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圈|青岛旅游论坛's Archiver

青岛酒店预订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6

  哈尔知道再争辩下去也是没用的。

  罗杰套上他的水中呼吸器、面罩和鸭脚板,从地板上的那个孔溜到外面。那条尖吻鲭鲨最有可能在什么地方呢?最有可能在梅恩大街。他顺着马鲛鱼街拐进科研街,在科研街往梅恩大街转的拐弯处停下来。

  街角那儿有几个行人,却见不到鲨鱼。一些胆子稍大的矿工正去上班,几位主妇正要到商店去,无所事事的小伙子正在街上游游荡荡,跟陆地上那些游手好闲的小伙子一样,他们不能向过路的姑娘们吹口哨,但却可以往她们的呼吸器上的气箱扔石块棍棒来挑逗她们。

  五光十色的小礁石鱼绕着行人的头顶游。街上还有一些稍大的鱼,比如金枪鱼、鲭鱼,还有海鲈。有人想用手去抓它们,一个人抓住了一条,他的家人晚饭就有金枪鱼吃了。

  几条鲨鱼游出来,但它们个头小胆子也小,肯定不会是那种吃人的家伙。

  小鲨鱼游走后,罗杰终于看到那条尖吻鲭鲨顺着大街旁若无人地游过来。绝对错不了,背部是蓝的,腹部是白的,牙齿足有十厘米长。尖吻鲭鲨正瞪着大眼到处张望。

  仿佛有人施了魔法,街上的行人霎时间无影无踪,人们急忙躲进离得最近的商店、房屋和公共建筑物。进了屋的人透过玻璃窗往外张望,打手势让罗杰赶紧找地方藏起来。罗杰也想象他们那样躲进屋里,但他身上有股力量促使他迎着越逼越近的敌人游上去。

  他读过一些关于捕鲨人的书,为了吓走鲨鱼,捕鲨人往往勇敢地直迎着鲨鱼游去。罗杰也想试试这个办法。尖吻鲭鲨那对灯泡似的巨眼逼得越近就显得越大、越恐怖,罗杰惊骇得几乎全身瘫软。尖吻鲭鲨丝毫也没有退让或游开的意思,相反,它张开大嘴,准备把这顿美味的早餐吞下去。它那上五排、下五排数以百计的牙齿,使狮子和老虎的利齿相形见绌。

  一条从来没见过人的鲨鱼可能会胆怯,但眼前这一条不但见过人,而且在一个星期内吃掉了8个人,它知道人肉很容易吃到口。等到罗杰意识到他不可能吓退这条庞然大物时,已经几乎来不及逃脱了。那10列由赤裸裸的利齿组成的“迎宾”队伍离他只有60厘米远了,他潜下去,溜到鲨鱼的肚皮下,仰着身体,手持尖刀用尽全力向那光溜溜的白肚皮扎去。

  刀尖在鱼皮上只划下了浅浅的一道口子,鲨鱼游走了。

  罗杰把刀插回刀鞘,游回家。

  “干得怎么样?”哈尔问。

  “运气不好。我使足了劲儿刺它,可它的皮太韧。我打算用梭镖试试,那毕竟是圣·乔治用来对付龙的武器,龙皮比鲨鱼皮更坚韧。”

  这个古老的故事曾经使他非常着迷。故事里的那条龙吞噬了很多人,后来又要吃皇帝的女儿。圣·乔治怀着对公主温柔的爱,主动承担起征服恶龙的重任。他用梭镖戳透了龙的身子。恶龙死了,从此以后,圣·乔治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现在,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不同的是,吃人的家伙是鲨鱼而不是龙,而且没有公主。

  罗杰用梭镖把自己武装起来,又出发了。那梭镖是最优质的钢材铸成的,镖尖像针一样尖利。不过,为了预防梭镖不起作用,他还带了一件备用武器——水下左轮手枪。

  人们已经离开他们藏身的地方,梅恩大街又挤满了步行和游泳的人。当那条巨鲨再次在街上投下它的阴影时,他们又惊慌失措地四散逃命。一位俊俏的姑娘跑慢了一步,被鲨鱼咬住,眼看就要被那条大怪物心安理得地吞下去。她正好代替了传说中的那位公主,而圣·乔治·罗杰·亨特马上要去搭救她。

  这一回,他无所畏惧,对那位姑娘的性命的关注使他勇气倍增。他把全身力气全部凝聚在锋利的梭镖尖上,直向鲨鱼扎去。鱼皮上连刀痕都没留下,而他的梭镖尖却被顶弯了。

  他气恼地扔下梭镖,拔出左轮手枪。从一些报道中,他知道捕鲨人也曾向鲨鱼开枪,但他们的子弹却被巨鲨的盔甲弹了回去。他不相信这种故事。不管有多么坚韧,鱼皮能抵挡子弹吗?

  他开枪了。子弹好像打在钢弹簧上,被反弹回来,打在罗杰的加重皮带的铅块上。子弹如果往上或往下偏几厘米,罗杰就没命了。

  不过,子弹到底不是刀或梭镖,它总算惊动了鲨鱼。它松开口,放掉它的捕获物。姑娘蜷缩着身子躺在街上,水中呼吸器的面罩从她嘴上滑下来,几分钟后,她非窒息而死不可。罗杰想给她戴上面罩,但那姑娘失去了知觉,面罩戴不住。

  他四面张望想找人帮忙。鲨鱼又游回来了。离他们最近的藏身之处就是宾馆的出口。罗杰把姑娘从地板的孔拖上去,进了宾馆。在这儿,她用不着呼吸器也可以呼吸了。她慢慢苏醒过来,人们把她送往另一个房间。她已经被鲨鱼折磨得够呛,该好好休息一下了。

  那位被打败了的“圣·乔治”垂头丧气地从宾馆的窗户往外瞧,他那位得胜的敌手正在玻璃窗外用鼻子到处嗅。罗杰不再觉得自己像圣·乔治了,他没料到事情会这么棘手。

  他又想出了一个主意。他知道尖吻鲭鲨是个跳跃能手,据说,它能跃出水面三到四米半。当尖吻鲭鲨被人惹恼了的时候,怀着对人的仇恨,它会故意高高地跃起,然后,落到一条小船上,把船砸成两半,让船上的人淹死。

  有时,这种跳跃也会使尖吻鲭鲨丧命。如果它在沙滩附近腾空跃起,很可能会落在沙滩上,无论怎么扭动挣扎,也回不了大海,过不了多久,就干死了。

  要是他能使这条尖吻鲭鲨高高地跳起来——但这儿可没有沙滩。这宾馆的大堂怎么样?地板上的“正门”比所有房子的门都大得多,大堂的天花板也是海底城全城最高的。如果能引诱尖吻鲭鲨跳进这间充满空气的大堂,落在地板上,再也出不去,它可就完啦。

  宾馆的经理恐怕不会喜欢这种主意,但罗杰不打算去征求他的意见。

  他怎样才能把鲨鱼引进来呢?他只好拿自己去充当诱饵了。他从“大门”跳进水里,往外游到鲨鱼看得见的地方。尖吻鲭鲨正在窗玻璃上用鼻子探路想钻进屋里。一看见罗杰,它马上停下来,跟着罗杰游到宾馆下面。罗杰爬进大堂,鲨鱼在离他只有1米左右的地方跟着。

  尖吻鲭鲨像火箭腾空似地从地板上的孔跳进宾馆,重重地落在地板上。大堂里的宾客赶紧悄悄溜走,空旷的大堂里只剩下罗杰和那条凶残的鲨鱼。

  海底城里的这只吃人的妖魔马上就要完蛋了,罗杰心里充满胜利的激情。现在,人们可以说,这妖魔一死他们就可以平安地来来往往了,用不了多久了。罗杰舒舒服服地在一把安乐椅上坐下来,等着看那孽畜完蛋。

  但是,尖吻鲭鲨没有完蛋。它挣扎了一会儿,使劲儿拍打着它那条仍然泡在水里的尾巴,一寸一寸地把身体从地板上的孔拖出去。罗杰束手无策地看着它溜进海里游走了。

  灰心丧气的捕鲨人回到家里。

  “抓住它了吗?”哈尔问。

  “倒霉,”罗杰说,“我想用激光试试。我们怎么没早点儿想到用这玩意儿呢?”

  “因为想到了也不中用,”哈尔说,“我们的激光器械只不过是一套小设备,它只能击毙蓝马林鱼、红鮨、旗鱼或者其他像它们那么大的鱼,对一条七八米长的鲨鱼它不起作用。我看,在这场角斗中,能做到的你几乎都做了,你不得不承认,尖吻鲭鲨赢了。”

  “我猜,你该说,‘我早就说过……’”罗杰心酸地说。

  “我绝不会说那样的话。我认为你在这场角斗中表现得很英勇,你不必感到羞愧,因为让一个身高只有一米五二的男孩去对付一条七八米长的恶鲨实在是太过分了。”

  但罗杰不肯服输,他在绞尽脑汁想办法。一定得想出点子来智胜那坏蛋。不一会儿,他兴奋得两眼发亮,他又有主意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6

  “我再用一样东西试试。”说着,他从门孔跳进水里。

  他又来到梅恩大街,走进一家门口挂着“矿工用品”牌子的商店。商店四壁挂满采矿工具,锹呀,淘盘呀,镐呀,测量重力、电流的仪器呀,地磁仪呀,比重计呀,还有分光镜。但是,罗杰却看不见他需要的东西。

  “你们没有爆破器材吗?”

  “当然有,”商店的售货员说,“我们锁起来了。不过,我们不卖爆破器材给小男孩。你要爆破器材干什么?”

  “爆炸。”

  “炸什么?铜矿、铅矿,还是锡矿——到底炸什么?”

  “鲨鱼!”罗杰说。

  售货员把眼睛瞪得老大,“鲨鱼?”

  “就是正在城里咬死人的那一条。”

  售货员犹豫了。“这一切听起来非同一般,”他说,“你得到谁的许可了吗?”

  “打电话问问狄克博士吧!”罗杰提议。

  售货员向电话走去,拨通了狄克博士的电话,“这儿有个小男孩要买爆破器材去炸一条鲨鱼。”

  “哪个小男孩?”狄克博士问。

  售货员转过头问罗杰:“你叫什么名字?”

  “罗杰·亨特。”

  “他的名字是罗杰·亨特。”售货员对着电话说。

  “他要什么就给他什么。”狄克博士说。

  售货员放下电话对罗杰说:“刚才,你怎么不告诉我你叫亨特?这儿的每一个人都知道你和你哥哥一直在干什么。”他打开保险柜,柜里装满了新发明的意味着死亡的玩意儿。他拿出一个模样像钢球、侧面有一个定时器的东西来。

  “我想,你的鲨鱼不会呆在那儿等着给人炸死,所以,你不可能用插座接通电流引爆。你可能需要一种自动的玩意儿,像这一个。提前拨好定时器,这样,在它爆炸之前你就有时间隐蔽起来了。”

  “我要的正是这玩意几,”罗杰说,“我该付多少钱?”

  “一分钱也不要。那条鲨鱼咬死了我的两位朋友,如果能干点儿什么帮你们把它除掉,我们实在太乐意出力了。”他把那个钢球装进一个防水的口袋里,交给他的这位年轻的主顾。

  接着,罗杰来到一家肉店,“我要一大块肉好把这玩意儿埋进去。”

  肉店老板莫名其妙,他从来没见过这样买肉的。“嗯,我不知道有没有……我来看看。不管你把它埋到什么样的肉里,它似乎都会掉出来,除非——来只乳猪怎么样?你可以把你那玩意儿从它喉咙那儿塞下去,不会掉出来。”

  “好哇。”罗杰说。

  肉店老板从冷库里取来一只宰好的乳猪。罗杰一只胳膊底下夹着那个钢球,另一只胳膊夹着乳猪走出了肉店。

  肉店老板看着他的背影直摇头。“闲疯了!”他说。

  罗杰等了大半个钟头,那条鲨鱼才顺着梅恩大街慢吞吞地游来。他赶紧行动起来,把乳猪放在街中心鲨鱼肯定会注意的地方。防水口袋是透明的,他用不着把它取掉就能看见拨定时器的旋钮。他拨好定时器,让炸弹在五分钟内爆炸,然后,连口袋一起把炸弹从乳猪的喉咙那儿塞下去,直塞进它的大肚子里。

  别的人已经匆匆忙忙地躲进了安全的地方。这回罗杰也跟他们一样躲起来了。他躲在一家商店的橱窗后面,注视着外面。

  吃人鲨顺着大街不紧不慢地游着,寻找着牺牲品。一看见那头乳猪它就猛扑过去,一口把它吞掉。

  罗杰看了看手腕上的防水表,两分钟已经过去了。他希望鲨鱼一直顺着街道游下去,离开街心,在那儿爆炸伤不着人,也不会炸毁房屋。

  可是,那条大鱼却不游走。它这儿嗅嗅,那儿嗅嗅。显然,在刚刚品尝过一口鲜嫩食物后,它又在搜索另一口美味。

  再过3分钟,那玩意儿就要爆炸了。

  如果鲨鱼一直呆在空旷的街心,罗杰就用不着这么担心了。但眼看鲨鱼慢慢逼近房屋,他不由得紧张起来。

  只剩2分钟了,那条巨鲨还在肉店的下面探头探脑。

  只剩1分钟了。

  鲨鱼游到肉店隔壁的商店下面,罗杰和另外几个人就躲在里面。罗杰真后悔自己怎么想起来干这么一件蠢事儿。如果商店里的人给炸死了,那就是他的罪过了,他永远也不会原谅自己。别人也永远不会原谅他的。他感到背上的冷汗直往下淌。

  只剩50秒了,40秒,30秒。那炸弹到底有多大威力?它会炸毁这座楼房,把里头的人炸死吗?

  只剩20秒了。

  找不到别的乳猪,鲨鱼又慢悠悠地游回街心。炸弹爆炸了,发出一声沉闷的声音,罗杰的办法立竿见影,海底城的吃人鲨翻转肚皮,慢慢沉到海底,白色的肚皮上炸开了一个木桶大的口子。这肚皮曾经是那样坚韧,刀子、梭镖和子弹都没能穿透。

  人们开始从炸开的口子里掏鲨鱼身体里最宝贵的器官,这些器官使一条巨鲨的身价高达7000美元。

  巨大的鱼肝给掏出来了,差不多整整45公斤重。从这种鱼肝中可以提炼出一种价值很高的油和维生素A、D。

  鲨鱼皮能制成精美的皮革,牙齿可以用来制造剃刀、武器以及外科手术器械。用它们还可以制成服装上的饰物。鲨鱼鳍可以送到中国去烹制有名的鱼翅羹,它的软骨(鲨鱼没有真正的骨头)将会变成一种高蛋白食品,鱼镖可以制成鱼胶,鱼胶可以制成胶或别的粘合剂。鲨鱼的巨口被海底城古玩店的店主拿走了。有人曾经说过猪浑身是宝,鲨鱼也一样,除了它呼出来的气体之外,确实浑身是宝。

  鲨鱼心也掏出来了,它被那个发现它的人捧在手上,还在跳动。这种令人惊叹的动物身上有许多令人惊叹的地方,这就是其中之一——鱼死了之后,心脏仍然跳动。著名的水手和作家阿·海耶特·维里尔曾报道说,在西尔瓦暗礁那儿捕获了一条4.6米长的虎鲨。当这条鲨鱼的心脏被水手们传来传去时,它不停地跳动,甚至被扔上甲板以后,还继续跳动了一个多钟头,直到猛烈的阳光把它的表皮晒干晒皱了,它才停止跳动。

  不过,这也算不得什么奇迹,想一想吧,蛇死后很长时间还会扭动,亚马孙河的锯齿鲑,头被剁下来后很久还会用它那些凶狠的牙齿咬人。

  这条尖吻鲭鲨身上真的还有一样活东西,那是一条鲫鱼,或者叫吸盘鱼。这种鱼惯于用它那吸盘似的嘴夹住大鱼的皮搭顺风船。但是,这条鲫鱼更不同寻常,它在鲨鱼的口里,粘在鱼舌头上。人们把它拽下来给了一个小男孩,男孩把它拿回家,让家里人晚饭时煮着吃。

  这孽畜吃掉的那8个人怎么样了?他们踪迹全无,连骨头都找不着了。鲨鱼的胃酸很厉害,几个钟头就能把骨头溶化掉。

  但是,在鱼腹里却发现了这条恶鲨的大量罪证。在它的胃里,不但发现了瓶子、罐头盒、大块的厚木板和废铁,还发现了手镯、项链、长头发、一副眼镜,还有葬身鱼腹中的人穿戴的许多其他物品。

  一个女人认出一把属于她丈夫的大猎刀,她一把抓起来,又连忙把它扔掉,好像被火烫了手一样。鲨鱼胃液中的盐酸非常厉害,人的皮肉一碰着立刻会被烧焦。那个女人用海草把刀包着,悲悲切切地拿回家去。

  鲨鱼肉被切成一块一块,由市长分发给南海诸岛来的工人,这些工人不像美国人那么讨厌鲨鱼肉。

  旅馆的一位女宾目睹这血淋淋的场面,双腿发软,几乎站立不稳,她转身要回旅馆。海底城的市长忽然注意到只有她一个人仍旧两手空空,他应该给她点儿什么。他把那颗正突突跳动的大心脏塞到她手里。

  看脸色,那位女士似乎马上就要晕过去。她不能拒绝这一馈赠,那样会使市长感到尴尬。她苦笑着,战战兢兢地捧着那颗心穿过人群。

  另一个女人盯着那颗心,似乎很想要。那位精神高度紧张的女宾巴不得能马上摆脱那玩意儿,她连忙把那颗鲨鱼心送给那个女人,女人高高兴兴地把它拿回家去。那颗心很可能会一直跳动,直跳到被煮成晚饭上的菜肴为止。在海底城里,要弄点儿鲜肉很不容易,又有什么肉能比这颗跳动着的心更新鲜呢?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6

  19、金子!


  哈尔一个人坐在玻璃吉普里指挥着他的“牛仔”们——给龙虾养殖场当警卫的海豚——干活儿。

  它们绕着养殖场兜圈儿,赶走海中强盗——那些把龙虾当成它们的美味佳肴的大鱼。连鲨鱼也害怕海豚的敏捷进攻和锋利的牙齿。

  哈尔看见一条撞鱼在干活儿。这种鱼的活标本很难碰上,他一定要抓住它。撞鱼的头硬得像汽车的保险杆,它会飞快地冲向一堆珊瑚,猛撞过去,把一块珊瑚撞下来嚼碎。不是因为它爱吃珊瑚,而是因为藏在珊瑚块里的那些微小的活珊瑚虫是它爱吃的食物。

  眼前这条撞鱼已经把一块块拳头大的珊瑚撞下来嚼碎,正在吃那里头的微生物。

  哈尔溜出吉普,悄悄地游过去,以免惊动它。他一把抓住撞鱼,迅速放进一只盛满海水的塑料袋,然后游回吉普,坐下来仔细观察他的俘虏。

  撞鱼在塑料袋里乱蹦乱撞,万分激动不安,把口中嚼碎了的珊瑚石喷得到处都是。哈尔看见珊瑚石的碎粒之中有一些闪闪发光的颗粒很像金子,吃了一惊。

  他再仔细看了看海底的那座珊瑚小丘,撞鱼刚刚在那儿美美地饱餐了一顿。那些小小的珊瑚虫为什么选择了这个地方做窝呢?这个地方几乎被沙子完全覆盖着,那条撞鱼为了把珊瑚虫吃到口肯定已经把一些沙子拨拉开了。这座小山丘是什么东西垒成的?珊瑚底下是不是有一块巨石?或者只有一大堆沙子?

  他打开激光机,把激光束射在那座古怪的山丘上。激光机上的刻度盘立刻显示,那座山丘下确实有一些很坚硬的东西。

  他用激光机沿着那堆硬东西的边沿扫描了三十多米,硬东西就没有了。他又扫描另一头,直到扫描不到那种硬东西为止。

  那堆东西的形状像一艘船,它肯定是一艘船。

  这不奇怪,因为这一带的水域很危险,有很多的船只在大堡礁附近的珊瑚海里失踪。

  但是,那些金子又怎么解释呢?

  他想起来了,一个世纪以前,澳大利亚有过一次大淘金热,世界各地的船只蜂拥而至。仅仅一年,价值成亿美元的黄金就被装上轮船,运往欧洲和美洲。一些船只没有完成它们的航程。它们在大堡礁的风暴中沉没了。那时候,潜水员还潜不到那么深的海底,因此,不可能有人把它们打捞起来。

  哈尔兴奋得几乎透不过气儿来,他拿了把锤子游出去,敲下几块珊瑚石。每块珊瑚石里头都有那些闪着金光的东西,那是金矿粉末,装金子的口袋已经完全腐烂不见了,金粒散落在沙子里成了正在形成的珊瑚石的一部分。

  再挖深一点儿,他发现了一根大约三十厘米长的纯金条。接着,又一根接一根地挖到金条。这太令人难以相信了,哈尔感到有点儿头晕目眩。他搂起一抱金条向吉普游去。在这样的深海里,金条轻得像柴火,只是在他想把它们举起来,放进吉普时,他才感到它们的真正重量。

  他给上头飞云号的特德船长打电话。

  “把真空吸管放下来。我发现了一些相当精采的东西。”

  他迫不及待地等着那条真空吸管垂下来。

  “推上电门。”

  “是什么东西?”特德船长问。

  “沙子。”

  “可你刚才说是相当精采的东西?”

  “是的。但是,要得到沙子下面的东西,我们得先把沙子清除掉。”

  “沙子下面是什么?”

  “金子。”

  “哎呀,这网鱼可是大得惊人啊!”船长惊叹道。

  沙子清干净了,沉船的残骸一览无遗。打这条船来到海底以后,整整一个世纪过去了,船上的东西大都已经腐烂、失落了,只有坚固的舷壁和龙骨还在。在海底过了一个世纪,装金粉的口袋烂掉了,装金条的箱子盒子也都没有了,不过,这无关紧要,要紧的是金条还在。

  哈尔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是不是应该马上去向狄克博士汇报?干嘛非得向他汇报?现在,他不是在给狄克博士干活,他可以自己作主。沉船不是在海底城的领域里发现的,它离海底城足足3千米多。

  这儿是澳大利亚的水域,在这儿发现的财宝一半应该归发现财宝的人,另一半属于澳大利亚政府。

  他是否应该通知澳大利亚的官员,让他们派一位视察员来考察这笔海底财宝,井安排把属于政府的那一份运走?

  他知道,各国政府的工作效率都很低,可能得等好几天、甚至好几个星期视察员才会来,然后,又过好几天或者好几个星期,政府才会派船来把金子运走。

  在这段时间里,发现金子的消息将会公诸于众,盗贼就有可能来把金子偷走。他正考虑这个问题,突然看见一艘海底城的小潜艇驶过来。他认得那是梅林·卡格斯牧师的轻便潜艇。潜艇挨着哈尔驶过,卡格斯向他招招手,又继续往前驶去。

  哈尔松了口气儿,他以为卡格斯没注意散落在海底的东西,但他错了。

  卡格斯所看见的东西已经足以打动他的好奇心,小潜艇又驶回来,潜下去围着沉船兜圈儿,然后浮上去开走了。

  哈尔知道该怎么办了。既然信不过卡格斯,他就应该找个地方放好这些金子,使它不能成为对卡格斯或任何其他人的诱惑。他应该把它装上飞云号,让特德船长和他的船员们守着它,直到澳大利亚政府派视察员来为止。

  用什么办法把金条弄到船上去呢?海豚拖得动,但每回只能拖几条。这活儿确实只有杀人鲸“大小子”才干得了。一般来说,“大小子”喜欢呆在他们家附近。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6

  哈尔把吉普开回家告诉罗杰他看到什么,罗杰吃惊得瞪大了眼睛。

  “哎呀——我也想看看。我跟你一起去看看。”

  “好哇,”哈尔说,“你可以帮我的忙。”

  “你跟狄克博士说了吗?”

  “没有必要,”哈尔说,“不过,我想我最终还是要告诉他的。”

  他拨通了狄克博士的电话,给他讲述了那条沉船和船上装的东西。

  “沉船在哪儿?”狄克博士问。

  “离这儿大约3千米多。”

  “好吧——谢谢你把这事儿告诉我。说实在的,这不是我的事儿,那条沉船在我们的领海以外。记住,你现在是在为你们自己工作,不是为我。祝你好运。”说完,他挂断了电话。

  哈尔说:“他真是个大老实人。”

  哈尔和罗杰回到沉船那几,“大小子”鲸跟在后面。

  快到沉船时,他们看见了另一个人。一艘单人潜艇正在那儿转悠,卡格斯本人就站在那艘沉船的舷壁上盯着那些金子。几条被海豚拦在龙虾养殖场外头的鲨鱼从他头顶游过,卡格斯正贪婪地盯着那堆财宝,根本没注意鲨鱼。

  一条鲨鱼可能因为吃不着龙虾正憋了一肚子火,它突然冲下去一口咬住卡格斯的肩膀。

  “走哇!”哈尔说。他和罗杰一起从吉普跳下水,游过去救那位倒霉的传教士。他肩膀上的血染红了海水,他的呼吸面罩滑了下来。即使鲨鱼不咬死他,他也得被憋死、淹死。

  罗杰已经知道他不可能用刀或梭镖扎穿鲨鱼的皮,就是子弹也打不进去。但他知道,鲨鱼的鼻尖是它身上最薄弱的部位。当然,要把这畜牲弄死,光戳它的鼻子是不行的。但是,很多潜水员用棍棒猛击它的鼻尖,却能把它赶走。

  罗杰没有棍子,他抓起一根金条,使足全身的劲儿往那家伙最薄弱的地方猛击。

  鲨鱼丢下卡格斯游走了。传教士歪倒在海底,失去了知觉。如果再吸不到空气,他一会儿就会溺死。哈尔托着他的头,罗杰站在他的两腿间抬着他的腿。他们就这样把传教士抬进了吉普。哈尔给他把肚子里的水压出来,对他进行急救。他开始呼吸了,慢慢苏醒过来,睁开双眼,呆呆地望着哈尔和罗杰。他还没弄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愣了一会儿,他注意到自己的肩膀在冒血,这才想起刚才的事儿。

  “那孽畜几乎要了我的命,我猜,是你们救了我。”

  他闭上眼睛,过了好一会儿,又睁开眼睛说:“你们干吗要救我?在那个荒岛上,我那样对待你们。鲨鱼要把我当饭吃的时候,你们为什么要阻拦它?”

  哈尔正在用消毒纱布和药膏给他包扎肩膀上的伤口。

  “我不知道,”他说,“那时候,我们想必认为你是值得救的。”

  “你们真是宽宏大量啊,”卡格斯说。他一只手拉着哈尔,另一只手拉着罗杰,“现在,我们是朋友了,对吗?过去的一切就让它过去吧,对吗?”

  “对。”哈尔说。

  罗杰既不说对也不说不对。

  “我知道,你们发现了一笔财宝,”卡格斯说,“你们打算拿它怎么办?”

  “弄到上头去。”哈尔说。

  “弄到你们的船上?”

  “对。”

  “我来帮你们弄,”卡格斯说,“只有那样做才能表达我对你们的感激之情。”

  “你最好还是再歇一会儿……”

  “不,不。我已经好了。咱们这就走吧。”

  孩子们倒宁愿不要卡格斯帮忙,但那家伙似乎很迫切要证明他是他们的朋友,他们不好拒绝他。

  哈尔给特德船长挂电话:“注意那条鲸鱼,它要把金条送上去了。用吊车把金条吊上船,堆在船舱里。”

  就这样,哈尔、罗杰和卡格斯一行三人向着沉船潜下去。哈尔拿着一根结实的绳子。“大小子”一看见这根绳子就猜到这活儿是它的,它马上游过去。

  绳子的一头打了个圈儿套在它的脖子上,另一头捆了大约半吨金条。强壮有力的鲸鱼没费什么劲儿就把这捆货拖到水面,飞云号上的吊车把货吊上了船。

  “大小子”拖了一趟又一趟,一直把找得到的金条全都搬上了船。

  卡格斯回到他的潜水艇里,友好地朝兄弟俩招招手,飞快地开走了。

  哈尔和罗杰返回玻璃吉普。哈尔打电话给船长说:“金子全搬上去了,特德。下一步该把视察员找来。我这里的电话不通凯恩斯,你的可以。请给凯恩斯的警察局长打电话,请他往布里斯班发电报请求派一位视察员来。”

  “我希望他赶紧来,”船长埋怨道。“这条船快要沉了,你明白吗,那玩意儿太重了。这会儿要是赶上坏天气,我们可能也得沉到海底里去。”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7

  20、杀人犯露出真面目


  第二天上午,狄克博士那儿来了位客人。他是个年轻人,褐色的皮肤,显然是个波利尼西亚人。

  “请坐,”狄克博士亲切他说,“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叫塔洛,”年轻的陌生人说,“是北边一个岛上的人,那岛叫波纳佩岛。”

  “我知道那个岛,”狄克博士说,“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的?”

  “找活儿干。我是大约一个星期以前来的,采矿工程师雇用了我。昨天,我上教堂,认出了那位传教士。”

  “哦,尊敬的卡格斯先生。你以前见过他吗?”

  “见过,在波纳佩岛。我怀疑,你是否了解他。”

  “什么意思?”

  “他到底是什么人?”

  “嗯,我所知道的都是他自己告诉我的。他曾经在南海诸岛当过好几年的传教士。”

  “他不是传教士,”塔洛说,“他是杀人犯,盗宝贼。犯了两起杀人罪后,他坐过很长时间的牢。出狱后,他假装已经悔改,改名换姓,把自己叫阿基伯德·琼斯牧师。他到处流窜,一边儿引述圣经里的章句,一边儿见什么偷什么。他开枪打死了我的一位朋友。他跟两个孩子一起到一个荒岛上去,却把他们扔在那儿等死。孩子们死里逃生,好不容易捡回了两条命。我寻思,应该让你了解这些情况。我相信,在了解他这个人以后,你绝不会再雇用他。”

  狄克博士细细端详着塔洛的脸。看来,他是诚实的,但谁说得准呢?波利尼西亚人是非常富于想象力的民族,也许,他说的一切实际上全是没影儿的事儿,完全是塔洛编造出来的故事。

  他对塔洛说:“我希望你明白,你所指控的是十分严重的罪行。我会对你讲述的事情进行调查。如果你说的全是真的,我将会十分感谢你让我了解这些情况。如果是假的,你就会被解雇。”

  “这很公平。”塔洛说。

  塔洛走后,狄克博士给卡格斯打电话,“你要是不忙的话,能不能到我这儿来一下?”

  “当然可以,”卡格斯说。“现在正好是我祈祷和忏悔的时间,我还得准备下礼拜天的布道。不过,我可以为你腾出几分钟来。”

  他来了,狄克博士说:“很抱歉,打断了你神圣的工作。到我们这儿来的时候,你是不是已经把你的情况全都告诉我们了?”

  卡格斯吃了一惊,“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当然,我已经把我认为你们感兴趣的一切都告诉了你们。”

  “你告诉我你在南海诸岛当了很长时间的传教士。你告诉我你如何把福音带给南海上那些无知的、不信教的人。顺便问问,你见过阿基伯德·琼斯牧师吗?”

  卡格斯瞪大了眼睛,“什——什——么?”他结结巴巴地说,“这名字很陌生,我想,我从来未有过认识这位先生的荣幸。”

  “那么,你现在可以有了,我来给你讲讲他的情况。他长得非常像你,但他过去时运不济。他杀过两次人,坐了很多年牢,获释后,他改名换姓到南海诸岛,像传教士那样到处向人们讲道。既然你曾经在那些岛上当过传教士,我想,你可能见过他,特别是当你照镜子的时候。”

  卡格斯气得满脸通红,“这是谁告诉你的?”他质问道。

  “这无关紧要。关键的问题是,这是不是事实?”

  卡格斯明白要否认是不可能的,狄克博士全都知道了。

  “是真的,”卡格斯承认了,“那又怎么样?一个人做错了事进了监狱,这很平常嘛。他出狱以后,决心重新做人,这种例子也不少。这样的人应该得到改过自新的机会,为了他所犯的错误,他已经付出了代价。关在牢房里,他有时间去思考,有时间去读圣经并痛下决心按圣经上的教导去生活。出狱时,我已经完全换了个人,我只想干好事。我唯一的愿望是为贫苦、穷困的南海人祈求幸福。我成了一位传教士,打那以后,我一直在做好事。”

  狄克博士笑起来,“这些活听起来倒挺不错。一个曾经为自己的罪过付出代价的人当然应该再有一次机会。不过,在已经成为献身宗教的神职人员以后,你一面给岛国人民讲道一面还到处偷窃这些人的财物,这又怎么解释?你真的改过自新了吗?你所犯下的这些新罪行又是怎么回事?”

  “什么罪行?”

  “你策划谋害两位年轻人,把他们丢在一座荒无人烟的岛上,以为他们在那儿会饿死、渴死。你还枪杀了一位波纳佩岛人。我毫不怀疑,那个制造大堡礁塌方几乎把我们的两位博物学家砸死的人就是你。这些难道都是一个已经改过自新的人的行为吗?”

  卡格斯从椅子上跳起来,挥着拳头说:“这些事都是谁告诉你的,说!不然,我把你的脸揍扁。”

  “你敢!”狄克博士说,“你给我乖乖地从这座房子滚出去。我们不再需要你当海底城教堂的牧师,你滚出海底城,永远不要再回来。”

  “谁跟你说的?”卡格斯大喊。

  “这不关你的事儿。”

  “这就是我的事儿。你不说也没关系,我知道是谁说的。我不会放过他!”他怒气冲冲地吼叫着出去了。

  他径直朝他和哈尔、罗杰合住的那幢房子走去。向狄克博士告密的那个人准是哈尔,说不定还有他弟弟的份儿。卡格斯真想把他们俩都给宰了。

  但是,转过马鲛鱼街的拐角时,他已经冷静多了。这两位年轻人的力量和勇气他都领教过,他可不是他们俩的对手。即使只有哈尔一个人在屋里,他也打不过他。他得另想办法来报复这两个搬弄是非的家伙。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7

  他想到飞云号,那条船上装着的珍稀鱼类价值十万美元;还有那些金条,它们的价值简直无法估量,也许,价值数百万美元。

  所以,到进屋时,他已经满脸笑容满嘴甜言蜜语了。他兴高采烈地和兄弟俩打了个招呼。

  “狄克博士找你有什么事儿?”

  “哦,他只不过想为我昨天的布道感谢我。他说,我的布道使他精神上得到极大的安慰。他要给我加薪,我谢绝了。我到这儿来不是为了钱,而是要尽我的能力为人民造福。”

  他走进房间,几分钟后,拎着一个口袋出来了。

  “看样子,你要出远门儿。”哈尔说。

  “不,不是,我只不过上教堂去。”

  “上教堂干嘛要带着这口袋?”

  “圣经,”卡格斯答道,“是送给我那个教区教民的圣经。你相信吗?在我那个教区里,许多教民都没有圣经。”

  他笑着出去了。

  “这家伙总算不赖。”哈尔说。

  罗杰摇摇头,“谁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拎着一口袋自己的东西——不是什么圣经,卡格斯登上了他的小潜艇。他知道,他得慢慢地往上浮,一下子猛冲上去会得气栓病。

  上浮15米左右,卡格斯停下来,打开舱门放走一点儿氦气,他的身体在慢慢适应逐渐变低的压力。尽管他急于在诡计被识穿之前浮到水面上去,他还是等了很长一段时间才继续上浮。

  又上浮了15米左右,他再次停下来。

  第三次上浮以后,只差约莫15米他就要到达水面了。好不容易熬过了这最后一次令人烦躁的等待,他终于浮出水面,看见了飞云号。他把潜艇开到飞云号船边的绳梯跟前,从潜艇钻出来,爬上飞云号的甲板,让他的潜艇随波逐流漂到哪儿算哪儿。

  甲板上一个人都没有。

  他顺着升降口来到船长室,敲了敲门。一个沙哑的声音说:“进来。”他从口袋里掏出左轮手枪,推开门走进去。

  看见他拿着枪,船长连忙伸手去掏自己的枪,正在这时,卡格斯的枪响了。卡格斯有意不击中船长,驾驶飞云号还用得着他呢。

  特德船长认出了这家伙,哈尔曾给他讲过他的情况。“梅林·卡格斯,你要干什么?”

  “如果你不认为,”卡格斯说,“掉了脑袋你会显得更漂亮,就按我说的去做。到甲板上去,马上开船。”

  “我开不了,”特德船长说,“我的人都不在船上。”

  “上哪儿去了?”

  “上礁石那边打鱼去了。”

  “那更好,”卡格斯说,“我可以少打死两个。”

  “你以为我一个人驾驶得了这条船吗?”

  “别担心,我能帮忙。我在一条船上当过大副,那条船跟你这条破船差不多。”

  船长爬上甲板,卡格斯寸步不离。

  “上哪儿?”特德船长问。

  “上凯恩斯北面,随便找一个僻静的小海湾,一个不惊动警察就能把这些东西弄上岸的地方。不过,得挨着铁路。”

  船长抬头看了看,船帆正在风中懒洋洋地摆动,“不行,”他说,“风向不对。”

  “别耍花招,”卡格斯嗥叫道,“风向是对头的。何况,你还有一部备用发电机。”

  船长上下打量着卡格斯,“你真的要带上这些东西逃跑吗?显然,你知道这条船上装的是什么货。这上头的东西有一半属于澳大利亚政府,你难道不知道吗?挟带政府财物潜逃要被判终身监禁,除非亨特兄弟先把你给杀了。”

  卡格斯哈哈大笑,“我不怕政府,也不怕亨特兄弟。那两个小家伙斗得过我吗?以前,我杀过人,现在还可以再杀人。不过,目前没这个必要。等他们知道这件事,已经追不上我了……好啦,罗嗦够了,快开船。”

  “首先,”特德船长说,“你得到前头去起锚。”

  卡格斯走到船头。船长悄悄侧身往舱壁电话那儿挪,得马上把这儿发生的一切通知亨特兄弟。可是,没等他抓起话筒,卡格斯突然转身开了一枪,电话机的碎片撒得满甲板都是。

  “我希望你放明白点儿,我会使这家伙,”卡格斯拍着手中的枪说,“上次没打中你,那是故意的。下次我可不会再打偏了。至于这条破船,必要时我也能驾驶。你再胡闹,我可就不客气了。记住,这儿的老板是我,你只不过是船长。”

  起了锚,扯起帆,小船启航了。

  “不够快,”卡格斯说,“打开备用发电机。”

  “走得太快不安全,”船长提醒道,“前头暗礁太多。”

  “我是指挥,”卡格斯吼道,“打开备用发电机。”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7

  特德跳进轮机房,按卡格斯吩咐做了。从轮机房到他的船长室有一条通道,他穿过通道进入船长室,在航海日志前坐下。他要把这一事件记在航海日志上,这样,无论他出了什么事儿,人们日后都能从他留下的书面证据里知道是谁偷了这条船并杀害了他。

  门开了,卡格斯闯进船长室。

  “你又搞什么鬼?”他厉声问道。他从船长背后看见航海日志上有自己的名字。“又在耍花招,”他说,“上甲板去!快!”

  卡格斯一把抓起航海日志,紧跟着船长上了甲板。他走到船栏边,翻开航海日志,把第一页撕成两半,扔进海里,他不停地撕着,把日志的每一页都撕碎扔进海里。船长强忍着痛苦沉默着。对于一艘船的船长,最神圣的莫过于他的航海日志了。

  两个被飞云号丢下的人钓鱼回到船原来停泊的地方,发现他们的船不见了。是因为船上的货太重沉没了吗?他们看见了漂在海面的纸屑,捡起一片细看。纸是从船上的航海日志里撕下来的,纸屑成排地往西北方向漂,显然,船朝那个方向开走了。

  “汤姆,你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情很明白,”汤姆说,“船上装满了财宝,他顶不住它们的诱惑开船跑了。”

  “谁?你指的该不是船长吧?”

  “还能是谁?”汤姆说,“刚才,船上只有他一个人。”

  “我绝不相信他会干出这种事情来。”

  “我知道。但是,依你看,还能有别的可能吗?”

  “好啦,我看我们首先得马上通知哈尔。”

  “怎么通知?你以为我们这条救生艇上有电话机吗?亨特在六十多米深的海底。没有水中呼吸器、没有气箱,我游不到那么深的地方,你也游不到。”

  水手在了望天边。“她在那儿!”海底科学基金会的“发现号”就在离他们约莫五公里的海面上。

  “他们有电话。船顺凤,我们真走运。”

  他调转船帆,放下帆脚索,以便充分利用这股微风的力量。小艇飞快地向“发现号”驶去。上船后,他们找到了船长。

  “我们是飞云号的。”汤姆说。

  “欢迎啊,小伙子们,在我们这儿请别客气,就像在你们自己的船上一样。”

  “不,这不是一次礼节性的拜访。我们的船不见了。它出发的时候,你们看见了吗?”

  “没看见。我们那时正在舱里忙呢。”他举起双筒望远镜搜索飞云号原先停泊的那片海面。

  “我们想给哈尔·亨特打电话。”汤姆说。

  “对,你们应该那样做。电话在那边。”

  这消息使哈尔惊呆了。“我真弄不懂,”他说,“船长怎么会不通知我们就把船开走呢?”

  “可能是电话出了毛病,”罗杰猜道,他作梦也没想到他的猜测竟这么快就变成了事实。“船上装了那么多金子,你看会不会是特德船长……”

  “别胡说。这个人不会,我敢拿性命担保。”

  “卡格斯上哪儿去了?”罗杰说,“刚才,他说要到教堂去。这会儿,早该回来了。”

  哈尔想起卡格斯拎着的那个口袋,他还以为那里头装的真的是圣经呢。他想起那条满载着金子的飞云号,用不着多费脑筋,他很自然把这两者联系起来。

  “卡格斯,那个坏蛋!”

  他打电话给狄克博士说,“我们的船不见了。我们猜,准是给人偷走了。”

  “偷走了!谁会偷……”他马上想到他上午辞退的那个杀人犯、强盗。“我猜到了,”他说,“要我帮什么忙?”

  “我们要追飞云号。能把飞翼潜艇借给我们吗?”

  “完全可以。五分钟之后,它就开到你们家门前。”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7

  21、追捕


  不到五分钟,飞翼潜艇就到了。坐在驾驶台上的还是那位把他们送到马里亚纳大海沟去的驾驶员。

  往上浮的时候,他们不必停下来减压,因为潜艇里装满的氦气跟他们在底下呼吸的气体一样,气压也一样。关上舱门后,他们就箭一样地往水面冲上去。

  到了水而,飞翼潜艇一个鱼跃,像表演杂技的鲸鱼似地腾空而起,接着,在下喷气流柱的支撑下,在离水面近4米的空中飞速滑行。

  “飞云号大概曾停泊在这儿。”哈尔说。他发现了那些纸屑。

  “看,”他对驾驶员说,“跟着那些纸屑走。他没有去布里斯班,也没去悉尼。这条航道将把他带往凯恩斯北面那些人迹罕至的海湾,走私犯们常常利用这些海湾藏匿他们的赃物。要是找得到那艘船,我们就得离开潜艇到那上面去。现在,请你慢慢地降低这里头的气压,使它在我们追上那条船时与大气压一样。”

  水面上再也看不到纸片了,驾驶员看着罗盘,把飞翼潜艇的航向拨得跟纸片漂流的方向完全一致。“魔毯”在水面上飞驰,不管是暗礁、沙岬还是珊瑚岛,它都能轻松地飞越;至于那艘船,当然罗,一遇上这种地方它都得绕开,所以,它现在可能已经向左或向右偏离了罗盘所指的航向。驾驶员一直注意着前方,哈尔守在右舷窗往外了望,罗杰则守在左边儿。

  在飞云号上,情况可就不那么妙了。为了把船从海盗卡格斯手里夺回来,特德船长又作了一次勇敢的尝试。

  趁卡格斯不留神,船长抓起了一根S形挽桩。这种在船上用来栓绳的桩子沉得像警察用的警棍一样。他往前跨了一步,悄悄来到卡格斯背后,举起手中的武器,以惊人的力量往下猛击。

  卡格斯头一偏,S形挽桩擦过他的右太阳穴和面颊,血流出来了。

  他一转身,双拳同时打出,一拳打在特德的下巴颏上,另一拳打中他的太阳穴。船长被击晕了,倒在甲板上不省人事。趁他还没苏醒,卡格斯抓起一卷绳子,把他的手和脚捆在一起,捆得结结实实。

  “好啦,”他洋洋得意他说,“现在,你再也没办法捣蛋了。”

  他的话音刚落,脚下就响起了磨擦声,船猛地震动了一下,停了。它触礁了。

  原先,他还以为这样一条船他完全对付得了。但现在,他碰上了从未碰上过的事故,怎么样才能使船摆脱暗礁呢?

  他抓住特德船长拚命又推又揉,“醒醒,你这狗娘养的,起来干活儿。”

  不管怎么推,船长就是不醒,他只好亲自干了。风压着船帆,在粗糙的珊瑚石上一寸一寸地往上推。剃刀般锋利的珊瑚石边正像利锯一样切割着船壳。船下传来水冒泡的噗噗声,他知道,一边的船板已经裂开,海水正从裂缝往船里涌。

  他抬腿对着那位昏迷的船长又踢又踹,要是他刚才那一拳不打那么狠就好了。哎呀,得先把帆收下来。他收了帆,然后,到下头去关掉发动机。这时,他指望轮船会滑回深水里去,但船并没有动弹。他又打开发动机,让机器倒转。这应该能把船从珊瑚石上拖开,但船仍旧没动。海水在卡格斯脚下泼溅。

  得把水抽出去,船上有水泵吗?有的话,放在哪儿呢?

  他走到船长身旁,狠踹一脚,把他踢醒了。特德睁开眼睛。“起来,懒东西。我们卡在暗礁上了。”

  船长脸上隐隐露出一丝笑意。

  “别忘了,”他说,“头儿是你,自个儿把船弄出来吧。”说着,他闭上眼,好像又要睡着。

  卡格斯明白,只要船长的手脚还被捆着,他就绝不肯帮他的忙。他蹲下去动手解绳结,绳子解开了,他又再捆上,而且捆得更结实。只要这家伙还被捆着,他就不能调皮捣蛋。

  卡格斯又想出一个主意,金子。这条船装满金子,船体大重。如果把金子扔出船外……

  想到这儿他懊丧极了,他费了这么多手脚,难道仅仅是为了最后失去这批财宝吗?但是,他再也想不出别的法子了。

  他在冥思苦想,连海面上有东西跳出来也没在意,也许,那不过是一条鲸鱼或者马林鱼。他走下船舱,伤心地望着那个巨大的金库。这笔财宝一到手,他下半辈子就不用发愁了。要不是他粗心大意让船触了礁,这些金子就全归他了。

  唉!没办法,只好把金子甩掉了。他尽力抱起一大抱金条,摇摇晃晃地爬上舷梯。头顶上似乎罩着个阴影,他抬头一看,哈尔和罗杰正在梯口等着他。

  那跳出海面的东西不是什么鲸鱼,也不是什么马林鱼。卡格斯怀抱里的金条掉下来,顺着舷梯叮叮当当地落下去。他伸手去掏枪,有人大喝一声制止了他:“住手!”是船长。两个孩子已经给他解开绳子,现在,他正握着枪对着卡格斯,随时准备开枪。

  什么时候应该凶狠,什么时候该满嘴花言巧语,这点,卡格斯懂。他讨好地笑着说:“我正在想办法拯救你这条船。”说着,他爬上了甲板。

  “这么说,先偷船,然后,让它往暗礁上撞,”哈尔说,“就是你拯救这条船的办法罗。船长,我们该拿这家伙怎么办?”

  “把他关起来。禁闭室就在水手舱那边。”

  禁闭室是一个铁笼子,捣乱闹事的水手就关在里头。卡格斯被带到他的新居,钥匙一转,就锁在里头了。

  “这样可以让他安分一阵子,”哈尔说,“直到我们把警察叫来为止。电话在哪儿?”

  “喏,那就是电话,”特德船长指着摔碎在甲板上的电话说,“叫警察的事几恐怕得暂时放一下,我们首先得让船脱离礁石。涨潮了,水位一升高,我们也许能浮起来。这会儿,我得开水泵把这里头的水抽掉一点儿。”

  潮越涨越高,特德船长的双桅纵帆船仍然紧紧卡在珊瑚礁上。

  “船尾那儿得有个锚,”船长说,“可我们没有小船把锚运到那儿去。”

  “魔毯可以当小船用。”哈尔建议。他四处张望寻找那艘飞翼潜艇,潜艇却早已踪影全无。驾驶员这会儿正驾着潜艇向海底城飞驰呢。

  “罗杰和我可以把锚送过去,”哈尔又建议。他们脱光衣服,扛着锚,往船尾游了大约三十多米,把锚放下去,然后游回船上。

  特德已经转动电起锚机,把系在锚上的绳索拉紧,这样做应该能把船从礁石上一点儿一点儿地拽开。

  系锚的缆绳越拽越紧,紧得就像绷紧的弓弦。轮船的螺旋桨磨擦着珊瑚石,船底被珊瑚礁割出一道巨大的裂口。突然,缆绳嘭地一声绷断了。

  他们白丢了一个锚,什么也没弄成。

  船被拽开了一点儿,但事情却反而搞得更糟糕,原来,船底上的裂口被礁石半堵着,现在完全无遮无拦地没入更深的水中。漫进船舱的水越发多了,水泵根本来不及抽出去。再这样下去,船体只会倾斜着离开礁石,船尾冲下地在海里沉没。

  罗杰思绪万千。他想起发现澳大利亚的伟大航海家库克船长。他的船也触过礁,当时的情况和现在完全一样,地点也离这个地方不远。库克船长设法使自己的船幸免于难,罗杰还记得他当时是怎么干的。

  “咱们往洞口上敷帆布吧。”他突然说。

  特德船长的历史书籍读得不多,他宽容地笑了笑,心里说,胡说些什么呀?

  “你是什么意思——敷帆布?”

  “库克船长就是那样干的,我们干嘛不能那样子呢?您这儿有旧帆吗?”

  “那边有,在小舱里。”

  罗杰取出旧帆,在甲板上铺开。

  “来点儿沥青,有吗?”罗杰问。

  特德船长忍不住了,“你搞的什么鬼?”

  这时,哈尔也想起了库克船长用过的办法。“这小子干得对头,把沥青给他。”

  他帮罗杰在帆布上厚厚地抹上一层沥青。

  接着,他们把帆抬到船尾,放下水,拖到船底,蒙住那个裂口。

  海水的压力把抹了沥青的帆紧紧地压在洞口,正在往里涌的水堵住了。

  “哎唷,我真蠢,”特德船长说,“我在这片海域里驶了五十年船,但仍然天天学到新东西。”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7

  22、平安港


  现在,抽水机总算能真格儿地干活儿了。一个钟头以后,它把船内的水全都抽到外头。水抽干了,船一下子轻了好几吨。

  船长让起锚机倒着转,把缆绳放出来,跟系在锚上的那截绳子接在一起。潮水再次涨到顶时,起锚机上的电动机再次开动,缆绳绷紧了,船吱吱嘎嘎地呻吟着,擦着珊瑚礁被拖进了深水。

  特德船长下了趟船舱,回来的时候,满脸笑容。

  “那玩意儿还挺管用,一滴水都没渗进来。那个叫库克的家伙还挺有心计。你们现在想上哪儿?去走私贩们的海湾吗?”

  “不,”哈尔说,“离这儿最近的什么港口有视察员、银行以及能修我们这条船的船坞?”

  “那只能到布里斯班去了,”特德船长说,“也许,你们能帮我把这些帆升起来。”

  微风轻拂,纵帆船沿着新的航线疾驰。罗杰顺着绳梯横索爬到桅上面的了望台。他敏锐的眼睛在搜索海上的礁石。露在水面上的礁石不难发现,但是,许多礁石藏在水里,它们可能离水面很远,船从上面驶过不会有危险。有些礁石离水面可能不到1米,这种礁石罗杰看不见,但可以根据海水的颜色知道它们在哪儿。水深的地方,海水是湛蓝色的,水浅的地方是蓝色或棕褐色甚至是珊瑚红的。一发现前头出现这种危险的颜色,他就对在下面掌舵的特德船长大喊一声,船就调整航向绕过礁石。

  这片水域布满暗礁,危机四伏,夜里不能走船,当夜幕降临,船就卷起帆,停泊在一个小岛的避风处。

  清晨,当天边露出第一道曙光,飞云号就朝布里斯班启航了。它终于绕过最后一个岛,进入摩顿湾。

  “我们到了。”特德船长宣布。

  罗杰审视了那儿的海岸。原先,他还以为到达布里斯班后会看见一座大城市,可是,眼前除了亚热带丛林却什么也看不见,到处是棕榈、凤凰木、番木瓜、鸡蛋花、白玉兰,还有一些大树高达六十多米,巨大高耸的树干显得有点儿畸形可怕。

  “可布里斯班在哪儿?”罗杰满腹狐疑。

  “噢,我们还没有真正到达布里斯班。到那儿得顺布里斯班河上溯40公里左右。布里斯班河河道弯曲、非常危险。我们最好把帆放下来,开着发动机慢慢驶上去。

  布里斯班到了,那真是一座美丽的城市。

  他们刚把船停好,澳大利亚的海关官员就上船来了。看见装鱼的货箱,他们问:“这是什么,海上水族馆吗?”

  “我们在大堡礁捕到一些标本。”哈尔说。

  “你们打算在这儿把它们卖掉?”

  “不。我们要用船把它们转运到美国。要交关税吗?”

  “不用。我们对鱼不感兴趣。还有别的货物吗?”

  “嗯,”哈尔说,“下头还有几样东西。”

  那几个人下舱去转了转,回到甲板上时,他们眼睛瞪得老大,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你们的脚下是一个宝库,你们知道吗?”

  “是的,我们知道。”哈尔说。

  “这些宝贝,你们打算怎么处理呢?”

  “分一半给你们,我是说给澳大利亚政府。那些东西是在一条沉船里发现的,船沉在澳大利亚海域,所以,金子的一半应该归澳大利亚。你们会鉴定吗?”

  “不会,那归另一个部门管。我们给政府大厦打电话让他们派个视察员来。”

  哈尔不大放心,他知道,有些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很低。“我希望不用等太长时间,”他说,“我们不想在这儿呆一两个星期。”

  哈尔不用等一两个星期,十五分钟后,视察员就到了,澳大利亚的工作效率毕竟还不算太低。陪着视察员来的还有三位警官。

  视察员和警官们下到船舱看到那一垛又一垛金条。

  警官们发现了关在禁闭室里的那个人。一位警官问:“你是什么人?”

  “一个不幸的海员。”

  “那你怎么会被关在这儿呢?”

  “船长关的。他是个人面兽心的家伙,你们一定要把他抓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

  “约翰·史密斯。”

  警官们上了甲板,一位警官说:“谁是这条船的船长?”

  “我。”特德船长说。

  “那位约翰·史密斯是干什么的?”

  “约翰·史密斯?谁是约翰·史密斯?”

  “禁闭室里的那个人。他说他叫约翰·史密斯。”

  待德船长放声大笑,“约翰·史密斯,是他说的?他名叫梅林·卡格斯?”

  “卡格斯?你刚才说的是梅林·卡格斯?”

  “一点不错。”

  “为了找到叫这个名字的人我们已经忙了八个月。他在礼拜四岛杀了一个采珍珠人以后就销声匿迹了。这一期间他在什么地方?”

  “这位是哈尔·亨特,”特德船长说,“有关卡格斯的情况他可以告诉你。”

  “他一直呆在海底。”哈尔说。

  “你这是什么意思?他一直在干什么?”

  “他一直在海底一座教堂里当牧师。”

  “听着,”警官声色俱厉他说,“这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别开玩笑。”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7

  “我没开玩笑,”哈尔说,“你没听说过海底城吗?”

  “我好像读过一点儿有关海底城的材料,他一直藏在那儿吗?”

  “你总算明白过来了。”哈尔说。

  “你了解他吗?”

  “我们跟他住在一座房子里。”

  “他没把你们杀掉真是你们的运气。”

  哈尔笑了,但他什么也没说。

  “他确实曾经企图杀害亨特兄弟,”船长说,“在大堡礁上,他故意在他们头顶上制造岩石塌方。”

  “别提那事儿了,”哈尔说,“他这儿有点儿不对头。”他拍拍头说。

  “那越发有理由把他关起来了,”警官说,“不过,恐怕有一件事跟你有牵连,船长。我认为你有企图盗窃巨宝的嫌疑,因此要审讯你。”

  特德船长拉长了脸,“你们凭什么怀疑我?”

  “我们有一架飞机专门监视那些驶往‘走私犯湾’去的船只。既然已经查清你们运载的是这么值钱的货物,我们就有正当理由怀疑你们曾经打算把这批货物卸在那儿。”

  哈尔忍不住大声说,“警官先生,你大错特错了。偷这条船的是卡格斯,他把船长捆了起来。是他想把金子卸在‘走私犯湾’。但他这个水手太蹩脚,把船撞到礁石上,撞了个大洞。我们追上了他,救了船长,就这样,卡格斯被锁进了禁闭室。如果你们的飞机飞回头,飞机员一定会发现,在摆脱礁石重新启航以后,我们就不再驶往‘走私犯湾’,而是直朝布里斯班驶去。这不,我们都在这儿,正拱手把这笔财宝的一半呈送给澳大利亚政府呢,这难道还不足以证明我们对走私并不感兴趣吗?”

  警官笑了,“你说的很有道理,小伙子。”他跟哈尔、罗杰和船长一一握手。

  他们说话时,视察员一直在舱下检查那批财宝,他上来说:“在下面我不可能做出准确的估价。你们得把那些金条全搬上来,在甲板上摊开,让我清点。”

  一位警官说:“我说,你们干嘛不让你们的朋友卡格斯帮忙呢?有禁闭室的钥匙吗?”

  特德船长把钥匙给他。不一会儿,三位警察押着卡格斯上来了,卡格斯在拼命叫骂挣扎,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无辜的。警官吩咐他把金条搬上甲板。

  “你们连自己在吩咐谁都不知道,”他说,“我不是干苦力的。我是传播福音的牧师,我的这双手不是干粗活儿的。”

  “你的脑子也不是干活儿的,”一位警官说,“否则,你就不会落到这个地步。到了牢里,你就得做苦工了。所以,现在先实习一下也不错。”

  船长和两个孩子已经开始把金条往上搬,视察员和警官们也帮着一起干。只有卡格斯绷着脸很不乐意。他拒绝一起干,警官用枪口捅了他一下,这时,卡格斯改变了主意。一位警官上上下下都紧跟着他,只要罪犯企图逃跑,他的枪随时会派上用场。

  金条全都搬上来了,甲板上好像铺了一条金子的人行道。视察员清点后对哈尔说:“一共是4400根金条。就是说,2200根是政府的,剩下的全是你们的。这笔财宝必须通过银行处理。你们想找哪家银行?”

  哈尔说:“布里斯班的银行你比我清楚,我什么也不知道。”

  “我建议你委托昆士兰国立银行办理,”视察员说,“那是这儿最大的一家银行,离这儿又不远。我给他们打个电话,看能不能派人来。”

  他在电话里说的话肯定引起了轰动,因为银行派来的不是别人,而是经理本人。看见那条金子铺的人行道,经理惊讶得几乎透不过气儿来。

  “请核实一下我清点的数目,”视察员说,“然后,请您把这些东西运走,请人鉴定估价,再把估出的价值平分成两份,开两张支票,一张给政府,另一张给哈尔·亨特。”

  “不,”哈尔说,“别把支票开在我的名下,请费心把我们的那一半分成两份,然后,开一张支票给海底科学基金会,另一张开给约翰·亨特父子公司。”

  “什么鬼主意?”船长抗议道。“财宝是你们发现的,海底城根本无权瓜分这笔财宝。”

  “我喜欢这样分,”哈尔说,“我相信我父亲也会同意这样分的。他们正在海底城里从事伟大的事业,基金充足,他们会干得更出色。我父亲所从事的也是一项美好的工作,他在保护那些濒临绝种的野生动物。如果没人去干这项工作,那些野生动物就会像恐龙或渡渡鸟那样灭绝的。有了这笔资金,他就能把这项工作干得更好。”

  “就按你说的办吧,”银行家说,“银行的装甲车几分钟后就能开到这儿把这些东西运走。”

  一位警官给警察局打电话要了辆囚车。车子一到,卡格斯就被塞进去,坐着免费便车坐牢去了。他对哈尔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等我出来再跟你算帐。”

  剩下的活儿就是把那些装着珍贵的活标本的货箱转运上一条货轮,运往长岛的亨特动物养殖场。飞云号被送往船坞去修补船体上的洞。

  哈尔给父亲发了封海底电报:

  标本由内燃机船“袋鼠号”运去。清查收昆士兰国立银行的条子。目前需我们干何事?请来电布里斯班兰伦酒店。

  回电得等两、三天才能接到,修补飞云号正好也要花二三天左右。

  在海底那套简朴的寓所住了这么些日子,猛地住进宾馆,总觉得有点儿太豪华了。

  坐在彩虹宾馆的餐桌旁,听着管弦乐队的演奏,嘬着袋鼠尾汤,品尝着带半边壳的岩牡蛎和浇冰淇淋的阿拉斯加烤点心,罗杰慨叹道:“这儿的饭食也比下面的好哇。”

  三天以后,他们收到了约翰·亨特的回电:

  未确知尔等意向,仍为尔自豪。条子所指何物?建议考察世界第一大岛新几内亚。但需防范吃人生番。船要保留。我们需鳄鱼、海牛、虎鲨、科莫多巨蜥、极乐鸟,袋鼠、袋狸、袋貂、狐蝠、袋鼯、巨蝎、恐龙蜥蜴、澳洲蝰蛇、盾尖吻蛇、考拉熊、食人生番的头盖骨。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7

  23、食人部落探险


  哈尔瞪着弟弟。

  “我们还从来没有承担过这样艰巨的任务,”他说,“真不明白为什么偏偏选中新几内亚。”

  “因为那地方离这儿近,”罗杰猜测道,“不就在大堡礁的末端吗?”

  “对,就挨着澳大利亚北端。但是,跟澳大利亚一比,新几内亚就好比是一头猛虎,澳大利亚则像一只羔羊,这就是两者的差别。像你这样的小家伙到那几去乱逛,最危险不过了。他指望我照顾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看小孩的保姆?”

  罗杰发火了,“再说下去我就把你的鼻子揍扁。你凭什么说我没有照料自己的本领?”

  哈尔说:“你有调皮捣蛋的本领。”

  “难道我不是一次又一次自己摆脱了危险吗?”

  哈尔想了一会儿,“对,我想你是自己设法脱了险。但你还从来没有面对过成帮的食人生番。”

  “食人生番?胡扯!爸是在开玩笑,根本没有什么食人生番,不管什么地方都没有。新几内亚岛难道不是澳大利亚管辖的地方吗?他们不会允许那儿有食人的人。”

  “要是能制止的话,他们绝不会允许的,”哈尔表示同意,“但很难做到。想一想吧,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什么。除了格陵兰岛,新几内亚是地球上最大的岛。而且,新几内亚岛上实际上全是山,高大的山,有些高达四五千米。那个国家大部分地方没有公路,野人部落坐落在与世隔绝的山谷里,这些人大都从来没见过白人。你说,澳大利亚的警察怎么能在他们无法涉足的地方维持秩序?”

  罗杰不以为然,“如果那儿不安全,爸是不会派我们去的。”

  “他已经告诉我们那儿不安全,”哈尔反驳道,“他说,需防范吃人生番。好啦,我可不能一面警惕着食人生番一面防范着你。你可以搭飞机回家了,我一个人去。”

  罗杰怒不可遏,“你撵我回家?你敢!别忘了,我们公司的全名是约翰·亨特父子公司,注意,是儿子们,不是一个儿子。再说,很可能正是你,而不是我,会碰上麻烦,可能需要我的帮忙。”

  哈尔笑了。他明白,弟弟长大了,长成男子汉了。“好吧,我投降,”他说,“我们永远在一起。”他给父亲发了封电报:

  拟动身前往新几内亚。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8

  1、食人部落的小岛


  哈尔·亨特和他的弟弟罗杰并不喜欢这个小岛的形象。

  “世界上最野蛮的岛屿”——这就是探险家们对它的称谓。庞大的新几内亚岛为地球上的第二大岛,它像一只巨大的癞蛤蟆伏卧在阿拉佛拉海面上,在黑暗的暴风云下,显得乌黑丑陋。

  癞蛤蟆的背上布满了讨厌的癞疙瘩——鼓鼓的足有两三哩高,数以百计。要知道这儿是世界上最多山的岛屿。

  一直闭锁在这山间的人们,刚刚开始知道在他们居住的峡谷之外还存在着另一个世界。由于岛上没有道路,他们却无法去领略那外部世界的异彩。同样,外界的人要想登岛也得历尽艰辛。飞机曾在某些峡谷上空一掠而过,而在其它峡谷,那些野蛮人从未见到过任何白种人或其它肤色的人种,他们只认得自己褐色的皮肤。如果有哪个白人从飞机上跳下,他们会立刻蜂拥而上将其衣服一剥精光,看看他是否一身全白。

  海风习习,罗杰战栗了,不过并不是由于吹过“飞云”号甲板的冷风。他转身向纵帆船船长望去,那个站立在船头的人就是与海水打过多年交道的特得·墨菲。特得船长已在这些海域里航行了半个世纪,老练多谋。

  “这些人,”罗杰说道,“他们实际上并不吃人,不过是些传说而已,是吧?”

  “那要看你说的是什么人了。”特得船长说。“新几内亚的东部由澳大利亚管辖,澳大利亚边防军已经基本消除了食人行为。可是西部也就是你们现在看到的这一部分,几乎与它一千年以前的状况相同。一个峡谷的部落与邻近峡谷的部落开战,胜者就将败者吃掉。啊,不过,别害怕,来参观的人还是相当安全的。”

  “你是说他们喜欢参观的人?”罗杰怀着希望说。

  “不。我是说他们不喜欢参观的人。按他们的想法,陌生人的脑袋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能放进特姆贝兰。”

  “什么是特姆贝兰?”

  “死人屋。就像神堂或鬼屋,里面有许多架子,架子上摆着被掳来的人头。他们认为每个死人的头里仍活着神或鬼,而陌生人头骨里的神灵最坏,会给部落来无穷无尽的麻烦,所以他们不想让这样的神灵在他们周围逗留。”

  “所以他们从来不杀白人或黑人?”

  “不常这样,但也难说。一旦他们动怒,就会把你的头砍掉,只是不能放在架子的好位置上。”

  “好位置,我的天,”罗杰说,“我可不需要。”

  他再次向岸边望去,那些高高矗立的黑山充满杀气,他明白,在那里潜伏着风险。

  但是要想安全也很容易,只要不上岛就行了。

  “不上岛怎么样?”他对哈尔说。“在这儿我们一样可以干不少事。爸爸想让我们抓鳄鱼,这儿就有哇,不必上岛啦。还叫我们逮海象、鲨鱼,还有什么别的海里的动物,他好卖给‘海洋之家’或‘海洋世界’或其它什么大的水族馆。海洋里的动物这儿都有,干嘛非到陆上去和那些吃人的家伙搅到一块儿?”

  哈尔笑了,“听上去你还挺害怕的,不过你实际上并没那么害怕。记住,爸爸所希望的并不只是海洋动物。”

  哈尔掏出父亲的电报。“爸爸说,‘我建议你们到世界上最不开化的岛屿去探险,但要当心食人部落。我们需要鳄鱼、海象、虎鲨、科摩多龙、极乐鸟、食火鸡、大袋鼠、袋狸、袋鼦、飞狐、袋貂、巨蝎、蜥蜴、蝰蛇、盾尖吻蛇、树熊,还需要给博物馆提供人的头骨。”

  哈尔把电报放进兜里。“好吧,年轻人,现在告诉我,我们怎样才能不上岸而搜集到这一切呢?”

  罗杰咧咧嘴。哈尔是对的——罗杰可不是胆小的怯猫。他仅十四岁,但他的胆略和力气与同龄人比要大得多。他和十九岁的哈尔曾经到过许多荒僻野蛮的地方——也许还比不上这里——但是到亚马孙丛林并不是去参加轻松的野炊,南海的水下世界也不是愉快的晚宴,在非洲活捉珍禽异兽时的历险和欢悦更是令人难忘。

  从事这种探险活动,对于他们二人来讲,年龄是小了点,可是比他们年龄大一倍的人,也不如他俩的动物知识丰富——因为他们很小就开始干这一行。当他们还不会走路的时候,就在长岛父亲的动物牧场里熟悉了各种野生动物。牧场里饲养着从世界各地搜集来的猛兽、爬虫、飞鸟、海洋动物。它们在牧场里生活一段时间后就被卖到动物园、马戏团、鸟类饲养场、水族馆等处供游人观赏。

  这两个孩子实际上是和动物一起长大的。哈尔现在已经是经验丰富的自然学家了,而罗杰呢,在与动物打交道方面有着奇才,不管它们是两只脚的还是四只脚的,或许是成百只脚的,他都能和它们交朋友。父亲对两个儿子的能力满怀信心,甚至将牧场的名字都更改了,把原先的“约翰·亨特牧场”改为现在的“约翰·亨特父子牧场”。

  按照父亲的指示,他俩在悉尼包了一只纵帆船,连同船长特得·墨菲也一起请来了。这船归墨菲船长所有,可是既然他们已经包下来了,现阶段就由他俩支配了。高高升起的白帆肃穆壮观,17海里的时速威风凛凛,他们为此感到骄傲。为什么不给她取个响亮的名字?好吧,在由他们支配的这段时间里,就叫她“飞云”吧。

  可是此刻,“飞云”并不是在飞。波浪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她剧烈地颠簸着。昏暗的天空预示着更恶劣的气候。

  “这片海可是恶名远扬了,”特得说道,“那些大山能让风毫无方向地旋转,迈克尔就是在这儿死的。”

  “迈克尔是谁?”罗杰问道。

  “迈克尔·洛克菲勒,纽约州长纳尔逊·洛克菲勒的儿子。当时你们也许还小呢,还不能从报上看到这些消息。”

  “他出了什么事?”

  “他和一个朋友正在海上驾着一只小船,风暴来了,大浪不停地撞击着小船,发动机坏了,人也被卷进大海。最后连船都翻了。

  “整整一夜又一个白天,他们依附在一块礁石上,希望有其它船只路过这里,并将他们救上来。苍海茫茫,不见一舟。该怎么办呢?他们争执起来。迈克尔打算游到海岸上去,他的朋友觉得在礁石上等候更保险。

  “迈克尔离开礁石向海岸游去。后来那个小伙子得救了,而迈克尔却没有归来——也许那段距离太长了;也许鲨鱼或鳄鱼把他拖入海底了;或者,他也许登上了岸,而被食人部落杀死吃掉了。

  “他的父亲,那位州长,坐飞机到这儿,四处搜寻儿子,但是此地的土著居民对此一无所知——也许他们知道,只是不肯说罢了。”

  听罢这段故事,罗杰对上岸一事更加犹豫了。但是不管他喜欢与否,他总是要去的。

  风暴变得更加猛烈,大帆放下来了,波涛不停地冲撞着辅助引擎,螺旋桨停止了转动,无可奈何的“飞云”号被冲向布满岩石的海岸,一旦撞上去,“飞云”号就会变成碎片。

  然而,船长对那里的地理情况了如指掌。“艾兰顿河就在这儿入海,如果我们能从这里进入河口……抓住,孩子们——帮我把住舵,它一个劲儿地震动,简直像一匹野马。”

  像船长一样,哈尔明白,一只死船就是再掌好舵也是毫无反应的,但是“飞云”还没有死,大帆已经放下,船首的三角帆还在。三双手同时把着舵,受到重压的舵嘎嘎作响,随时都有断裂的危险。

  帆船轻蹭到河口处的岩石上,随即擦身而过,进入了较为平静些的水面。向里涌入的潮水将船托住,推向上游。

  此处,风已逝去,三角帆失去了力量,舵也无能为力了,纵帆船只得听凭潮水的安排。她四下打转,一会儿船首在前,一会儿又船尾置先,再一会儿船又横在河面上。

  终于,她进入浅水,停下来了。船的龙骨触到了水底,船身倾斜地倒向一边,仿佛在惊涛骇浪中的历险之后她已精疲力尽,席地而卧。三名水手从倾斜的甲板上滑下,登上河堤,在他们面前,展现出一个由茅草窝棚组成的村庄。

  村里最大的建筑就是特姆贝兰——神屋。罗杰强烈地希望船长所说的都是真的——那些以取人头为战利品的人们只喜爱在架子上摆上优秀的褐色头颅而不垂青其它的脑袋。或许他们厌恶罗杰的白色皮肤,不会去碰他。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8

  2、魔法


  女人和孩子们尖叫着四下躲藏,一个健壮的土人敲响了巨大的报警木鼓,男人们从茅屋中冲出,手执长矛、石斧、石弓和石箭。

  四周的山峰回荡着呐喊声,他们挥舞着武器冲杀过来。

  这阵势吓坏了罗杰和哈尔,哥儿俩不寒而栗,透心凉。他们有生以来从未见过这种场面,有些土人佩戴着头骨做成的装饰品,所有的人都头戴极乐鸟的羽毛,羽毛在他们的卷发间摆动。他们的身上画着蛇、鳄鱼、蜈蚣,褐色的皮肤上尽是些彩色的纹身图案。

  他们不穿衣服——除非有人把草叫做衣裳。各有一束草悬挂在他们的身体前后,那涂抹着颜色的脸露着凶气。弯曲的野猪獠牙装饰在他们鼻孔的两侧,人人看上去都像只带犄角的动物。

  但是,如果他们以为这几位访问者会被吓垮,向河里逃窜而被淹死,那他们就想错了。小伙子们坚如盘石地站着——也许他们被吓得无力挪动。船长也站立不动,因为他知道,一旦他们流露出惧怕的神情,那只有死路一条。他以前曾经见过这种人——十多年来,他航行在这一带的海岸边,已是见多识广了。

  他没有抱头鼠窜,而是高举起手并喊了句什么,很显然那意思是“站住!”。土人们听到他们自己的语言,一个个都站住了。

  可是,他们并未表示友好,而是挥舞着武器。这三个怪物有什么权力上他们的岛?他们惊疑地看着帆船。船随着涟漪在微微摇晃,他们似乎在想这船是否是活的,是不是海里的什么巨兽?

  “好像他们从未见过我们这样的人。”哈尔说道。

  “也许真是如此,”特得船长应答着,“从这些群山之中涌出上百条河流并汇入大海,大多数河域都还没有得到开发。”

  “你以前从没到过这条河?”

  “没有,要不是赶上那场风暴,这次也不会到这里,真是糟糕透了。直说吧,我也不知道怎样才能避开这场混乱。我同他们谈谈吧。”

  他讲了几句,但毫无效果。他们却愤怒地做出反应,一步步地近逼,盯着陌生人的脸。他们能理解白色的脸,因为他们自己也有把脸涂白的,也许这三个怪物也是涂了白脸,其实身上也是褐色的。

  突然,有人抓住了罗杰的衬衫一把拽掉。跟着是一片叫喊。皮肤是白色的!哈尔的衬衫也被拽掉了,接着是特得。啊,全是白的!就像石头底下生长的白苔那样。

  这一下似乎吓住他们了,他们往后退缩着。“这些人很迷信,”特得说,“他们以为我们是神或者大概是鬼。”特得在听土人的谈话。“有人说我们是巫医。他们是非常非常怕巫医的。”

  “太棒了!”哈尔喊道,“咱们就当巫医吧!也许用点小魔术就能得救了。”

  特得船长露出不解,“魔术?什么魔术?”

  “嗯,”哈尔说道,“你先开始吧——你不是戴了假牙嘛,让他们看看你是怎么把牙摘下来的。”

  特得船长暗自发笑,然后他板出最严肃的面孔向周围的人们讲话。

  “你说什么啦?”哈尔问。

  “我让他们把他们自己的巫医叫来,我说想看看我能干的事他会不会干。”

  几个人跑向特姆贝兰,打开了门。里面很暗,但是哈尔他俩从远处还是看见了架子上一排排的头骨。不一会儿,村里的巫医走出来,他大块儿头,一副威严派头,从头到脚都做了纹身。

  他傲气十足地前行,人群向两侧散开为他让路,他的脸涂成深紫色,宽大的盾毛下两眼似灯泡发着光。他站到特得船长面前,极轻蔑地打量着船长。

  “巫医有好有坏,”船长说道,“这位就是个坏的。现在我想知道他的魔力有多大,让他把牙摘下来看看。”

  听到这个要求,那巫医茫然发愣。他会不少招数,但是以前从未有人向他如此挑战,要他摘掉牙齿。

  特得把巫医说的翻译过来:“没有人能摘掉自己的牙。”

  船长镇定自若地将手伸进嘴里,把下面的一排假牙摘了下来。

  巫医装做毫不介意,可是他的村民们却被吸引了,一起围拢上来想看个究竟,有人抓过牙齿,于是人们争相传看。

  这一来,船长可有点犯愁了——担心假牙要不回来,那他可就无法吃饭了。好在最后一个看过牙齿的人毕恭毕敬的把假牙又还了回来。特得迈步到河边,冲洗了假牙,重新放进口中。

  他向哈尔说道:“该你了。”

  哈尔没有假牙,必须想个其它事干干。点把火怎么样?

  “我要跟他说几句,”他对船长说,“给我翻一下,行吗,特得?”

  借助特得的翻译,哈尔开始了与巫医的对话。

  “你会生火吗?”

  “当然会。”

  “你生火能快到什么程度?”

  “比谁都快,比你快。”

  “那你生把火让我看看。”

  巫医向身旁的人吩咐道:“给我找块儿竹子来。”然后向另一个人说道:“拿些干草和树叶来。”又向另一人说:“找个尖棒来。”

  材料备齐了,他把竹子放在地上,将草和树叶捣成灰,堆到竹子上,接着用尖棒在灰堆里捅来捅去。

  这是从远古年代传下来的古老的生火方法。接连几分钟,他都在不停地捅着,这活儿需要强劲的肌肉和足够的耐心。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8

  终于,微弱的火光一闪,接着是一束细细的火苗。全过程用了约5分钟。他抬起头,不怀好意地一笑。

  “你能比这还快吗?”

  哈尔从兜里取出一根火柴,往裤腿上一擦,立刻变成一团小火,也不过用了半秒钟的时间。

  有人抓过火柴,随后大家都在他们直接暴露的皮肤上擦起火来——他们粗糙的皮肤简直与布一般硬。

  哈尔迅速地把余下的火柴收起来,他担心这些兴高采烈的土人会在紧张兴奋之中把村子烧起来。

  “那个岁数小的,”有人指着罗杰喊道,“他也是巫医吗?”

  那巫医轻蔑地笑道,“他还小了点,要学会这一套得花上许多年的功夫。”

  罗杰低声向哥哥耳语,“你那个刮脸用的小镜子,快给我。”

  那镜子可小了,哈尔放在手心里,神不知鬼不觉地递了过去。

  罗杰对巫医说,“你能看清自己的脸吗?”

  听上去,这事是不可能办到的,但那巫医并不善罢甘休,他叫人端一大碗水来。

  水端来了。兄弟俩还从未见过这样的碗。那是块结结实实的石头,被人用质地更硬的材料,或许是燧石,从岩石上凿下来,又凿成碗形。特得船长看到兄弟俩脸上露出惊讶之色。

  “你们的祖先也用过这样的碗,”他说,“大约是一万年前吧。祖先们用石头做很多很多的东西,所以那年代叫作石器时期,又过了很长的时间他们才进入铁器时期,然后又逐渐地发现并使用了其它金属。”

  “可眼下这些人还处在石器时期,他们的斧子是石头的,刀是石头的,箭头是石头的,锤子是石头的,枕头也是石头的,一切都是石头做的。在世界的其它地方,都没有人还生活在石器时期了。”

  “数千年来,其它地方的人们不断地进步发展,可是这群山深谷造成的阻隔使新几内亚仍处在石器时代。对啦,咱们还是看看他用石碗干什么吧!”

  巫医双手端碗,向水中看去,水中那些细细的跳动的波纹,使他自己的脸形也在水中跳来跳去、模糊不清。不过,他到底看到了自己的脸。

  他满意地仰起头,拿着碗让罗杰往里看,确实水中隐约映出他的脸,但是动来动去叫人分不清哪是耳朵哪是眼,哪是鼻子哪是嘴。

  罗杰抽出镜子举到巫师面前,他的模样即刻映了出来,轮廓鲜明,形象清晰。对于这个土人来说,这还是第一次看清自己的真面目,他非常厌恶地缩回头——他以前从未意识到自己长得如此丑陋。

  “魔镜”被人拿走了,接着是一声惊讶,他看见了自己。小镜子被传来传去,最后有人拱手将它交给罗杰,原来只有一张脸,罗杰却能变出两张脸来,真是比他们自己的巫医还了不起。

  这下,三位来自外部世界的、力量无比的魔师被当成了贵宾。妇女们被从茅屋里喊出,并遵命躺倒在地,她们人挨人地躺下,那一排褐色的躯体从河沿儿一至延伸到特姆贝兰的门边儿。

  男人们向来访者鞠躬并等待他们接受欢迎。

  “这是什么意思?”罗杰问船长,“他们要干什么?”

  “他们要迎接我们进村,这是他们的迎宾仪式,我们要踩着这些妇女过去。”

  “可我们不能那样做,”哈尔表示反对,“他们就一点也不尊重妇女吗?”

  “不太尊重。”

  “啊唷,这一路足有50多女人。告诉他们我们不踩女人。”

  “那可就大错特错了,”特得答道,“那会伤害他们。如果你请别人到你家,而他拒绝与你握手,想想看吧,你会是何等感受?你会吃惊和恼怒的。这些人正在以最大的能力向我们表示友好,我们可不能惹他们生气。从女人身上走过去吧。”

  “你先走,”哈尔说,“我打赌你不会。”

  “我会的,因为非这样做不可。你们也得照做不误。”

  船长脱下鞋,拎在手里。他稍稍迟疑了片刻——随后小心翼翼地踏上第一个褐色的躯体。脚下发出轻声的叫唤,船长可是够重的啊。他尽量轻地踩着第二个、第三个,每次都听到下面发出疼痛的尖叫,但那些身体却一动不动。

  罗杰推了哈尔一把,“下一位贵宾是你了。”

  “干嘛是我?你先走。”

  “我可不干,我知道我自己,我不能不讲礼貌,走在尊贵的哥哥前面。”

  “当心点,别叫你尊贵的哥哥打扁了你的鼻子。”

  哈尔脱去鞋、袜,又在河里迅速地冲洗了双脚,然后小心地踏上了人桥。每迈出一步,他都很不乐意,但却尽量显出很满意,无论如何他得表示出很喜欢这仪式。

  轮到罗杰了。他没什么鞋袜可脱,他赤着脚,就和在“飞云”号甲板上一个样。他不喜欢洗澡,可是,和特得、哈尔相比,他的脚就更需要洗洗了。于是他迅速地用水冲洗了双脚。

  接着,他不是走,而是沿着那褐色的通路向神屋跑去,他希望通过跑来尽量减轻对每个身体的压力。这次,不仅没有痛苦的尖叫,而且当他过去时,妇女都向他投来微笑。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8

  3、巫医


  特姆贝兰门边的卫士邀请他们三人入内。

  “啊,现在这事是他们能为我们做的最好的事了。”船长说,“通常他们禁止陌生人进神屋,如果未经允许闯进,那就可能被杀死。”

  “快看这些颜色!”哈尔说,“看正面墙上那些画。”

  “还是等等看看里面的吧。”船长说。

  他们进入里屋,开始什么也看不清。屋内没有窗户,茅草做的屋顶从上倾斜而下一直延伸到地面。哈尔拿出了手电。

  这地方到处都是人——全是木头的。木刻的人体随意而立,有的涂成黄色,有的涂成红色;有的戴着令人可怕的面具,有的虽不戴面具却长着一副副可怕的脸;野蛮的牙齿从他们的嘴里凸出来,鼻子大得占去了多半个脸,而且还被动物犄角穿进去;那些眼睛个儿真大,徐着鲜明的色彩,仿佛能把你望穿。

  “这些都被当作鬼——或神,反正都一样,在这里的人看来,神如同鬼,鬼又有神的威力。巫医用这些形象是为了吓唬人,让人们听从他的摆布。”

  然而神屋中最非凡的展品要数架子上一排排数以百计的人头骨了。五颜六色的头骨,红、蓝、黄、紫,看上去令人震惊。

  “他们杀死的敌人的头,”船长说,“我以前跟你们说过,他们认为每个头里都藏着恶神,如果你表现不好,那些恶神会随时整治你。”

  罗杰浑身不自在,好像蚂蚁爬在背上,“这地方让人起鸡皮疙瘩。”

  “正是如此,巫医就是这样控制人们的——让他们恐惧。”

  他们走出特姆贝兰,只见全村的人都已集合起来,正听巫医讲话,巫医居高临下地站在大木鼓一端,为的是让大家都看到他。夕阳已落,柴草做的火把将周围照亮,听众里有人向巫医发出呸呸的蔑声,因为这三位陌生人已经证明他们的力量更胜一筹。

  特得船长解释道,“他正在训斥人们,想让他们继续听从他的摆布。他又在讲他的魔力——如何不动一指就把人杀死,只要他对人说上一句:‘你必死’,那人定死无疑。”

  “见他的鬼去吧!”罗杰吼起来,“他真的以为大家会信他吗?”

  “是的——而且人们真信。他们多次见过这种事发生,他们信极了,以至于每当巫医发出死咒时,他们就会放弃生存的愿望而去死。”

  “实际上,咱们的医生也干这类事。比方说你不舒服,去看大夫,他给你检查。也许他说,‘你的身体挺好,别担心。你没什么病。’这会对你产生什么效果呢?嘿,你马上就觉得好多了。听说没什么毛病,你就一身轻松。认为自己身体好就有助于健康。大脑告诉自己:‘你健康’,于是身体就回答:‘我健康’。”

  “但是,假如医生检查后,摇着头、神情严肃地对你说:‘你病得很重、很重。’‘我还能活多久,大夫?’‘至多几个星期。’回家时你就会感到病情恶化,身体和精神都垮了。如果你真的相信了医生的话,就会日趋虚弱直到垮掉。”

  “幸亏我们不认为医生掌握一切。可是大部分土人都虔诚地信奉他们的巫医。”

  “他现在说什么呢?”罗杰问。

  “他正在说咱们,他说他要证明自己比咱们强。”

  此刻,巫医直接盯住他们仨,说道:“听见我说的啦?我呼叫恶神的魔力,我向你们发出咒语,今晚你们睡在特姆贝兰里,100个神灵将看着你们,咒你们死去。半夜时辰,你们必死。我已诅咒。

  卫士将哈尔、罗杰还有船长推入神屋,关上大门,用来锁门的杠子被放下。瞬间,特姆贝兰成了监狱。

  哈尔用手电四下照着,木制的人体和那些头颅好像成了活人。巨大的、色彩鲜亮的眼睛露出丑陋和凶残的目光,盯视着这三个被咒要死的人。

  “看来能杀人,”罗杰说,“我们已经死了。”

  “绝对不能,”特得船长说,“壮起胆子来。现在,我要睡觉了。”

  可是,用手电照来照去,也没有照到什么可做床的。

  “好吧,”特得说,“我们就躺在地上吧。不过枕头总还是需要的。”他四下望去,想找个什么东西当枕头,也许至少有块木头吧。没有。他的目光停止在一排排的头颅上。

  “太棒了,”他说着,递给两个孩子一对头骨,随后给自己拿了一个。他们躺在硬硬的骨头上,尽量想使头部舒服点。

  罗杰怎么也摆脱不掉每个头颅就是一个神灵之家的想法。头下枕着的神灵仿佛从下向上把他的脑袋瞪穿,他将那头骨脸朝下翻了个个儿,这样似乎觉得稍稍舒服了些。

  棒小伙子从来不会因为有心事而失眠,罗杰很快就进入了梦乡。然而几个小时之后,他突然惊醒。他仿佛听到某个声音在说:“时刻到了。”

  罗杰的哥哥和特得发出轻轻的鼾声,要不是听见这声音,整个地方死寂得简直像个坟墓。坟墓——那可是个坏字眼儿。如果真应了巫医的恶咒,此处就是他们的坟墓。他看了一下自己的夜光手表。

  离半夜还差10分钟。10分钟后会怎样?没事,他对自己说,什么事也不会发生,还是接着睡吧。他在骨枕上调整了一下姿势,以便尽可能地舒服些,接着合上双眼。可是,周围所有神灵的眼睛射透了他的眼帘,幻觉中他能看到巫医站立在上方,重复那咒语,“半夜之时,你们必死。”

  他感到不舒服,头疼,肚子疼;手指摸着手腕,脉搏真快;他周身燥热,却又在发抖。要不要叫醒哈尔?哈尔一定会称自己是个大傻瓜,平安无事却浑身发抖。

  但是,也许那巫医的神通比罗杰想像的还大。要知道,美国人可不是万事皆晓的,也许他们知道的不少,但不可能事事通。科学刚刚揭示了波的秘密——电波、无线电波、声纳波、X光、日光、激光、宇宙光、原子光,也许还有成千种其它的光和波。难道就不会有死光?他已经周游了不少地方,足以懂得土人有许多东西值得文明人学习。或许,这会儿那巫医正在发射致人死命的思想波。好像什么光正在刺穿罗杰的脑浆,要不就是他自己在头疼?

  现在,他明白了为什么当土人得知巫医的死咒后就会真地死去。他感到一股压抑不住的情绪,他要呐喊。不,绝不——即使去死也要双唇紧闭。

  哪来的这些死的想法?他知道自己不会死,但却感到恍惚疲倦,睡眠中充满了不安,梦见自己死了,头骨被放到架子上。

  当罗杰醒来时,哈尔和特得正在翻身,阳光从大门四周的缝隙间透过来。外面传来七嘴八舌的说话声;接着传来开门时门杠的摩擦声,屋门打开了。

  巫医站在门口几,身后是围观的村民,他们伸着脖子,看看巫医的死咒是否应验。

  “装死。”哈尔低声说。三人闭上眼睛。

  巫医走进来,凶狠地踢着他们的肋骨,看看他们是否仅仅在睡觉。他们忍受着,一动不动,显然已经完全死了。

  有些男人高呼起来,对巫医表示赞赏。然而妇女们却沉吟着,对前一天所迎接的陌生人表示同情。

  巫医走出去,厉声发出命令。“他在告诉人们点一堆火。”特得低声说。外面一片石斧劈树杈声;接着是阵阵把树杈拖到广场中央的唦唦声;继而是火烧干柴的噼啪作响声。

  “他们是不是要活烧我们?”罗杰低声问。

  “不是活烧,”特得应道,“别忘了一你已死了。别露声色,到机会我们给他们一个突然袭击。”

  又一道厉声命令之后,进来了几个人,抓住三具“尸体”拖进用树枝围成的圈内。火苗在四周燃烧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越燃越高,逐渐连成环状,将三具躯体围住。

  火舌开始向中央吞噬,再一会儿就要烧着他们的衣裳和身体了。由于夜里下了雨,潮湿的树枝中升起浓浓的烟雾,火环内已灼热得让人不堪忍受。

  “好,”特得船长说,“现在我们站起来走出去。”

  当人们看见三个鬼从浓烟中出现,惊愕、恐惧地喘着。一定是那三个陌生死者的幽灵。

  三个鬼魂疾速地越过火苗,走进空地——变成活生生的人!

  人群发出一阵喊叫,这魔法胜过他们巫医的一切表演。就连巫医本人也难以相信,他呆若木鸡、哑口无言,下巴耷拉着不知所措。也许他的杀人法还是第一次失败。

  片刻之前,他还是至高无上的,所有的男人、女人、儿童都惧怕他。此刻,他已威望扫地,与其它人毫无两样,而且人群尖叫着,要把他扔进火堆。

  他抱头鼠窜,钻进树林。也许他会翻过山去另一个村庄,在那儿重演故伎。不过眼下,这个村庄已经摆脱了他的统治。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8

  4、罗杰和鳄鱼


  罗杰看到岸边的芦苇丛里潜伏着一只巨兽,好像是鳄鱼。

  但是,罗杰需要把脸上的烟垢冲洗下去,他并不惧怕鳄鱼,在父亲的牧场里他还把鳄鱼驯化成爱畜呢。

  这只鳄鱼比罗杰以前见过的都大,大出两倍之多,可那又何妨?只要是鳄鱼,就和其它的没什么两样。他知道,通常情况下,如果人不主动进攻,野兽是不会伤人的。他无意去攻击这只野兽,只不过洗把脸,然后互不相扰地离开。

  他向水面俯下身去,一旁的村民开始激动起来,喋喋不休地唠叨着。船长走到罗杰身后提醒道,“当心,那家伙眼睛正盯着你呢,这儿的人说它是鬼神,已经杀死100多人了。”

  罗杰仰头说:“他们在吓唬你呢。要是真死过一个人,他们早就把鳄鱼杀死了。”他心想,特得知道什么鳄鱼的事?他熟悉船,可是他也许从未研究过动物。

  “人们之所以让它活下来,”船长说,“是因为他们把鳄鱼看作鬼,杀了它,就会惹怒了鬼,那全村人就都没命了。”

  “好吧,”罗杰说,“我可不迷信,可以洗脸了吗?”

  “洗吧,你这倔小子,”特得生气地说,“你以为你了解鳄鱼,可你并不了解这儿的。这海边一带的鳄鱼,是世界上最大的、最凶狠的。要是出了事,那是你自找。”他掉头离去。

  罗杰又重新端详那鳄鱼,看来确实是个心怀叵测的家伙,个大,有30多呎长,七、八呎粗,又红又大的眼睛正死盯着罗杰。那家伙的嘴大张着,嘴里黄艳艳的颜色吸引了不少鱼,当鱼儿一游进,它上下颚猛地一合,将鱼吞进肚里。趁它又张开大口之时,罗杰大概数了数,有70多颗牙,最大的同罗杰的手掌一样大。

  一只鸟飞进那张大嘴,这次那上下颚没有合拢,鸟和这猛兽之间有着默契。鸟着手工作了,那巨兽齿间发腐的肉渣被——啄去,鸟成了鳄鱼的牙刷、牙签。干完了活,那鸟一展翅膀飞走了。

  既然那巨大的动物对鸟如此友好,罗杰又有什么可怕它的呢?罗杰这样想着。此刻,鳄鱼放下护目帘,就是说它准备钻入水下了。鳄鱼都有两对眼睑,一对厚的遮挡光线,睡觉时用;另一对是透明的,当鳄鱼在水下活动时使用,可以防止水浸入眼内。此刻闭合的就是这对眼睑,所以,罗杰知道这个大家伙是准备潜入水下了。

  按罗杰的推测,鳄鱼会悄悄地游走的。

  鳄鱼在深深地吸气,水面上发出一片急促的声响。在肺部贮存了这些空气之后,鳄鱼在水下可以逗留上10~15分钟。此刻,鳄鱼的头部开始没入水中,那双死死盯住人的硕大的眼睛最后在水面上消失。

  罗杰希望船长也看见了这一切,这可以教他懂得:人不犯野兽,野兽也不会犯人。

  清新的雪水从山顶上流入河中,罗杰俯身用凉凉的河水洗着脸。他丝毫未注意到水面上泛起的涟漪,否则他就会知道,那巨兽正直奔他而来。他不知吉凶、毫无戒备,突然间被什么东西或什么人在背上死命一击,他翻身落水。

  几乎窒息的罗杰,拼命蹬着,挣扎到水面。是谁击中他的?可是岸边无人啊?

  这会儿,他才事后诸葛亮,想起了鳄鱼最善长的袭击手段。当目标在岸上,而鳄鱼无力用牙齿咬住时,它就会使用尾巴,迅猛地在空中一甩,把目标击到水中。那尾巴强壮有力,如同一台打桩机,一旦被击中,即使是匹高头大马或是一头强悍的雄狮也无法站稳脚跟。

  鳄鱼将罗杰叼在嘴里,三呎多长的上、下颚分别从两侧压住他的腹部和背部,70颗牙齿扎进他的皮肉。在被拖拽入水之前,罗杰用在水面上仅有的时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罗杰明白下一步该发生什么事。由于鳄鱼的牙不适合咀嚼,只用来衔物,所以他会被紧紧地咬着带到水下的一个地方,让他的身体发腐变软。这一过程需要几天的时间,当他变得软软呼呼的时候,鳄鱼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把他撕开,一块一块地吞下。

  鳄鱼吞食大个儿的动物,如牛等,就是这么干的。在非洲时,罗杰曾亲眼见到,一只10吨重的大象到池塘边伸出长鼻子饮水,一只鳄鱼咬住象的鼻端往水里拖。大象奋力支撑住自己的身体,但终于因塘边坡陡地滑而站立不稳,随着水面上溅起的一团巨大的水柱,大象就消失在水下了。

  罗杰不是大象,被紧紧地衔住,无力反抗。他企图用拇指挖鳄鱼的眼睛,但是那对厚厚的关闭的眼睑能抵御他用的全部力量。

  入水前吸的气已经给挤压出一部分,余下的也只够让他活两、三分钟。

  此外,还有一种东西被挤压出去——他的高傲自负。他真后悔当初没听特得船长的话。要想继续“活下去并学下去”已为时过晚,他已经学到了,但却活不了了。

  也许,鳄鱼会用石头把他压在水下,然后离去。也许他能蠕动脱身游到水面。

  但是这要快啊!肺部仿佛爆裂,再过一分钟。他就再也无力蠕动了。

  鳄鱼似乎又叼着他往岸边回游,也许打算把他放到岸上,也许它反感罗杰身上外国人的味道。

  突然,射入水中的阳光被挡住了,周围是一片黑暗,巨大的双颚松开了,鳄鱼离他而去。

  他已衰竭得无力游动,不过体内仅存的一点空气可以把他送回水面。他感到身体漂浮起来,随即撞到硬物上,似乎像天花板或屋顶。他明白了,自己给憋在河堤下的洞里。这也是鳄鱼的习惯之一,在水下的堤岸处挖洞,贮存食物,放软后食用。

  罗杰再也无力屏气了,他觉得吞进了近半条河的水,随后昏厥过去。就在他弥留之际,模糊地感到有什么东西,也许是那鳄鱼,在拉动自己的腿。

  当哈尔摸索着进入洞内时,首先触到罗杰的腿。他将那毫无生气的躯体拖出洞游到水面、登上岸,村里用的那只鼓实际是一块大空心木,哈尔把罗杰脸朝下横放在木头的一端,河水从罗杰的嘴里流出。接着他把罗杰脸朝上放在地上,着手进行口对口式的人工呼吸。

  特得船长还有不少的村民在一旁观看。男人们凶恶的面貌柔和了,女人们在呜咽抽泣。有人拿来一卷毛朝外的兽皮放在这男孩子头下;有个人面向特姆贝兰,特得船长说那人正在向神祈祷,愿罗杰活过来。有个女人端来一碗汤,待罗杰醒来时喝下。哈尔很感激,这些土人并不是想象中的那样野蛮。

  哈尔往弟弟的肺部吹气,再让气排出来,如此反复直到累得脸色发青。

  那身体动了一下,于是一阵呼声,“他活着!”

  罗杰睁开双眼,人们欢呼并跳起舞来——不是为死而是为生。

  端汤的妇女走上前来,把一根空心的羽毛管放入男孩子的口中,另一端放进汤里。开始他连喝汤的力气都没有,渐渐地他吸吮起那富有营养的汤并感到有了力量。他痛苦地坐起身,周身疼痛。70颗牙齿在他身上留下小洞,血从其间渗出来。

  一位妇女用石锅端来热水,当地没有布,她用软树叶为罗杰擦洗着伤口。

  罗杰向她微笑,她也微笑着,那甜蜜柔和的笑容一瞬间使罗杰感到仿佛见到了他的亲生母亲。他向四下望去,望着这些世界上以掳取人头为快的人们,望着他们慈祥的面孔。

  就连粗暴的老船长特得也不像往常了。

  “你这个小傻瓜!”他说,“等我一上船,就用枪结果了那混蛋。”

  “别,”罗杰软弱无力他说。

  “别?你什么意思?那家伙差点要了你的命,你不觉得它应恶有恶报吗?”

  “它所做的不过是鳄鱼的天职而已,”罗杰说。

  “但是又如何对待这里的人们呢?这恶兽已经害死了不少人,他们不敢碰它,实际上早该杀死它了,反正我是要把它杀掉的。你是说还留着它,让它继续作恶吗?没有别的办法,非杀死它不可。”

  罗杰疲惫不堪,几乎近于昏迷,连说话的力气也快没有了。

  “爸爸需要鳄鱼,”他说道,“这是条很棒的鱼,我们要活捉它。”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8

  5、活擒鳄鱼


  “你简直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特得船长反驳说,“这些鳄鱼是极为粗莽的,可不像你所习惯的那些种鳄鱼。”

  “船长说得有理,”哈尔插话说,“鳄鱼是地球上最大的两栖动物,那么生长在大堤礁和新几内亚南岸一带的鳄鱼又是世界上体积最大的,性情最凶狠的。也许用0.45口径的子弹击穿鳄鱼的鳞甲好办,可是要活捉一个可就棘手了。”

  “你是说你不想干?”罗杰问。

  哈尔瞥了那巨物一眼,那家伙又在芦苇丛中蠕动着,寻机从岸上抓个孩子,或者瞅准机会,如果有哪位妇女到河边往石桶里灌水,就把她揪往。

  “你说得对,小家伙,”哈尔踌躇他说,“我们不能让它继续逞凶了,得活捉它。”

  “可是,即使你们抓到了,又放在哪?”特得抱怨着,眼睛盯着依然倾斜的纵帆船。

  “那得看你了,特得,现在快涨潮了——正好是浮船的好时机,又有这么多人帮忙。我觉得船体的列钣并没有断裂,唯一要做的是要让船的龙骨下有水,船上的储水池也没有裂缝,把最大的那个池子的顶盖打开,准备迎接‘陛下’。”

  “只要你们抓得住,我就迎接它,”特得说,“你们俩加一块儿,对那300多磅的鱼鳞也无可奈何——那畜牲就更重了,有2000多磅。我倒要看看你们这300磅怎么扭打这一吨多重的鳄鱼。”

  他慢慢腾腾地走开,去招呼人们把搁浅的船推入深水。

  哈尔挠着头皮。既要防备鳄鱼这头的70多颗牙,又要提防那头打桩机似的尾巴,如何战胜这个强大的家伙呢?它身体有会客室那么长,力气有100多人那么大。哈尔此刻的感受是自己渺小得如同一只青蛙,弟弟如同一只小蝌蚪。

  “用激光怎么样?”罗杰提出建议。

  他们在捉箭鱼和类似的大型标本时,曾经使用过这种杰出的新技术。

  哈尔摇头否定。“我们那一套仪器用在这个满身盔甲且三倍于箭鱼长度的野兽身上,力量太弱了。”

  “那用电鱼叉怎么样?”

  “那又太厉害了,能杀死100呎长的鲸鱼,也能杀死只有其三分之一长的鳄鱼。况且我们要活捉而不是弄只死鳄鱼。”

  那边儿传来一阵喊声,20多个男人正帮着特得船长推动帆船,船在河床上摩擦着前进,一会儿就进入了深水。船摆正了重心,在经历了一番风险之后,她安然无恙。船长登上甲板,向两个孩子喊道,“把鳄鱼送过来吧。”

  “别着急,”哈尔应道,“得等会儿。”

  特得大笑起来,“我说过,没那么容易。”

  “给我们扔一卷绳子过来,”哈尔说。

  绳子扔过来了,空气中发出嗖嗖声。

  “你要绳子干吗?”罗杰问。

  哈尔说,“一头拴到树上,一头做个套。用套扣住陛下的上下颚,拉紧,只要他嘴一闭上,就不会很危险了。剩下的就是解决‘另一头’的问题了。”

  这个计划看来还行得通。抛了几次之后,那环套终于卡住了鳄鱼双颚。绳索拉紧了,那大嘴啪嗒一声合住了。

  在旁观看的村民欢呼起来,不过这种庆贺有点为时过早。恼羞成怒的鳄鱼两眼发光,向两个男孩直扑过来。但是他们站在岸上总是平安的——至少他们自认为平安无事。

  他们忘记了,虽然鳄鱼大多数时间呆在水里,可是在陆地上,行动起来并不笨拙。他俩站在他们认为的安全距离以外,离河沿儿大约有10呎开外。

  鳄鱼在一秒钟里就越过了这段距离,甩动着那巨大的尾巴,想把孩子们击入水中。他俩扭头便撤,巨兽在后面紧迫不舍。鳄鱼在陆上爬行速度之快简直惊人。一直在旁观看的村民向四下散去,这真是虎口脱险。

  要知道罗杰已将绳子牢牢地拴在树上。一旦鳄鱼将绳子拉紧后,就会停止追击了。

  这是理应发生的。但是这个一路猛冲的两栖动物一下子将绳子拉得绷绷紧,继而将绳子崩断,仿佛那只是根棉线。这下鳄鱼像一匹脱了僵的野马冲了上来。

  罗杰边跑边喘地说:“它折腾不了多一会儿,它得回到水里去。”

  “为什么?”哈尔说。

  “它非得到水下才能呼吸呀,”罗杰说。

  “你忘了,”哈尔喘着粗气,“鳄鱼可不是鱼,以前是陆地动物,长着肺,能和你一样地呼吸空气。”

  他们跑到一棵树下,翻身跃上。树虽不大,但最低的树枝离地面也足有12呎。

  鳄鱼不给他俩片刻喘息之机。他们认为安全了,也没有时间去思忖。鳄鱼倒是有工夫考虑,它停下,以它30呎长的躯体后部为基,仰起15呎长的前半身,这样一来它的头比两个瑟瑟发抖的孩子还高出3呎,一叼就中,鳄鱼抖开拴住双颚的绳套,张开黄色的巨盆大嘴。

  两个孩子从树枝上跳下时刚刚能躲开这张大嘴,他们继续奔跑。

  “特姆贝兰!”哈尔喊着,“上特姆贝兰。”

  神屋的屋檐几乎触地,所以两个小运动健将没费多大劲儿就攀上了草屋顶,一直爬上离地面50呎高的屋脊。

  他们横跨在上面,罗杰说,“它到不了这上面——肯定不会。”

  鳄鱼以比孩子们还快的速度爬上屋顶,又大又尖的爪子插进茅草屋顶,草灰四处飘散。未待它爬到一半,那屋顶承受不住一吨重的压力而塌陷了,鳄鱼掉进黑洞洞的特姆贝兰。

  孩子们被近在咫尺且急红了眼的野兽吓坏了,不知不觉地滑落到屋子另一侧的地面上。他们已无力奔跑,只好藏身于灌木丛中观察着。

  鳄鱼在雕像与头骨间乱撞着,企图寻路出屋,特姆贝兰里一阵稀里哗啦的声音。

  “很快它就会找到门冲出来,”哈尔说,“如果我们在它出来时抓住它……”

  罗杰嘲讽道:“抓住那魔鬼?怎么抓?就用你光秃秃的两只手?”

  “不,用网子。”

  “那有什么用?它会把网子撕得粉碎。”

  “我也说不准。我们不是有以前抓‘白死神’的铁网吗?”

  “白死神”是鲨鱼中最大最伤人的一种。

  “能抓住那家伙的也应该能抓住鳄鱼。”

  罗杰表示怀疑,“我不信,不过可以试试。到哪儿去取网?”

  “绕开这儿到船边,船长可以把铁网扔下来。”

  撞!碰!撕!扯!鳄鱼在特姆贝兰里横冲直撞,目前还未发现大门。

  孩子们向船奔去,呼喊着他们要大网。铁网被抛下来,由于铁网十分沉重,至少10多个人帮他们才把网拖到神屋门口,并把铁网固定在门两侧的柱子上。

  太及时了,他们刚刚摆好大网,只听一阵木头的碎裂声,那狂暴的猛兽穿出屋门,即刻间掉进了铁网。哈尔和罗杰欣喜若狂,不料这两栖动物的牙齿虽不能咀嚼却善长咬,它将粗粗的铁丝一口口咬断,任何金属钳也比不上它的威力。不足10秒钟,70颗锋利的牙就咬出了一个洞,足够鳄鱼通过。随后鳄鱼返回水中。它又重新隐藏在芦苇丛中,两只发光的“灯泡”扫来扫去,震慑着人们。

  两位自然学家铁了心,一定要抓住鳄鱼。他们走到河下游的一段安全地段,坐在岸边琢磨下一步的行动。

  “这是只极好的标本,”哈尔说,“我相信爸爸也从未见过这样的鳄鱼,任何大水族馆都会为此付出三、四万元的。我们必须抓住它。”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罗杰评论道。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9

  6、电鳐的魔力


  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他们已经心灰意冷。

  他俩无精打采地坐着,扫望着水面。罗杰首先看见河床仿佛在动。

  “那底下是什么?”

  哈尔可以看到河底好像铺着一层毯子。可是为什么又在爬动,像是活的?而且那毯子还长着几十只眼睛。

  “比目鱼,”他说,“也许是大比目鱼或鳐。——不,我看是魟鱼。不过它们只有一张饼那么厚,由于挨得太紧,所以看上去像一块满铺的地毯。但是你仔细看,就能发现每一条鱼约6呎长3呎宽。”

  “不可能是扁鱼类,”罗杰说,“魟鱼之类的应生活在咸水域,可这河水是……

  “尝尝这水,”哈尔说。罗杰用手指蘸点水放在舌上。

  “咸的。”

  “还记得把我们冲到这的潮吗?一天两次,海洋的水涌上一、二海里进入这条河。我们一直想抓的那条鳄鱼也是咸水动物——咸水鳄是世界上最大最凶残的。我得捉一两条扁鱼,看看到底是哪一类。”

  他下到浅水处,揪着一条鱼尾巴就拉,那家伙一跃掉到岸上,它翻滚着、扭动着;忽然靠近头的身体下部触到了哈尔的手,他跳起来,像是被击中了似的。他失去了感觉,周身麻木,几分钟后才恢复了正常。

  “是电鳐。”

  “电鳐是什么?”

  “是一种带电的魟,魟鱼头后有个储电器。算我走运,只轻轻碰到了那部位。如果是强刺激会把人电晕甚至电死。”

  罗杰向潜伏在上游芦苇丛中的鳄鱼望去。

  “鳄鱼喜欢吃扁鱼吗?”

  “我想它会喜欢的。鳄鱼同鸵鸟一样——只要够得着的东西它们就一吞了之。解剖的鳄鱼腹中什么都有——不仅有各类鱼的骨头,还有人的骨头和被它们吞下的女人戴的颈链和手镯;还有罐头盒、铁锅、餐碟、砂砾。”

  罗杰眼睛一亮,“我有个主意。为什么不喂鳄鱼吃条电魟呢?能电你,就不能把鳄鱼电麻吗?”

  哈尔咧咧嘴。“你说到点子上了。一条恐怕不管用,可是要是能让它吃上十几条,那就会让它发僵麻木,然后我们就可以把它拖到船上了。”

  哈尔又抓住了一只电魟的尾巴。“这家伙有200磅重,你得帮个忙。可能它会打滚折腾一阵,别碰储电器。电魟还有个名字叫鱼雷,而且确实像鱼雷能致人死命,所以要当心。”

  他俩齐心协力把这个蠕动着的大家伙拖上岸,又拖到张着大口的鳄鱼前。鳄鱼的大眼瞪着魟鱼,他俩迅速跳上岸。

  大尾巴嗖地一甩,就像船的螺旋桨那样有力,鳄鱼猛冲上去,一口吞下了电魟。

  又拖来一条魟,又是一顿美味佳肴,狼吞虎咽地吞了下去。于是来一条,吞一条。鳄鱼的行动一次比一次迟钝。第八条鱼拖来了,而鳄鱼的眼睛和嘴巴已闭上了,尾巴也不动了。这只巨大的野兽已经僵如木桩。

  两个孩子手抓鳄鱼尾,拖着辉煌的战利品,一会儿嘡水,一会儿游水,到了船边。特得一直在观看,已经把吊车准备就绪,长满鳞片的“木桩”被吊上甲板又装进大储水池。

  罗杰开始担心起来,“但愿我们没把鳄鱼杀死,那对爸爸来说,就没什么用了。”

  “鳄鱼是世界上最难杀死的东西之一,”哈尔说,“我看有10到15分钟,这鳄鱼就能缓过来。”

  他们上岸等待,半小时过去了,哈尔也开始担心起来。恰在这时,特得在船上向他们喊着:“彻底醒过来了,情况挺好。”

  继而他们听到了水花四溅的巨大响声,这下又有新的麻烦事了——钢框加固的水池能经受住这样剧烈的撞击吗?

  “它不会总这样的,”哈尔说,“鳄鱼比人们想象的要聪明。隔一会儿喂它一次,它就会老实了,老实得像只家猫。”

  “我还是愿意要一只小点的家猫,要是有一只8呎长的鳄鱼那可就好玩极了。”

  “我真给你一只,你看怎么样?”

  “那你就成了魔术师了。”

  哈尔起身说道,“请跟紧魔术师吧。”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9

  7、神秘的首次印记


  他带路走到最近的一间茅舍。门外放着一只石碗,里面盛着蛋。“这些就是给你的,”他说。

  罗杰笑道:“你真是自以为高明,能从这里变出只鳄鱼来?我说过的,我要一只鳄鱼,而不是鸡。”

  那些蛋看上去确实如同鸡蛋,但是是特大个的。

  哈尔拿起一只蛋,“这里可没有鸡。”他说。

  “不过我敢说里面也没有鳄鱼,”罗杰说,“3呎长的蛋里变不出8呎长的鳄鱼。”

  “魔术师就能变啊!”哈尔说。

  一位妇女走出门来向他们微笑着,她指指哈尔手中的蛋,又指指哈尔的嘴。

  “她让我把这只蛋吃了。”哈尔说。

  “我不信他们吃鳄鱼蛋!”

  “他们认为这东西不错。”

  “那她为什么把蛋放在这晒太阳,那就该坏了。”

  “不,他们是用阳光的热量使蛋熟化,就可吃了。可是如曝晒过长,里面就会钻出小鳄鱼来。也许我们可以找出一只来。”

  他逐个拿起蛋。放在耳边听着,最后找到一只满意的。

  “这就是你要的鳄鱼,”他说,“听,它想跟你说‘你好’。”

  “别逗我了。”罗杰说。不过他却拿过蛋放到耳边听起来,随后惊讶得瞪大两眼。

  “里面有打呃声。”他说。

  “不是。你还听不懂鳄鱼的语言。它正在说,‘我要出来了’。”

  “我帮它一把。”罗杰应道,随即在石碗沿儿上轻敲着蛋的一端,蛋壳丝毫无损,再用力敲,仍无效果。

  “好家伙,这蛋壳可是够硬的!”他拾起一块石头用力地敲打蛋壳,依然无效。“哼,这下子好了,我打不开它,鳄鱼也甭想出来。”

  “让小东西试试吧,”哈尔说,“它会告诉你它的本事的,听。”

  罗杰听着。此刻他听到一种敲击的声音,什么硬物正在从里面撞击着蛋壳。“听上去它好像在用一个小鎯头敲击。”

  “可不是小鎯头,”哈尔说,“是它的卵牙。”

  “什么?它的牙?”

  “不是牙。卵齿不在它嘴里,而长在鼻尖上。是大自然给它的礼物,所以它才能从壳里爬出。一旦它来到外面,卵齿就无用了,大自然又收回礼物,卵齿就脱落了。”

  罗杰还是觉得哥哥在捉弄他,如果确如哥哥所说,那可是太棒了。

  嗒、嗒、嗒,敲击更重了,蛋壳裂开了。

  继而蛋端破碎,鳄鱼露出一小点,鼻尖上直立着一把小鎯头——卵齿。多奇怪啊,牙齿长在鼻尖上。

  接着,眼睛露出来了,热带地区强烈的阳光照得那眼睛一眨一眨。

  罗杰伸出一只手指抚弄自己新获得的爱畜,这只小野兽立刻张开双颚,毫不留情地用利齿钳住罗杰的手指。

  “哎哟!”罗杰叫道,“刚一出世就这个样子吗?”

  看来,小鳄鱼已充分准备好要在这个世界上搏斗。它虽然放开了罗杰的手指,但是却恶狠狠地啪嗒着两颚。

  “我还是不信它有8呎长。”罗杰说。

  “它在壳里时缩成一个球,”哈尔说,“等着,他会伸展开的。”

  罗杰等待着,心里想助一臂之力,可又不想再挨咬了。这小东西肯定是愿意自己的事自己干。

  罗杰把蛋壳及壳内的小住户放在地上。小鳄鱼向外挪动身躯,前爪露出来了,接着是背部,然后是后爪及尾部。的的确确有8呎长,一只完完整整的鳄鱼,只是个子小了点。它可不像初生的婴孩需要照顾,却显出具有自我料理的能力。

  那位妇女拿着一块鱼又出来了,她倾下身准备喂给鳄鱼,哈尔制止了她并用手势比划着让她把鱼交给罗杰。罗杰接过鱼,投进小鳄鱼张开的嘴里。

  “你为什么不让她喂呢?”

  “因为我想让你见识一下神奇的自然之力,你就要当妈妈了。”

  “你葫芦里装的什么药?”罗杰说,“你什么意思,我,妈妈?”

  “这就是首次印记的秘密,当动物出生之后,它所见至的第一个移动的物体就在它脑子里刻下了印记。如果动物的妈妈在它身边,那小生命首先见到的是自己的母亲,它从此就跟随自己的妈妈。但是,如果小动物的母亲不在近旁,当它睁开眼时,所见的第一个活动的物体就在它的大脑里刻上了印记,这个活动物体就取替了它真正的母亲的地位——特别是当活动物体给它喂食的时候。这只小鳄鱼首先看到的是你,而且又是你给它喂的食,现在你就成了它的母亲。好吧,再把你的手指放到它嘴边试试。”

  “我可不想挨咬。”罗杰说。

  “不会挨咬的,你试试。”

  罗杰把手放到鳄鱼的颚这,那嘴紧闭着。罗杰起身挪动几步,小生命跟着他爬过来。这位少年母亲坐到石头上,那婴儿攀着他的裤腿爬上来,尖尖的小爪子扎进布丝儿里,随后坐在他的大腿上望着他的脸。首次印记生效了。那简直是一幅生动的母子图。

  罗杰仍然将信将疑,“它也许不会辨别人,你和我一样也可以做它的妈妈。”

  “咱们看看吧,”哈尔说。

  他用手勾住小鳄鱼的脊背,试图把它从妈妈身边拖走。鳄鱼坚持着,不肯离开原地。终于它被拽跑了,于是它像蛇一样地扭曲蠕动着,双颚一张一合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并向哈尔的手咬去。哈尔立刻把它放回罗杰的腿上,它即恢复了平静。

  “可是我还不明白,”罗杰说,“人类的婴儿不是这样,他分辨不出母亲和其它人,谁都可以抱他,要有几个星期或几个月的时间才能使他辨认出自己的母亲。”

  哈尔点头道:“是的,但是人类的婴儿并不比动物聪明。”

  “行了,你怎么搞的?人类的大脑远远胜过动物的大脑。”

  “这话也对也不对,”哈尔说,“刚出生时,许多动物可以即刻照顾自己,你已经看到了,这只小鳄鱼从壳体里一钻出就学会了自己去看、咬、行走。人类的婴孩能做到这样吗?人类的婴儿需要奶,而这个小东西一开始就能吃硬物。把它扔到灌木丛里,它马上就可以独立生活。如果把小孩扔进去,那很快就会死去。动物的大脑一开始就发育成熟而不再发展,人类的大脑一开始是不行的,但是却有能力发展,远远超过其它的生命。”

  罗杰带着母亲的自豪看着自己的爱畜。“我给它起个名叫‘灵灵’,”他说,“咱们到船上去让特得船长看看。”

  他们来到河边,村民们看到小鳄鱼摇摇晃晃地跟在罗杰后面,都笑了起来。

  他俩下河嘡着水走,罗杰回头看看“灵灵”如何,只见这8呎长的小家伙毫不犹豫地跃入水中,游了过来。

  “这可是人类婴孩干不了的,”哈尔说。

  水深了,他俩也游起水来,不必担心搞湿衣服,他俩只穿着裤子,上衣早就让那些好奇的土人给剥走了,搞湿了的裤子让赤道上的太阳一晒很快就会干的。

  到了船边,他们攀着软梯上了甲板。“灵灵”也跟了上来,可是它的爪子抓不住软梯,又滑落到水中,它发现一条从甲板上耷拉下来的绳子,这下它的爪子就可以扎进去抓稳了,于是它像个水手似地攀上了船,靠到母亲身边。

  特得船长迎面走来,略带惊讶地望着鳄鱼。“不许这孽种上我的船!”他吼道,驱身上前要将鳄鱼踢入河里。

  “你敢欺负我的孩子?”罗杰说。

  “孩子?说什么胡话?”

  “这是首次印记!”罗杰说。

  “首次——什么?”

  “首次印记。”于是罗杰开始解释这一神秘的自然现象,仿佛他早就了解这一切而不是刚在10分钟前才学会。“所以,”他总结道,“我就成了它的妈妈了。”

  “唉,我就等着受骗吧!”老水手说,“从来没听过这种事。”他打量着罗杰,揣摩不出这孩子到底是个神童还是个白痴。

  “不是让太阳晒糊涂了吧?”他说,“有些土人也叫太阳给晒糊涂过。”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9

  8、“灵灵”船长


  出世仅15分钟的小鳄鱼接管了帆船。

  已经难以断言是特得还是“灵灵”担任着船长。罗杰的小宝贝儿在甲板上漫行,俨然如一名政府监察官似的审视着每一个角落。它探察了驾驶室、方向盘、指南针、船舵、起锚机,随后又爬上了桅杆,到达了筑在桅杆上的鸟巢,它又顺杆而下,钻入甲板下。厨房里传来饭锅掉地的噼里啪啦的声响,接着就安静下来,显然,它找到了可口的食物。

  “它现在要干吗?”船长雷吼般地从下面发问着。他怀疑这小爬虫会侵吞贮存的食物,然而令他大吃一惊的是,这个小混蛋出于鳄鱼的天性,并不是在吃什么食品而是在吞咽船长刚才放在厨架上的手表。他抓住“灵灵”身体的中段,用力挤压着,迫使“灵灵”张开两颚吐出手表,接着将这个卷曲蠕动的小动物带到甲板上,抛进大鳄鱼栖身的水池里。

  “鳄鱼总归是鳄鱼,让它们到一起去吧。”他说。

  巨兽盯着小鳄,接着张开大口冲过来。

  “快,”哈尔对罗杰说,“你儿子要完了。”

  “怕什么?”罗杰反驳道,“鳄不吃鳄。”

  “快,”哈尔催促着,“鳄鱼食同类,小鳄如没有母亲在旁保护,公鳄会吃了它。你就会看到这一幕的。”

  但是罗杰可不想袖手旁观。他够不着“灵灵”,这小家伙在池中央。别无他法,只有跳入水中游过去相救。罗杰入水的声响吸引了巨兽的注意力,当罗杰冒出头来时,看到两只大眼和一张巨大的嘴直向他扑来。他一把抓住“灵灵”甩上甲板,紧接着疾速游到池边,同时奋力搅起水花遮挡追踪者的视线。哈尔连忙过去将罗杰拉出池外,总算脱离了危险。罗杰席地躺倒在甲板上,一场拼搏之后,他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心脏在猛烈地跳动。渐渐地,他恢复了正常。

  “好了,到此为止,”特得船长说,“这小崽子差点要了你的命,还把我的船折腾得乱七八糟,现在我要让它从我的船上出去,现在就扔。”

  “你别碰它,”罗杰说,“否则,就让你离开这条船。”

  船长双目圆睁,“你说谁让我下去?”

  “我。”

  特得大笑起来。“你这个小家伙,”他说道,“你以为你像你的小鳄鱼一样灵。”一个14岁的毛头小伙敢与老水手较量,这使船长感到很逗趣。

  罗杰像头急了的野牛,一头扎了过来,船长跨步一让,脚跟踩到甲板边缘,滑落到河中。

  罗杰当即后悔万分,“我不是真地……”

  “他会活剥了你的皮。”哈尔道。

  船长浮上水面,气急败坏地吐着口中的水,但是他大声笑起来。也许他想起来了,哈尔和罗杰租下了这条船,现在就是船的主人了。总之,他是个不记仇的人。

  孩子们帮他上了甲板,他还在咯咯地笑着。

  “我干了件混事,”罗杰忏悔地认错道,“对不起,我不该发脾气。”

  “没什么,”船长说,“做母亲的都会这样去保护孩子的。”

  “我要看好‘灵灵’,不让他再给你捣乱了。”罗杰说。他找来一条细绳,一头拴住桅杆脚,一头拴在“灵灵”的脖子上。

  大家都满意了。不过这仅持续了两分钟,那小东西已经用利刃般的牙齿将绳子咬断,重新活跃在甲板上,又要找麻烦了。

  罗杰无奈,准备放弃了,看来只有把这小捣蛋扔下河去,让它自己去碰运气吧,要么自由,要么让其它鳄鱼吞掉。

  这时,他猛地想起钢丝制的网子,他弄下来一段钢丝,将“灵灵”拴到桅杆脚上。小尖牙又开始咬起来,不过牙齿还未坚硬到钢丝钳的水平。

  小家伙仰望着罗杰,似乎在说,“妈妈,我哪做错了?”如果世上确有鳄鱼泪的话,罗杰也能想像出这婴孩眼中流的泪水。他把自己的孩子抱到腿上,安抚着它。船长拿过来一块儿鱼,罗杰将鱼喂到小东西嘴里。家庭里的气氛又平静下来。

  太阳已落山了。由于新几内亚位于赤道上,所以白天很热。可是此刻,烈日隐去,风从终年积雪不化的山顶吹下,给人带来缕缕寒意。

  大家都累了。这一天干的事太多了。特别是罗杰,在生平第一次做了一天妈妈之后,准备彻底放松一下,他能想象得出自己的妈妈经历了多少艰辛才把他们两个生性好动的男孩子养大。他爬上自己的睡铺,即刻进入了梦乡。

  突然他被惊醒,什么凉呼呼的东西伏在身边,是不是哥哥也钻进来了?

  “是你吗,哈尔?”没有回答。

  罗杰伸手一摸,发现是“灵灵”。可是这小捣蛋鬼是怎么脱身的呢?

  他发现钢丝仍拴在婴儿的脖子上,他顺钢丝摸下去,想找到被尖牙咬断的地方,但是钢丝上没有断裂或被咬的痕迹,他摸到钢丝头,发现钢丝是从桅杆上拽松了扣而脱落的。

  小家伙以多大的毅力来完成这一步啊!它是以怎样的决心逃避寒冷啊?

  现在他记起来了,两栖动物没有保暖中枢系统。人类是幸运的,体内的热量可以使自身的体温在日光下或阴影里、白天或夜间保持在略低于摄氏37度。可是两栖动物却不然,不论是蛇、蜥蜴,还是鳄鱼,它们体内都没有可保暖的火炉,它们的体温随外界的气温而变。

  所以到了夜间,由雪山、冰川上刮过来冰冷的寒气,小鳄鱼已变僵硬,非常痛苦,若找不到温暖,还可能会死去。此外,它或许也感到孤独,所以它此刻紧紧地依偎在妈妈身边,贴在罗杰的肋部,凉得就像冰柱。

  罗杰并没有把它推出去,相反,把它搂得更紧,将被单从身后给它盖好,用自己的体温来温暖这支“冰柱”。

  他们双双入睡,一觉睡到第二天大天亮。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9

  9、监狱


  太阳在澳大利亚海岸升起,岸边有一处阴郁灰暗的监狱。

  阳光未能射透那森严壁垒的高墙,牢房内阴森暗淡,屋顶悬吊下来的小灯泡,发出微弱的光。

  凯格斯身体一颤。他是力大无比的壮汉,一脸凶相,背部隆起一团肉峰。他坐在小凳上,从床上掀起黑毯子披在身上,毯边沿他身体两侧耷拉下来,如两只翅膀,他看上去像一只正欲扑食的座山雕。

  被扑的正是布查,此刻他正酣睡,就在座山雕的利爪扑杀范围内,唾手可得。布查是布查尔的缩名,他被关进监狱,是因为他人如其名,名符其实;他总是动不动就亮出弹簧刀。

  凯格斯扑上去,不过,只是掳掉了同牢难侣身披的毯子,并把抢来的毯子又加在自己肩上。

  牢中没有暖气,没有电视、收音机、读物,墙壁上连图画也没挂,只有石缝间渗出的冰凉的水珠。早餐还未送来,即使送来了。也不过是毫无味道的烂饭。没有寄托,只有在无望中度过余生。

  太不公平了。他不过杀死了四个人,还有两次欲杀未遂,所以不应受如此重罚。现在他丧失了一切权利。

  没有人可以交谈。好在可以让这笨蛋醒过来聊聊,于是凯格斯照那肋骨部位凶狠地踢了一脚。

  布查呻吟着睁开双眼,他揉着肋部哀鸣道:“你想起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吗?”

  “就是要给你道个早安。”凯格斯嚎叫着。

  “一睁眼先看到的是你恶凶凶的脸,这可不是道早安。昨天早上比这会儿可好多了,因为你还没来呢。他们怎么搞的,为什么把你和我关在一起?”

  “我想他们认为你需要个好伴。”凯格斯说。

  “你干了什么事,跑到这鬼地方来了?”

  “难道你还没看到报上说的吗?”

  “报!什么报?我关进来六个月了,一张报也没看过。”

  “唉,”凯格斯说,“要是没听到关于我的事,那你可是亏多了。到处都传遍了,大家全知道。”

  “我还不知道,”布查道,“讲给我听听,让我高兴高兴。”

  “嗯,既然是大家都知道的,我就把那些有滋有味的精彩细节告诉你。一开始是在旧金山的一处渔家码头出了点麻烦,一个喝醉了的水手碍了我的事,我最讨厌别人碍事,我给惹烦了,于是杀了他。没人看见,我便溜进一只小船跑到苏萨雷托,我躲在谬尔丛林里,待那件事烟消云散之后,我才出来。

  “干那事太轻而易举了,所以我又干了一次,杀死了两个,叫人们给抓住后在监狱里过了一段。我使他们相信那是非预谋杀人,并且表现好而被释放。你可不知道,好好表现一下会多有用。

  “可在旧金山,是混不下去了,于是我动身去南海。”

  “为什么去南海呢?”

  “因为我曾听人说起过珍珠可以发财的事。有个大动物学家在那建了个珍珠场,并且想让年轻的动物学家哈尔·亨特去看看。当然这一切都是极其秘密的。

  “我想办法认识了这位叫亨特的家伙——告诉他我是传教士,要去太平洋各岛感召异教徒。”

  布查笑道,“你,传教士?你怎么能不露馅儿呢?”

  “容易得很,你知道吗,我家那老家伙活着的时候是个牧师,我也得去‘礼拜学校’,”听到耳朵都磨出了茧子。我能熟练地背诵圣经,也许做不到每个字母全准确,可是谁又能听得出呢?我们家人还真想过让我当一名传道士呢!所以扮成传教士,对我是一点不成问题。我摆出教堂教长的姿态,为那些未开化岛屿的异教徒们带来喜讯。

  “亨特和他弟弟罗杰想帮助当地的土人,所以他俩让我上了他们的汽艇,与他们一起从波那佩大岛旅行至更北部的那些小岛。我想先了解到那个珍珠岛的方位之后,我再坐小帆船回来偷走珍珠。于是,我每天都看航海日志,哈尔对此起了疑心,开始在日志里标上假方位。

  “我们到了一个孤岛——岛上没有任何生命——于是我只身一人溜进汽艇逃之夭夭,把那两个孩子甩在岛上让他们去等死吧。唉,这就是刚才说的没杀死的那两个人。我认为他们必死无疑,便租了只帆船沿回路找珍珠。可是,由于那个小滑头在日志里记下了假的方位,我找不到那个岛了。当我回到波那佩岛时,几乎要死了。与此同时,他俩造了个木筏,等我到波那佩时,他们早到了。多让人扫兴!”

  “他们让你好一通折腾,”布查说,“他们骗了你。他们这样的滑头才应该呆在我们现在这儿呢。”

  “是的,”凯格斯大声说,“我永远不会饶恕他们。我在这儿终身服刑,他们却自由自在。等着吧,我要找着他们,还有他们那个船长——他不让我偷他的船。”

  布查的眉毛一扬,“你打算离开这儿?”

  “只要能逃身出去,我就先去新几内亚,在航海讯息栏里找到亨侍他们俩的去向。我一定要找到他们,杀死他们。他们上一次把我骗了。”

  布查听不明白,“他们怎么骗你了?”

  “怎么搞的,我不是告诉你了嘛,还有好多没来得及说呢。他们没死在那个岛上,就是骗了我;他们记假方位,就是骗了我;他们告诉警方说我不是传教士,就是骗了我;我在海底城当上了教堂的教长,他们没让我干成,这就是骗了我;我想借一次山崩埋了他俩,他们躲开了,就是骗了我;我打算去搞一只满载金银的船,船上的黄金足够我悠悠闲闲地过一辈子,也未成,就是他们骗了我;我在‘星期四岛’上杀死了养珍珠的人,他们让军警抓住我,这也是骗了我。他们现在还在骗我——让我在这个臭哄哄的洞里腐烂、了却一生。欺骗、欺骗——全是欺骗。这些人就不该活在这个敬畏上帝的世界上。”

  “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了,”布查说,略显疑虑,仿佛还未全搞明白。“不过你真的打算离开这脏窝?”

  “当然。”

  “你发誓?”

  “我发誓。咦,你知道什么我还不知道的秘密吧?”

  布查犹豫道,“你能让人信得过吗?”

  “该与朋友实话实说,我告诉了你一切,你要说什么就痛快说吧。”

  “嗯,这是相当秘密的。”

  凯格斯脸色一沉,他恶狠狠地踢着布查。“快说——否则我活剥了你的皮。”

  布查几乎是在耳语,“我们有一帮人准备明晚越狱。你想不想参加?”

  凯格斯咧嘴笑了。“我想不想?除了这个我什么也不想。”

  “好吧。别吭声,什么话也别说,谁也别看,否则就会露馅儿了。能保证吗?”

  “当然。我保证——我是信守诺言的。可是你们打算如何行动呢?”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9

  10、“高尚”的凯格斯


  “在隔壁那间牢房里,他们已经挖了好几个月了,什么工具也没有,只有一把折刀,现在已挖好一个洞,足以让人通过爬到监狱的院内。”

  “看守怎么办?”

  “洞口边儿上只有一个岗哨,我们把他干掉,然后向外墙冲。当然墙角顶上有塔楼,两个对角的塔楼上各有一个卫兵,不过他们相距我们这儿约有500多米,不等他们来得及,我们已翻过墙跑了。”

  很简单,凯格斯在想,太简单了。然而他嘴上却说,“好极了,我和你们一起干。”

  “对着心划十字,不成功便成仁。”

  凯格斯对心划着十字,“不成功便成仁,”他说。不过他没说出来谁成功谁成仁。

  他越思忖这事,就越觉得没把握,也不想去成仁。他当然想逃走,但不能这样干。第一个通过那个洞的人将面对哨兵,他不能及时地干掉哨兵,哨兵就来得及吹哨报警。总报警器就会响,院内其它地方的卫兵会一齐冲过来,探照灯会对准囚犯,塔楼上的警卫就会用机关枪扫射,任何想越墙而逃的人都会让子弹穿成蜂窝。

  不行,不能这样干。他全神思考着,终于一丝笑意慢慢浮上面孔。

  布查喜形于色,“看来你觉得这主意不错。”他说。

  “的确,很好的计划。定能成功。”

  然而,他却在打着自己的算盘,只有他能成功,那些傻瓜则不然。

  “他们是否整天地把我们关在这?”他询问道。

  “不,”布查说,“他们每次放几个人出去活动一下。”

  “什么活动?”

  “就是在院子里走一走。”

  “什么时候让我们出去。”

  “差不多十一点钟。”

  十一点刚过,随着钥匙与锁摩擦的咔嚓声,一个卫兵打开门,并说,“你们俩,出来。”

  布查一跃而起,但是凯格斯原地未动。

  “快走啊。”布查说。

  “我不太舒服,”凯格斯道,“我不去活动了。”

  当布查一走开,凯格斯就对卫兵叫道,“我要见监狱长。”

  “啊,你想见狱长,是吗?监狱长忙着呢,没功夫见你这糟货。”

  凯格斯全身挺直摆出一副最重要的姿势,“你跟我说话要注意礼貌,否则我就去报告。我可不是你们抓来的普通囚犯,我有最最要紧的事对监狱长说,为的是他而不是我。”

  “什么事有他妈的那么重要?”

  “我要跟监狱长说,不跟你说,快去吧,要不可别怪我发火。”

  卫兵走了。几分钟后他又回来打开牢房的门。“好吧,还挺神气的,监狱长只给你一分钟的时间。”他在前带路到了监狱长办公室。

  坐在办公桌后面的监狱长几乎被桌上一撂撂的文件全遮住了。他向囚犯嘟哝了一声,又干起自己的事来。凯格斯站着等候了五分钟以等待这一分钟的接见。随后他四顾周围,试图找把椅子,卫兵抓住他的臂膀,轻声喝道,“站着。”

  那卫兵还有其它的事要办就离去了。凯格斯又等了十分钟。

  这时,监狱长才抬起头,仿佛是刚刚注意到凯格斯。

  “好吧,好吧,”他不耐烦他说道,“你要干什么?看不出我忙得很吗?抱怨、抱怨——除了抱怨,你们这帮人还会说什么?好,现在说说什么事吧——吃的、取暖,快说,说完了就走。”

  “不是抱怨,先生。”

  “你们全是一个样。你说你不抱怨,接着就哀嚎。你的时间到了,出去吧。我知道你们这一套,笨蛋。”

  “先生,我到这不是来受侮辱的。”凯格斯说。

  狱长眼睛一瞪,“你再废话,我就把你单独囚禁。快说吧——诉你的苦吧。”

  “我说,我不是来此抱怨的。我是来帮你忙的。”

  狱长笑道,“今儿可是好日子,我得让犯人来帮忙。你叫什么名字?”

  “墨林·凯格斯牧师。”

  “我记得你这桩案子。你不再是受尊敬的牧师,你有刑事犯罪史,你住过圣奎丁监狱,现在给关起来是因为在星期四岛上的凶杀案。你,牧师?!门口有警卫,他会押你回牢房的。”

  “走之前,”凯格斯道,“我要在你桌上扔颗炸弹。”

  狱长跳起来、后退着。他脸色铁青,身体因惧怕而颤抖。

  凯格斯狡黠一笑,“不是真炸弹,只是告诉你有人要越狱。真要成功了,你也就干不长了。作为一名好公民和基督徒,我认为我有责任通知你。”

  狱长改变了姿态。现在是一副和蔼可亲的面孔。

  “你来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个?”

  “是的,现在我已经报告完了。”他转身向门口走去。

  “等一下,”狱长说,“老弟,恐怕我对你的认识有误。”

  “接受你的歉意,”凯格斯大度地说,“现在请允许我离开吧。”

  “别走——请别走,说细点。你说得对,如果真让这事发生,那我就失职了,你为我效了大劳。越狱何时开始?”

  “明晚。”

  “有多少人?”

  “这个我不知道。我想有不少人。有人邀请我参加。”

  “谁?”

  “一个下流货,他与我同牢,叫布查。”

  “他们打算如何逃跑?”

  “他们在隔壁牢里挖了个洞通到院子里。他们计划杀死院内设的看守,然后越外墙逃走。”

  “那么你其实可以和他们一齐走。可你没那样做,而是来通知了我。你是终身监禁,明晚本可以取得自由的,你做得对,这很好,很高尚。”

  “是的,先生,”凯格斯应道,欣然接受了赞扬。“我认为这是我的责任。”

  “可是你过去对自己的责任想得太少了。”

  “很遗憾确实如此。”凯格斯说,愧疚地低下头去。“但是自从被判终身监禁之后,我想了很多很多。事实上,我已经变成另一个人了,我认识到了自己过去行为的错误,我曾经装作教士,现在我成了真正的教士,我重新回到母亲的膝下,回忆起我圣洁的父亲,他过去是牧师,想起这些,我只想改过自新,从现在起一切从善。”

  狱长轻信了他的话,完完全全被征服了。无论怎样,他以行动证明了自己,他放弃了自由而选择了正义之路。

  “等这伙混蛋从洞里出来时,我们要给他们瞧瞧,不是一个卫兵,而是100人的接待团。如果你所讲的得到证实,我就给你特权。”

  凯格斯仰起头来,挤挤眼睛,以给人一种压住欲出的眼泪的印象。“我无法表达对你的感激之情,狱长。我说过,我什么也不要。但是我只有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好人?”

  “要求你借我一本《圣经》,它将给我漫长的牢狱生活带来慰藉。”

  他确实变成另一个人了,狱长这样想着,同时从自己的书架上取出一本袖珍《圣经》。凯格斯像得到贵重首饰似地接过《圣经》。

  “你不知道,这对我意味着什么。”他说,声音略微发抖。他走出门去,紧紧地将书贴在心口处。

  他随警卫沿走廊走着,抑制不住心中的喜悦。啊,太棒了,棒极了!他已经完成了预期的计划。塔楼上的卫兵使用机关枪,越狱绝不会成功。可是他却成功了。他已经用迷雾蒙住狱长的双眼,他将成为特权犯人了——一个长期囚犯得到充分的信任并可以自由行动,这就可以有机会逃脱了。

  当布查活动回来后,发现凯格斯仍呆在牢内,原地未动,一副病态。

  “不要紧,”他同情地说,“等明天晚上,当你把这虫窝远远地甩在身后,你就会好了。”

  “你们的计划好极了,”凯格斯说,“你能让我参加进来,你知道我是多么感激你啊!谢谢你告诉了我这些,我很快就要去新几内亚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9

  11、逃跑失败


  一个黑夜、又一个白昼,越狱的时刻快到了。

  “我们像往常一样去吃晚饭,”布查说,“回来时别进咱们的屋,溜到隔壁,然后钻出去。”

  凯格斯在床上蜷缩着、扭动着。

  “怎么啦?”布查说。

  “疼死了,”凯格斯说,“恐怕不能和你一齐走了,可能是阑尾炎,很遗憾,我赶不上这次机会了,但是你一定要争取走,别管我。”

  “也许吃过晚饭你会好一点。”

  “我什么也不想吃,我动一下就疼得要死。哥们儿,去找自由吧,让我自己忍受疼痛吧。”

  布查刚一离去,凯格斯立刻就好了。他焦急地等待行动的开始。这帮人还吃得下东西吗?

  晚饭后,通常允许犯人自己回屋,如果他们愿意,也可以在活动室呆一会儿。卫兵们过会儿才来锁门。

  在这短暂的自由时间里,凯格斯听到走廊里的脚步声,晚饭后,人们拖着步子往回走。不过他知道这些人没有回各自的住处,而是奔隔壁而去,那里有一个可以让人爬出的洞,它代表着自由的希望。

  他屏住气听着。厚厚的墙壁使他听不清隔壁的动静,直到后来他才知道,他们如何钻出洞,没有碰上一兵一卒。当全体都出来后,正要穿过院子直奔围墙之时,卫兵从掩蔽处一齐冲上将他们团团围住,强烈的探照灯光柱从塔楼上直射下来。有些囚犯冲出包围圈向外墙冲击,塔楼上的机关枪嘶鸣着击倒了他们。其它的人被赶回监狱单独监禁。

  半小时后,卫兵来到凯格斯的牢房,透过铁栅望了一眼,随即锁上门。

  “布查在哪?”凯格斯问。

  “死了。”卫兵答道,转身离去。

  凯格斯笑了。他独自一人拥有这牢室,很是满足。布查和其它的那些傻瓜是自找倒霉,凯格斯觉得自己比他们聪明多了,他们草率从事、前功尽弃,他将寻机而逃,他会大功告成。

  上午,他被召到办公室。上一次他在这办公室里受到狱长的冷遇,此次,他刚一跨进室内,狱长就起身伸出双手迎过来。他们互握着手,狱长说:“凯格斯先生,对于你为我、为我们所做的一切,我真不知如何感谢你。我知道,作为讲信誉的人,你是多么不愿意告发你的朋友。”

  凯格斯一抹眼像是抹去一滴泪水。“我的心都碎了,”他说,“知道他们的结果了,我的好朋友布查还有其他人死了,余下的人正等待惩罚。正是出于对你高度的忠诚,我才揭露了他们的罪恶计划。”

  “我理解,”狱长答道,“虽然我知道你这样做并不是为了酬报,但是我还是要奖励你。”

  “不,不,”凯格斯反对着,“我什么也不该得到,我只是尽了责任而已。”

  狱长笑了。“我知道你会这样说的。你是个好人,有你这位朋友我很骄傲。你以行动排除了怀疑,证明你是可信赖的。现在已经没有必要把你关闭在牢房里了,我希望你搬到我隔壁的办公室来。你不仅仅是个特权犯人,而且也是我的助手。我不能改变你是囚犯这一现实,但是我可以让你享受其他犯人所没有的自由。我有时还会让你到监狱外面、去镇上办些事,我知道你会回来的——这一点已经证实了,你放弃了逃跑的机会。好吧,现在我带你去看看新房间。”

  他推开了隔壁房间的门,站到一边,让凯格斯进去。

  房间比狱长的办公室小些,可是比凯格斯的牢房大两三倍。窗户上没有设置铁栅,墙上挂着油画,地上铺着地毯,室内还有电取暖器、收音机、热咖啡用的电灶、安乐椅,写字台后面放着一把转椅。与办公室相邻的是舒适的寝室和整洁的卫生间。

  “喜欢吗?”狱长问。

  “对我来说,过分了,”凯格斯谦卑地说,“我不需要这些。”

  狱长膨胀得像只凸胸鸽,这位的感激之情令他满意,“还有什么需要我帮你办的吗?”

  “没有,”凯格斯说,“不过有一件事。”

  “说吧。”

  “我希望能有条件向我的伙伴们布道。他们需要福音,虽然我不是什么正式的教士,可是也许我能从这本书里给他们一些灵感和安慰。”于是他拿出了狱长给他的《圣经》。

  “当然可以,”狱长诚恳地说,“而且你本身高尚的品质就是在为这些小偷、杀人犯树立榜样。”

  狱长十分满意,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他又探进头来说道,“顺便告诉你一下,桌上有按钮,如果叫卫兵,按一下就行了。已经告诉他们要执行你的命令。”门关上了。凯格斯轻声地、咯咯地笑着,他走到桌旁,坐进转椅,按下电钮。不一会儿,办公室的门开了,出现了一个卫兵。

  “我在这吃早饭。”凯格斯说。

  “咖啡和面包卷?”

  “再多点。瓜、热汤、熏肉、鸡蛋、牛排,还有一瓶香槟。”

  那卫兵目瞪口呆,接着匆匆跑去执行长官的吩咐。

  凯格斯向后仰靠着,丑陋的脸上泛开一层笑容。他已经品味到了即将端上来的早餐,并欣赏着自己的高招儿。如果他知道一星期后等待他的食品将是生甲壳虫、水煮虫、淹蚂蚱,也许他就不会如此得意忘形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1:59

  12、步出监狱


  丰盛的早餐端上来了,凯格斯滋滋有味儿地品尝到最后一口,这才是生活啊。要不是布查,他现在可到不了这儿,布查为了帮助他而大失其策,软心肠的布查啊,就这样丧了命。幸亏凯格斯向狱长告了密,现在的情形是,布查及他的朋友们不是已死就是被单独监禁。

  单独监禁实际上是活着的死刑。被囚禁的人永远不能与他人会面,听不到别人的谈话,囚居在贮藏室那么大的小牢里,以水就面包为食,鉴于越狱是严重的不轨行动,这种形式的囚禁会持续多年,最终犯人不堪忍受,用头撞石墙直至撞出脑浆,以此来结束一切。

  所有这些都令凯格斯无动于衷。他已经找到了一个舒舒服服的位置,还挺愿意呆下去的。

  然而他仍是囚犯;他的仇人还在外自由自在。他们在智力上胜过了他;但是他要不惜一切地奔赴新几内亚,找到他们,消灭他们。

  两天后,机会来了,狱长让他去镇上的批发市场采购用品。

  “把囚衣脱下来,我借你一套制服穿。这是采购物品单,这是钱。我想大概要用200元,养活500个人需要不少钱呢。”

  凯格斯没有接钱,他说:“我想你还是让他们把帐单寄来,你再给他们邮款。”

  狱长很满意。“你这样讲就更证明你是可信赖的。”他把钱硬塞到凯格斯手里。“这款不能邮寄,”狱长说,“他们要求当场以现金付款。这是你进来时没收的钱,给你。这张通行证出大门时交卫兵检查后通过。别急着回来,你需要娱乐一下,如果愿意,去看场电影。”


  13、蚱猛午餐


  凯格斯穿过监狱,在门口将通行证向卫兵一亮便跨出了大门。

  他并不即刻就坐出租车,那样就错了。他步行了半哩多路,到达闹市区,然后才招呼出租车。

  “上哪?”司机问。

  “机场。”

  他坐在后面,游览着市容。他轻拍着口袋里装的厚厚的一大叠钞票。

  机场到了,他对司机说:“稍等一下,我马上回来。”

  他直奔“泛澳航空公司”服务台。

  “去莫雷斯比港最早的班机什么时候走?”

  工作人员抬头看了一下离港时刻表,“15分钟以后。”他说。

  “来一张一等舱票。”

  “你的姓名?”

  “霍勃斯·威伯雷。”

  工作人员写下“霍勃斯”,然后止住笔问道,“最后一个名字怎么拼?”

  凯格斯一下子懵了。他不知道如何拼,但必须马上拼出来,“w-u-b-l-e-r-y。”

  “最后是l-u-r-y吗?”

  凯格斯也记不清自己刚才是怎么拼的了,便说,“对,对。”

  “请交行李吧。”

  “没行李。”凯格斯说。

  工作人员吃惊地望着他,凯格斯觉得有必要做一下解释。“我已经提前运走了。”他说。

  “那好,”工作人员报了票价,凯格斯付了款。“现在正在登机,六号门。”

  凯格斯迈步向六号门走去,他注意到那位出租车司机耐心地站立在主大门入口处,等着车钱呢。事不宜迟,凯格斯当即穿过登机门走向飞机。

  上机后,他舒适地坐到靠窗的座位上,当他用眼扫向窗外时,看到那司机正在登机门口与检票员争辩着,检票员态度坚决地不准他无票入内。气愤的司机看到了凯格斯,向他挥舞着攥紧的拳头,凯格斯惬意地笑着向那司机挥挥手。

  飞机起飞了,航行于澳大利亚海岸与大堤礁之间。

  飞机飞过了海底城上方设置的供给船,200多呎下面,他曾被水下小教堂录用为牧师——后来才被发现不是什么牧师,而是臭名远扬的凶杀犯,于是他被解雇了。他仍在怨那两个孩子使他丢掉了饭碗。他从心底里感到痛苦,感到遗憾,在大堤礁他制造的石雨怎么没有杀死那两个孩子。

  飞机又飞过另一处他记忆犹新的地方——星期四岛,这里有著名的潜水采珠专家。他曾以珍珠商的身份在这里度过一段时光,后被人们发现是个骗子,于是他杀了那个采珠员,为此被送进了监狱。所以他又怪罪于那两个孩子,是他俩在船被偷走的情况下又追上了他,把他带到布里斯送交给澳大利亚警方。

  接着飞到了新几内亚上空,下面是广阔山脉。

  飞机开始下降,降落到海岸城市莫雷斯比港。

  他明白到这会儿,狱长一定开始担心他出什么事了。不久就会告警,警察就会四处搜捕他。

  他对这座小城十分熟悉。通常他总要到波罗口饭店过夜,可是这次要去那儿,也许不待天亮,警察就该来访了。

  “上哪家旅馆?”当他钻进一辆出租车时听到发问。

  “不去旅馆,”凯格斯说,“带我上码头。”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0

  一到小船坞,他就向租船室走去。海湾上布满了小船。

  “我要一只带大功率引擎、有一个小船舱的快艇。”

  “靠码头边上的那个怎么样?”

  “看上去不错,时速是多少?”

  “20节。”

  “油箱能装很多油吗?”

  “你去哪?”

  “特罗布里恩德群岛。”

  “足够你到那儿的,油箱现在是满的。”

  “租金多少?”

  “每天18澳元。”

  “很好,挺合算,”凯格斯说,“但是我得先试试,行吗?”

  “嗯,如果开上半个小时左右,那不成问题。你叫什么名字?”

  “约翰·史密斯牧师。”这次凯格斯可注意了,得报个他拼得上来的名字。

  “啊,牧师,那可以相当放心了。去试会儿船吧,你会喜欢的。”

  凯格斯登上船,发动了引擎,轻盈地驶出港湾。当他驶出人们的视野后,并没有驶向特罗布里恩德群岛,而是向完全相反的方向——通过珊瑚海沿新几内亚海岸向西而去。

  眼下,他的目的之一是摆脱澳大利亚边防巡逻队的追捕,所有新几内亚的东端都由澳大利亚统辖。岛的西部属印度尼西亚,那是一片荒漠之地,没有印尼的警察,又完全超出了澳边防军的控制范围。

  他敢肯定,那两个男孩子已经到了那里,因为他们要捕捉活动物,而野生动物在那里要比在较文明的澳洲东部多得多。报纸上早清楚地说过,亨特兄弟要去的就是这一带。

  当务之急是离开澳大利亚领海。他在这一区域呆过好几年,所以对地理环境十分熟悉,还可以用本地土语与人交谈。

  按20节的速度,他需要22小时的时间驶过450海里的水面进入印度尼西亚边境。也就是说他必须一整夜加上几乎另一个白天连续行驶;睡眠,他是无暇顾及了。

  船上没有给养,就是说他在22小时之后才能到达边境,从当地村里找些食品;在此之前他必须饿肚子。当然去找食品也要冒风险的,在这个食人的岛屿上,可能他为自己找不到什么吃的,却很有可能成为食人肉成癖的土人的食物。不过他感到还是较安全的,因为他知道那些食人的土人并不十分喜欢白人的肉,因为吃起来太咸还有一股烟草味。所以,不到他们饥饿不堪的时候……

  整夜他都不敢打一下盹,第二天整个上午他都继续赶路,中午时分,他加大油门通过了托雷斯海峡,又一次路过他曾杀过采珠员的星期四岛,直至下午,他才松了一口气,现在他肯定已到了印尼海岸这一边儿的阿拉佛拉海。他在马老奇靠岸加油,但他不敢去找食物,因为过长地逗留会有危险,此处与澳大利亚领区紧紧相邻。此处也并非野生动物寄居地——亨特兄弟肯定已沿岸走了很远了。

  他开始放慢速度,只要是亨特他们有可能上岸的地点就调查一番。这么多的河流,他们很可能沿着一条河往上走了。他沿着拜恩河上行,到达了一个小村庄。村民们对他白色的皮肤十分好奇,所以他明白他们不可能见到过亨特兄弟俩及特得·墨菲船长。看来,村民们把他当成了神,所以他就以神的身份行动起来,命令人们给他端上食品,须知神也是要用膳的呀。

  他饿极了——可是当他看到端到面前的食物:淹蚱蜢、生甲壳虫、朽木中挖出的又在血里煮过的虫子,真是大倒胃口。不知那虫子是用人血还是动物血煮的。

  他强迫自己咽下所有的吃的,并用河水冲下肚去,他压抑住强烈的欲一吐了之的感觉。

  一个念头油然而生,也许他太傻了。不如仍留在狱中,此刻正可以享用上等澳大利亚食品。

  甜食端上来了,他的情绪好起来。啊呀,又让人大失所望。石碗当中放着巨大的足以捕捉鸟类的蜘蛛,煮得正好,上面又撒上了蟋蟀作点缀。他拒绝了这道菜。替换上来的是一只幼蟒,绝对又鲜又嫩,因为它还活着。他心里明白村民们给予他的是极其特殊的款待,因为按他们的看法,蛇肉要比鸡肉味道美得多。

  他忿忿地将蛇摔到地上,对围观的人们破口大骂。作为回应,人们开始诅咒他,有一个人举着石斧过来,只要一抡,就可轻而易举地将他脑袋一劈两半。

  他觉得退却是明智之举,于是他退到船上,顺河驱船而下,不时地躲闪着人们从岸上扔来的石头。

  他渴望自己仍留在狱中,那该多好啊!

  他沿岸继续前行,查找每一条河流。夜里他只好睡在船上,船舱顶部开裂了,赶上大雨,当他醒来时,已是浑身透湿。他恨死了这些土人,土人也恨透了他。

  他四处探寻那三个白人的下落,但是一无所获。后来,当他有一次把船靠上岸滩时,从村里走出一个巫医。

  “你看到过一只船和三个白人吗?”凯格斯问道。

  那巫医眯缝着眼小心翼翼地反问道,“你是盼他们好呢还是坏呢?”

  “坏。”凯格斯说。

  那巫医一笑。“那我就告诉你吧。他们就在上面那条峡谷里,在艾兰顿河上游。”

  “你怎么知道的?”

  “我见过他们。我是那个村的头儿,他们鼓动全村人反对我,我只好离开。你打算将他们怎么办?”

  “杀了他们。”

  “好!我已经给他们发出恶咒,我要给你发出吉语,还要送给你斧头、弓、箭、长矛。”

  比起所有这些武器,凯格斯更愿意要一支左轮枪。当然他还是带上了这些武器,匆匆上路了。他沿着多石的海岸向艾兰顿河上游驶去。

  每隔一会儿,他就将引擎熄灭,以便听清周围的动静。终于,在河水拐弯处,他听到了人们的说话声,于是他将船掩蔽好,爬行着穿过丛林,到了可以看清村庄的位置。

  “飞云”紧贴岸漂浮着,他的追踪到此结束了。

  他返回自己的小船,悄悄地乘船向下游漂去,漂到一处更安全的地带,他便开始筹划对策。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0

  14、一万年前的你


  你,想想你自己,当文明之初时——你会是什么样?你在做什么事?你又有什么样的行为?

  “真有点令人毛骨悚然,”哈尔说,“如同一场梦。我总是这样想,这些食人的土人也许和一万年前的我或我的祖先一样。我感到自己退回到了石器时期。”

  “噢,”罗杰说,“那你自己觉得怎么样?”

  “我认为自己是个傻瓜蛋。”

  “没关系,”罗杰宽慰道,“再过一万年,你就会摆脱愚昧了。”

  哈尔一把将弟弟的头按到身旁的水里。

  孩子们很快地掌握了这些单纯人的简单的语言,已经可以与当地人进行一些交谈了,随后,他们也了解到当地人更多的怪习惯。

  自从巫医被驱逐后,帕瓦当了村头,孩子们和他交上了朋友。这会儿,帕瓦坐在他俩身旁,正在数着他从蟒蛇腹中取出的鸡蛋。

  帕瓦的母鸡是下蛋的能手,他为此而骄傲。当母鸡离开窝的时刻,蟒蛇侵占了鸡窝并吞下了鸡蛋。于是帕瓦用磨尖的石刀剖开了蛇腹,发现鸡蛋既没碎也没裂。

  此刻他正在数鸡蛋,那数法真让人好奇。他先点左手的五指,然后是左腕、左前臂、左臂肘、左上臂、左肩、脖左侧、左耳、左太阳穴、前额,接着是身体右侧的相同部位,最后数到右手的小指,总共27。这是最高计数了。可是还多出两个鸡蛋,既然数不过来了,帕瓦只好打碎了鸡蛋,将生蛋清吞了下去。

  帕瓦有支笔,但不会写字。他羡慕哈尔的圆珠笔,所以哈尔就把那支笔当做礼物送给他了。笔是金色的,村头儿认为是件很好的装饰,所以他把常戴在鼻上的野猪牙取下,硬是将笔塞进,挂在鼻子上。与猪牙相比,笔确实美观多了,他的朋友们更是认为美极了,特别当他按笔的尾端,圆珠芯从另一端凸出,简直如同变魔术一般。

  “不知道他是否理解写字是怎么回事?”罗杰说。

  “一万年前,我肯定谁也不懂,”哈尔说,“那时还没有书写这回事呢。”

  “那埃及人呢?”

  “他们在后来才发明了文字,而且实际上不是在写字——是在画图。咱们试试帕瓦,看他怎么想。”

  帕瓦已经在河里清洗了鸡蛋,又放回鸡窝,那几只母鸡立刻回到窝中,用自己温暖的身体伏盖住鸡蛋。

  哈尔在笔记本上写着,他注意到帕瓦正在旁观看,似乎在想哈尔为什么把时间浪费在划这些毫无用处的圈圈点点上。

  “咱们让他看看书写也有一定的神通,”哈尔说,“你到一个朋友家去,我让他带个字条去找你,你把字条上所要的东西交给他。这样,他就会明白铅笔的威力了。”

  罗杰走开了,坐到一间屋子门口,哈尔指着岸边的一条鱼向帕瓦比划着,他用两手做了个向下戳的动作,帕瓦点点头——他明白哈尔需要一支尖矛。

  旁边正巧有个男人在劈圆木准备做独木舟。

  哈尔顺手拾起一块木片,在上面写下“矛”字。他将木片递给帕瓦,道:“去找罗杰。”手指着屋子的方向。

  帕瓦看着木片和上面的标记,有些不知所措。最后他还是手执木片走开了,不过从他脸上的表情看,他认为哈尔有点晕乎乎的。他走到罗杰处,递给他木片。罗杰二话不说,转身进屋,拿出尖矛交到帕瓦手中。

  帕瓦带着木片和尖矛回到哈尔这里,他看着哈尔,仿佛哈尔是一名神工巧匠。气喘嘘嘘的帕瓦递上尖矛,挥舞着那木片急匆匆地跑去找朋友。

  “看看白人做了些什么吧,”他仿佛在说,“看看这木片,他能让木片说话,我把木片给罗杰看,木片就告诉他一切,木片会说话啊!”

  这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村里人刚刚知道书写带来的奇迹。连续几天,人们交口赞叹“会说话的木片”。

  对于这些生活在石器时期的人们来说,不仅仅书写是神秘的,就连图画也令他们费解。哈尔从船上拿来一本杂志和一些照片。杂志的封面上是一匹河马,帕瓦和他的朋友们看不明白。

  “这是什么?”帕瓦问,“一匹马?”

  “不,”有人说,“是树。”

  帕瓦打开封页,看着封二页。“余下的怎么看不见了?”

  哈尔又让他们看了罗杰的一张照片。

  “哈,”帕瓦道,“这个我知道,是袋鼠。”

  “不,”一位上了年纪的人说,“是野猪。”

  其它的人认为可能是鲨鱼、梭子鱼或章鱼。

  他们将照片翻过来,随后露出疑惑之色,他们不明白这动物身体的后部怎么没有突出来。

  哈尔告诉他们那是罗杰的照片。

  帕瓦摇着头,坚持说,“是袋鼠。”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他手指着遮住罗杰腿部的灌木丛,看上去罗杰就像栖身于树上,而且新几内的袋鼠类确实攀爬树木。还有什么能更好地证实这一点吗?

  罗杰觉得很好笑,也略有些恼怒,“好吧,我还是当只袋鼠吧,我可不想当野猪。”

  “我们把你运回家,爸爸可以把你卖给动物园喽!”哈尔说,“爬树的袋鼠能卖大价钱呢。”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1

  围观的人们欣赏着哈尔的手表,只要是发光的饰物他们准喜欢。可是当他们听说手表是显示时间的,他们却露出鄙夷之色,唉,这些白人简直是傻透了。

  帕瓦解释说,他们不需要什么机器来告诉他们时间。

  “太阳在河对面时,就是上午;太阳到了河这边,就是下午了;等太阳跑到山背后,那就是晚上了。”

  这些人总是没完没了地用手指戳两个孩子的衣服,他们搞不懂树皮怎么能变得这么软,须知他们自己是以树皮与草为衣的。

  有两人同时向哈尔要他腿上穿着的东西。哈尔从船上取来一条裤子送给他们。两人争抢起来,很可能会发生血斗。这时,有一人想出了解决办法,他从中间将裤子撕开,于是两人各穿着一条独腿裤在村子里神气活现地走来走去。

  有个小男孩赤身裸体,与初生的婴儿一样一丝不挂,他想要顶帽子,哈尔满足了他的要求,这小家伙戴着帽子赤裸着身体骄傲地四处行走。

  有一天,帕瓦到船上来玩,一眼看到了年轻的自然学家们采集标本用的手推车,特得船长这一天十分大方,从储藏室里取出食物装了满满一推车,并用小船送到岸上。推车刚一放到地上,帕瓦就用他那强壮的背部背起推车向村里走去。

  “不对,不对,”哈尔喊道,“不是那样背着。”

  他让帕瓦将车放到地上,随后端起扶手向前推去。整个村子都被惊动了,村民们纷纷过来看着这个不停滚动的东西,赞叹不已。

  “这个大碗——它会走!”

  这是奇迹。每个人都要试推一下,对于他们来说,刚刚才开始了解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轮子。两个男孩子也从中意识到这一奇迹,这个不断滚动前进的东西是如何造福于我们的,没有它就不会有马车、货车、汽车以及飞机的起落架,也不会有制造产品的机器,正是这些东西才使我们的生活变得舒适。

  村内的房屋只有窗户而无玻璃——所谓的窗户无非是蚊虫及雨水可自行穿入的窟窿。帕瓦在参观“飞云”号时,曾试图把头探出窗外,结果被硬硬地碰了一下。他缩回头,紧盯着窗户,可是什么也没发现。

  “怎么啦?”罗杰问。

  “我想看看外面,有人撞了我一下,我想是白人的神灵吧。”

  罗杰力图用土语解释,“没有人碰你,你的头撞在……”他卡住了,不知道土语“玻璃”一词如何说。“‘玻璃’叫什么?”他问哈尔。

  “没有这个说法——土语中没这个词,对于他们一无所知的东西,怎么会有词呢?”

  罗杰抓住帕瓦的手指敲打玻璃,“是一种石头,”他说。

  帕瓦摇着头,“不是石头,有石头挡着是什么也看不到的。我想是鬼。”

  其它参观的人也碰上了同样的问题,可以见到不少被窗户撞伤了的头。

  罗杰启开一筒白油漆,在每一块玻璃上划一道白线。人们看到线后就能意识到实物的存在,于是没有再发生“窗鬼”攻击人的事件。

  “有的时候,我觉得他们挺傻的。”罗杰说。

  “和你一万年前一样,”哈尔说。

  一切坏事都是鬼造的孽。比如,和煦的微风是善神所赐,但是将房屋和树木席卷而去的台风却是恶鬼。雷击、闪电也是鬼。河中也处处是水鬼,只要你不会游泳,水鬼会随时溺死你。树林里则死鬼遍布——因为即使是好人在他死后也会变成鬼,由于亲人不再赡养他,亲朋好友已经忘却了他,于是他就会对这些忽略行为给予惩罚。

  所有的石头也充满了鬼,大石中含大鬼。如果某块石头显出人状,那就万万不能碰。当罗杰正为此而感内疚时,有两位长者抓住他,口中前言不搭后语地哼着什么,为罗杰驱鬼。有一位往自己嘴里填满了红槟榔、辣椒、石灰,嚼成一团,然后喷到罗杰的脸上。

  “谢谢。”罗杰道。他知道这些土人是力图好好待他。

  当罗杰修剪完指甲,把剪掉的指甲扔到地下时,帕瓦小心翼翼地拾起来,并交给罗杰。

  “唉,他干吗这样做?”

  特得船长解答了他的问题,“他们以为,如果把自己的一些东西乱丢,如指甲、破衣片、头发、自己吃过啃过的猪骨头、鸡骨头,那么鬼就会利用你的这点踪迹发出恶咒。你注意到没有,这些人怎么嚼槟榔果、喷吐汁?他们往外喷的时候十分小心,散开的滴液极微小,这样就没有人能够再舀起来,也就无法发咒了。”

  土人们对萤火虫尤为惧怕,萤火虫被视为死人的幽灵,它们一一打着灯笼,寻找各自的亲戚以便惩罚他们。

  他们也同样地惧怕动物。当你死后,你体中之鬼就变成了虎鲨、科摩多巨蜥、龙蝎或一只大黑蝙蝠。你并不是怕这些动物的牙齿或爪子,而是怕你祖父或叔叔、婆婆死后所变成的这些动物的幽灵。

  有几个村民缺手指头,有一位对哈尔和罗杰特别好的妇女没有鼻子、手指。帕瓦解释了其中的原由。这位妇女的丈夫死了,这寡妇必须削去自己的鼻子以寄托哀思,她的孩子也接二连三地死去,每次她就割去一只手指。村里有一个人割手指的技术很高明,他将手指置于木头上,用扁石斧一下就能砸断手指。被割断的指头挂在灶间放干,次日燃烧后与死者一同掩埋。

  同是这位妇女,头枕其亡夫的头骨而眠,以便让丈夫的德行传给她,不过她事先将头骨的下颚移开,以免被咬。

  另一位妇女用绳子拴挂起她丈夫的头颅,佩戴在脖子上,每逢她走动时,那头骨就在胸前一摆一摆的,真是够讨厌的,太碍事了,可是她却满不在乎,她只求使丈夫欢欣,不要差鬼神到世上来折磨她。

  “告诉你,”特得船长说,“这些人连睡觉都害怕,因为他们也许会梦见到了另外的地方,如果在这会儿突然将他们唤醒,那么就来不及将神灵召回自己的体内。”

  当地人如此众多的惧怕令两个男孩子伤感,他们以前从未意识到,与一万年前相比,生活在当今的时代是多么幸运。虽然,现今世界还存在着许多错误之处——但是其优越之处却远远超过石器时代。

  哈尔与罗杰并不惧怕数以千计的鬼神——石中、树上之鬼、水鬼、雷鬼、风鬼、令人寒冷的鬼、使人生病的鬼、已故先辈变成的鬼,鬼、鬼、鬼。他俩在四处活动时并不因惧怕这些鬼而胆战心惊。

  唯一让他们考虑的鬼是他,他在下大狱前曾向他们发誓说,“等我出去就找你们算帐。”

  “不过我们用不着为凯格斯而忧心忡忡,”哈尔说,“他离我们远得很,牢牢地锁在狱中,永远也出不来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1

  蛇、龙正处于紧张的激战中,无暇顾及来访者。它们在进行一场殊死的拼杀。

  那只黄褐色的大蛇,体长10呎,缠绕在龙身上,企图寻到一块松软之处,以便用其毒牙咬破并释放毒液。

  然而周身覆盖鳞甲的龙,表皮坚硬得像钢铁,看上去像只鳄鱼。黄色的舌头成叉状,与蛇的舌头相仿,一吐一缩,又大又尖的牙齿正企图钳住光滑滑的蛇身。

  和鳄鱼一样,龙也是肉食动物,眼下的这个敌手将会成为一顿有滋有味的美餐。

  蛇不断的出击,龙更加愤怒,它凶猛地嘶嘶作响,大口大口地吞气使自己的身体膨胀,想以此来恫吓对手,龙的尾部甩摆着,巨大的爪子插进蛇的皮肤。

  为了更好地作战,那龙以后腿支立起身体,12呎高的龙宛如一尊塔,要想杀死只鹿或猪,那是易如反掌,眼下它那咄咄逼人之势,看来蛇命难保了。

  “我们必须先下手,不能让它们杀死对方,”哈尔说。“我们分下工,4人抓住蛇尾,4人抓住龙尾,把它们拽开。罗杰,你看看能不能把蛇引到袋子里,我去试试用网子扣住龙。”

  帕瓦重复了命令,人们并不急于执行,因为他们不仅惧怕这两只可怕的动物,更惧怕动物体内的鬼魂。

  哈尔和罗杰率先抓住两条尾巴,向相反方向拖拽。

  被吓得瑟瑟发抖的人们也动起手来。

  虽说他们都是壮汉,然而两只动物就像胶粘似地紧紧贴在一起,难以分开。经过10分钟的奋力拼拽,他们也不得不松开手喘口气,休息片刻。

  只有罗杰和哈尔不肯放手。罗杰情况还好,因为蛇的尾部并不危险;但是龙的头部及尾部却异常危险,这野兽是鳄鱼的近亲,鳄鱼那尾巴一甩能把人击倒甚至把犀牛从岸上击到水中。

  不过此刻龙尾静静地铺放在地面上,一动不动,突然间,乘紧抓不放的哈尔不备,那尾巴恼怒地拼命一甩,将哈尔抛向空中,哈尔落在离地面8呎的一根树杈上。

  这一击非同小可,哈尔一口气也喘不上来了,盔甲覆盖的尾巴一抛接着往树上一落,摔得他周身是伤。好一会儿,他以为自己会晕过去的,但是他努力控制着自己,深深地呼吸,触摸身体各部位,检查有没有骨折。

  哈尔很庆幸自己碰上的这只龙仅12呎长,已发现的龙化石骨架说明这野兽的祖先有它两倍之长,如用后腿支立,有24呎高,相当于二层楼的高度。

  然而,如果这只一层楼高的家伙不是在忙于和蛇拼杀,也就会杀死哈尔了。

  哈尔软弱无力地依靠在树杈上,合上双眼,让自己的头脑恢复清醒,神经松弛下来。罗杰奔跑过来。

  “你怎么到那上边儿去的?”

  “是龙的主意,”哈尔答道,“不是我的。”

  “伤着了吗?”

  “就是给撞了一下,一会儿就好了。”

  其它人发现了一棵野柿子树,于是吃着柿子休息一会儿。帕瓦总是很有心,他给哈尔送过来几个柿子,那嫩嫩的柿肉和甜甜的汁液使哈尔恢复了生气。随后他爬下树,两队人马又干了起来。

  对于这些人来说,这是一场比以往都可怕的战斗,乌云已经遮住了太阳,树木又形成一片深黑的影子,那乌云中肯定布满了鬼魂。在半黑暗中与两个巨兽搏斗这使人更加胆战心惊。

  为了提高自己的士气,驱走鬼神,人们开始喊叫、唱歌,这些声音与蛇、龙发出的嘘嘘声构成混声大合唱。对于经历过多次险情的孩子们来说,他们还从未听到过这种奇特的声音。

  哈尔和罗杰仍然站在最前面,这样一旦两只动物被分开后向人们进攻,他俩是首当其冲的。

  龙发出恼怒的嘘嘘声,转向哈尔井伸出臂膀,将尖爪插进哈尔的背部。

  它有两个哈尔那么高,于是它将哈尔举起到与它面对面的高度。

  龙的脸上露出狡黠的一笑,向哈尔伸吐着舌头。

  “嘿,你能干这个,我也会。”哈尔边说边吐出自己的舌头。可是与一呎来长的龙舌相比,哈尔的舌头显得很小,逊色多了。

  龙与人互做鬼脸真是件趣事。然而,当那凶兽露出牙齿时,可不再是什么趣事了,那些尖尖的牙齿有两呎长。哈尔这次没有效仿,他知道自己的牙齿无论从长度还是利度上都无法与眼下的敌手相比。

  不过,哈尔的牙齿还是较好和结实的,所以当那黄舌头再一次吐出时,哈尔抓住这机会用牙齿咬住那舌尖,紧咬不放。

  这一袭击令龙不备,仓促间龙松开哈尔,哈尔“砰”地一声掉在地上。龙随后四肢着地,开始移动身躯,打算离去。哈尔抓住钢丝网,在帕瓦的帮助下将网甩落在企图逃脱的巨兽身上,并将网的一端拴到树上。

  龙发出一声响亮的嘘声,即使在一哩之外也可以听到。龙拼命挣着、撞着、咬着钢丝,然而网是牢固的,树更是牢固的。

  “我们抓住龙了!”哈尔呼喊着。此时,不知什么东西从背后将他击倒。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1

  16、掳人头者之心


  与此同时,罗杰也在与自己的敌手搏斗,这个重量与之相同的敌手却善长于扭、转、蜷缩,它亮出所有本事拼搏躲闪绝不肯被装进袋里。罗杰曾抓住一次蛇的脖子,但是蛇奋力挣扎,罗杰快要抓不住了,他呼叫着大家上来帮忙。

  其他人迟迟不动,他们无意与蛇进行格斗。

  有一位鼓足了勇气才抄起一把石斧走过来,准备将蛇头砍掉。

  “不,”罗杰喊道,“不能杀死,要活的,装进袋子。”

  这差使比这位打算干的更棘手,这些白人简直是糊涂透了,将蛇头砍去,把蛇拖回村烤熟了一吃了之,这不是更容易吗?这东西又长又肥,这肉足够全村人吃的了。这些白人为什么非要活的呢?

  柏格前来相助了,柏格与罗杰年纪相当,他俩已是好朋友了,常在一起学习对方的语言。

  柏格和其它人一样,很反感蛇,但他不能视朋友于危机之中而不顾。

  于是罗杰抓住蛇脖子,柏格揪住蛇尾,力图将蛇投入袋中。蛇尾虽不如蛇头有力,却足以甩摆开抓它的人,并卷住柏格的双踝将其摔倒在地。

  柏格以前从未与蛇扭打过,这样粗鲁的待遇确实使他一惊,可是他一骨碌爬起来立刻又与蛇展开了战斗。这一次,摆来摆去的蛇尾又向他进攻,他趁势抓住蛇尾就势塞进袋中。

  蛇尾掀起袋子在空中抽打着,袋子宛如一面旗子在空中飘摆,掀起阵阵尘土,尘雾迷漫使其余的人看不清搏斗的场面,然而他们还迟迟不来相助——如果这两人愿意当傻瓜,他们可管不着。

  柏格又抓住蛇体更靠上的部位,蛇身也更粗更壮了。一寸又一寸,蛇被慢慢地塞进袋子,最后,筋疲力竭、气喘嘘嘘的柏格与罗杰一起将蛇的脖子和头部也装人袋中,搏斗结束了。

  但是蛇还不是黔驴技穷,只见它身体猛烈地一扭,头部挣脱出来。

  蛇用头向罗杰撞击,但总是够不着目标。柏格见朋友快被咬着了,于是用自己的手在蛇嘴上一扇,可是蛇已将毒牙插入柏格的手中。

  罗杰用力往后拽蛇。多数蛇是击人后松口,而盾尖吻蛇却不然,它紧咬不放,将越来越多的毒液注入柏格的肌肉里。

  拿斧头的人上来了,罗杰也想让他动手结束这恶鬼之命,不过他再次用力拉拽并且成功了,蛇头离开了那伤口,毒牙上依然往外渗着毒液。罗杰将蛇头嘴朝下猛地压进袋里,紧紧地拴牢。

  袋子开始跑动起来,一大驼东西贴着地向人们这边儿滚来,人们尖叫着向四下散去。但是袋内黑洞洞的,而黑暗是最能让蛇迅速安静下来的,不一会儿那袋子像死尸一般呆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然而那蛇并没有死,新几内亚最危险的蛇被生擒了。

  罗杰焦的不安地看着柏格手上的毒牙印。

  “没什么,”柏格说,“看,你哥哥。”

  哈尔面部向下趴倒在地,显然已经失去知觉,他的背部立着一根3呎高的东西,那上端的羽毛随风飘动。一支箭!箭头深深地射入哈尔的背部。

  帕瓦正往外拔箭。由于箭头上装有倒刺,往外拔时会拉撕皮肉,但是此刻趁哈尔昏迷时拔出要比待他苏醒时再拔好得多,这样可以使他感觉不到疼痛。

  箭头拔出了,随后涌出一汪鲜血。必须立刻止血,帕瓦望着罗杰求援。罗杰在哈尔的卫生箱里找绷带,没有。到哪找些布呢?他没穿上衣,其他的人仅穿戴着草。草是无济于事的。

  这时有人从后面站出来,准备献出自己最珍贵的财产——哈尔所送的一条裤腿。那裤腿曾是他的骄傲,给他带来欢快,可是此时此刻他脱下裤子交给罗杰,罗杰则用它迅速地、紧紧地裹住哈尔的伤口,并用一根小绳系紧。

  哈尔在昏昏悠悠中苏醒过来,罗杰想起了柏格,只有哈尔知道如何处理蛇伤。

  罗杰捅着哥哥,“醒醒,睡虫快醒醒!别睡了。蛇把柏格咬伤了。”

  “别打搅他,”柏格说,“我感觉挺好的。”

  但是他看上去情况并不好。他那健康的古铜似的脸色已变成了惨淡的灰色。他讲话的声音沉闷,像喝醉酒似地摇摇晃晃着。

  罗杰无情地摇晃着哈尔,真不该这样地对待受伤的哥哥,可是如不立即处理柏格的蛇伤,柏格就会死的。罗杰已听到过不少关于盾尖吻蛇的事情,它的毒液凶猛之程度是虎蛇的4倍,虎蛇是新几内亚第二种最危险的爬行动物。

  哈尔缓慢地醒过来,梦吃般地咕哝着,“什么……什么……说什么?咬伤。谁被咬伤了?”

  “柏格。快点。起来,赶紧干。应该用什么抗毒药?”

  “药上面的标志是A。先拿注射器。你用止血带了吗?”

  “用了,我在他胳膊上系了根绳子。”

  “每隔几分钟就松一下——然后再系紧。灌满注射器。”

  他用力支撑起身体,头晕乎乎的,差一点又倒下去。他接过注射器,把药注进柏格胳膊所系止血带的上方。

  柏格感到一阵乏力和昏沉。他觉得恶心想吐。

  哈尔注意到柏格的眼睑下垂,瞳孔涨得很大,视物越来越困难。

  “毒液侵蚀了神经系统,”哈尔说,“而且将血液凝固了。躺下,柏格,静静地别动——我们一会儿送你回家。”

  柏格躺下,“我还行。”他坚持说道,但是他讲话时仿佛舌头有一时厚。

  过了一会儿,他努力站起身,可是像棵强风吹得摇摇欲摔的小树,要不是罗杰扶着他就会倒下。

狗蛋 发表于 2009-4-14 02:01

  “我们怎么能把他带回去?”罗杰征询道。

  “我来背他。”帕瓦说。

  可是还有龙怎么带回去呢?怎么运回村再装上船?

  哈尔估计用4条绳子就可以了。他招呼扛绳子的人过来,用自己的猎刀将绳子割成4段,每一根有20多呎长。

  眼下,危险的工作是拴住这只恼羞成怒的野兽,同时要躲开它的威胁人的两端——牙齿和尾巴。

  哈尔将一根绳子头穿过网边,然后拴住龙的肩膀,那巨兽企图咬住哈尔的手,但是由于网子的关系,它的头不能随意摆动,所以未能得逞。

  该拴另一只肩膀了,此刻哈尔背部的疼痛剧烈,他觉得仿佛坚持不住了,但他极力控制着不使自己昏过去。

  现在,最危险的工作开始了——用两根绳子拴住尾根部,同时要避开那杀人的武器。

  一切就绪之后,哈尔指挥每两个人控制一根绳子,8个人应足够驾驭一只巨兽了。

  他挪开沉重的网子,折叠起来,正不知让谁来扛,8个人都要忙于去招架龙,帕瓦要背柏格,哈尔和罗杰要一起背那只占了满满一袋子的沉甸甸的蛇。

  人们都各有任务,没人去背网子了。

  “我有个办法,”罗杰道,“让龙来干。”

  这主意令龙不悦,它从未背过任何人或物。

  “不过你可以学呀。”罗杰说。那野兽正四足压地,这是它最经常的姿势,当小伙子们把网放到它背上并系住,它嘘着气叫着,并扭动着身躯。“好了,别折腾了,龙龙,过一会儿你就习惯了。”

  他们踏上了归程。4根绳子拴住巨兽控制着它的路线,那龙始终不肯认输,总是企图挣脱,有时拖着身后的人们跑上一大段路。

  帕瓦背着柏格,大汗淋漓,柏格几乎与帕瓦一样重,龙背上除了放着网子外,还有一大块空着,帕瓦把背上的孩子轻轻放下,尔后又举到龙背上放稳,力大无比的龙似乎并没有注意到增加的重量。柏格已无力去享受龙背上的旅行,帕瓦必须紧随一旁托住柏格,不过这总比背着轻松多了。

  这支奇怪的队伍走进了村庄,村民们聚拢过来,惊奇地望着巨兽。

  柏格的父母想立刻带他回家,但是哈尔说道:“让我在船上照料他一段,等他好了,我就送他回家。”

  特得船长乘小艇来到岸边,惊愕地看着龙,“你们不会让我用船运它吧!这家伙有几吨重,怎么才能搬到船上?它会把起重机压坏的。”

  有8个人抓住绳子,牵着龙,游向船边。好在那巨兽并不在乎水——实际上,这种龙的水性还不错呢。

  河中的鳄鱼也前来观看,似乎已认出了这位近亲,所以没有任何举动要来袭击正在游水的龙。

  特得船长用小艇把蛇运到船边,用起重机提上船,放进笼子里。特得曾担心龙会压坏起重机,不过这井未发生,然而,在他把龙吊到船上之后,他却六神无主了,不知如何是好。

  “把它和鳄鱼放到一块儿,”哈尔说,“它们势均力敌、秉性相似,不会相扰的。”

  于是,龙被放进大鳄鱼的处所。它俩不但没有相互攻击,而且即刻就成了好友。

  柏格被放在一张舒适的床上,哈尔像个医生,使出全部的技能挽救这孩子的生命,为他调理饮食,进行医务护理,促使他重新站立起来。

  用来为哈尔止血的那条裤腿已经从背部解下,对伤口进行了消毒后又用绷带包扎起来。

  当柏格有力气讲话时,他首先担忧的不是自己而是哈尔,“你怎么样?”

  “腿部还有些发软。但还不是很糟糕。”

  “糟糕,嗯。射你的人想的更糟,他想杀死你。”

  “我简直想象不出谁会于这种事,”哈尔说,“是我们的人吗?”

  “咱们村的人绝不会对你下毒手的。”

  “嗯,那么——会不会是其它村的人。还记得那个掳来的人头,也许是同一部落的什么人,可能是他的兄弟,来报仇的。”

  “不会的,”罗杰说,“那为什么要杀你呢?又不是你砍下那个头。不会的,肯定是什么与你有成见的人。”

  “那又会是谁呢?我做过什么欺负人的事吗?”

  “你惹怒过那位巫医,你还使全村的人反感他,所以他才不得已离开此地到山那边去。”

  “你们俩都错了,”柏格说,“我看见过什么东西。”

  “看见什么啦?”

  “当时周围很暗,但是我觉得我看见一个带弓的人,而且他不像巫医,我觉得他穿着衣服,像你们这样。可是当时太暗了,我不能肯定。”

  哈尔笑了,“特得船长穿衣服,但是我敢肯定他不会干那种事。这附近再没有别人这样穿戴了,我想你搞错了,也难怪,蛇毒太厉害了,让你脑子里全是怪想法。好了,现在躺下休息。”

  “趁你还没睡着,”罗杰说,“我要向你表示感谢。”

  “谢什么?”

  “谢你救了我命,你真了不起,当蛇要咬我的时候制止了它。”

  “别总挂在嘴边上。”柏格说。他翻过身去合上了双眼。

  兄弟俩坐在甲板上,回忆他们这场经历。

  “嗯,”哈尔说,“我觉得这些被白人称为野蛮者的人们与天国的人一样好,没有比他们对陌生人更好的了。今天他们被蛇鬼、龙鬼吓得直哆嗦,仍然来帮我们!那个拿斧子的人,尽管他知道蛇鬼会杀死他,可是为了救你和柏格却情愿将蛇头砍下。我背上挨了神秘的一箭,帕瓦过来照顾我;那个拥有半条裤子并引以自豪的人,有生以来只有这么一片布,却给了我;还有,柏格为别人着想能为他人而死。确实,他们掳杀人头,不过他们每杀一人,我们在战争中就杀死一万。我向这些掳人头者致敬。”

  当晚,哈尔上床后,他的脑海里又出现那黑暗中飞来的神秘的杀人之箭。

  弓后之人是谁?当然不是友善的村民,也不会是那流亡在外的巫医或失颅勇士的亲属。

  不论是谁,下次他就有可能成功。

  哈尔思考着采取什么措施来保护罗杰和自己,但是伤口的疼痛及身体的疲倦阻止了他的思索,他进入了纷乱的睡眠状态。

页: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7.2  © 2001-2009 Comsenz Inc.