼睛需要保护才能看清一样。哈尔开始往上游并示意罗杰跟上,待它们从水面上露出头时,就可以交谈了。

  “它们究竟是什么?”罗杰问。

  “儒艮,”哈尔说,“通常被叫作海象。爸爸叫我们捕捉一只。”

  “应该很好逮吧,”罗杰说,“看上去,它们一点也不怕我们嘛。”

  “或许它们把我们当成另外两只海象了。”

  “海豚和鲸鱼要到水面上来呼吸,海象也一样吧?”

  “不。奇怪的是,它们最近的表亲是大象。许多年前,它们与大象一起生活在陆地上,它们和大象都喜欢下水游泳,后来海象对水越来越喜爱,最后就决定永远栖游在水里了。所以,在以后的千万年里,它们的双足退化掉了,两臂变成了掌蹼,不过还存有胳膊的样子,所以仍能抱住孩子或其它它们想携带的东西。它们只哺育一个孩子,终身关怀备至,如果有人抱走它们的孩子,它们会紧随不舍,并泪水横流,非把孩子救回不可。如果我们能把那孩子搞到手,带上船,它们的家长一定会追上来,那会儿我们或许能抓一只,再把它吊上船。

  “我从未听说过这么残忍的行为。”罗杰道。

  “为什么说残忍?”

  “如果确如你所说,它们爱子情深,那要拆散它们不就大残忍了?”

  “说得不错,”哈尔承认道。“我们要么带走它们一家,要么一只也不逮。”

  可是做起来谈何容易。孩子得到父母的严加保护,兄弟俩等了足足半小时,那小家伙才被放到水下捕食海床上的水草。趁其父母转身之机,哈尔抓住小家伙并向水面游去,其父母双双迫不及待地追了上来。哈尔一到船边就呼喊特得船长快放起重机。

  “这儿有个重东西要你吊一下。”

  “又是什么?”特得抱怨道,“船上的东西已经够重的了,船都快沉了。”

  “再装两吨吧。”哈尔说。

  船长一边嘟囔着,满心不快,一边放下吊环,哈尔将小海象套好拉紧。

  “吊吧!”哈尔说。

  当这件小货物吊上船后,船长禁不住惊呼道:“这是我所知的最小的两吨重物。”

  “还有呢。”哈尔道。

  两只海象已凑近船边,眼望着自己的孩子消没在船舷里,泪水沿它们的双颊扑籁而下。难怪人们称它们是“哭泣的鱼美人”。它们是温和安宁型动物,不愿闹事,不过哈尔还是小心地避开雄象尖利的牙锋。

  哈尔将绳索套住雄象的头,抽紧索扣。“吊!”他喊着,于是海象爸爸被吊上去了,继而海象妈妈也被吊上去了,快乐的一家又团聚了。

  开始,它们并不快乐,因为它们发现自己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被放进装满水的池中,池内不见任何海草或海藻。一只大海象每天要吃200磅食物,兄弟俩立刻着手采集海草并把海草装进从船上吊下来的大木桶中。

  兄弟俩又潜入深水,这一次进入了一处高200呎的海底山峡,在水的压力下游到海床底还是相当费劲儿的,罗杰到达目的地时已精疲力竭了,这种超负荷深潜的滋味令他终生难忘。

  罗杰处于氮麻痹状态,也称深水麻木症,得了这种病后潜水员会感到欢快、无忧无虑、无所顾忌。罗杰进入了自己想象中的神话般的仙境。

  在他周围是各种翩翩起舞的影子,虽然他心里明白这些并不存在,可是一切都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他伸手去抓,却触摸不到。随后他发现那些身影并不是什么秀女而是摇头摇尾的蛇群。啊不,是海象,可又不见有头。

  罗杰明白自己出了什么事,决定浮出水面,可是不但没有游上去,反而一屁股蹲到海床上,双脚在不停地踢腾,两臂挥摆。虽然他感觉自己一步步向上飘去,可实际上是在抓挠着地面。皮肤被压紧了,口里翻出一股苦味的东西。他想摘下氧气嘴,不再吸进从瓶子里输出来的氧气,而吸入那美丽纯净的海水。

  罗杰自我感觉仍在上升,但是却被有一扇门那么大的白布所阻拦。不,是自家房屋的天花板,室内灌满了水,天花板挡住了他的出路。

  他打算劈开一个洞口,于是拔刀出鞘。当他用力向天花板戳去时,却发现根本不存在什么天花板。刀不知怎么也放不回刀鞘——于是他随手将刀丢掉。不能入鞘的刀要它有何用?而且连天花板都砍不动?

  他在水中可以一望千里。他看到了艾兰顿村、帕瓦、柏格,他开口与他们交谈,却听不到他们的回音。

  继而,他看见了茫洋一片的水中满是橡胶脚蹼,上下拍打。是哈尔,可无头无身——只有脚掌,成千成万的脚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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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盼望着伏地而眠,现在他到了自己的床上,舒适惬意的床。可是却有人硬将他拖到床下,为什么不让他休息?吸氧管从口中滑落。

  又有人将它塞入口中,井把他拉向更高处。氮麻痹状态逐渐消退了,天堂与地狱的感受全部烟消云散,幻觉中的东西无影无踪了,只有哈尔在拖拽着自己,摇晃着自己,让意识充分复原。他应感谢哈尔,可又觉得离开了那仙境般的海底世界,真有点叫人遗憾。

  “他刚才晕乎得够厉害的了。”哈尔将罗杰送到“飞云”号甲板上,对弟弟说道。

  “嗯,”罗杰说,“那是一处令人心旷神怡的地方,我真想再去一次。”

  “你差点就回不来了,我找到你时,你自己以为是在游水,实际上像寻找黄金似地在挖沙土。吸氧管也从嘴边掉了,再迟几秒钟,肺部就会充水,等待你的只有体面的埋葬。”

  “真高兴你及时赶到了。”罗杰说。

  “现在感觉怎么样?”

  “很好。咱们再下水吧。”

  “当务之急是吃饭,夜里再潜水。水下之夜可以看到白天永远看不到的奇妙景象。”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4

  28、水下之夜


  当兄弟俩潜入深水之后,丝毫没有黑暗之感,而是进入了一片光的世界。他们带的照明灯,也派不上用场。水下遍布着众多的星星点点之光,令他们感到自己仿佛游历在银河之中。

  星光五颜六色,红、黄、绿、蓝、淡紫。闪着磷光的鱼相互映射;一只“灯”鱼缓缓游过,两侧一排排的光点好像舷窗里射出的灯光;海虾发出闪光的火焰;水母发出丝丝银光;“深海之龙”尤为壮观,身上放出一排排绿色和蓝色的强光;“蓝胡子”炫耀着它们熠熠生辉的胡须;鱿鱼从镶有光环的眼睛向外窥视,它们的触须上闪烁着斑斓的星点;蟾鱼双唇闭合时不显任何光亮,可张开口时牙齿就像一串珍珠发出夺目的光彩。

  所有这些动物白天都栖息在深海的黑暗之中——所以它们需要光。但是为什么光亮有白有黄、有红有蓝又有绿,科学上还未能有充分的解释。

  又有一条鱼,好像用鱼杆在它前面吊着一只小电灯泡一样的东西,于是一条小鱼被吸引过来,可光亮一晃而逝,小鱼已进入大鱼的两颚之间。

  最惊人的是声响。有人以为水下是“一片寂静”。其实不然,响声四起,当一切夜食动物都行进在觅食路上,声音尤为响亮。

  兄弟俩听到神秘的咕哝声、咀嚼声、呼噜声、叫声、呜声,但无暇去寻根求源。一只鹦嘴鱼正在吞嚼珊瑚,口中发出阵阵引人注意的声响;去咕吹的、会叫的、会嘶鸣的,还有的像校长训斥学生一样,也有会敲鼓的;海豚在喷气,爱唱的在引吭高歌,爱饶舌的老太婆在喋喋不休地唠叨。

  罗杰用臂时蹭了哈尔一下,示意他往上看。上方很像一块天花板,又像有人从天花板上往水下射出灯光。

  哈尔明白了那是条“月亮”鱼,圆圆的身躯,直径10呎,呈扁平状。它的名字起源于它那圆形的身体和发出如同月亮般的寒光。

  那鱼看上去只见一个头,它年幼时长着的尾巴已像蝌蚪那样退掉了,他们看到的这个大头,实际上已包括了肚子和其它脏器。在其扁平躯体的边沿露出两只小眼睛,两侧那小得几乎让人注意不到的鱼鳍推动着一吨重的大鱼在水中缓缓游动。

  一只长着驼峰的鲸鱼在旁边游过,口中发出歌唱之音。许多年来,人们就知道鲸鱼可以发出声响,布郎克斯动物园的科学家曾记录下鲸鱼发出的声响并发现这种声响有根强的音韵。大多数鸟类的鸣唱只持续几秒钟,而鲸鱼的歌声可持续7分钟至30分钟。曾经有一位音乐家听过鲸鱼“唱歌”的录音,欣喜之余他专门创作了鲸鱼协奏曲,并由纽约交响乐团演凑。而且人们还从几百个小时的录音磁带中选出最佳的乐段制成一张叫作“鲸鱼之声”的立体声唱片。

  组成巨大的珊瑚世界的那些小珊瑚动物,白天是看不到的。到了夜晚,它们纷纷钻出各自的洞穴,摆动着触角,捕捉比它们小的食物。可是令哈尔和罗杰遗憾的是,珊瑚虫旁有不少杀手在游来荡去,它们专门杀害这些珊瑚的建设者。杀手就是“刺王”——大星鱼。这个凶魔已将大堤礁的不少珊瑚变成了死气沉沉的沙漠。“刺王”的饮食方式极怪,它先将身体铺展开,将胃翻出在外,把所及之物统统揽入,消化之后才将胃收回体内。这种动物繁衍神速,成倍增长,要不找到什么方法的话,那美丽的珊瑚世界就有可能被吞掉。

  哈尔曾听人说过,“刺王”的天敌是棱尾螺,一种水生贝类动物。那美丽的贝壳价值15英镑,或许还要贵。全球成千上万的人争相购买,用来装点各自的家居。由于过多的采集,棱尾螺已变得稀少了。随之而来的是,“刺王”激增并毁灭了关岛沿岸百分之九十的珊瑚礁以及大堤礁300哩长的珊瑚群。

  哈尔直潜水底,寻找到一只棱尾螺,带着它上浮,并把它抛到一只“刺王”身上,棱尾螺当即将“刺王”一掀,使其背朝上,接着吞食其内脏,三下五除二不到5分钟就消灭了“刺王”。

  要想消灭这种凶杀魔,哈尔心中暗想,就要建立棱尾螺养殖场,培养出千军万马,哪里有“刺王”,就把它们送到哪里。哈尔相信父亲一定会乐意开办这种养殖场的——所以他又潜入海底,搜集了十几只棱尾螺,放入随身携带的口袋里。这十几只棱尾螺经过精心照料、饲养之后,将迅速地成倍地增长,变成几千只。如果其它的动物收藏家也如此行动起来,就有可能挽救众多美丽的珊瑚礁。

  哈尔游到弟弟身旁,发现罗杰正在观看一场巨人之战。一队鳄鱼组成的强兵勇将正在与一队虎鲨进行搏杀。

  这一带海域的真正主宰实际上是成千上万只30呎长的咸水鳄鱼,它们对所有到水边来饮水的生命都构成巨大的威胁。到水边取水的妇女及下水捕捞的男人,都难免人倒船翻,丧命于饥肠辘辘的鳄鱼腹中。

  二次大战期间,盟国军队曾将日本军队驱入海岸边的一处沼泽,结果受到成百只鳄鱼的攻击,一千多人跌入沼泽,得以逃生者只有寥寥20几人。他们有些是被击毙的,有些是被淹死的,可是900余人则是被鳄鱼吃掉的。这是迄今最大的一次故意用猛兽攻击人类的记录。

  眼下哈尔与罗杰正在观战:鳄鱼碰上了势均力敌的对手,敌军是几百只虎鲨——它们并不只是由于凶猛残暴而得此名,还由于它们身上长着虎皮似的条纹。虽然与体宽力大30呎长的两栖动物相比,约14呎长的虎鲨显得体积小些,可是虎鲨却以速度弥补了长度的不足。根据对其进行的短途冲刺测量,虎鲨的速度每小时约50海里。

  此刻,虎鲨正闪电般地在鳄鱼群中翻腾跳跃,虽然鳄鱼行动迟缓,可是也不时地咬着一只只虎鲨。

  虎鲨专找鳄鱼软弱之处——身体下部,虎鲨那犀利的能穿透乌龟盔甲的牙齿像钢锯似的在鳄鱼腹部刺开一个个大洞,虎鲨的牙齿长得向里凹,所以被咬之物无论如何是难以溜掉的,人有32颗牙齿,而虎鲨的牙齿达280颗。在爪哇附近的海域,虎鲨已成功地赶跑了鳄鱼,眼下看来也想在新几内亚水域重建功勋。然而在此地,虎鲨却要大失所望了,因为这一带鳄鱼的身躯比其它各地的都大、力量更强、更凶残。如果是在三亿年前,虎鲨或许还能成功——三亿年前,虎鲨体长100呎左右,每颗牙齿有人的手掌那么大,它们喜食恐龙肉,恐龙的灭绝与它们也有部分关系。

  虎鲨的胃容量惊人,从海豹、鳗、乌龟、鸟类到妇女、男人、儿童,以至电魟、金属罐、煤块儿,无所不食,在德班捕到的一只14呎长的虎鲨腹中,发现了鳄鱼的头及前肢、羊后腿、三只海鸥、二罐豌豆、一盒烟罐。曾经有渔民捕获过一只9呎长的虎鲨,剖腹后,从中发现一只6呎长的鳄鱼。澳大利亚海滨的沐浴者最担惊受怕的就是虎鲨,它们为数极多而又贪食无比。一些浴场用铁网网阻挡虎鲨侵入,可是这些铁网往往被虎鲨咬食。

  对于度假者来说,乘小船出游是十分危险的,虎鲨会将船上的人撞入水中,然后美餐一顿。

  这些虎鲨凶猛至极,甚至到了咬食幼鲨的程度。子鲨刚一出世就必须立刻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它闯入亲生母亲的觅食路径,就会葬身于生母之腹。

  交战的两军激战正酣,无暇顾及两个孩子。可是有一只逃避追杀的小虎鲨游近了罗杰,罗杰一把将其抓住,塞入袋中。父亲曾告诉他俩带回去一只虎鲨,虽然这只小了点,但却恰到好处,它可以在水族馆长大,生存的时间也会更长。

  尽管虎鲨不遗余力地拼杀,还是败给了鳄鱼,它们不得以掉头逃窜,消失在汪洋大海之中。这时,鳄鱼才开始注意到两个孩子。

  哈尔和罗杰转身向船游去,鳄鱼紧随其后,然而它们未能赶上来,兄弟俩到达软梯旁,一个紧跟一个地攀上船,将鳄鱼甩在身后。

  “嘿嘿!真险啊。”罗杰气喘嘘嘘他说道,“今天晚上我可过瘾了。”

  哈尔也有同感。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4

  29、船上火灾


  船上的野生动物都要进晚餐了,哈尔和罗杰分头给它们喂食。

  哈尔打开铁栅栏的扣锁,递给凯格斯一盘食物,随后关上门,上了锁。

  “连把饭叉都不给吗?”凯格斯说,“是不是让我像船上装的动物那样进食?”

  “我给你找把叉子来,”哈尔说,“但是说起动物来,你是这船上最凶猛的。”哈尔找来一把叉子,从铁栏杆中间递进去。

  “我反对你把我同野兽相提并论。”凯格斯说。

  “我确实不该那样说,”哈尔答道,“不该拿你与动物相提并论,它们可比你好多了。它们诚实,而你却虚伪;它们从不掩饰自己,而你这个杀人犯却要假充圣人;它们吃人是为了觅食,不是杀人,而你杀人成癖。所以不用把它们关起来,而时你则必须囚之以笼。”

  “你不认为只要我想出去就可以从这儿出去吗?”

  “我看你不行。不过就算你行,那对你又有什么好处呢?这儿离海岸有10多哩,我们现在停泊的地方差不多正好是迈克尔·洛克菲勒当年舟翻船之处。他打算游到岸上去,却没有成功。原因无处可知,但很可能是被鳄鱼拉下去了,想必你的游泳技术远不如迈克尔,他都未能成功,你就更没希望了。”

  “你说的迈克尔是个笨蛋,”凯格斯说,“我,我是聪明人,只有我能从监狱里跑出来,其它人都被抓回去了。脑子——用脑子这才是我与众不同之处,我会动脑筋。我既然能在荷枪实弹的警卫眼前大步走出监狱,也能从这铁栅栏里逃出去,你这个笨蛋!一旦我出去,就先结果你们俩,还有那个船长,杀死你们仨就像杀三只耗子那么容易。”

  “咱们走着瞧吧!”哈尔说。随后回到舱室的床上,罗杰已经入睡,船长发出轻微的鼾声。

  拂晓,一股烟味加上火焰中传出的噼啪声,伴随着动物恐惧的嘶呜惊醒了沉睡的人们。

  哈尔他们三人不约而同地披上衣服冲上甲板。火焰从关押凯格斯的底层囚室翻滚而上,前桅杆已经烧着了,正好昨天没有将帆落下,此刻火舌已点燃主帆,顿时成了一片火板。

  囚室的门已打开,凯格斯逃之夭夭,门外扔着哈尔昨晚给他的已断成两截的饭叉,看来凯格斯是从栅栏中间伸出手用叉子撬开了锁而逃跑的。

  船帆是无法挽救了,于是他们拎来水桶想扑灭甲板下的火苗儿。然而尽管他们苦苦奋战,火势依然不减。

  “必须抓紧时间,”哈尔说,“凯格斯肯定是正在往岸上游,他不可能成功,我必须去救他,否则肯定会喂了鳄鱼。”

  “管他干吗?”船长争道,“让鳄鱼去吃他好了。”

  “不行,”哈尔说,“不管怎样,他还是人,你们俩灭火,我去放小艇。”

  哈尔向船尾跑去,小艇不见了。“他划小艇跑了,这下可好了,留下我们仨,憋在这火海里。他发誓要杀死我们,看来他是在履行诺言啊。”

  三人集中力量灭火,终于控制了火势,船上仍散发着浓烈的焦味。哈尔跑下甲板取来双筒望远镜,向陆地望去。在通向陆地的海面上,望见了坐在小艇中的凯格斯。

  就在哈尔探望之时,只见一只鳄鱼在水中显露出沉重的身躯,尾随着那小艇,同时用自己一吨多重的身体撞击着小船的侧舷。结果船倾人翻,凯格斯不见了。

  凯格斯肯定认为用艇代替游泳划向陆地,是很高明的,然而鳄鱼比他还胜一筹。

  “他翻下水去了,”哈尔喊道,“可能还能赶上他,把纵帆船靠上去。”

  “主帆已烧光了。”船长应道。

  “还有引擎呢。”哈尔边说边跑去发动引擎。但是由于凯格斯在引擎上做了什么手脚,所以发动不起来。在这关键时刻,哈尔花了15分钟宝贵的时间进行修理,终于使引擎发动起来。这15分钟的延迟,后果是严重的。凯格斯把引擎搞坏,结果却危及了自己的生命,这一点真是太不高明了。

  由于缺少主帆,纵帆船缓慢地向前行驶。引擎在航行中不过起补充作用,所以待大船赶上小艇时,仿佛已经过了一个世纪。

  哈尔还抱有一线希望,也许凯格斯一直攀附在小艇上,可是不然,找了半天,也不见凯格斯的身影。哈尔甩掉鞋子潜入水中,鳄鱼寻水花声四下围拢上来,哈尔未系加重腰带,所以他尽自己的最大力气尽量潜得更深,可仍然找不到凯格斯活动的身体,也不见其尸体的痕迹。鳄鱼群则对哈尔抱有很大的兴趣,纷纷游过来,但速度比虎鲨慢多了,还不等其采取行动,哈尔已浮到水面登上小艇。

  船浆仍在浆架上,哈尔将小艇划到大船后侧,拴住小艇,登上纵帆船。

  船长心里暗自佩服哈尔的胆量,他能去救一个企图谋杀自己的坏蛋。不过,船长却用一种很怪的方式向哈尔祝贺,呼其全称,“哈尔·亨特,”并说道,“你真是个用黄金也难买的傻瓜。”

  哈尔明白老水手讲的是好话,于是应道:“谢谢。”


  30、捕虎历险


  他们满载而归。船上的动物除了毒蛇被关在笼子里以外,其它的都可以在船上自由活动。当然它们是可以溜之大吉的,可是它们都愿栖守在船上,因为它们在这里受到了款待。

  罗杰与每一只动物、每一只鸟都交上了朋友。认他为母亲的小鳄更是与他形影不离、步步相随;讨人喜爱的小考拉骑在他肩上,真像只玩具小熊;小袋鼠把他的口袋当成了妈妈的袋子,有一半的时间都呆在他的口袋里;猩猩则拉着他的手与他并肩而行:飞狐、袋貂和两只形象美丽却叫声不雅的极乐鸟盘旋在他的头顶。

  大功告成。向布里斯本返航的时刻来到了,然后再将动物送上货轮运往长岛的“约翰·亨特父子动物牧场”。

  被火舌燎成黑碎片的主帆已换上了从贮藏室取出的新白帆。纵帆船像展开双翼的燕子顺着西风在波涛起伏的海面上向东前进,在水面上露出眼睛的鳄鱼非常不乐意地让出航路。白雪覆盖的峰巅和那些“石器时代”尤在的深谷,在他们的身后变得越来越远。

  船驶过了他们曾经访问过的未开化的世界,进入了澳大利亚所辖的略为文明的地带,他们感到基本上放心了——尽管他们知道在这一带虽然有澳大利亚边防军在各村落巡逻,但是食人行为仍然偶有发生。

  他们又驶过了“星期四”岛,凯格斯还曾想在此重操盗珠之旧业,而且还免不了从事各种谋财害命的行当。在澳大利亚大陆本上与大堤礁之间,船转舵继续前行。

  他们抵达布里斯本后,立即到警察局报告凯格斯之死。

  “我们一直在四处寻找他,”警察局长说,“如果你们把他带回来,我们也要处决他的,所以鳄鱼正好代替我们干了。凯格斯逃走就是想杀你们——你们真是幸运,摆脱了追杀。”

  哈尔给父亲发出电报:

  “大洋皇后”轮载科摩多龙、考拉熊、树袋鼠、猩猩、飞狐、袋貂、袋狸、袋、鼯袋熊、虎鲨、鳄鱼、眼镜王蛇、盾尖吻蛇、海象、棱尾螺、极乐鸟、鹤鸵、巨兽化石、食人部落人头骨。还需何物?

  回电来了,给兄弟俩又开来了一张清单,这意味着一次伟大的历险又将开始。回电是这样写的:

  虎,世界最大的猫科动物。慎之,忌莽撞。最佳地——印度和喜马拉雅一带。亦需雪豹、喜马拉雅熊、印度象、独角兽、犀牛、野猪、熊猫、懒熊、狮子、狼、鬣狗、大鹿、野牛、野水牛、冠头眼镜蛇。查询雪人。你们这次的任务完成得很出色。爱你们的妈妈和我——约翰·亨特。

  “印度!”罗杰喜出望外地喊道,“我一直想去的地方,而且我们要去喜马拉雅。老虎!我以前还以为狮子是最大的猫科动物呢。”

  “那你就听点新闻吧,”哈尔说,“狮子与孟加拉虎相比,那就成了小猫咪了——孟加拉虎个头比狮子大,力量也大。狮子是你不惹它,它不动你;老虎则不然,它是先吃了你再说。”

  虎!虎!虎!

  “行了,别说了,”罗杰抗议了,“你这不是想吓唬我嘛。怎么样,什么时候出发?”

  “大洋皇后”号货轮载着从食人部落岛上搜集的动物起航驶向美洲,兄弟俩立刻奔赴印度。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4

  1、惊讶


  罗杰盯着老虎,老虎也瞪着他。

  那只老虎刚从树林里走出来,没想到会遇到一个人,不禁吃了一惊,站在原地不动了。罗杰更是惊得目瞪口呆。

  好一个庞然大物!罗杰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老虎。从前他在非洲见过许多狮子,心想它们一定是猫科动物之王了。可眼前这只野兽似乎比那些狮子还要大一倍。十四岁的罗杰身材魁梧,体重130磅,而这只老虎看上去要比他重一倍多。

  怎么办?他没有枪。他和他的十九岁的哥哥,身体更加强壮的哈尔一起来印度不是为了猎杀野生动物,而是为他父亲的动物养殖场捉活的。但一个小孩子怎么能活捉这个凶猛的林中之王呢?

  倒是那只雕像一样站在那里的斑斓猛虎要活捉罗杰了。

  罗杰关于野生动物的知识很丰富,他知道如果他转身逃跑,那只巨兽转眼间就会追上来。

  有生以来的十四年间,他大都是和野生动物一起度过的。他的父亲,约翰·亨特,在纽约附近的长岛有一个动物养殖场,里面养着各种各样的野生动物。约翰·亨特是一位动物收集家。动物园在他那里可以购买到从大象到老鼠几乎所有的动物。他住在长岛,他的两个儿子去世界各地寻找他所需要的动物。亨特最近的一封电报是这么说的:

  虎,猫科动物中最凶猛的一种,当心别被咬伤。最容易找到的地方——印度,喜马拉雅山脉。我们还需要雪豹、喜马拉雅熊、印度象、犀牛、野猪、熊猫、懒熊、吉尔狮、狼、鬣狗、水鹿、印度野牛、野水牛、膨颈蛇。调查一下雪人的情况,你们以前干得不错,你妈妈和我都向你们问好。

  约翰·亨特

  而现在——眼前就是一个他父亲最想得到的动物,一只老虎。罗杰和它近在咫尺,却束手无策。

  忽然,他听到“砰”的一声,一枝箭呼啸着飞过来,射进老虎的肋部,箭头上带着能使老虎睡觉的麻醉药。好样的哈尔——他终于动手了。

  但老虎可没发现哈尔,它认为肋部的刺痛是站在它面前的这个家伙干的。随着一声怒吼,它向正想转身逃跑的罗杰扑去。

  在罗杰成为它的早餐之前,麻醉药能起作用吗?哈!一条河!罗杰冲到河边,一头扎到水里,向对岸游去。他要戏弄一下这只野兽。他知道,大多数猫科动物不会游泳,非洲的狮子就从不下水。老虎是猫科动物,理所当然不会游泳了。罗杰差点儿笑出声来。不管怎么说,他还够聪明,能想出这个逃命的妙计。

  但身后的水声是怎么回事?他向后瞥了一眼,忽然明白了,老虎喜欢水,它们是游泳能手。这只老虎更是技高一筹,在他后面紧追不舍,马上就能咬住他,把他拖到水里淹死,然后再拖上岸吃掉。

  他爬上岸,一个“迎宾委员会”的成员正等着他。又是一只老虎!可能和第一只是一伙的。两只老虎!一只就够他受的了,何况两只呢!第一只老虎刚从河里爬出来,像落水狗一样抖动着身子,弄了罗杰一身水。他急忙闪开,迅速跳到水里向回游去。

  哈尔站在河边,还有四只虎崽,刚才和罗杰狭路相逢的是一只虎妈妈,也就是这些小虎的母亲。它之所以不立刻去追罗杰,是为了保护它的躲在丛林里的孩子。当它们的母亲去追赶罗杰时,它们急得嗷嗷叫着从树林里跑出来。

  哈尔把他的弟弟拉上岸。老虎没有跟上来,怎么回事?原来是麻醉药起作用了。在快游上岸时,它再也游不动了,头沉到了水里。几只小老虎发出哀嚎,它们的母亲马上就要被淹死了。

  两个孩子齐心协力把沉重的虎头拉出水面,放在岸边,使这只“熟睡”的老虎能保持呼吸。几只小老虎立刻围上来,舔去母亲脸上的水珠。

  他们的父亲约翰·亨特想要一只老虎。现在一个虎美人已经到手了。

  “卡车,”罗杰说,“把卡车开过来。”

  但哈尔没有动。

  “不,”他说,“我们不要这只,它的孩子们需要它。”

  “把这些虎崽一起带走。”罗杰建议道。

  “它们太小了,”哈尔说,“在半路上就会死掉。”

  罗杰失望了,“没关系,”哈尔说,“我们还会有机会找到我们需要的老虎的,咱们离远点儿吧,我可不想在这儿等着这位女王陛下醒过来。”

  他们退到树丛中观察着,直到这只虎妈妈逐渐清醒过来,和它的孩子们一起安全回家为止。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4

  2、最凶猛的动物


  一天早晨,哈尔和罗杰住所的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哈尔开了门。一个和他年龄差不多的年轻人说:“你是哈尔·亨特吗?”

  “是的。”

  “我叫维克·斯通。”

  “请进吧,这是我弟弟,罗杰。”维克和他们握了握手。

  “有人告诉我,你们两个人对动物很了解。我们今晚要开车兜兜风,愿和我们一起去吗?”

  哈尔看了看罗杰,罗杰点点头。“好吧,”哈尔说,“晚上是观察动物的大好时机,它们在晚上会到路上来的。”

  “太好了,”维克说,“这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天一黑我就来接你们。”

  一辆越野车——猎人们喜欢的一种英国产的大吉普车在夜幕降临后开来了。维克有两个伙伴,吉姆和哈里。这辆大吉普车坐五个人绰绰有余。

  吉尔森林野生动物保护区坐落在世界最高的山脉——喜马拉雅山脚下。喜马拉雅山的最高峰是珠穆朗玛峰,差不多有29000英尺高。此时此刻这些高耸的山峰依然沐浴在阳光下,但走在林中小径上却像在钻地道。车灯打开了,雪亮的灯光足以使路上或路边的任何野兽暴露无遗。

  “你们的枪在哪儿?”维克问。

  “枪?”哈尔感到迷惑不解,“我想你知道,我们从来不带枪。”

  “那么只有刀了?”

  “也没有刀。”

  维克停住汽车,“既没枪又没刀,你们怎么打猎呢?你们什么都没有吗?”

  “只有这条套索。”套索整齐地绕成环状,挂在哈尔的肩膀上,“我们不是猎杀动物,而是要捉活的。”

  “那不太危险了吗?”

  “就算是吧,”哈尔说,“我最好解释一下,我们的父亲是动物收集家,他派我们来捕捉老虎、雪豹、大象等动物,饲养在他的动物养殖场中,然后卖给动物园。”

  维克把汽车启动起来,雪亮的光柱又开始四处反复地搜寻。

  “看,一头白斑鹿。”罗杰喊道。白斑鹿是印度最美丽的一种鹿。吉姆和哈里立刻就开枪了,吉姆没有打中,哈里的子弹却把白斑鹿的左脸打得血肉模糊,一只眼睛被打瞎了。受伤的野兽跳进了林中。维克继续向前开。

  “等一下!”哈尔喊道,“你不准备去追它吗?你不能把一只动物伤得这么重还要让它受罪。你得替它解除痛苦——追上去杀掉它。”

  维克笑起来,“要在森林里找到它不等于是大海捞针吗?”

  第二个受害者是一只亚洲驼鹿。它站在路中间瞪着离它越来越近的灯光,它的四条细长的腿支撑着一个庞大的身躯,头上那美丽的鹿角,多枝而又平展,就像一个花冠。

  驼鹿(Elk)生活在北美、北欧和北亚,什么时候跑到印度去了?翻译?翻译!

  由于想知道灯的后面是什么东西,它使足力气向汽车撞去。它的孤注一掷没能使汽车受到损害,自己却一命鸣呼了。它颓然倒在地上,脖子被撞断了。维克开车绕过它的尸体继续向前驶去。哈尔却感到很难过。

  下一个被杀害的是一只龄猴。

  “你把你最好的朋友杀掉了,”哈尔说,“当猛兽临近时它会向你报警。因此你不仅杀害了你的朋友,而且使那些依靠这只猴子的声音报警的人也面临着死亡的威胁。”

  “噢,别说个没完,哈尔,我们出来是为了痛痛快快地玩一会儿。别扫我们的兴。如果你再这么干,我们就不带你了。”

  “我正求之不得呢。”哈尔说。

  一头野水牛出现了。多漂亮的一对牛角呀,足有8英尺宽。三只枪对准了它。这只猛兽还没来得及向路边躲一下就倒地而死了。

  随后是一只斑斓猛虎。

  “停在这儿,”哈尔说,“我想要这个。”

  他开始下车。

  “傻瓜,你疯了!”维克喊道,“别下车。”

  “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开枪。”哈尔说。

  他从肩上取下套索。这时他离老虎有100英尺远,他向老虎走去。老虎正迷惑地盯着车灯。哈尔从灯光照不到的地方蹑手蹑脚地向老虎逼近。这只野兽的眼睛像十字路口的信号灯一样闪着绿光,可这并不是“放行”的意思。哈尔无声地向前移动着,尽力避免踏到会发出声响的树枝上。他把距离缩短到50英尺,40英尺,30英尺。老虎发现了他,咆哮起来,整个森林似乎都在发抖,但这并没有动摇哈尔的决心。他抖了抖套索,撒向空中,套索飞向虎头,不偏不倚地套在老虎的脖子上。哈尔把绳套拉紧,绳套上有一个结可以防止绳子套得太紧而把野兽勒死。

  老虎发怒了,吼声震天。老虎的喉咙天生就是用来吼叫的。它狂跳着,翻滚着,左冲右突,企图咬断绳子,但这都是徒劳的,因为绳子芯是钢丝做的。老虎又是一次饿虎扑食,不是扑向站在阴暗处的哈尔,而是扑向亮着车灯的汽车。哈尔早就把绳子缠到一棵树上系紧了。老虎没扑到车上就落下来。哈尔跳上车,他们又向前驶去。

  “我明天再来把它弄回去。”哈尔说。

  又有两个猎物被残忍的花花公子们打死了。

  就在这时,哈尔注意到一辆车从后面追了上来,驶到越野车的前面停在路中间,挡住了他们的去路。从车上跳下两个人,径直向驾驶员走去。

  “躲开,”其中一个人说,“我来开。”

  “你是谁?”维克问。

  “警察。”

  “你们要干什么?”

  “别急,一会儿你们就知道了。”

  两个小时以后他们驶进了一个小镇,停在警察局门前。两个警察把他们带进去,让他们在警官面前站成一排,然后向警官报告这几个小流氓的罪行。

  “小家伙们,”警官说,“我希望你们玩得很开心,因为你们再也没机会了。你们得为你们的所作所为付一大笔罚款。交不出罚款就别想出去。你们觉得你们是动物的主宰,实际上你们最无耻。如果动物会说话,它们也会诅咒你们的。它们会说像你们这样的人比任何所谓的猛兽更危险。你们凶暴残忍,你们是罪有应得的。”

  三个小流氓被关进了一间囚室,而哈尔和罗杰却没进去。

  “过来,”警官说,“到那里边去。”

  “我们跟他们不是一伙的。”哈尔说,“我们一直在干我们的事——保护野生动物。我们从没开过枪,你看得出来我们根本就没枪。我们正在收集一些你们国家的珍奇动物运回国,让我们国家的人们也能观赏到它们。”

  “有许可证吗?”

  “有,”哈尔边说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证件,“这是新德里警察局长签署的许可证。”

  他把证件递给警官,警官皱起眉头不满地看着,哈尔注意到他把证件拿倒了。

  “这是什么文字?”警官问道。

  “它是用印度两种官方语言写的——印地语和英语。你英语说得很好,因此你一定能看得懂。”

  “我能说英语,”警官说,“可我从没上过学,因此看不懂。我只认识我们自己的文字,你当然知道为什么印度会有一千多种语言,你应该带一份用吉尔地区的语言写成的许可证。我不知道这张许可证是真是假。”

  “你可以给在新德里的警察局长打电话问一下,把我们的名字告诉他——哈尔·亨特和罗杰·亨特。”

  “不行,”警官反对道,“你没看到现在正是深夜?他不会在办公室,他正在睡大觉。恐怕你们得在这里呆到明天早晨。”

  他转向一个警察,“先把这两个家伙关起来,明天早晨再说。他们不是什么好人,撒谎的技术也不高明。别把他们和另外几个可恶的家伙关在一起。”

  这样,哈尔和罗杰就住进了一间属于他们自己的“豪华”的单间。蟑螂和跳蚤在他们身上爬来爬去,搅得他们整夜都不得安宁,好不容易盼到天亮,又等到太阳转到头顶上,警察局长大人才去上班。问明情况后,连早饭和午饭都没给吃,就把他们打发了出来。他们带着满身被蟑螂、跳蚤咬起的包,雇了两个人和一辆卡车,把那只十分疲乏的老虎运回去,装进他们早就准备好的用来放置野生动物的笼子里。他们有许多这样的笼子,希望能在吉尔森林区满载而归。

  然后去吃午饭——不过最先受到招待的还是那只老虎。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5

  3、小蒂姆和“巨人”


  维克来了。他和哈尔站在一边观看老虎独享它的美餐。它确实很漂亮。

  “你认为‘她’有多重?”

  “这次应该是‘他’,”哈尔说,“我想会超过500磅。”

  “哈尔,”维克说,“昨天晚上的事请您原谅。我不知道我自己是怎么搞的。我的确不是那种人,昨天晚上在监狱里给我的教训够深刻的,我永远也忘不了。那笔罚款数目大得惊人,现在我已经破产了,彻底绝望了。”

  罗杰从屋子里走出来,看见维克,吃了一惊,他真不愿意再看到他。

  “彻底绝望了,”维克重复着,“不过我想——我真不愿意提出这样的要求——你也许能借给我点儿钱,家里的支票一到我就马上还你。过不了几天支票就寄来了。”

  罗杰开始摇头了。他十分了解他的哥哥,哈尔总是助人为乐。但他一定知道这个家伙是想不劳而获。

  “你需要多少?”哈尔说。

  “噢,一点儿就够。两百美元可以吗?”

  罗杰的头摇得更起劲了。

  哈尔拿出钱包,“要卢比还是美元?”

  “美元吧。我不知道卢比怎么用。”

  哈尔递给他两张一百元的崭新钞票。

  “太感谢了,”维克说,“我会尽快还你的。那个警察说了你许多好话,他使我明白了我是误入歧途,干错了事。现在我要改过自新。我想也许我能帮着你们捉到你们想要的动物。”

  “那太好了。”哈尔说,“这个任务很艰巨,我们确实需要帮助。你每抓来一只野兽,我付给你50块钱。”

  罗杰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连脖子都摇累“太好了,”维克说,“什么时候开始干?”

  “现在就开始。”哈尔说,“但今天下午你得一个人干,罗杰和我需要加固一下这个笼子,使它能关得住这个最凶猛的野兽。我看到你带着枪了,把它放到屋里去。”

  “可我也许会用得着它。你知道——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

  “如果你有枪,你就会不自觉地用。记住,动物可没有枪。罗杰,把枪拿到屋里去。听我说,维克,我把套索借给你。”

  “那很容易,”维克断言,“谁都会扔绳子。可这件事需要一个人用枪。”

  “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哈尔说,“谁都会扣扳机,但抛套索却需要一点儿技巧。而且不同的是枪给你的是动物的尸体,而套索给你的是活生生的动物。”

  维克又发了一通牢骚后,就背着套索出发了。

  这时罗杰开始说话了,他带着十四岁孩子的小聪明批评起比他大五岁的哥哥来,“你这个笨蛋,你再也见不到那两百块钱了。至于每只野兽50美元吗,毛毛虫也能算野兽,如果他抓一只来你也得给他50美元。”

  “废话,”哈尔说,“你应该对人的本性多一点信任。不这么办,我们还能怎么样?罚款已经使他一文不名了。他得依靠什么活下去。我推测他是一个住在城市里的孩子,从来没有真正打过猎,需要有人教教他,看来你我得当他的老师了。”

  哈尔说对了。维克从小在城市里长大,和其他生活在城市里的孩子一样,他渴望探险。他家住在俄亥俄州的克里夫兰,离西部储备大学很近。如果能把一个只在大学里度过四个月的人称为大学生的话,那么他也可以算个大学生了。在大学只呆了一个学期就使他忍无可忍了。他喜欢在威克公园湖畔漫步,穿过从学校延伸出来的小路,沿着一条林间小溪溯流而上,去欣赏希克高地的湖光山色。但这些还远远不够,他还想开阔眼界。因此,一天晚上,他自己动手拿了他父亲的钱,还想出了个理由:如果他继续上大学,同样会花掉他父亲一大笔钱,那么为什么不把这笔钱用在更能增长知识的旅游上呢?他留下一张字条说:如果他的父亲急切地希望再给他钱的话,就寄到印度新德里的美国大使馆,由那里转交。

  然后他就出发了,一路搭车到了纽约,然后坐救生艇偷偷地登上了一艘即将开往加尔各答的货船。他在印度到处流浪,最后来到了吉尔森林区,在那儿他买了一支枪,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像吉姆·科伯特或欧内斯特·海明威一样伟大的猎手。而现在,他手里除了一条可怜巴巴的绳子外什么武器都没有了。

  维克在森林里漫无目的地走着,他边走边想,为什么哈尔愿给他两百元钱,而且每抓住一只野兽还给50元钱。他只顾胡思乱想,没留神差点撞到一只印度最大最怕羞的鹿身上。他不知道那就是有名的水鹿。这种鹿把家安在4000到14000英尺的高山上,有时候到山脚下的吉尔森林里,躲在树荫下享受一会儿。

  维克眼前的这只动物长着尖尖的角,皮毛是黑褐色的,喉部覆盖着鬃毛,尾巴很长。

  现在要有支枪就好了。他试着把套索扔了出去。但那家伙已经开始逃跑,绳子落在它的背上又滑了下来。

  一只白斑鹿也随着水鹿一起跑了起来。维克认识白斑鹿,因为前一天晚上他曾打死过一只。两只鹿转过身,挑战似地看着给它们带来不愉快的人。

  两只鹿并肩站着,摆出一副同心协力对付侵略者的姿态。

  水鹿像一匹马那么大,而白斑鹿却像一匹小马驹。维克还看到了第三只鹿,可这只鹿比兔子还小。后来他才知道这是麝鹿。维克不知道它的学名,但他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小蒂姆。

  小蒂姆跑过去停在白斑鹿和水鹿的正中间,高大的水鹿低下头去舔它的小朋友的皮毛。

  真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机不可失,总不会一个都套不住吧。维克抛出套索,希望能套在水鹿或白斑鹿的角上。至于小蒂姆,他根本就没放在眼里,它太小了,简直不屑一顾。

  套索挂在一个树枝上,树上立刻传来咆哮声,维克抬起头,看到一只金钱豹正冲他龇牙咧嘴。它从树上跳下来,盯着维克。维克觉得他的末日到了。幸运的是,就在这时,水鹿叫了一声,金钱豹立刻转身去追那三只鹿。水鹿和白斑鹿跑得很快,而麝鹿却跑不动,因为杂草和它一样高。

  水鹿回头看到它的小伙伴正在草丛中挣扎,这个“巨人”冒着葬身豹子爪下的危险,跑回去把小蒂姆衔在嘴里,和白斑鹿一起逃命了。

  豹子尽管是野兽中最凶残的杀手,但却追不上鹿,它被远远地甩在后面。

  维克听到一英里以外豹子愤怒的吼叫声,因为它的猎物逃走了。

  维克回到亨特兄弟住的小屋,向兄弟二人吹嘘了一通他是如何勇敢地面对三只鹿和一只金钱豹的。

  “那么,我想你是不会把金钱豹抓来的,”哈尔说,“可你能弄回三只鹿来也是很了不起的。你把它们都装进笼子了吗?”

  “不,”维克说,“我没把三只都带来。”

  “那么,大概你把两只大个儿的抓住了。”

  “没有。”

  “太可惜了,”哈尔说,“不过你能把那只麝鹿捉住也不错。它跑不快,很容易被捉住。实际上它是三只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它很特别而且很值钱,因为它的身材小得出奇。因此我们必须祝贺你把世界上最奇特的鹿带了回来。你把它放在哪儿了,就是你所说的小蒂姆?”

  “它也逃走了。”

  “可是在石块和草丛中抓住它简直不费吹灰之力。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鹿跑回来把它带走了。”

  哈尔和罗杰再也想不出该说什么好。

  天渐渐黑下来。维克回他的住处了。罗杰对哈尔有一肚子怨气,他责怪哈尔不该雇佣这个愚蠢的城市叫花子。

  进屋的时候,罗杰看到在黑暗的角落里有个什么东西在移动,好像是一条无毒的花蛇。蛇不大,还不到4英尺长。

  “好,”罗杰想,“我得治一治他,我略施小计就会把他吓个半死。”

  哈尔上床睡着后,罗杰提着蛇尾巴把蛇放到哈尔的床上。蛇喜欢呆在温暖的地方,它紧紧地依偎着哈尔来取暖。

  哈尔醒了,觉得什么东西在他的肋部蠕动,他惊叫一声,把蛇扔到地板上。罗杰兴灾乐祸地大笑起来,笑得肚子都疼了。

  “你那么喜欢动物,那只怎么样?”他说。

  哈尔看了看那条蛇,脸都吓白了。

  “别担心,”罗杰说,“它是无毒的。”

  “无毒的?!”哈尔吼了起来,“那是一条眼镜蛇!”

  “哎呀,我不知道。”罗杰赶忙道歉。他满以为哈尔会大发雷霆,可没想到他的耐性极好哥哥只是把蛇装进一只麻袋里,并说:

  “这很好。父亲交给我们的任务之一就是要捉一条眼镜蛇,谢谢你把它找到了。以后如果你再这么干,小心我敲掉你的脑袋。”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5

  4、三个猎物


  第二天一大早,罗杰、哈尔和维克又来到维克昨天白白放跑水鹿、白斑鹿和麝鹿的地方。也许动物们喜欢这个地方,还会再到这儿来。

  哈尔一眼就看到了树上挂着的绳子。

  “那不是我的套索吗?维克,你昨天怎么没把它带回家?”

  维克瞪着套索,仿佛从未见过它似的,“我忘了,也许我太紧张了。当时有一只豹子从树上跳下来,我怕它追我。”

  “好了,今天不会有什么豹子了,你可以轻松地呆在这儿。听,我断定它们快来了。它们留恋这个地方,要保持安静,别把它们吓跑了。”

  水鹿在前面开路,白斑鹿跟在后面,随后是小蒂姆,那只小麝鹿。它用它那小小的脑袋拱开杂草,在它的大朋友旁边推开一条路。

  维克说:“它们看到我们不会逃跑吗?”

  “我想不会的,”哈尔说,“鹿对人很友好,就像海豚会追随着船游动一样,它们喜欢人。除非它们看到枪,否则是不会躲避人的。”

  哈尔把套索从树上拽下来。但又产生了一个问题,如果把水鹿套住了,那么另外两只就会因受惊而逃走。他盘算着怎样一下把三只鹿都捉住。

  这些动物的行动帮他解决了这个难题。鹿不仅对人很友好,它们彼此之间也很亲热。胆小怕事的白斑鹿和水鹿紧靠在一起,它们抬起头来,两张脸就贴到一起了。哈尔的套索飞过去正好把两个头都套住了。

  “我们该把卡车开来。”维克说。

  哈尔答道:“没必要。别出声,让它们慢慢习惯这条绳子。”

  对维克来说,一动不动地站着可太难了。他紧张极了,心脏像被大锤敲打一样怦怦地跳着。他想跟哈尔说句话,可哈尔用手把他的嘴堵住了。他们就这样坚持了足足15分钟。

  那只麝鹿呢?它还在和杂草搏斗,直到它挣扎着来到它的大个子伙伴身边。

  三个年轻人像周围的树一样静静地站着。

  随后,哈尔开始小心翼翼地拉绳子。开始时两只鹿还想反抗,但因绳子拉得又轻又慢,以至使它们根本就意识不到会有什么伤害。因此它们向前迈了一步,接着又迈了一步,不久它们就大摇大摆地缓缓向前走去了。

  罗杰抱起麝鹿把它装进自己猎装上的一个大口袋里。

  “太好了,”哈尔说,“那个小家伙是最难得的。我敢打赌,父亲能把它卖到500元。据我所知,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动物园有麝鹿。如果哪个动物园买了它,一定会游客盈门,一睹世界最小的鹿的风采。”

  500元,维克眼前猛然一亮,如果有500元钱,他什么事情不能干呢?

  他们前面的一丛灌木忽然活起来了,一部分灌木开始移动。谁见过会走路的灌木呢?可眼前这丛细枝正在从容地穿过小路。

  眼前这不可思议的景象吓得“胆小鬼”尖叫了一声。“胆小鬼”是哈尔和罗杰偷偷地给维克起的名字。那一丛细枝大约有两英尺长。

  “别挡它的路,它不会伤害你的。”哈尔说。

  “这是什么?”胆小鬼结结巴巴地问。

  “豪猪。”

  那些像细枝条一样的东西是豪猪的刺。它们长在背部,把身体从头到尾盖得严严实实。它的末端像针一样尖利。

  维克由于怕被它扎着,就从一边绕到它的身后,正对着针尖。

  “噢不,别站在那儿,”哈尔喊道,“它的身后才是真正的禁区呢!”

  “你想骗我,”维克说,“我在这儿很安全。”

  “不安全。你再不躲开它就要攻击你了。”

  “谁听说过一个动物会向后攻击呢?除非它转过身来,头冲着我。”

  “你一点都不了解豪猪。我警告你,快到它前面去!”

  “你以为你能愚弄我?”维克发火了,“我在这儿很安全,我就不走。”

  忽然,豪猪以闪电般的速度向后退去,它的刺穿透了维克的裤子,深深地扎进他的腿里。维克的尖叫声在一英里之外都能听到。

  心满意足的豪猪跑进灌木丛中不见了,把十几根刺留在了维克身上。

  “瞧,”哈尔说,“现在你该明白我没骗你吧。”

  维克大声嚎叫,“快把这些刺给我拔出来。”

  “躺下,让我试试,”哈尔说,“但拔出来的时候比刺进去时还疼。”

  “为什么?”

  “因为每根刺的末端都有一个小钩子,就像鱼钩一样,拔出来的时候会把你的肉钩破。但又不能让它们留在里面,这些东西很不干净,会使你得坏疽病,那样的话,医生就得把你的两条腿都锯掉。”

  这可怕的预言着实把“胆小鬼”吓了个半死。

  “两条腿!”他干嚎着,“我干吗要来这个国家,这儿只有谋杀和病毒。”

  “别忘了,”哈尔说,“你也犯了许多谋杀罪。想想那些可怜的动物,有多少死在你的枪下,而你杀死他们只是为了一时痛快。”

  “这全是你的错,”维克喊道,“如果你不雇我,我就不会落到现在这个下场了。”

  这话说起来让人好笑,维克自己也明白,哈尔不用多费口舌。

  “好了,”他抓紧一根刺使劲拔了出来。维克的吼声简直让老虎都自愧不如。

  每拔一根刺都伴随着一声嚎叫。刺的钩子不仅划破了维克的腿,还把他的裤子扯得破破烂烂。等到刺被拔完后,哈尔脱下自己的衬衫,撕成两半,把维克的两条腿包扎起来。血止住了。

  “等一到家我就用消毒剂给伤口消毒,我想很快就会好的。起来,咱们回去吧。”

  可维克一点也动不了,他甚至连试一下的勇气都没有。自然,他把自己所受的痛苦都归罪于哈尔了。

  “我去开卡车。”罗杰说。

  “还有一个更简便的方法,”哈尔说,“把他放在那只水鹿背上。”

  那只水鹿耐心地等着他们把维克放到它的背上,它的头低垂在一侧,脚在另一侧。

  他们回到了自己的小屋。维克被抬了进去,小麝鹿也被带了进去。哈尔和罗杰又出来把两只大鹿关进了同一个笼子,他们知道把两只鹿关在一起,它们会更幸福的。

  然后,他们给维克敷上抗菌药,让他留在屋里养伤,直到他能走回自己的住所为止。哈尔和罗杰走出屋来给两只鹿准备美餐。

  维克注意到那只麝鹿,罗杰已经从口袋里拿了出来,此时正在屋里踱来踱去。一只动物值500元钱,他心里一阵高兴。他把小麝鹿抱起来放进自己口袋里。最好赶紧溜之大吉,有价值500元的东西在口袋里,他的腿也不那么疼了。

  他溜出亨特的小屋,穿过树林,走到自己的住处。他的朋友,吉姆和哈里都在那里。他炫耀起他的宝贝来。他们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样的动物。像是个玩具——它长得和鹿一模一样,但身材只有小猫那么大。

  “正因为这样它才引人注目,”维克说,“它能值500元,我会给你们每人100元,剩下300元归我,这500元够咱们痛痛快快玩一阵子了。”

  “到监狱去玩吧,”哈里说,“我们在那儿都得玩儿完。那就不是一晚上的问题了,要关我们好几个月。”

  随着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哈尔走了进来,“你看到——噢,在这儿呢。它怎么会到这儿来呢?”

  “是这么回事,”维克想了半天才说,“你不在屋里,我怕它自己溜出去走丢了,就把它带到这儿,等你们一有时间照顾它,我就还给你们。”

  “你真是太好了。”哈尔说。他已经猜到了事情的真相,但不想捅出来,“你的腿怎么样了?”他问。

  “疼得像火烧一样,一定是你放的抗菌剂引起的。”

  哈尔想,这家伙说话总是那么令人讨厌。

  “好,不管怎样,”他大声说,“谢谢你照看着小蒂姆。”然后抱起小蒂姆走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5

  5、嘲笑人的豹子


  孩子们捉住的大水鹿像一匹高头大马一样棒。

  它是一种半驯服的动物,以前曾被住在山坡上的谢尔巴人驯养过,就像拉普兰人使用的驯鹿一样。

  水鹿驮着维克显得毫不吃力,因此哈尔想试试能不能把它当马骑。

  他把水鹿从笼子里拉出来,既没有鞍子,也没有缰绳。他爬上鹿背,抱着鹿的脖子,用脚跟轻轻地磕了一下鹿身,鹿居然开始走了,他不禁大喜过望。可怎么让它转弯呢?他刚好能够到鹿头,他发现向一边拍一拍鹿头,他的坐骑就会转弯。练习了几天后,他几乎成了“驯鹿大师”。

  一种人和动物的感情渐渐建立起来了。

  一天,当哈尔正在穿过树林时,一个人挡住了他的去路,这个人是吉尔森林区外面不远处一个大村子的村长。

  老村长泪流满面。

  “我的老婆和女儿刚才被一只豹子咬死了。这个恶魔在过去的两三年里已经咬死我们村里525个人了。”

  “有人告诉我说,你和你的朋友都是优秀的猎手,能来帮我们杀死这只野兽吗?”

  “我们会来的,”哈尔说,“我们很想弄到一只豹子——要活的,而不是死的。”

  “你不可能把它活捉。”

  “好吧,”哈尔说,“我们会见机行事的,一小时后我们就赶到。”

  不到一个小时,哈尔、罗杰还有维克就踏上了去吉尔村的路。

  哈尔骑着他的水鹿,为了方便起见,他叫它山姆。他知道山姆痛恨那些猛兽,因为那些猛兽对山姆和所有其他的鹿都不友好。虎和豹都知道鹿肉鲜美极了。

  但有时候鹿也能战胜猛兽,它的威力无比的一踢可以击败任何它不喜欢的野兽。

  哈尔骑着山姆,罗杰开着越野车。坐在车上的维克对这次探险一点兴趣都没有,倒不如呆在家里养他的伤。

  到达那个村庄时,他们发觉村庄好像被遗弃了,街上只有村长一个人,还有一头牛和几只山羊。

  “村里的人去哪儿了?”哈尔问。

  “都躲在屋子里,他们不敢出来。快来,到我屋里去。”

  在屋子里,他们见到了村长的儿子。他的妻子和女儿都已经被埋葬了,此时屋里显得很凄凉。

  屋里还有一个怪人,正在用刀子把一块木头雕成豹子的形状。

  “他刚来,”村长的儿子说,“他说能帮助我们。”

  那个人转过身来鞠了一躬。“我是个魔法师,”他说,“我会把罪恶的灵魂从豹子的身体中驱除,把它的邪恶除去以后,它就不会再伤害你们了。”

  哈尔问:“你怎么才能把豹子的邪恶除去呢?”

  “你们知道后就会觉得很简单,”怪人说,“我把这块木头雕成豹子的形状,然后把它带到加德满都放入恒河的一条支流里,河里流的是圣水,我将作一次祈祷,这样,圣水就会把豹子身体里的罪孽冲走,随着恒河把它那邪恶的灵魂带到遥远的大海里,它就不能伤害人了。我只要你们一千个卢比。”

  “一千个卢比!”村长惊叫起来,“我哪有那么多钱。”他转向哈尔:“你要多少?”

  哈尔大笑起采,“我一点儿都不要,我只想要你的那只豹子,我想把那只豹子带回国,在那儿教教它怎样懂礼貌。你的豹子身上根本就没有什么邪恶的灵魂,它只是想弄点儿吃的,如果把它喂饱了,它就不会吃人了。”

  “我不相信你会成功,”村长说,“但由于你不要钱,所以我让你先试试,如果你失败了,我挖地三尺也要给这位魔法师大人凑足一千卢比。”

  “听!”村长的儿子说,“豹子又在抓各家的门了。难怪人人都胆战心惊。但愿我们的门上了锁。”

  “已经锁好了。”村长说,“它正在抓门,不过它进不来。我们在这儿平安无事。”

  豹子停了下来,发出一连串咳嗽似的声音,像一个人在笑:“哈——哈——哈。”

  “它在嘲笑我们。”村长的儿子说。他被吓坏了。

  “别怕,”他的父亲说,“它进不来。”

  “哈——哈——哈!”豹子又在笑。现在它不抓门了,但传来一种新的声音,豹子顺着树枝和泥抹成的墙爬上屋顶了。怎么办?想把屋顶锁住可是办不到的。他们头顶上又响起了用爪子扒房顶的声音。房顶并不结实,是用树枝、灌木枝搭成的。

  那个孩子吓得脸色煞白,维克躲到墙角去了,就连那个魔法师也被吓坏了。他拾起刚才一直刻个不停的那根木棒,准备在豹子跳下来时给它重重的一击。

  一束阳光从房顶射了进来。洞口越来越大。哈尔赶紧跑过去把门打开。豹子跳下来了,一大堆树枝也随之落了下来。

  豹子站在屋子中间一边环视着四周,一边发出似笑非笑的咳嗽声:“哈——哈——哈。”

  魔法师挥舞着那个像圆场棒球球棒似的木豹子,没有击向豹子,却响亮地打在哈尔的脸上。

  情况对豹子很有利。它感谢哈尔给它留出了一条退路。可它不会空腹而归,它一口咬住了村长的儿子跳到门外。跑出100英尺后,把那个年轻人放下,又开始大笑——“哈——哈——哈。”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5

  豹子好像在和他们开玩笑,哈尔提着魔法师的假豹子,罗杰拾起房顶上掉下来的一根大木棍冲了出来,向豹子扑去。这时豹子已经止住“笑”声,咆哮起来,吼声如此之大以致于整条街上的房门都打开了,人们探出头来想看看出了什么事。豹子逃进了树林里,那个孩子一瘸一拐地走回屋里。他受了伤,但不重。

  维克从角落里爬了出来,挺起了胸膛。

  “好家伙!我们把豹子吓跑了,我们给了它应有的惩罚。”

  其实,他一直躲着什么也没干。“我打赌它不会再来了。”维克像只孔雀一样神气活现,尽情地享受着门口的人向他投来的敬佩的目光。他成了一时的英雄。

  “我什么都不伯。”

  “得了,别说了。”哈尔说,“留着点劲儿对付那只豹子吧,它还会来的。”

  “它再也不会来了。”维克又重复说了一句。

  维克的话音未落,豹子就回来了。这次它选中了那个胸脯挺得最高的家伙作它的美餐,于是径直向维克扑去。维克则直奔一棵大树,他爬了十几英尺后停了下来,觉得在这儿该没事了。可他不知道豹子是最优秀的爬树能手。

  “哈——哈——哈。”豹子在嘲笑他,并开始向树上爬。维克又急忙爬了起来——大概有20英尺高了。豹子几乎咬到了他的脚。维克越爬越高,一直爬到树顶上。豹子在他下面不远处停了下来。它对树很了解,喜欢把它抓住的猎物拖到树顶上以避免其他饥饿的动物和它抢食。它的力气大得惊人,可以把比它还要重一倍的东西拖到树上。

  但它深知它的两百磅的体重会把树枝压垮,因此就不敢向上爬了。

  它在那里守株待兔,早晚它的晚餐会送到嘴边的。对豹子和树上的人来说,这段时间都显得太长了。哈尔和罗杰不断用石块猛砸那只野兽,希望把它激怒而爬下来,可惜无济于事。石块砸在豹子强壮的背上弹了下来,没能把豹子怎么样,却使哈尔和罗杰手忙脚乱,有几次落下来的石块重重地砸在他们头上,而上面的野兽却不时发出阵阵嘲笑声。

  夜幕开始降临了。维克的胸脯再也挺不起来了。他又开始发牢骚,和往常一样,他把责任都推到哈尔兄弟俩身上。他得在这儿呆整整一晚上吗?豹子是不在乎的——它捕食大都在晚上进行,早晚它的可口的美餐会自动落到它嘴里的。

  罗杰忽然想出了一个好主意:“我去把网拿来。”他跑到汽车旁把网拖了过来。

  “好主意。”哈尔说着,和村长一起把网拉了起来,离地面有五英尺高。

  他示意维克:“跳!”

  可维克没有跳,“别骗我,会把我的头摔碎的。”

  “跳,我们接着你呢。难道你愿意在树上过一夜吗?”天越来越黑,不一会儿,维克就看不见网了。最后,他终于鼓起他那一点可怜的勇气跳了下来,落到网上后弹起老高。他想,这回又要落到树顶上了。然而并非如此,他还是又回落到了网上。躺在那上面挺舒服,就像弹簧床一样。

  可这时豹子也正从树上往下爬。

  哈尔不见了,在豹子落到地上的一刹那,他牵着山姆赶到了。山姆立刻施展起对付猛兽的绝技来。它飞起一脚,狠狠地踢向豹子,豹子疼得抽搐起来。山姆又用另一只脚踢了过去,那只凶猛的豹子翻了个身,躺在地上不动了。

  “快,”哈尔说,“用网缠住它,装在汽车的货仓里。”

  “谢谢你们把它杀掉了。”村长说。

  “它还没死,”哈尔说,“我们把它装进笼子后,它会像平时一样活跃。”

  豹子被抓住了!这个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全村。人们纷纷跑来向这几个少年致谢。维克对这些祝贺的话更是来者不拒。

  “没什么,”他说,“小事一桩。不管什么时候需要我们帮忙,跟我们说一声就行了。”

  哈尔打断了他的话,“没时间说了,我们得在它醒过来以前把它装进笼子里。”

  当他们赶回住处时,豹子还昏迷未醒。他们取下网,把巨大的身体推进一个笼子里。豹子醒来后,发疯似地想把铁棒弄断,但毫无用处。

  直到给它扔进一块肉,它才安静下来。怎么是冷的!它喜欢吃活的食物,又热又可口。但它为非作歹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再也不能伤害村民,也不能发出嘲笑的“哈——哈——哈”的声音了。

  天一亮,哈尔和罗杰顾不上吃早饭就跑出来观赏他们的新猎物。

  豹子和它的邻居老虎正在低声地交谈。不过它们可不是在谈情说爱,这两种动物谁也不管谁。

  老虎有理由对自己金黄色的皮毛上那漂亮的黑色条纹感到自豪。而豹子身上却长满了花——至少看起来像花。自然学家管它叫玫瑰花饰。意思是像玫瑰花一样美丽。在这些玫瑰花饰的下面衬托着柔软的浅棕色的毛皮。

  “多漂亮啊。”罗杰说。

  “它既漂亮又凶猛,而且力大无比。”哈尔补充道,“猎手们把豹子称为印度丛林中最英俊的‘美男子’。”

  “可它脾气不好。”罗杰说。

  “我想当我们使它喜欢父亲的环境优美的动物养殖场后,它的脾气会改过来的。而且任何一个动物园都会给这个‘美人儿’以应得的优待。”

  “对,”罗杰说,“不过我们得在维克把它偷走以前装上船去。”

  哈尔笑了,“偷走一只豹子可不像偷走麝鹿那么容易啊。”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5

  6、顽皮的小熊猫


  他们找到小熊猫的那天,天气晴朗。

  “瞧!”罗杰说,“那边那棵树上是什么?”哈尔取出望远镜对着那奇怪的毛绒绒的球状物仔细观察了一会儿。

  “我的天,”他说,“哥伦布发现了美洲新大陆,而你却发现了各个动物园都翘首以待的东西。那是只小熊猫。父亲早就说过想要一只,可我从没指望能给他弄到。”

  “太好了,”罗杰说,“如果它那么难得,你为什么还不上去把它抓住?”

  “我不想和你争功。是你发现了它,我亲爱的哥伦布,你理所当然应该享有把它带下来的荣誉。”

  罗杰冲他咧了咧嘴,“你真大方!你为什么不想碰它?它咬人吗?”

  “你猜对了。小熊猫的牙齿像剃须刀一样锋利。”哈尔从口袋里掏出一段细绳。“用这个绑住它的嘴巴,这样它就不能咬你了——可它还有爪子。”他看得出他的弟弟有点害怕了。

  “和你开个玩笑,”哈尔说,“你呆在这儿别动,我上去把它捉住。”

  “不关你的事,”罗杰说,“是我发现的,就得由我弄下来。”

  这回哈尔高兴了,他正想锻炼一下弟弟面临困难时随机应变的能力。这并不难,罗杰继承了亨特家族的非凡的勇气。

  他爬到树上。小熊猫缩成一团睡得正香。罗杰把它的嘴巴捆住了,却不知道怎么对付那又长又锋利的爪子,只好冒点险了。

  罗杰抱着那只沉重的小熊猫开始往下爬,只能用一只手攀住树枝。如果小熊猫醒过来怎么办?它会挣扎、搏斗,用它那四组“剃须刀”抓他。

  这时他看到小熊猫的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原来它早就醒了,可它仍像在摇篮里一样悠闲自得。

  绝大多数动物都会尖叫、挣扎,但这个家伙对人类还一无所知,它不知道人类会有多么残忍。

  它抬起一只爪子,扯掉了嘴巴上的绳子。可它仍然没有咬人。动物和男孩的友谊马上就建立起来了。

  罗杰抱着沉重的小熊猫平安地到了地面上,哈尔感到有点惊讶。

  “友好的小家伙。”他说。

  “不太友好,我的胳膊都快断了。”

  “得了,你够幸运了,它还没发育成熟。如果它长大了,体重会超过100磅。瞧它这件红大衣多漂亮。这件大衣对它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的家在12000英尺高的山上。它到下面来是为了吃点竹笋。”

  “别的东西都不吃吗?”

  “不,作为正餐的最后一道菜,它喜欢吃昆虫、黄蜂、蜜蜂、大黄蜂。它能一下子把这些昆虫咬死,使它们还来不及蜇它,就成了它的点心。”

  “我想叫它‘彼得·潘’。”罗杰说。

  哈尔抬起“彼得·潘”的前脚。

  “瞧,这简直是一只手。除了猴子之外几乎所有的动物都没有拇指。这只小熊猫可以用它的拇指和类似手指的东西抓住任何物体,试试不用拇指去抓东西,会发现有拇指时动作协调得多。把它放下吧。”

  “它会逃跑的。”

  “不,它不会跑,它喜欢你。”

  放到地上后,“波得·潘”向四周望了望,似乎是在决定该干什么,然后又顺着罗杰的腿爬到了他的怀抱。

  它就这样被抱回了家。孩子们没把它关进笼子,而是允许它在屋里屋外自由自在地玩耍。

  它的生活除了吃就是玩。

  “它是个小丑儿。”哈尔说,“你还记得马戏团的小丑儿吗?对,‘波得·潘’是动物界的小丑儿。”

  小丑“波得·潘”诡计多端,它光临亨特宿营地的消息很快传开了,远远近近的人们都来看它的表演。

  “彼得·潘”既像狗熊,又像浣熊。说它像浣熊,是因为它聪明伶俐;说它像狗熊,是因为它身怀各种各样的绝技。不同的是狗熊需要经过训练才能表演,而小熊猫生来就会。

  “彼得·潘”的第一次探险是爬上关压豹子的笼子。这可把那只漂亮的豹子激怒了。当豹子发怒时,尾巴会竖得像桅杆那么直。

  豹子的尾巴尖露出了笼子,“彼得·潘”狠狠地揪了一下,于是它从那位脾气暴躁的美人那儿听到了一声大得惊人的怒吼。

  现在“彼得·潘”又跳到了关压“百兽之王”的笼子上。那只老虎太大了,“彼得·潘”一伸手就够到了它的尾巴,捏了一下。老虎没有叫,只是发出满意的哼哼声,不过这声音大得就像几十只家猫一起哼哼一样。

  哈尔冒了个险。他把笼门打开一条缝,“彼得·潘”挤了进去。老虎会不会发怒?

  小到老鼠,大到水鹿,几乎所有的动物都是老虎的食物。但这只老虎刚吃饱,很喜欢这个圆滚滚、漂亮的小丑儿来拜访它。它用舌头舔着“波得·潘”毛绒绒的身体,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

  “快把它放出来,”有人喊到,“它会被吃掉的。”

  但是这兽中之王并没有伤害之意。它让“彼得·潘”爬在它的背上,当“彼得·潘”顽皮地抓住它的耳朵时,它也毫无反感。

  “小丑”开始在虎背上散步了,它从一头走到另一头。老虎似乎由于有了伴儿而感到很高兴。

  “小丑”还表演了许多节目。它从虎背上跳下来走到门口,哈尔把它放了出来。

  “小丑”立刻向一个长着长长的连鬓胡子、戴着帽子的老头儿做“自我介绍”,它抢过帽子戴在了自己头上。

  然后它又跳到一个妇女的头上,把她的假发揪了下来,放到帽子上。

  从它干的这些事看起来更像只浣熊。浣熊像猴子一样淘气,像狐狸一样聪朗。“彼得·潘”和它们一样,也是又顽皮又狡猾。

  它像马戏团的小丑一样又蹦又跳,玩得高兴极了。

  哈尔端出一碗汤和一只勺子,给“彼得·潘”示范了一下勺子的用法,就把勺子递给了它。这下小丑可为难了。小熊猫从来不喝汤,而且更不会用勺子了。

  可“彼得·潘”是不会被难住的。它接过勺子,放进汤里,然后倒着拿了出来,使劲往嘴里送。

  结果它没有喝到多少汤,却引来了人们的一片笑声。

  “现在我把它最喜欢的东西给它。”哈尔说。

  他把箭竹切成小块扔给“彼得·潘”。

  “小丑”又表演了它是如何吃它最喜爱的食物——箭竹的。它仰面朝天躺在地上,把箭竹放在胸部,然后用非常像手的前爪一片一片地送到嘴里。人们都惊奇地看着这个动物嚼竹片。由于长着锋利的门牙和有力的臼齿,“彼得·潘”不一会儿就把箭竹吃光,然后就缩成一团睡着了。

  哈尔把它移开,把帽子还给了老头儿,把假发还给了妇女。

  “表演太精彩了。”人们说。

  “不要谢我!”哈尔说,“是罗杰把小熊猫抓住的。”

  于是所有的人都走过来向罗杰致意。然后,客人们一边说笑着、赞美着小熊猫的精彩表演,一边带着对罗杰的敬佩之情满意地回家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5

  7、大象脱缰


  维克自以为长得根英俊,整天缠着哈尔给他照相。

  “我想骑着大象照一张。”他说。三个人现在正在阿布·辛柚木公司的一个柚木园里,观看大象把电线杆一样长的原木卷起来,放在象牙上,用鼻子卷住,举着它穿过木场,轻轻地放到一堆原木上。

  当造船厂想用木头做船壳时,就会到这儿来买木料。这种木料可以使用很长时间而不腐烂。

  西方国家里知道柚木的人并不多,但在印度却随处可见,一直到海拔3000英尺的高山都有它的踪迹。这些原木顺流漂下几英里就到了贮木场。印度人把柚木看作世界上最好的木材,甚至比菲律宾红柳、桉木都好。

  大象正干活时,维克说:“让它躺下,我就能爬到它背上了。”

  “它不是供乘坐的大象。”驱象人说,“它知道怎么运木材,可还从来没有一个陌生人坐在它的背上。”

  “好吧,”维克说,“那这就是第一次,我来教它。”

  驱象人让大象躺在地上,维克马上爬到它那宽阔的脊背上。

  “现在可以拍照了吗?”哈尔问。

  “当然不行。我怎么能骑在躺着的大象身上拍照呢,让它站起来。”

  大象站起来后,哈尔立刻按下了快门。照相机的卡嗒声和压在背上的沉重的东西使大象忍无可忍。它猛地转过身,冲出贮木场,顺着大街跑去。

  奔跑的大象左擂右摆,特别是在没有鞍子的情况下,骑手要想坐在上面就更困难了。

  维克紧紧抓住大象的胶皮似的耳朵,他后悔当初为什么要骑这个反复无常的野兽。

  驱象人一边大声吆喝着,一边追了出来,但却追不上。维克骑在这个“丛林之舟”上,就像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儿坐在飓风甲板上一样摇晃着,随时都可能掉下来。

  大象不懂交通规则,在大街上横冲直撞。这时,一辆福特汽车直冲它开来,喇叭按得嘀嘀响。起初司机好像确信这座“肉山”会给他让路,等他发现大象没有丝毫让路的迹象时,已来不及煞车。在最后一刹那,他一下子穿过一道栏杆,越过花园,冲进一个用箭竹作篱笆的人家,这才保住了他的性命和他的汽车。伴随着维克和大象的惊叫,屋里的人也发出惶恐的尖叫声。

  一辆黄包车迎面而来,幸好,车上没有乘客。大象只用鼻子轻轻地卷了一下,车子立刻被卷进了路旁的水沟里,而拉车的还站在车把里没来得及跑出来。

  大象的鼻子在空中疯狂地挥舞着,有时也会像章鱼的触角一样甩向后面的维克。大象的鼻子向后能够到多远呢?大象能够用水冲洗自己的后背。维克担心他会被突然卷起来扔进某一家二楼的窗户里。

  他们来到一个拥挤的十字路口。在路口中央的交通管制台上,一个警察正做出了停车的手势。

  这只大象尽管在搬运木材时显得很聪明,却不懂这些手势。它发疯似地直冲了过去,汽车、人力车和马车都急忙闪开了路。警察气得吼叫起来,行人则被吓得尖叫着。

  现在大象正驮着维克沿着一条河跑,它累坏了,该洗个澡了。

  开始时水只有五英尺深,维克并不在乎,可越来越深,最后连大象的后背都没进水里,维克浑身都湿透了。

  大象有一着儿胜过维克,它虽然身子在水下,但可以把鼻子伸出水面,照样轻松地呼吸。维克可没有这种设备,他只能站在大象的背上,勉强把头伸出水面。

  哈尔和罗杰顺着河岸追了过来。

  “小心!”哈尔喊道,“你会淹死的,快游到岸上来。”

  “我不会游泳。”可怜的维克答道。

  这时,大象及时地解决了这个难题,它上岸了。大象和它的骑手身上都覆盖了一层厚厚的淤泥,这是大象从河底搅上来的。

  哈尔和罗杰跑过去想把维克扶下来,但他们还没来得及动手,大象就决定要冲掉身上的淤泥了。它把鼻子伸向后背,一股水流不仅喷射在它自己身上,而且把三个孩子也喷得落汤鸡似的。维克从象背上滑了下来,三个人站在一起,头发上、脸上、衣服上都淌着泥水,狼狈极了。

  更糟糕的事情又发生了。由于小昆虫不断叮咬,大象又吸起沙子喷在自己身上来防御这些讨厌的家伙。当然,几个孩子也一点不少地得到了他们的一份。他们的头上和衣服上到处都沾满了砂子,看起来比任何时候都更糟糕。

  驱象人赶来了,他几乎认不出这三个不成样子的流浪者了。

  大象安静了下来,因为这时不仅没有人骑在它的背上,而且还得到驱象人的照顾。他们一起回到了贮木场。

  “交一百卢比。”驱象人说。

  哈尔大吃一惊,“交什么钱?”

  “你们骑象了。”

  “但谁也没想骑。”哈尔反驳道。

  “可你的朋友确实骑过了。”

  哈尔不愿再争吵下去,他递给驱象人一百卢比,然后说:“那么,你的大象给我们惹了这么多麻烦,你准备付多少?它差点儿把我的朋友给折腾死。它那么放肆而你却根本就管不了它,我们的衣服完了,恐怕再也不能穿了。”

  驱象人大笑起来,“那是你们运气不好。”

  “让我想想你该给我多少钱,”哈尔说,“我想大概一百卢比公平合理吧。”

  “你永远别想从我这儿拿到钱。”驱象人说。

  “那好吧,”哈尔说着,瞟了一眼柚木公司的牌子,“我们把这一切都告诉你的老板,阿布·辛。”

  驱象人立刻就不笑了,“噢,请别那么干,他会把我解雇的。给你们一百卢比。”

  他把钱递还给哈尔,三个孩子就回家了。

  “他到底还是个不太坏的家伙,”罗杰说,“而且他的英语讲得很流利。我不明白为什么印度有那么多人讲英语。”

  “没什么可奇怪的。”哈尔说,“英国统治印度长达三百年之久。他们建立了几百所学校,教授英语和印地语。现在英国人走了,可在印度还教授英语。”

  “为什么?”

  “因为英语是一种世界性语言,印度想赶上世界前进的步伐。”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6

  8、大畜栏


  贮木场是怎样得到大象的呢?

  哈尔和罗杰今天就要把这个问题搞清楚。

  生活在吉尔森林区的野象从未见过贮木场。它们要先经过训练,然后再卖给像柚木场场主阿布·辛这样的柚木大王。

  成百上千的狩猎者走遍整个吉尔森林区来寻找野象,然后他们敲着锣把大象赶出森林,来到一个早就建好的巨大的畜栏中。畜栏周围是一圈栅栏,不过这可不是一般的栅栏,否则大象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它毁掉了。这个栅栏是由许多巨大的原木组成的,每根原木都有一英尺粗。

  背上驮着驱象人的驯服了的大象帮着把野象赶进畜栏中。

  哈尔和罗杰想要看看它们的精采表演。

  有些驱象人对他们的动物很不友好。罗杰看到一个驱象人正在用尖利的棒子刺他的大象。他不停地刺,直到把大象激怒。于是大象翘起鼻子,缠在驱象人身上,把他猛地扔在地上。

  驱象人的脑袋碰在一块石头上,像死人一样躺在那里。罗杰把哈尔叫了过来。

  “看看能帮这个残忍的家伙干点儿什么。他一直在折磨大象,现在得到报应了,他大概死了。”

  哈尔弯下腰检查了一下失去知觉的驱象人。鲜血从受伤的头部涌了出来,但哈尔注意到那个人还有一口气。

  “我送他去医院。”

  两个人把驱象人抬起来放到汽车的后面,哈尔把车开走了。

  那只大象很紧张,它知道自己闯祸了,害怕受到惩罚。它像喇叭似的高声叫起来。罗杰把手放在大象的脖子上,一边轻轻地抚摸,一边说着安慰的话。

  “好啦,好啦,没关系。你做得对,别担心,他再也不会刺你了。”

  尽管大象不明白罗杰的话,但它懂得了罗杰的抚摸和他那温和的声音,他是朋友,于是它停止尖叫,迈着沉重的步子走来走去。它从头到脚打量着罗杰。是的,这个人值得信任。它用鼻子把罗杰卷起来放在自己的背上。

  现在罗杰变成驱象人了。他并不太了解这一行,可他听说过,只要用脚尖碰碰大象脖子的一边或另一边,大象就能按你的意图行动了。

  人和兽一起漫步了,他们都感到很满意。罗杰开始寻找野象,以便把它赶进畜栏里。

  但事情对年轻的驱象人来说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越过一个和大象一样高的土坡时,他忽然意识到有什么东西跟着他。一声低吼表明那东西已经从上坡上跳到大象的背上——大概是一种喜欢吃象肉的动物。罗杰回头看了看,但在阴暗的密林里,他几乎分辨不出这个“新伙伴”是虎还是豹。一束阳光从树的缝隙中透过来,这才看清了,他的“客人”是一头大棕熊。

  他父亲曾要求他们捉一只喜马拉雅熊,这只正好送上门来了,只是它来得太不是时候,罗杰怎样把它弄回家关进笼子呢?再说这只熊会有那份儿耐心吗?

  “不会那么耐心的。”罗杰想,“如果那声吼叫意味着……”他感到毛骨悚然,好像熊立刻就会扑来向他进攻。

  但熊也有自己的难处,它不习惯骑大象,大象摇摇摆摆使它站不住。它的爪子扎进大象那厚厚的皮肤里,吼声变成了咆哮声。

  罗杰调转大象向家里跑去。他也不知道到家后再怎么办。幸运的是离家还不到四分之一英里,不一会儿就在笼子边停住了。

  他希望哈尔在家,这样就能帮着他一起把大棕熊关进笼子,但哈尔不在,只有维克一个人。他正按哈尔的吩咐给动物喂食。他看见了罗杰,随后又看到了罗杰身后那个巨大的棕色野兽,维克又要溜了。

  “回来!”罗杰叫道,“回来,去把笼子打开。”

  维克惊恐地瞪着棕熊,哆哆嗦嗦,战战兢兢地走回来。如果那只野兽再叫一声,他就会逃得远远的,再也不回来了。

  “把笼门打开。”罗杰说,“把你刚才喂鹿的那种点心,统统放到笼子里去。”

  维克按他说的做了,棕熊没有吼叫。它的视力不好,嗅觉却极灵,知道这儿有给它准备的早餐。它低吼一声表示胃口极好,从象背上跳下来进了笼子。

  “关上笼门。”罗杰喊道。

  笼门刚刚锁上,维克立刻像变了个人。

  “是我抓住的,是我抓住的。你哥哥得付给我50元。我冒着生命危险才抓住那只野兽的,50元到手了!”

  和往常一样,维克把功劳都揽到自己身上。

  罗杰没有和他争吵,只是用脚轻轻碰了碰大象的脖子,回到了畜栏。

  “你去哪儿了?”哈尔有点生气,“你难道就不能坚守你的工作岗位?”

  “我刚才回家去了一下儿。”

  “为什么要回家?”

  “你回家后就知道了。”

  聪明的大象听出来它的朋友受到了批评,便用鼻子把哈尔像举羽毛一样举起来,放进一个泥坑里。

  哈尔回到汽车边,心想,世界上恐怕没有比大象的鼻子更有趣的东西了。

  大象用它的鼻子可以呼吸,可以喝水,可以把水或沙子喷在自己身上,可以拿起树枝像苍蝇拍一样驱赶昆虫;它用鼻子还可以闻味,可以把食物卷起来送进嘴里;行走时可以拨掉灌木为自己开路,高兴时可以发出愉快的叫声,生气时可以发出愤怒的吼声,有敌情时它用鼻子拍打地面发出某种声音来吓跑其它动物,可以重创任何胆敢挡住去路的人或动物;甚至可抓住老虎或其他敌人;更有趣的是它可以用鼻子拥抱它的主人来表示高兴,也可以把哈尔扔进一个泥坑里。鼻子是大象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最有用的工具。哈尔不明白那只大象为什么那样喜欢他的小弟弟,莫非是罗杰和动物有缘份,要不它们怎么会喜欢他呢?随着一阵可怕的嘈杂声由远而近,猎人们赶着大象回来了,尽管大象个头很大,但胆子却很小,很容易受惊。猎人们敲着锣,摇着铃,打着鼓,向空中放着爆竹,每个人还放开喉咙喊叫着,用这种方法把大象驱赶进畜栏。

  当野象都进了畜栏以后,驯服的大象也被放了进来,每个大象背上都有一个驱象人。这些大象的任务是使野象平静下来,并对它们进行初步的训练。

  每个新到的野象都配备两只驯服的象,一边一只,把它紧紧地夹住,迫使它停止疯狂地横冲直憧,并逐渐认识到尽管已经被俘了,但日子还过得去。在畜栏里和驯服的伙伴生活几天后,它就会逐渐平静下来。这时驱象人骑到它的背上,它也不撒野了。在此基础上继续进行训练。如果驱象人经验丰富,过不了几天,“新手”就会变成“熟练工”,并开始在许多贮木场工作。

  在贮木场,它们会很诀学会每个搬运木材的大象都必须懂得的27个词,每个词代表一种动作。当然大象不会说,但它们可以听,有点儿经验后,它们可以准确地执行驱象人的命令。同一个词必须总是代表同一个动作。如果你别出心裁,那大象就听不懂了。

  从畜栏回到家后,哈尔看到被好端端地关在笼子里的喜马拉雅熊,不禁大吃一惊。

  “你们怎么把它抓住的?”

  罗杰开始把事情的经过讲给哈尔听,但维克把他的话打断了。“真不容易,”维克说,“而且危险极了,可最后是我把它捉住了。给我50元。”

  哈尔看了看罗杰。罗杰只向他使了个限色,什么也没说。哈尔立刻明白了,这一切几乎都是罗杰干的,而不像维克说的那样。但考虑到维克到现在还一无所获,可能会失去信心,所以哈尔还是把钱给他了。

  从那以后,维克逢人就请人家来看那只熊,还向他们吹嘘自己是如何抓住这个魔鬼并把它关起来的。

  有一次,罗杰把大象带回畜栏时,看到一只野象正狂暴地叫着,跳着。

  有一只屈服的大象在它的一侧,但另一侧的那一头却不见了。

  罗杰·亨特充当起临时的驱象人,骑着他的大象赶到了。两只驯眼的大象把闹事的家伙紧紧地夹在中间,迫使它平静下来。

  一个小时后哈尔来了。“看起来你和你的大象感情挺深。”哈尔说。

  “是的,”罗杰说,“我真不愿意离开它。”

  “你用不着离开它,它是你的大象。起码在运回家给父亲以前是这样。”

  “我的大象?可它不是我的。”

  “我刚才去医院看望了那个驱象人,”哈尔说,“他把这头大象的主人的名字告诉了我。我立刻去他那儿把这头大象买下了。你记得父亲想要一头印度象,这头再合适不过了,因此,在我们回家以前,它是你的。”

  “可它一定使你花了一大笔钱。”

  “不大多,而且父亲会把它卖个好价钱。”

  罗杰感激得说不出话来。“哈尔,”他说,“你真是好人。这个畜生曾经把你扔进泥坑里,这足以使一个人气得发疯,可你不但没生气,还干了这么一件大好事。”

  “别说了。”哈尔有点不好意思。他向一个闲着没事的驱象人喊道,“过来帮帮忙,我们该回家了。”

  把任务交给驱象人以后,哈尔爬上围栏,骑到他们的大象身上,坐在他弟弟身后,向家里走去。三个人,包括大象,都很满意。他们叫它“大力士帮工”,并把它关进了笼子里。

  “你得多跑跑腿给它找吃的东西,”哈尔说,“大力士帮工一天要吃600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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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孩子与野兽


  可怕的野牛。它的名字与“力量”和“乖僻”可说是同义语。

  这两个词形象地描绘了野牛的特性。它比野牛家族的所有其他成员都更加强壮有力。它反复无常,性情粗暴、古怪而且野蛮。

  它有七英尺高,长着两只朝上翘的犄角,每只都有三英尺长,耳朵很大,以草、箭竹、各种树枝、树叶为食。

  一个村长对孩子们说:“当一头野牛受到攻击时,它会用鼻子吸起一块石头,然后喷出去,力量大得足以要人的命。”

  几个年轻人觉得这活有点言过其实,但他们不得不承认野牛是一个很难对付的家伙。

  “如果它用角把你挑起来,”村长说,“不管你有多重,它都会把你带到几英里之外,然后把你扔到地上踩死。”

  可父亲要求他们捉一只野牛,而且他很想得到。但两个孩子怎么才能把这样一只难以对付的野兽抓住呢?

  “从这儿到6000英尺高的山上到处都有它的踪迹。”哈尔说,“我们得开着车去,还得带一根带杆的套索。”

  带杆的套索是由一根长杆和端部的绳套组成的。如果顺利,就能用绳套套往粗大的牛犄角,然后开车把它拖回来,关到笼子里。

  说起来很简单,但实际上他们会遇到很多麻烦。

  他们开着车,一直转到太阳快落山时才发现了一群野牛,大约有十几头。他们选中了最大的一头,用杆子捅了捅它。野牛被激怒了,紧追着汽车跑。

  哈尔开着车,罗杰拿着套索。他用套索套住了一只牛角,可又被它挣脱了。

  那头野牛停下来,眼睛瞪着卡车,疯狂地吼叫着,然后向卡车撞去。

  又大又硬的牛角撞在汽车上,一下就把汽车顶翻了,两个孩子被扣在下面。野牛以为卡车是活的,便一次又一次地向它撞去,把这个钢铁怪物撞得伤痕累累。

  这时,它想起了向它挑衅的人,开始四处寻找。它一边使劲地闻着,一边吼叫着,把两个孩子吓得浑身发抖,它一次又一次地用它那重达2000磅的身体猛烈地撞击卡车。

  终于,汽车被翻了过来。两个坐在地上的孩子暴露无遗。

  真是千钧一发的时刻!如果他们不立刻采取闪电般的行动,那转眼间他们就会死于非命。

  野牛向他们逼来,它的眼睛血红,吼声如雷。但就在这时,两个孩子已迅速地爬上了卡车。它所能做的只是再多给卡车一点儿惩罚了。

  哈尔把车开动起来。野牛在后面穷追不舍。它决意要把这个钢铁怪物和里面的两个人干掉。

  有一种动物不怕野牛,那就是老虎,随着一声咆哮,一只被称为兽中之王的猛虎,跃过20英尺,紧紧地咬住了野牛的脖子。

  照理说孩子们应该感谢老虎,可他们没有,他们不想要一只死野牛。

  “用套索。”哈尔喊道。

  罗杰抛出了套索,但忙中出错,绳套套在了老虎的脖子上。

  在现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不想捉一只老虎,而是要捉这只野牛,要是在其他任何时候他们都会感谢这只老虎的帮助,而现在的情况却不同,罗杰拼命的拉着。老虎松开嘴,用两只前爪扯掉套在它脖子上的套索。它打消了抓一只野牛作晚餐的念头,偷偷地溜进了丛林中。

  现在这野牛只不仅已精疲力尽,而且连平日的残暴劲儿也一扫而光。它没心思再追卡车了。

  事情显而易见,老虎的牙齿深深地扎进了它的脖子,鲜血从伤口中涌了出来。

  野牛回过头去寻找老虎的踪迹,这正是罗杰下手的好时机。就在它转过头去的时候,它的三英尺长的犄角和头全部进入套索,野牛就擒了。

  脖子上的又长又深的伤口疼痛难忍,它再也没有攻击卡车和两个孩子的念头了。

  它搭拉着脑袋跟着车走,毫无反抗之力。

  一个笼子对大象来说是小了点儿,但对一只野牛却正合适。他们已经为这只吉尔森林区的驼背的“恐怖分子”准备好了。

  套索还留在它的脖子上,套杆还绑在索套上。“我们怎么才能把它弄进去呢?”罗杰有点为难了。

  “到笼子里边去,把套杆别在笼子后面,然后抓住套杆使劲拉。我在那儿帮你。”

  罗杰按哈尔说的办法做了。然后两个人都绕到笼子后面,使尽全身力气拉起来。

  那只野兽并不情愿进笼子,它先是反抗,然后才开始一步步向前移动。

  当它发觉自己已身陷牢笼时,为时已晚。罗杰跑回来把笼门锁上了。

  “我们怎样把套索取下来?”罗杰问。

  哈尔说:“就让它留着吧。当它发狂时,我们可以把绳套拉紧。这样它就不致于把笼子装坏了。”

  现在这头巨大的野牛可不想搞破坏,脖子上的剧痛使它再也打不起精神了。

  “它脖子上的伤怎么冶?”罗杰问。

  “没关系,”哈尔答道,“血早就止住了,我可以在笼子外面给它的伤口注射一些消毒剂。老虎的牙齿大概不太干净。过不了几天它就会痊愈的。”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6

  10、“野猫”自残


  一只奇怪的动物鬼鬼祟祟地在亨特的宿营地周围荡来荡去。它长着一身棕黄色的毛皮。

  罗杰眼尖,首先发现了它。他向哈尔喊道:“你看那是什么?瞧它身上的条纹,像只老虎,你看它是只小老虎吗?”

  “不,它是一只鬣狗。”

  “你真笨,我们在非洲见过许多鬣狗,它们身上可没有条纹。”

  “我知道,”哈尔答道,“但印度鬣狗有点儿特别,身上长条纹。爸爸需要一只。咱们抓住它。”

  “它看起来有点儿像猫。”罗杰说,“过来猫咪,过来猫咪。不对,它更像狗。”罗杰又学起狗叫来。

  “既像猫,又像狗,”哈尔说,“你就叫它咪咪狗好了。”

  鬣狗开始“大笑”:“哈!哈!哈!哈!”然后又用另一种声调唱道:“嘎啦!嘎——啦!嘎嗒!嘎嗒!嘎嗒!咕——嘟!咕嘟!”

  接着这位歌唱家又发出一种尖叫声,开始时较低,然后音调迅速提高,直到快把“听众”的耳朵震聋了才又回到低音。

  罗杰向四周看了看,他不敢肯定所有这些声音都是这只野兽发出的。它能自由自在地控制自己的声音,使其他动物无法判断它的位置。

  “真是个稀奇古怪的家伙!”罗杰说,“它不只是一只‘咪咪狗’,它长着狗的面孔,狮子的耳朵,熊的身体,老虎的牙齿。它为什么不逃跑?难道它不伯我们。”

  “它可能害怕,但它闻到了笼子里关着的动物的气味,看来它要对它们‘下手’了。”

  “可我知道,鬣狗从不攻击活的动物。那些生活在非洲的鬣狗只吃动物的尸体。”

  “这儿的鬣狗有点儿不一样,”哈尔说,“它们的胆子更大。我们作过客的那个村庄的村长说过,有一只鬣狗偷愉摸摸地溜进一间屋子,叼着一个婴儿跑了出来。那个婴儿使劲地哭叫着,鬣狗害怕了,便丢下婴儿逃跑了。母亲跑出来把她的婴儿救了回去。”

  哈尔回到屋里,取出了套索。他忘了关门,这只什么都像的动物从他的背后溜进了房间。屋里传来一阵令人难忍的噼啪声,他们进屋一看,鬣狗正在津津有味地嚼一只钟。那只钟再也不能报时了。鬣狗以它强有力的嘴巴名扬四海。把钟表嚼碎吞下去后,这头长着老虎斑纹的野兽又看中了挂在衣架上的哈尔最喜欢的帽子。它两条后腿着地直立起来,把帽子扯下来吞了下去。

  罗杰忍不住笑了,哈尔却笑不出来。他抛出套索,然后把这只像疯子一样愤怒地尖叫着的野兽拉到屋外。树上的猴子惊叫起来,鸟儿也叽叽喳喳叫个不停。维克跑过来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鬣狗一下子咬掉了他的一只鞋吃进了肚里。哈尔和罗杰一起把它向一个笼子里拉。经过一场搏斗,尽管他们身上伤痕累累,总算把这只“疯子”关进了笼子。

  “我真想不通父亲为什么想要这么一个可怕的野兽。”罗杰说。

  “不是他想要,是动物园从他那儿预订了一只,所以才让我们来捉的。”

  他们回到屋里,不仅钟表和帽子不见了,而且三本关于野生动物的书也被鬣狗吞了下去。

  “哎,”哈尔说,“它的口味还挺高。那些书写得好极了,没想到它也这么喜欢它们,但愿这些书能让它肚子痛。”

  哈尔告诉罗杰和维克,据当地的老人说,鬣狗常常是由男人或女人死后转世再生而变成的,他们生前是巫师,人们都把他们看成瘟神。“不过这都是迷信,”哈尔说,“事实上,鬣狗也并不总是那么坏,有时候它会变得很可爱。”

  维克想看看鬣狗到底有多可爱,他把手指从铁丝缝里伸进笼子。鬣狗歪着脑袋对这些手指研究了一会儿,然后猛扑过来,一口就咬住了。维克发出的尖叫声和鬣狗的尖叫声一样刺耳。

  钟、帽子和鞋都比维克的手指好吃,它松开了嘴,维克把他的血淋淋的手抽了回来。

  罗杰拿着一块肉从屋里走出来,他把肉从缝里塞进笼子、转眼间就被鬣狗吞了进去。它看着罗杰,发出满意的呜呜声,这时它倒很像只猫。罗杰知道他和他的新邻居会和睦相处的。

  “太好了,”他说,“它这一身斑纹漂亮极了,而且身上还有点香味——不像非洲的鬣狗那么难闻。我想它会成为招人喜爱的动物的。”罗杰发现他可以走进笼子而不必担心那张可怕的嘴巴。他像对待猫、狗一样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它的脖子。当他用“嗨”和它打招呼时,竟得到了一声既像嗥叫又像呜呜声的回答。如果这只鬣狗以前真是一个人的话,那么他或她一定待人很和善。

  一天早晨,罗杰发现鬣狗无力地倒在地上,他急忙叫来哈尔。这只动物的举动使他们大惑不解。它正在咬自己的肚子,嚼自己的腿,直到鲜血淋漓,同时还不停地咬自己的尾巴。一个活生生的动物竟然像对待一具尸体一样吃它自己。

  “它们快死的时候就会这么干,”哈尔说,“可我们不能让它死。我想它一定是肚子疼得厉害。”

  他跑口屋拿来几片碱性药片。罗杰把笼门打开一条缝挤了进去,把药片放进他的正在受苦的朋友的嘴里。十分钟后,鬣狗不再咬自己了。而且表现出明显的想活下去的欲望,它像猫和狗那样依偎着罗杰。罗杰轻轻地抚摸着它,但一点也不敢放松警惕,他得时刻提防着那张能把钟表、帽子、书和手指头都吞进去的嘴巴。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6

  11、是朋友还是敌人


  一天早晨,维克带着枪出现在哈尔·亨特的宿营地。

  哈尔说:“我知道你带着枪。昨天我听到几声枪响。是你打的吧?”

  “噢不,不,我怎么会那么干呢!”

  “别撒谎了,”哈尔说,“你又在猎杀动物了。”

  “不,我只想打几只猴子,我只打着了两只。”

  “谁跟你说过打猴子就不犯法?你已经因为猎杀动物而蹲过一晚上的监狱。你曾保证过再也不打猎了。如果你再被抓住,就不会只被关一晚上,你得坐十年牢。”

  “十年!我想你会去警察局告发我吧。”

  “这次就算了,因为我是你的朋友。下次可就得请你辛苦一下,到警察局去了。”

  “就这些吗?”

  “还没完,”哈尔说,“我借给你的200美元钱什么时候还?”

  “你不是借给我的,而是送给我的,我根本就不需要还。”

  “你的记忆力太差了,我从没把200美元钱作为礼物送给你。你说过你一接到父亲寄来的支票就马上还给我。”

  “噢,可是支票还没寄来。”

  “我想已经寄来了,”哈尔说,“你穿的是件新衣服,没钱怎么能买衣服呢?”

  “得了,”维克说,“别念念不忘你的200元钱了。”

  “如果你是这么想的,”哈尔说,“我就不得不给你父亲写封信了。不仅仅是为了200美元钱,主要是他应该知道你在这里胡作非为,射杀吉尔森林区的动物,还有可能坐十年牢。”

  维克笑了起来,“想给我父亲写信简直是妄想,你不知道他的地址。克利夫兰是个很大的城市。如果你在信封上只写‘斯通先生收’,邮局是找不到他的地址的。我不把地址告诉你,你根本就没办法给我父亲写信。”

  “我就不信。”哈尔说。

  有一个办法可以和维克的父亲联系上。维克在西部储备大学读过一个学期书,哈尔给那所学校的校长写了一封信。

  “亲爱的先生,我给斯通先生附了一封信,他是曾在贵校上过一学期学的维克·斯通的父亲。他的地址会存在你们的记录里,你能把这封信写上地址寄给斯通先生吗?

  在寄给维克父亲的信中,哈尔写道:

  “亲爱的斯通先生,您的儿子维克正在为我们工作。如果让警察知道他正在无照猎杀动物,恐怕他要坐十年牢。这儿的警察执法很严。我喜欢维克,想使他从众多的麻烦中解脱出来。他不太诚实,我借给他200美元钱,可他现在却说那是我送给他的礼物而不是借给他的。钱倒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在违法,可能会受到制裁。我们不愿让他受这种罪。”

  收到回信后,哈尔才知道维克的父亲叫罗伯特·斯通,地址是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帕克伍德街。斯通先生的信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亨特先生,听到我的儿子维克正在到处惹麻烦我深感遗憾。但远隔万里,我也管不了他。他快20岁了,应该能够自理了。他从家里跑出去后,他的母亲,一个身体本来就很虚弱的妇女,伤心极了。她病情恶化,已于一个星期前去世了。我不想再要这个儿子了,我给他寄去一大笔钱,但这将是最后一次。至于那200美元钱,我在信里给你寄去一张填好的支票,谢谢你对我儿子的爱护,但就我个人来说,他已经不存在了。”

  哈尔把信给维克看了,这对那个逃跑的家伙的确是一件吃惊的事。

  “你是怎么搞到他的地址的?”

  “别为这件事操心,你应该深深感到内疚的是你使你母亲过早地去世了,我认为你应该马上回家,和你父亲重归于好。”

  “不关你的事。如果他不要我,我也不要他。你是个告密者,竟把我的事向我父亲报告了。”

  “我想也许他会帮助你的。可他有足够的理由讨厌你,因为你气死了你的母亲。你还有一个机会来弥补你的过失。你是我的朋友,你每捉住一只动物我都会付给你钱。咱们把这件事忘掉,握握手吧。”

  维克把手伸进口袋,“不,谢谢,我不会碰你的手的。我要报复你。”

  “报复什么?报复没让你去坐牢?”

  “我宁可去蹲监狱也不愿再为你干了。”说完这句话,维克大步回他的住所走去,在那里有他的伙伴吉姆和哈里。

  维克愁眉苦脸地咆哮了两天。然后对他的两个伙伴说:“我想好了,我想好了。”

  “想好什么了?”

  “我想出了一个报复哈尔·亨特的办法。”

  “你为什么要报复他?他只是为了不让你坐牢。”

  “他是个卑鄙的人。我得像对待一个小人那样来对待他,我要把他踩在脚下,把他和他的工作都搞个落花流水。同时,我还制订了一个赚大钱的计划。”

  这使两个伙伴很感兴趣。

  “我们怎么干?”哈里问。

  “很简单,找他的麻烦,给他安排一次车祸。”

  “你是说要杀掉他?”

  “也许是。但起码要让他进医院。还有他的小弟弟。让他们在那儿好好躺几天。”

  “那有什么用呢?”

  “把他们支开,我们就能把他们的动物卖掉。把钱装进我们自己口袋里。亨特计算过,每只动物平均都值1000美元,有的更值钱。他父亲想要他们捉16只动物,亨特说他会再捉四只凑足20只。20只动物,每只卖1000美元,将是多少钱?”

  “唷,一共是20000美元。”吉姆说。

  “对,我们三个人把它搞到手平分了不好吗?我们把动物卖给动物园就能拿到20000美元了。”

  “可他还没抓全呢?”

  “不必着急,等他抓够了再让他去医院。当然,如果他死了也不关我们的事,没人会指责我们这么干的。”

  哈里说:“那你为什么不去帮着他尽快把他需要的动物都捉住呢?然后我们就可以把他和他的弟弟干掉。”

  但维克太懒了,对哈尔又怀恨在心,他不愿再为哈尔干活。

  “抓一只动物他只给我50美元钱,和那20000美元相比这算得了什么?咱们现在就动手去搞1000美元,等他们出去打猎以后,就可以把那只叫‘大力士帮工’的大象牵到咱们这儿来,然后以1000元的价钱卖给一个动物园。怎么样?”

  “卖给哪个动物园?”

  “村长说过,在印度就有不少动物园。与印度相邻的缅甸和新加坡都有。日本现在也是一个能赚大钱的国家。要是卖给东京动物园,他们也许会给我们5000美元。你们说怎么样?愿跟我一起干吗?”

  他的朋友有点儿担心,但这么一大笔钱听起来实在诱人。

  “我和你一起干。”吉姆说。

  “还有我。”哈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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